4-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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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防护制度【1】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

二、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四、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五、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六、在透视及拍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

需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具,已免照射。

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七、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

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八、患者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时,有权当时提出疑问,并要求得到解答。

2022年3月23日;第1页共1页。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受检者防护制度在受检者进行放射检查过程中,在保证安全和检查质量的前提下,为保护体检者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辐射,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如下:一、放射防护设施: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2.0和1.0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放射机房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闭门装置,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机房外安装醒目的电离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警示灯;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机房周围设置防护知识宣传栏和防护安全检查告知。

二、受检者人员识别:1、体检科录入受检者体检信息,由引领人员带领,在放射科登记室进行信息确认,取得检查号并登记在检查申请单上;2、引领人员带领受检者至受检机房候诊区,按顺序排队候诊,并宣讲检查注意事项;3、放射技师依据体检申请单,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杜绝错误的发生。

4、检查技师做好患者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一进行影像投照工作,并在引领单上签字确认。

三、防护用品使用1、放射检查机房必须配备齐全、充足的防护用品,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2、防护用品种类包括:可调节照射野大小的升降式防护屏风或其他防护用品三套(铅帽、铅围脖、铅围裙);3、防护用品使用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对受检者进行规范化的防护,尤其是对重点人群和重点部位的防护。

四、室内候诊管理1、放射机房内严禁设置受检者候诊区和候诊椅;2、绝对禁止放射检查时,放射机房内存在他人候诊情况的发生;3、放射机房室内禁止放置和检查设备无关的物品,减少有害散射线的产生;4、放射机房内可以设置受检者更衣设施,但应控制数量,以满足受检者需要为宜。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如受检者因身体原因,确实需要他人陪检时,应严格控制陪检人员数量,并严格做好陪检人员的防护。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搁射科受检者防备造度之阳早格格创做
一、医师应付于X线查看的符合症与合理性举止评介,决定适合的查看要领,正在赢得相共诊疗效验的前提下,尽管预防采与搁射性查看诊疗技能,合理使用X线查看,缩小没有需要的映照.
二、技能人员应流利掌握查看支配技能,并根据被查看者简直情况造定映照条件,尽大概采与下电压、矮电流,普及射线品量,缩小被查看者交受剂量.
三、搁射科必须修坐战健康X射线资料的备案、保存、提与战借阅造度;没有得果资料管造及病人转诊等本果使受检者交受没有需要的映照.
四、统造百般健壮体检中的惯例胸部X线查看;统造X 线的隔断时间,交尘工人的X线胸部查看隔断时间按有闭确定实止.
五、临床医师战搁射科医师尽管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举止诊疗,特地是婴幼女、少年女童;没有得使用有防备缺陷的X射线机举止X射线查看.
六、对于育龄妇女的背部及婴幼女的X线查看,应庄重掌握符合症;对于孕妇,特地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没有得举止下背部X射线查看.确有需要者应搞佳精细的防备步伐并举止知情告知.
七、搁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与适合的步伐,缩小受检者受照剂量;对于相近映照家的敏感器官战构造举止屏蔽防备.
八、候诊者战伴护人(病人必须被扶持才搞举止查看的
除中),没有得正在无屏蔽防备的情况下正在机房内停顿.
九、科室应筹备仄安地区,保证候检者没有受射线辐射.。

放射防护制度与工作制度

放射防护制度与工作制度

放射防护制度与工作制度一、放射防护制度1. 放射防护的目标和原则放射防护制度的目标是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免受放射性危害,确保放射工作的安全。

放射防护原则包括:正当化、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

2. 放射防护用品放射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

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3. 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对受检者非照射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4. 特殊受检者的防护措施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

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5. 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6. 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培训,了解放射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

二、放射科工作制度1. 辐射安全责任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 线辐射防护工作。

2. 放射防护原则放射科工作人员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确保辐射安全。

3. 放射诊断人员的资质要求放射诊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

4. 辐射防护设施和要求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 受检者的告知和保护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 辐射事故的处理放射科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三、总结放射防护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放射科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员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放射性物资处理、放射性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预防为主、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和合法用途、最佳效果与经济合理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在员工进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操作和存储时,必须遵循放射防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不得故意破坏或违反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放射防护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组织和管理放射防护工作的责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防护责任人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放射防护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并经过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处理。

第十条放射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放射防护的技术措施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操作区域必须经过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必须在专门的操作间中进行处理,禁止在无放射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放射性化合物的储存应按照防护规定要求储存在固定容器和区域中,标识清晰,防止误食和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放射性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置,禁止私自丢弃和倾倒。

第四章放射防护的监测和控制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和污染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未超过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应按规定的时间频率定期进行核实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放射科各机房备有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2.放射科各机房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3.放射科工作人员应配戴个人剂量计。

4.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放射科工作人员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6.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7.不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8.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9.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10.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受检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及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及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2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

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受检者防护制度

受检者防护制度

xxxx卫生院受检者防护制度
为了保护受检者的健康安全,防止受检者过度接受辐射,制定了以下受检者防护制度:
1、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筛选,了解其基本信息、病史、过敏史、孕育情况等,判断其是否适合进行放射诊断或治疗。

2、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评估,根据其年龄、性别、体重、部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辐射剂量参数,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3、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风险评估,根据其辐射剂量水平、个体敏感性、遗传因素等因素,评估其可能发生的辐射损伤或后果,提供相应的预防或干预措施。

4、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知识教育,了解辐射的概念、特点、影响等,增强其辐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程序教育,了解辐射诊断或治疗的目的、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消除其恐惧和顾虑,增强其配合和信任。

6、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按照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眼镜等),正确摆放姿势和部位,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xxxxx镇卫生院
2023年2月6日。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一、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一)放射科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放射诊疗活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查、诊断报告。

3. 加强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确保放射诊疗人员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剂量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5. 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6. 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原则,对有诊断参考价值的X射线胸透检查应当尽量采用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

(二)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放射科安装、维修或更新X线机、CT、DR设备,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2. 定期进行放射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防护检测和检查。

3. 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放射防护知识。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5. 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对不遵守防护规定者,不得进行放射检查。

6.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牌,并按时送检。

7.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放射科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每日工作前检查设备的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4. 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放射科岗位职责(一)放射科主任职责1.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断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在各机房门口设置有效的工作指示灯;在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等候区域显眼位置设置载明放射防护知识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标牌”。

2、对孕妇实施X射线检查必须受检者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才可进行。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带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是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每次检查实施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摄影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以及辐射剂量。

四、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季一次对放射科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医院
2017年3月8日。

放射科防护工作制度

放射科防护工作制度

放射科防护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受检者和患者的健康安全,防止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和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全面防护,确保安全。

二、组织与管理1. 放射科应当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 放射科主任是放射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放射防护工作全面负责。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掌握放射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放射防护措施1. 放射科应当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保障放射科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防护需求。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操作时,应当穿戴防护用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对于受检者的非照射部位,应当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防止放射性物质对受检者的伤害。

4. 对于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当尽量避免照射,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下腹部盖上铅衣等。

5. 在进行透视和拍片时,其他人员不得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接受放射性照射。

6. 放射科应当加强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四、放射防护培训与教育1. 放射科应当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能力。

2. 放射科应当对受检者和患者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放射防护监督与检查1. 放射科应当建立放射防护监督机制,定期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放射科应当建立放射防护工作档案,记录放射防护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以备查阅。

六、放射防护应急预案1. 放射科应当制定放射防护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提高放射科应对放射性事故的能力。

2. 放射科应当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处理能力和效果。

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
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
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查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
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杨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线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线胸
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
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
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
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侯诊者和陪护人病人必须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
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侯检查者不受射线辐射.。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医护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放射科主任为放射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

3.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员,负责日常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落实。

4. 放射科医护人员应积极参与放射防护工作,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提高放射防护意识。

三、放射防护管理制度1.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年四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3. 放射科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4.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 放射科诊疗设备必须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

6. 对受检者进行放射诊疗时,必须严格控制受照射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 对孕妇和幼儿进行放射诊疗时,应事先告知其健康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 放射科应建立健全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放射防护培训与考核1.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放射防护意识。

2. 放射科应建立放射防护考核制度,对医护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放射防护能力。

五、监督与检查1. 放射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对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放射科放射防护管理员负责日常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放射科是医院中一个重要的科室,承担着各种放射影像检查工作。

在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中,以保护患者的身体和健康为首要目标。

以下是一个关于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的1200字以上的介绍。

首先,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保证受检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密性。

在进行放射影像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出现其他人员在场,同时要保证受检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妥善保管受检者的相关资料,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其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确保受检者的辐射剂量尽量低。

在进行放射影像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根据受检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检查方式和辐射剂量。

在检查前,工作人员应向受检者详细解释检查的目的和过程,并告知受检者有关辐射的相关知识,以增强其对检查的理解和配合程度。

同时,在进行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辐射剂量的控制,选择合适的参数和技术手段,以使受检者的辐射暴露达到最低限度。

另外,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确保受检者的安全和舒适。

在放射影像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关注受检者的安全和舒适感。

例如,在进行一些需要固定体位或者长时间保持特定姿势的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受检者,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以减轻其身体上的不适感。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对受检者的各种需求和问题予以耐心解答和满足。

最后,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做好放射影像检查结果的解读和分析。

放射影像检查是一门专业技术,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影像识别能力。

工作人员应通过对影像的解读和分析,准确判断受检者的病情,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临床医生,以供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综上所述,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是一个关于保护患者身体和健康的重要制度。

通过保护受检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控制辐射剂量,确保受检者的安全和舒适,以及做好检查结果的解读和分析,放射科工作人员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总之,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医院放射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放射科是医疗机构中具有一定辐射危害的科室,为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规范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院级领导班子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安全措施的实施,保障放射科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放射科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和演练,保障放射科施工操作的安全性。

3. 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常抓不懈地贯彻放射科安全防护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放射源管理1. 放射科应按照放射源的放射危险性等级建立台帐,记录所有放射源的情况,包括放射源的分类、品种、数量、使用人、存放位置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2. 放射源的取得、使用、储存及报废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四、防护设施和设备1. 放射科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墙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人员防护措施1. 放射科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放射防护证书,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 实施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检测医护人员的职业辐射剂量,限制剂量要求应当合理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 在放射源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装置,如铅衣、铅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六、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划定1. 放射科应当划定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能够清晰识别。

2. 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进入和离开必须经过相应防护设施,并且需要定期进行辐射剂量检测和环境监测。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放射科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并且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 演练中需要评估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
.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
…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
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
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
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者资料的登记、保
存、提取和借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
使受检查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
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
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
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
X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照
射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
护。

8、候诊者和防护人员(病人必须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
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听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受检者防护须知

受检者防护须知

医用X线受检查者防护须知
一、需在放射科检查的患者,应坐在候诊区等候检查,不可吸烟,不可随意走动,不可在X 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以防止电离空气对患者产生危害。

二、放射科机房工作时应将防护门关闭并开启门上的指示红灯,并要告知患者及家属不准开门
三、X射线检查时只能有一名受检者进入机房,其他受检者及陪检者不得在机房停留,以免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如受检者必须有人扶持,经医师同意可由一名扶持人员陪检。

四、受检人员应接受使用医院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对非照射部位实施屏蔽防护。

五、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果您发现自己已怀孕,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以确定是否接受X射线检查。

六、检查结束的患者,应远离检查室在候诊区等候报告结果。

杨金锋口腔。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制度
1.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不同的设备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配置;
2.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至少一套;
3.对于同室操作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4.放射工作人员在面对辐射应急处理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二、受检者防护制度
1.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放射工作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2.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3.在透视及摄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

需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具,避免照射。

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4.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

放射科应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防治职业病;
5.患者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时,有权当时提出疑问,并要求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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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重庆西京医院
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一、在无适当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候检者不得停留在X射线检查室。

二、不允许妊娠妇女或18岁以下的人来扶持病人进入X线检查室。

三、在X射线透视时,使用影像增加器,应避免延长透视时间,增加患者不必要的受照剂量。

四、在进行X射线摄影时,要选取适当的照射体位,对患者非受检的辐射敏感器官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开有用线束的直接照射。

五、在进行X射线透视时,应使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
-1透视条件,使患者皮肤表面入射剂量常在5MGY/min以下。

六、对青少年做X线检查时,应注意做好非投照部位的防护工作。

七、育龄妇女受孕期间,特别是妊娠8-15周的妇女,非急救等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各种X线检查。

八、临床医师或受检人员进入机房进行X线检查,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重庆西京医院
2007年12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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