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立案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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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1992]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1992]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1992〕22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已往所作的其他有关民事诉讼方面的批复、解答,凡与民事诉讼法相抵解或者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停止执行。

各地在执行本《意见》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完整收录)(法释〔2012〕1号-法释〔2012〕8号)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完整收录)(法释〔2012〕1号-法释〔2012〕8号)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完整收录)(法释〔2012〕1号-法释〔2012〕8号)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完整收录)(法释〔2012〕1号-法释〔2012〕8号)目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法释〔201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5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法释〔201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2011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7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法释〔2012〕1号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九)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判断题]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

参考答案:对[判断题]2、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行为造成损害,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对[判断题]3、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参考答案:对[判断题]4、国家赔偿法不仅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怎样向国家机关请求赔偿的问题,也关系到大量国家机关怎样处理国家赔偿争议、如何履行国家赔偿义务。

参考答案:对[判断题]5、在刑事诉讼中处理案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了损失后,不能向有关的工作人员追偿赔偿费用。

参考答案:错[判断题]6、根据工作需要,基层人民法院也可设置赔偿委员会。

参考答案:错[判断题]7、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经济组织。

参考答案:对[判断题]8、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理赔小组,办理同级公安、检察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

参考答案:错[判断题]9、司法赔偿实行责任后置原则。

参考答案:对[单项选择题]10、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所引起的赔偿责任是国家赔偿责任。

A.所有行为B.违法行使职权行为C.民事行为D.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行为参考答案:B[单项选择题]11、甲有权提起国家赔偿,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突然死亡,()是适格的赔偿请求人。

A.甲B.甲的继承人C.无人D.甲所在的单位参考答案:B[多项选择题]12、经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法律文书,包括()。

A.人民法院一审宣告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B.人民法院二审或再审宣告无罪的刑事判决书C.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D.公安机关释放证明书参考答案:A,B,C,D[多项选择题]1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公民自残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劳动法司法解释二劳动法司法解释全文

劳动法司法解释二劳动法司法解释全文

劳动法司法解释二-劳动法司法解释全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全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全文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四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第二版参考答案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第二版参考答案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技能训练和判断题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技能训练】1、张某系甲超市员工,曾长期代表甲超市充当采购员与乙公司进行采购冰箱。

2009年 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超市的规章制度被甲超市开除。

但是,甲超市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张某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又与乙公司签订了10万元的冰箱买卖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1个月内付款。

乙公司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得知张某已被开除一事.公司家在向张某交货1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

乙公司是向甲超市要求支付10万元货款,甲超市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问题:(1)张某的行为是有权代理?还是无权代理?(2)甲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参考答案:(1)张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中,张某被甲超市开除后,实际上代理权已经终止, 但甲超市却并未收回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也未通知乙公司。

乙公司在善意、无过失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了合同,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属于表见代理。

(2)甲超市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有效,在本人与相对人间产生法律效力,本人应受合同效力的约束。

因此,甲超市应承担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的责任。

2、2010年9月,某贸易公司与某粮库签订了一份大豆代购合同。

合同规定,粮库为贸易公司代购100万公斤大豆,总价款360万元,货到3个月后付清款项。

同时双方还达成口头协议,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合同生效后,粮库按约为贸易公司代购了 100万公斤大豆,经贸易公司验收后收下。

但由于贸易公司一时难以销完,故拖延货款,经粮库多次催款未果。

粮库依口头协议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贸易公司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10万元。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45题)1、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答案】 A2、下列哪种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06年)A.当事人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B.起诉时被告被监禁的案件C.发回重审的案件D.共同诉讼案件【答案】 C3、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以单位、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除集体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名义起诉外,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C.“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务,向公众提供旅游服务的人D.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答案】 A4、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

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

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

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答案】 C5、对于当事人的下列上诉请求,法院应当受理的是A.吴某申请执行刘某财产一案,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刘某异议后,刘某提出上诉B.邓某诉林某离婚诉讼一案,法院审查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关系无效,邓某提出上诉C.张某向某中院起诉朱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000元,法院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张某上诉D.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王某与高某借款纠纷一案,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其异议,高某提出上诉【答案】 C6、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一、起诉与受理1、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结束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赔偿的实体权利,在刑事诉讼结束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不予受理。

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无论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附带民事诉讼都应由审理刑事案件的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刑事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受害人又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告知当事人向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坚持单独起诉的,不予受理。

2、因治安案件致人损害的,在公安机关处理后,当事人仅就民事赔偿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3、加害人行为存在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受害人有权依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选择一种诉因提起诉讼。

受害人不能以两种诉因提起诉讼,或以一种诉因提起诉讼后,又以另一种诉因起诉。

4、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当事人不愿调解的,经公安机关记录在案,可以不提交调解书、调解终结书,在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评定,是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仅就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民法院受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仅包括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已构成医疗事故而引起赔偿纠纷的案件,还包括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医务人员确有过错造成损害而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

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系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人民法院受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是否作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条件。

8、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6、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16、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将文件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

附件:《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公正、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现就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中的若干程序和实体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第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诉人所诉被诉人主体不在本委管辖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依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因仲裁委员会的上述理由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4号文)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所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或应当审理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不应受理。

起诉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原则上应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人的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具有法定事由,一般包括超过申诉时效,或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或不属于该委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得以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找不到被诉人等为由扩大不予受理的事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1.刑事赔偿申请书2.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3.受理赔偿申请登记表4.刑事赔偿提请立案呈批表5.刑事赔偿立案通知书6.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7.审查终结报告8.刑事赔偿决定书9.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10.受理赔偿监督申请登记表11.赔偿监督提请立案呈批表12.赔偿监督立案通知书13.赔偿监督申请审查结果通知书14.重新审查意见书15.赔偿监督案件审查结果通知书16.支付赔偿金申请书17.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一:刑事赔偿申请书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情况。

如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情况)。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与赔偿请求人关系等情况)。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赔偿具体要求:……事实根据与理由:……此致×××人民检察院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刑事赔偿申请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制作。

供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赔偿,提出书面申请时使用。

二、人民检察院受理赔偿申请后,本文书附卷。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第页共页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制作说明一、本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制作。

供人民检察院向当面递交赔偿申请材料的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具书面凭证时使用。

复议机关收到当面递交的复议申请材料时可以参照使用。

二、应当接收的赔偿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刑事赔偿申请书;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授权委托书等;3.刑事诉讼终结法律文书,包括撤案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4.能够证明强制措施开始日期和解除日期的法律文书,包括拘留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释放证明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5.伤情或者死亡证明;6.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处分财产的法律文书;7.其他相关材料。

广东法院立案工作规定(试行)-粤高法发[2001]34号

广东法院立案工作规定(试行)-粤高法发[2001]34号

广东法院立案工作规定(试行)正文:---------------------------------------------------------------------------------------------------------------------------------------------------- 广东法院立案工作规定(试行)(粤高法发[2001]34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案庭的职责第三章第一审案件的立案程序第四章第二审案件的立案程序第五章执行案件的立案程序第六章审判监督案件的立案程序第七章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程序第八章保全申请案件的受理和执行第九章督促程序案件的立案和审理第十章公示催告案件的立案和审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各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立案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的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遵循立案与审判、执行分开的原则,坚持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

人民法院(包括专门法院)的立案工作由立案庭统一负责。

第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立案庭的职责第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的职责:(一)审查民事、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审查破产、执行(含委托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对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二)负责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

(三)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案件的立案工作;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作出是否受理其再审申请的决定,并向其发出通知书;办理审判监督庭再审案件的立案登记。

受理通知书(精选9篇)

受理通知书(精选9篇)

受理通知书(精选9篇)受理通知书【篇1】(被责令受理的机关):(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年月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年月日(印章)受理通知书【篇2】______:你诉______(被告)……(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起诉人。

受理通知书【篇3】你(单位)提出的下列申请:申请事项:项目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受理号:本申请:需要收费不需要收费需要检验不需要检验注:本受理通知书仅作为此项申请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的证明文件,与此项申请的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

办理进度可以使用受理号在我局网站查询,网址:备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年月日受理通知书【篇4】×××:本院现已受理申请人×××与你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月15日起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有新规

2月15日起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有新规
三 、 确 了 国家 赔 偿 案件 材 料 的 收 明
上 , 据《 依 国家赔偿 法》 及其他 有关法律 讫 与 补 正 规定制定 的。其旨在充分保障公民 、 法 规 定赔偿 请 求人 当面递 交赔 偿 申
的复议决定仍不服 , 依照《 国家赔偿法》 第二 十五 条的规定 向复议 机关 所在 地
起七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 立案 的 , 的申请事 项和理由 ;4 ( )属于国家赔偿 应 当在立 案之 日起五 日内向赔偿 请求 范围的 ;5 ()有赔偿 义务机关 已经收到 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 。 属于 人民法院 赔 偿 申请 的 收讫 凭证 或 者 相应 证 据 ; 赔偿 委员会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 , 还应 ( ) 合法律规 定 的请求期 间 , 6符 因不可 当同时 向赔偿 义务机关 、 复议机关送达 抗 力或 者其他 障碍未 能在 法定期 间行 ( 联 :江 西 省 兴 国县 人 民 法 院 通 受理案件通 知书 、 国家赔偿 申请 书或者 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 四 ) 4 4 0) ( 赔偿请求人 3 2 O
受理 国家赔 偿案 件 , 将修 改后 的《 国家



其 申请符合下 列条件 的 , 予立案 :1 应 () 有复议机关 的复议 决定书 ;2 ( )符合法 律规定 的请求 期间 , 因不可抗 力或者其 他障 碍未能 在法定 期间行 使请 求权 的 情形除外。( ) 五 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复 议决定 , 赔偿请求人依照《 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 同级 人民 法院赔偿 委 员会提 出赔偿 申 请 ,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 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 , 应予立案 :1赔 () 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 定的主体资格 ;2 ()
五、 明确 了对 不 予 受理 的 限 定 与 救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6篇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6篇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6篇Written decision on rejection of state compensation编订:JinTai College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6篇前言: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可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

本文档根据决定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范文2、篇章2: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范文3、篇章3: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范文4、篇章4: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文5、篇章5: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文6、篇章6: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文决定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文体。

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供大家参考!篇章1: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范文(20xx)安法赔立字第00002号赔偿请求人:王xx,男,1952年3月29日生。

赔偿请求人王xx于20xx年5月12日以无故拘留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

经审查,本院认为,赔偿请求人王xx的申请不属于国家赔偿的受案范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对赔偿请求人王运合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年五月十八日篇章2: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决定书范文【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20xx)巴法赔立字第1号赔偿请求人:米xx女,汉族。

赔偿请求人:张xx女,汉族。

赔偿请求人:张xx,男,汉族。

赔偿请求人:张xx,女,汉族。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2.09.20•【文号】法办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10.15•【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的通知法办发[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以下简称《样式》)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4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学习贯彻事项通知如下:一、要深刻领会修订和印发《样式》的重要意义。

修订和印发《样式》是人民法院贯彻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国家赔偿工作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客观要求。

国家赔偿案件文书作为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载体,样式统一对于规范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工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认真组织国家赔偿审判人员学习贯彻《样式》,尽快实现国家赔偿案件文书规范化。

《样式》专业性强,内容丰富,既是国家赔偿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的规范,也是指导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文书样本。

各级人民法院要集中时间,在本辖区内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使每一位审判人员能够深刻领会、准确运用,确保《样式》的顺利贯彻执行。

三、要以《样式》的印发为契机,规范国家赔偿案件文书的制作,加强文书的裁判说理,提高国家赔偿案件文书的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样式》自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

我院于2000年1月11日印发的《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试行)》和2004年8月16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同时废止。

各级人民法院在《样式》试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九)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或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第三条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赔偿请求人以邮寄等形式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登记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收到申请的时间自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立案时用)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立案时用)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您。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立案时用)
导读:本文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立案时用),希望能帮助到您!(××××)××法委赔通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
你(或你单位)因……(申请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经审查认为,你(或你单位)的赔偿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经审查认为,你(或你单位)的赔偿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规定的条件,(需写明理由的,写明理由)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送达本通知书应使用送达回证)。

不受理国家赔偿申请)、不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不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通知

不受理国家赔偿申请)、不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不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通知

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不受理国家赔偿申请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不受理国家赔偿申请用)(××××)×法委赔立字第×号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因……(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国家赔偿一案,……(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的决定,或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等情形),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经审查,本院认为,……(阐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院印)制作说明一、本决定书样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不予受理赔偿请求人的国家赔偿申请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统一编立“法委赔立字”案号,以与受理后的案件案号相区别。

三、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

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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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审查立案时用)
()法委赔通字第号 _____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
你(或你单位)因……(申请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一案,于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向本院
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经审查认为,你(或你单位)的赔偿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经审查认为,你(或你单位)的赔偿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需写明理由的,写明理由)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___ 年____ 月____ 日
(院印)(送达本通知书应使用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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