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规章制度
交警大队规章制度模板
交警大队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交警大队的管理职责,规范交警大队的工作行为,保障社会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道路交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三条交警大队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交警大队实行集体领导、民主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五条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应当忠诚履行职责,积极服务群众,树立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交警大队设立队长、副队长、科长等职位,队长为大队的领导人。
第七条队长负责全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副队长协助队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科长负责各自科室的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有关工作。
第九条民警在大队进行交通管理工作,必须遵守队纪、队规,服从领导命令,执行任务。
第十条队长对大队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交警大队工作分为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
第十二条日常管理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第十三条执法检查包括路面巡逻、交通违法查处等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处理包括交通事故勘查、处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交警大队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第四章权责规定第十六条交警大队队长对大队工作负总责,必须全面负责,做到知情明责。
第十七条交警大队科长负责本科室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交警大队民警要服从领导指挥,服从命令,服从任务。
第十九条交警大队队员如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违章处分第二十条交通违章行为包括超速行驶、闯红灯、酒驾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对违章行为,交警大队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以新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交警大队所有民警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交警协警工作规章制度
交警协警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交警协警指的是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需要,由人民警察法人代表授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交通管理、巡逻执勤和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交警协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服从指挥,保守工作秘密,做到公正、文明、礼貌、守法。
第四条交警协警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组织安排,恪守职责,决不能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第五条交警协警的组织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动和使用,对于不服从指挥、违反法纪的交警协警,公安机关有权调离工作岗位、撤销资格或者予以处分。
第二章交警协警的岗位职责第六条交警协警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一)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疏导交通,维护道路秩序;(二)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三)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道路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四)协助处理交通纠纷和群众求助事件;(五)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六)其他由公安机关委派的任务。
第七条交警协警在执行各项任务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制度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交警协警应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热情服务,做到耐心倾听、细致解答,消除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和不满,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第三章交警协警的工作制度第九条交警协警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水平,熟悉法律法规、交通管理政策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条交警协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执勤任务,保证工作安全和稳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交警协警在执勤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件,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不得擅自加入执法行动,确保行动统一、有序。
交警安全规章制度模板
交警安全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警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警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保障交通秩序的畅通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交警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交警部门的安全管理应当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交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交警部门的安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交警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交警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交警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交警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八条交警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交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交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十条交警部门应当对交警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第十一条交警部门应当为交警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保障交警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防护装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反光背心、安全头盔、防护手套、防护靴、发光指挥棒、交通标志等。
第十三条交警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五章执法安全第十四条交警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执法,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五条交警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法律法规的指令,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六条交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控制度,对交警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和处理执法安全事故。
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十七条交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处理制度,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公平、公开。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包括以下内容:
1. 值班制度:明确交警中队的值班时间和轮班制度,保障交警全天24小时值班工作。
2. 出勤规定:规定交警中队每日出勤时间和签到制度,确保每位交警按时到岗并参与工作。
3. 服装着装规定:明确交警中队交警员的着装要求,包括制服搭配、佩戴警标等。
4. 工作责任制:明确交警中队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规定交警员在执勤、巡逻、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5. 执勤纪律:规定交警员执勤期间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禁止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吸烟饮食等。
6. 处理违章规定:明确交警中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并规定交警员在执勤过程中如何与违法人员进行的交流和处理方式。
7. 使用警车规定:规定交警中队警车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要求、车辆保养等。
8. 作战训练规定:规定交警中队的作战训练内容和频率,提高交警员的执勤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9. 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交警中队对工作表现良好的交警员给予奖励的方式和条件,以及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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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上班规章制度
交警队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全民交通安全,交警队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队所有交警,任何交警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责任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交警队领导班子是本队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对全体交警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五条交警在执行交通管理任务时,必须保持文明礼貌,积极向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有不文明行为。
第六条交警必须保持队容整洁,着装整齐,不得擅自更改制服,不得戴耳机、打电话、吸烟等影响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交警在执勤时必须带齐工作证、警徽,不得私自外出,不得私自离岗。
第八条交警在执行交通执法任务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接受贿赂。
第九条交警不得擅自外借、转让或遗失执法装备,一经发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交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超速、闯红灯、乱变道等。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交警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二条交警必须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责,不得漠视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怠工。
第十三条交警必须按照规定完成日常巡逻任务,严格执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秩序。
第十四条交警必须加强勤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不得懈怠学习。
第十五条交警不得私自借用、挪用单位资金,不得贪污受贿,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责任制度第十六条交警在执行交通管理任务时,必须履行职责,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七条交警必须保证执法行为合法、文明,不得有不当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交警队领导必须对下属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加强队伍的凝聚力。
第十九条交警必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申诉权利,认真解决交通争议。
第二十条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如有不当行为,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交警队领导班子所有,如有变动,由交警队领导班子发布通知。
交警的规章制度
交警的规章制度一、引言交通安全是城市交通管理的核心问题,保障交通安全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交警队伍。
为了确保交警执行任务的规范性和效率性,交警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以规范交警的日常工作行为。
本文将介绍交警的规章制度,包括执勤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二、执勤规范1.服装标准:–交警应着制定的交通警察制服,并携带有效的警官证件;–制服应整洁、无污渍、无破损,并佩戴符合规定的警徽、警帽和肩章等。
2.执勤行为:–交警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执行任务,维护交通秩序;–在执勤过程中,交警应保持谦和、有礼、有序的态度,遵守交通规则。
3.执勤标准:–交警应根据任务要求,正确使用执勤设备和工具;–执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疏导和指挥,确保交通流畅和秩序良好。
三、工作纪律1.准时上岗:–交警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确保交通管理岗位的连续性;–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请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2.工作记录:–交警在执勤过程中需记录重要信息,如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等;–记录应详细准确,保存完好,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
3.工作效率:–交警应高效完成任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消极怠工;–工作中如有碰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指导。
四、职业道德1.诚信守法:–交警应维护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做到廉洁奉公、严以用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
2.保密工作:–交警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任务、案件及相关信息;–交警不得私自向他人透露警务机密。
3.服务群众:–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应友善对待群众,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帮助;–交警要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总结本文介绍了交警的规章制度,包括执勤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等。
交警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交警的行为,确保他们能够高效执行任务并维护交通安全。
交警在执勤中需遵守服装标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并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同时,他们还要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包括诚信守法、保密工作和服务群众等。
交警规章制度(范本)
交警规章制度交警规章制度篇一:交警制度值班备勤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二、中队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停放位置有利于快速出警;三、中队民警轮流值班。
夜间至少有1名中队干部或正式民警带班,且值班备勤人员不少于2人;四、值班人员要着装规范、警容严整,坚守岗位,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不得在值班室内赌博、饮酒等,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在值班室内赌博、饮酒等,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五、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值守区的安全和自身安全,夜间出警必须开启警灯、警报器、着反光背心等防护装备;六、认真搜集、整理当班期间民警执勤、执法及辖区道路发生的各种情况,做好值班登记和请示报告工作:七、与接班民警搞好交接班,交清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值班设施及执勤用品、待办事项等。
接处警制度一、对于公路上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下列处置措施:1、疏导交通,控制事态,保护现场; 2、进行现场调查,询问被害人和证人;3、审查犯罪嫌疑人, 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搜集证据,保护其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救助被害群众,扣押作案工具,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证。
5、报告上级,通知刑侦、治安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
二、对案件简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确凿、责任明确,因果关系清楚,当事人无争议,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治安案件或交通违章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当场处罚,并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存档备查。
三、公路巡警因接警、处警不力或玩忽职守、执法不严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直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警械装备管理制度一、加强对警械装备的日常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保证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是指交警中队为了维护交通秩序,规范交警执勤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1. 执勤纪律:交警中队要求所有人员严格遵守执勤纪律,如服从指挥、遵守工作时间等。
2. 严禁酒驾:交警中队明确规定,所有人员在执勤期间严禁饮酒,以确保执勤人员的精神状态和工作能力。
3. 执勤装备:交警中队规定人员在执勤时必须穿戴统一的交警制服和执勤装备,并保持整洁。
4. 执行命令:交警中队要求所有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指挥的命令,不得擅自更改执勤任务或指挥。
5. 禁止利用职务谋私:交警中队严禁执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收受贿赂、擅自处罚等违规行为。
6. 保密制度:交警中队要求所有人员保守相关工作信息和内部事务,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7. 汇报制度:交警中队要求人员按时进行工作汇报,如例行会议、工作总结等。
8. 奖惩制度:交警中队明确了一些奖励和惩罚措施,以鼓励规范执勤行为和惩罚违规行为。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交警中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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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的规章制度
交警的规章制度
《交警的规章制度》
交警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他们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
在执行交通管理工作时,交警需要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 职责规定:交警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交通管理、交通指挥、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保障交通秩序和出行安全。
2. 服装着装:交警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穿着统一的交警服装,佩戴警徽,保持整洁,严禁私自修改。
3. 严守交通规则:交警在执行任务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反交通规则,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法接受礼金或其他物品。
4. 文明执法:交警在执法时,要礼貌待人,规范用语,不得辱骂驾驶人员,不得对驾驶人员采取不当手段。
5. 安全保障:交警在执法时,要注意自身安全,戴好安全帽,佩戴反光背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6. 必要记录: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及时记录违章情况,保留证据,据实填写交通违法通知单,不得随意撕毁或篡改。
7. 行为规范:交警在执行任务时,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
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在工作中饮酒、赌博等。
以上是交警的规章制度,是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交警_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警察队伍建设,规范交通警察执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交通警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交通警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交通警察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二)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三)处理交通事故;(四)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交通警察的权限:(一)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处罚;(二)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和处理;(三)对涉嫌醉酒驾驶、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强制检测;(四)执行交通管制、交通疏导等任务;(五)其他依法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执法行为规范第六条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一)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二)公正、公平、公开执法;(三)严格依法行政,不得滥用职权;(四)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第七条交通警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一)出示执法证件;(二)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依据和处罚内容;(三)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四)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五)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第八条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一)及时赶到现场,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二)依法进行勘查、调查;(三)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四)依法认定事故责任;(五)依法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第四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交通警察部门应当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交通安全常识;(三)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四)交通文明行为引导;(五)其他有利于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内容。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交通警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规章制度交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警部门队伍建设,规范交警执法行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交警部门全体民警、文职人员和协勤人员。
第三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交警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交警部门负责人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岗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执法行为规范第七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二)公正、公平、公开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文明执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四)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收受、索取贿赂;(五)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八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一)着装整齐,佩戴警徽、警衔、警号;(二)持证上岗,出示执法证件;(三)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时,应当依法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四)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扣留、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应当依法出示相关法律文书。
第四章交通安全管理第九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及时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第五章内部管理第十二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内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
第十三条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范文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范文一、守纪律1. 严格遵守中队规章制度,服从中队指挥。
2. 绝对忠诚,不得泄露中队内部事务。
3. 严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传播和泄露交通案件、罪犯信息等。
4.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5.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二、勤勉忠诚1. 忠诚履行职责,热爱工作,恪尽职守。
2. 勤勉工作,不得偷懒、懈怠。
3. 坚守原则,不得接受贿赂、受贿行为。
4. 执行公务时,不得与涉案的一方有亲密联系。
三、行为规范1. 不得酗酒、赌博、吸烟等不良嗜好。
2. 不得使用非法药物。
3. 交通工作中必须穿戴标准的制服,不得随意更改。
4. 不得使用或泄露机密和保密文件材料。
5. 不得参加违法犯罪集团或组织,不得书写、印刷、散发、传播煽动性、邪教、迷信的文字、图画。
四、工作纪律1. 维护队伍的团结和谐,不得进行内讧、暴力行为。
2. 集中精力工作,不得进行无关事务。
3. 在公务中保持良好形象,不得非法使用职权或滥用职权。
五、廉洁自律1. 不得收受他人便利或财物,不得索要、接受他人贿赂。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操办、介绍亲友的工作或其他事务。
3. 不得私自接收、使用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寻求其他私利。
5. 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保障1. 遵守安全操作规定,注意个人防护。
2. 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 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以上是交警中队规章制度的范文,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遵守规章制度,能够有效规范交警队伍的行为,确保交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提升中队的声誉和形象。
所有交警队员都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公正、廉洁、勤勉服务。
山西交警最新规章制度文件
山西交警最新规章制度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西交警工作,保障交通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山西交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守法执法,严格遵纪守规,不得违反规定执法。
第二条:责任明确山西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交警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每个交警人员履行职责,维护交通秩序,服务群众。
第三条:严格执勤纪律山西交警部门严格要求交警人员执勤期间服从指挥,严格执行执勤纪律,不能擅自离岗,不得私自接受礼金财物,不得违规违法办案。
第四条:优化执法方式山西交警部门要不断加强执法技术和装备的更新换代,推广应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严格处置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条:强化培训教育山西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交警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第六条:加强监督检查山西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规合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七条:提高服务质量山西交警部门要抓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第八条:加强宣传教育山西交警部门要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推动交通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文明氛围。
第九条:奖惩分明山西交警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交警人员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责,确保奖惩分明。
第十条:贯彻执行山西交警部门及全体交警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交通安全,服务群众,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本规章制度由山西交警部门负责解释并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西交警部门XX年XX月XX日总字数:611字。
交警警务室规章制度
交警警务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监督,维护群众交通安全,提高警务室队伍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警务室全体民警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坚守职责岗位,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忠诚、纪律严明、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三条警务室全体民警应当自觉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履行维护群众交通安全的职责,维护公共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警务环境。
第四条警务室全体民警应当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职业修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推动警务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警务室全体民警应当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增强服务意识,销号习惯,遵章守纪,热爱岗位,努力工作,服从命令,严格执行“一岗双责”。
第六条警务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辖区道路交通进行安全状况排查,加强日常巡逻,排除交通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供高质量的交通安全维护服务。
第七条警务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警务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警务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切实维护交通秩序。
第八条警务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执法记录、资料及信访件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安全、资料完整。
第九条警务室应当不断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做好警务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警务室应当积极推进科技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群众更加便捷。
第二章警务室队伍建设第十一条警务室应当制定完善的队伍建设方案,注重队伍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二条警务室应当按照警务室工作需要,合理划分警务室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第十三条警务室应当加强对民警的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民警能够胜任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警务室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励民警积极工作,加强团队合作,推动警务室队伍建设持续发展。
山西省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山西省交警中队规章制度第一条中队宗旨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警队伍的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山西省交警中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任务职责1. 履行公安机关职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 全面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的工作方针政策,履行职责。
4. 推动警务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工作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组织架构1. 中队长:负责全面领导、统筹安排和监督检查中队工作。
2. 副中队长:协助中队长工作,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3. 大队长办公室:负责协调中队内部各部门工作,统筹大队工作。
4. 交通警察:负责执勤、执法,维护交通秩序。
5. 行政人员: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制度1. 值勤制度:根据交通状况安排交通警察进行执勤,保障交通安全。
2. 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交通警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升专业能力。
3. 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例会,总结工作经验,规划工作重点。
4. 纪律管理制度:加强队伍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5. 服务承诺制度:制定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6. 奖惩制度:根据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激励。
7. 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交通警察进行考核,激励优秀,纠正不足。
第五条执法规范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执法权力。
2. 公正执法,依法查处交通违章行为。
3.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4. 严格执行交通指挥、处罚程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
5. 坚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服务标准1. 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解释,引导文明驾驶。
2. 积极协助解决交通事故,保障交通通畅。
3. 提供便民服务,为群众解决交通问题。
4.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注和帮助。
第七条队伍建设1. 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2. 关心员工生活,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 落实奖励和激励机制,激发队伍积极性。
交警规章制度
交警规章制度交警规章制度篇一:交警制度值班备勤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二、中队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停放位置有利于快速出警;三、中队民警轮流值班。
夜间至少有1名中队干部或正式民警带班,且值班备勤人员不少于2人;四、值班人员要着装规范、警容严整,坚守岗位,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不得在值班室内赌博、饮酒等,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在值班室内赌博、饮酒等,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五、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值守区的安全和自身安全,夜间出警必须开启警灯、警报器、着反光背心等防护装备;六、认真搜集、整理当班期间民警执勤、执法及辖区道路发生的各种情况,做好值班登记和请示报告工作:七、与接班民警搞好交接班,交清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值班设施及执勤用品、待办事项等。
接处警制度一、对于公路上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下列处置措施:1、疏导交通,控制事态,保护现场;2、进行现场调查,询问被害人和证人;3、审查犯罪嫌疑人, 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4、搜集证据,保护其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救助被害群众,扣押作案工具,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证。
5、报告上级,通知刑侦、治安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
二、对案件简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确凿、责任明确,因果关系清楚,当事人无争议,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治安案件或交通违章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当场处罚,并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存档备查。
三、公路巡警因接警、处警不力或玩忽职守、执法不严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直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警械装备管理制度一、加强对警械装备的日常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保证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二、妥善保管装备,做好防抢夺、防盗窃、防破坏和防火防水防潮等。
三、所用物品损坏、丢失,属于本人原因造成的,由本人负责赔偿或维修,属于自然损坏、机械故障的,单位负责维修,如本单位不能修复,应当按上级要求组织送修或就地修理。
交警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交警安全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警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提高道路交通执法效率,保障交警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交警人员,包括交通警察、巡逻警察、交通管理员等。
第三条交警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应遵守本规章的各项规定,确保自身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第四条交警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保护用品,为交警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第五条交警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指挥、遵守规章,严禁违反交通法规,不得私自决定违法违规处理方式。
第六条交警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交通法规和交通管理知识,增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交警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交警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着装整齐,佩戴制服、警帽、警标,便于辨识身份。
第八条交警人员应当佩戴反光背心或反光臂章,提高被动安全防护能力。
第九条交警人员在夜间执勤时,应当打开交通安全警示灯,确保被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条交警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防身器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一条交警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执勤制度,不得私自离岗或擅自变更执勤地点。
第十二条交警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按时吃饭、休息,保证身体健康。
第三章交警人员的行为规范第十三条交警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礼貌待人,不得辱骂、侮辱他人,维护职务形象。
第十四条交警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交警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得违法违规收取礼品、红包等。
第十六条交警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私自改变执法流程和处罚标准。
第十七条交警人员应当保管好执法证件、随身物品,不得私自借出或遗失。
第四章交警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十八条交警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交警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交警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交通法规和交通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第二十条交警人员应当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压力调适培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情绪。
公安交警执法规章制度
公安交警执法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安交警执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公安交警部门设有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对辖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执法监督。
2. 交通管理大队设立交通警察岗,由专门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警察组成,执法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执勤。
3. 交通警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重要路口设立交通警力巡逻点,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执法职责1. 交通警察应当严格执行相关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净化道路环境。
2. 交通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应本着公正、公平、文明、礼貌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文明执法,严禁对当事人进行辱骂、侮辱等不文明行为。
四、执法程序1.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并向当事人说明执法目的和要求。
2. 当事人在接受交通警察执法检查时,应当服从指挥,不得拒绝检查或者阻碍执法行为。
3. 当事人对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有异议时,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要求调取监控录像进行查证。
五、执法措施1. 交通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劝导、罚款、拘留等执法措施,具体措施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2. 交通警察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3.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将涉嫌犯罪行为的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执法监督1. 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对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估。
2. 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3. 对于违规执法人员,公安交警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七、处罚措施1.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扣留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措施。
2. 对于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警察应当依法严厉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交警规章制度范本大全最新
交警规章制度范本大全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警察执法规则》,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公路、城市道路和其他开放道路上的交通管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警察是公安机关的执行警察,负责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执法监督与指导工作。
交通警察应当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细则开展工作,依法维护交通秩序。
第四条交通警察应当维护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权威,严格执行法律,保护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尊重和服务于公民。
第五条交通警察应当维护警察荣誉,履行职责,廉洁办事,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六条交通警察应当保守秘密,依法保护国家、公民和组织的隐私,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私自调取和提供信息。
第七条交通警察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服从命令,不擅自更改、拒绝执法任务。
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违反职业伦理。
第八条交通警察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执法公正、廉洁。
第二章交通管理第九条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十条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出警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事故现场畅通,维护交通秩序。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现场保护、伤员救治和交通疏导工作。
第十一条交通警察应当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活动,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和外卖快递等从业人员的监管,防止违法经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障交通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交通警察应当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和装备,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交通警察在执法中应当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执法程序第十五条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执行职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滥用职权。
交警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交警安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设立交通警察,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交通警察依法执勤,保护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对违反交通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并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第三条交通警察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交通技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条交通警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公平公正,为公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交通警察应服从上级指挥,保持队形整齐,服装整洁,言行举止得体。
第六条交通警察执勤时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不得私自接受礼物、贿赂或其他非法利益。
第七条交通警察应积极配合其他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第八条本规章所称“交通警察”包括执勤民警、交通辅警和交通志愿者。
第二章交通规定第九条车辆驾驶人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禁止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第十条行人应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得横穿马路,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第十一条非机动车应走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不得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第十二条严禁在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等两轮车辆时使用手机或耳机,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路口处的车辆和行人应依次等待信号,禁止闯红灯和乱停乱放。
第十四条车辆应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行驶时必须开启车灯。
第十五条驾驶证、行驶证等行车证件必须随身携带,严禁驾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冒用证件。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定期进行年检,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确保车辆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发生时,及时报警,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交通警察处理。
第三章交通执法第十八条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合法、公开、公正,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交通警察在执法中有权检查车辆行驶证件、驾驶证、安全带使用情况、车辆载货情况等。
第二十条交通警察在执法中应依法措施,对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并告知处罚理由。
第二十一条交通警察在执法中应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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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规章制度【篇一:车管所规章制度】第二部分、车管所工作岗位职责车管所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办理全市机动车的各项登记、检验、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业务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
四、负责对各大队车管所办理“五小”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
五、负责草拟我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六、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拥有量及分布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所需牌、证、表、卡等物资的计划、上报、制作、发放等工作。
八、对违规车辆和驾驶人业务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试科工作职责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按照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
二、指导、监督辖区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
三、负责按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参加考试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五、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
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工作制度一、检测民警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二、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三、严格执行警务公开制,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一律公开、公正办事,当天的事当天办。
四、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群众和客商来办理业务,问到谁,则由谁予以解答,不得推诿,涉及业务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时解答不了,则由该同志引导至相关业务部门予以解决。
一律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对办事群众、客商不准故意刁难、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准对办事群众和客商乱收费。
六、严禁与“皮条客”勾结,严厉打击“皮警察”,坚杜绝拉“皮条”现象。
车管所所长工作职责一、主持车管所全面工作,带领全所民警、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及上级的指示命令,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二、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带领和组织全所民警、职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大队车管业务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民警、职工、协管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
五、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车管所副所长工作职责一、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努力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并对分管工作指导、检查、抓好落实。
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履行车管业务的审批工作。
四、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督促分管部门工作的完成,做到上传、下达、政令畅通。
五、负责审核上报各类报表。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考试科科长工作职责一、主持考试科全面工作,带领全所民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有计划地开展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工作。
二、抓好全市考试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考评工作,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驾驶人考试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业务技能和队伍素质。
三、加强考试员队伍廉政建设,杜绝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四、抓好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五、抓好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六、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
检查站站长职责一、在主管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检测站的全面工作,带领全站民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组织民警落实检测站个人岗位责任制,领导全站民警积极完成检测站职责范围内和上级机关布置的各项任务。
划,周有安排。
三、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严格检测站业务审批制度。
四、努力完善检测站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经常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五、切实抓好队伍的教育管理,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车辆管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业务技能和队伍素质。
做到为政清廉,为警清廉,力争无违纪事件发生。
六、决定、处理检测站日常工作事物。
驾驶人管理各岗位责任一、业务受理岗责任1、受理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持军队、武警及境外驾驶证的换证、外地转入换证、补证换证、驾驶证注销、记分等业务。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有关手续、查询有关信息,经审核合格的给予受理,收存相关资料,并把相关信息录入驾驶证管理系统;3、审核不符规定的不予受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有违法嫌疑的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4、严格按规定程序、时间、审核手续,受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预约,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及驾驶证。
二、档案管理岗责任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复核收存的全部资料及计算机登记信息,符合规定的,按程序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及驾驶证;2、受理驾驶证年度体检、档案更正、外地清分、扣证/还证、锁定/解锁等业务;3、整理资料,严格按《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江西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装订归档,并负责驾驶人档案保管、存档工作。
三、业务领导岗责任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业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严格把关,对资料不全或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退回受理岗补充和更正;2、按规定审核业务受理岗出具的业务退办单,对于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四、考试岗责任1、负责按受理岗预约的时间对全市汽车类驾驶证申请人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考试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考试标准、考试程序、考试纪律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进行各科目的考核,实行考试成绩由考试员和考试人双签名制度,把好考试质量关;3、负责建立驾驶人考试台帐的制作和保管工作。
并填报相关业务报表;4、负责按规定到各培训站(校)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在汽车类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阶段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5、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负责考场设备、考试用车的日常保养。
车辆管理各岗位责任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责任:1、受理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变更审批、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补领登记证书、档案更正等机动车业务。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有关登记申请手续,经审核手续齐全、有效的受理登记,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相关事项;3、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二、机动车查验岗责任:1、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确认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
2、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3、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4、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三、牌证管理岗责任:1、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并核发机动车号牌,制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2、受理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停驶/复驶等业务,出具注销凭证,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及受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3、负责进口机动车上网核查,打印《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通知书》;4、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5、上报各种表、证、牌的制作计划,妥善保管各种有效证件、业务印章。
四、业务领导岗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业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及计算机登记信息,严格把关,对计算机登记数据不全或不准确的移交登记审核岗补充或更正。
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科室领导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上报领导,并移送刑侦部门处理。
五、档案管理岗责任:1、档案管理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及资料,打印业务流程单及资料清单,及时造册将业务资料移交档案室,档案室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云南省机动车实物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整理粘贴资料,并装订归档;2、按规定办理车辆查封、解除查封、变更备案等车辆业务。
3、对于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第三部分、车管所内部管理制度车管所内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建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规范全所民警、职工的工作行为,创建一流文明窗口形象,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圆满完成各项车管工作业务,根据支队《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工作的要求及特点,特制定本内务管理规定,请全所民警及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请示报告制度1、车管所各部门均应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及权限开展工作,凡超出本部门和个人职责权限的事及工作,均不得擅自决定。
加强请示汇报,各岗位反映的问题,分管副所长不能答复的,必须及时向所长报告,所领导应及时做出办理或向上级请示、留所务会研究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