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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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一、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化妆品中可培养的微生物总数,包括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这些微生物可能来自原料、生产过程、包装材料、运输和贮存等环节。

菌落总数是评价化妆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反映化妆品受污染的程度。

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是常见的真菌,在化妆品中可能污染原料或生产过程中。

霉菌和酵母菌大量繁殖会导致产品变质,对皮肤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对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检测是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耐热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是指一群嗜热、不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其中包括埃希氏菌属、柠檬酸杆菌属等。

在大肠杆菌中,有一种不耐热的“大肠菌群”是食品污染的指示菌。

耐热大肠菌群可以反映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

四、金黄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阳性球菌,是一种常见的细菌性病菌。

耐热性较强,对食品和化妆品的污染具有一定危险性。

因此,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也是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可引起皮肤感染和败血症等。

铜绿假单胞菌在化妆品中是一种常见的污染菌,对化妆品的卫生质量有一定影响。

因此,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也是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细菌总数细菌总数是指化妆品中可培养的细菌总数,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等。

这些细菌可能来自原料、生产过程、包装材料、运输和贮存等环节。

细菌总数可以反映化妆品受污染的程度。

七、粪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是指一群能够产气的肠杆菌科细菌,主要分布于动物粪便和自然界中。

在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出可能提示产品受到肠道致病菌的污染,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因此,对粪大肠菌群的检测也是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 7918.1~5——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 7918.1~5——87.

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及注解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及注解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及注解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及注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UDC 668:576 .85.07(GB7918.2-87)Standard 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osmeticsStandard plate count细菌总数系指1g或1ml化妆品中所含的活菌,数量。

测定细菌总数可用来判明化妆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以及生产单位所用的原料、工具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者的卫生状况,是对化妆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综合依据。

本标准采用标准平板计数法。

1 方法提要化妆品中污染的细菌种类不同,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物质性,培养时对营养要求,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均有所不同。

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做到满足所有菌的要求,因此所测定的结果,只包括在本方法所使用的条件下(在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上,于37℃培养48h)生长的一群嗜中温的需氯及兼性厌氧的细菌总数。

2 培养基和试剂2.1 生理盐水:见GB 7918-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2.2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成分:蛋白胨 20g牛肉膏 3g氯化钠 5g琼脂 15g卵磷脂 1g吐温80 7g蒸馏水 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加到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加入吐温80将其他成分(除琼脂外)加到其余蒸馏水中,溶解。

加入已溶解的卵磷脂、吐温80,混匀,调pH值为7.1~7.2,加入琼脂,121℃(15 1b)20min高压灭菌,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3 仪器3.1 锥形烧瓶。

3.2 量筒。

3.3 pH计或精密pH试纸。

3.4 高压消毒锅。

3.5 试管。

3.6 灭菌平皿:直径9cm。

3.7 灭菌刻度吸管:10ml、2ml、1ml。

3.8 酒精灯。

3.9 恒温培养箱。

3.10 放大镜。

4 操作步骤4.1 用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的检样2ml,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甲内,每皿1ml。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概述: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是对产品中的微生物含量和活性进行检测,旨在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方法标准,包括采样方法、微生物总数测试、致病微生物测试等内容。

一、采样方法采样是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第一步,正确的采样方法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总体的采样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选取适当数量和规格的样品,并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2. 使用干净的取样工具,避免污染样品;3. 选择不同生产批次和生产日期的化妆品进行采样,以评估产品的质量稳定性;4. 遵循严格的卫生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采样。

二、微生物总数测试微生物总数测试是对化妆品样品中微生物总数量的测定。

其目的是评估产品的细菌污染程度和是否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以下是常用的微生物总数测试方法:1.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该方法通过分离、测定化妆品中微生物代谢产物的含量,从而推断微生物总数;2. 膜过滤法:通过将样品通过膜过滤器,然后将膜培养在适当的培养基上,计数培养基上出现的菌落数量;3. 稀释平板计数法:将样品进行系列稀释后,移取适量的稀释液均匀涂布在含有适当培养基的平板上,培养并计数菌落数量;4. 流式细胞术:利用流式细胞仪对样品中微生物进行计数和鉴定。

三、致病微生物测试致病微生物测试是对化妆品样品中致病微生物含量的检测。

该测试主要关注常见的致病菌,如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以下是常用的致病微生物测试方法:1. 酶免疫分析法(ELISA):通过检测样品中致病菌特异性的抗原或抗体来判断样品是否存在致病菌;2. PCR技术:通过引物特异性扩增样品中的致病菌DNA,从而检测样品是否受到致病菌污染;3. 快速培养技术:利用快速培养方法,减少培养周期,快速检测致病菌的存在。

四、标准和参考文献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的标准和参考文献主要包括国际组织和国家相关机构发布的标准。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标准: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质量规范》2.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相关标准,如ISO 21149:2020 "Cosmetics -- Microbiology -- Enumeration and detection of aerobic mesophilic bacteria"3.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的相关指导文件,如《微生物检验的尺度适应性》总结: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是保证化妆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化妆品原料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原料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原料微生物检验标准一、细菌总数1.目的:评估化妆品原料的细菌污染程度,反映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细菌总数的测定。

3.判定标准:细菌总数小于或等于1000 CFU/g(CFU/ml)为合格,超过此标准为不合格。

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目的:评估化妆品原料的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反映原料的卫生状况。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

3.判定标准: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小于或等于100 CFU/g(CFU/ml)为合格,超过此标准为不合格。

三、耐热大肠菌群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耐热大肠菌群,反映原料的卫生状况。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耐热大肠菌群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耐热大肠菌群为合格,检出耐热大肠菌群为不合格。

四、金黄色葡萄球菌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金黄色葡萄球菌,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合格,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不合格。

五、铜绿假单胞菌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铜绿假单胞菌,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铜绿假单胞菌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为合格,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为不合格。

六、沙门氏菌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沙门氏菌,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沙门氏菌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沙门氏菌为合格,检出沙门氏菌为不合格。

七、志贺氏菌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志贺氏菌,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志贺氏菌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志贺氏菌为合格,检出志贺氏菌为不合格。

八、大肠埃希氏菌O157:H7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
一、细菌总数检测
细菌总数是指化妆品中含有的细菌类微生物的总数。

细菌总数是评价化妆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反映化妆品被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实验原理:采用倾注平板法,将一定体积的样品注入细菌培养基中,经过培养后,细菌在培养基表面生长繁殖形成菌落,通过计数菌落数,可以推测出样品中细菌的总数。

实验步骤:
(1)将样品进行适当稀释;
(2)将一定体积的稀释液注入细菌培养基中;
(3)将培养基放入培养箱中,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培养;
(4)观察菌落的生长情况,并进行计数。

注意事项:
(1)实验前要对手部进行消毒,避免污染样品和培养基;
(2)实验过程中要使用无菌技术和无菌器材;
(3)实验后要对培养基进行灭菌处理。

二、大肠菌群检测
大肠菌群是指一群好氧性芽孢杆菌,它们的出现意味着化妆品可能被粪便污染。

实验原理:采用滤膜法,将一定体积的样品通过滤膜过滤,将滤膜放在培养基上培养,观察是否有大肠菌群生长。

实验步骤:
(1)将样品进行适当稀释;
(2)将滤膜放在过滤器上,将稀释液过滤;
(3)将滤膜放在培养基上培养;
(4)观察是否有大肠菌群生长。

注意事项:
(1)实验前要对手部进行消毒,避免污染样品和培养基;
(2)实验过程中要使用无菌技术和无菌器材;
(3)实验后要对培养基进行灭菌处理。

三、肠道致病菌检测
肠道致病菌是指能够引起肠道疾病的细菌,如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等。

实验原理:采用生化反应和血清学试验等方法,对样品中的肠道致病菌进行检测。

化妆品卫生标准

化妆品卫生标准

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7916-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 7919-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汞 GB 7917.1-87(及注解)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砷 GB 7917.2-87(及注解)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铅 GB 7917.3-87(及注解)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甲醇 GB 7917.4-87(及注解)检验样品预处理方法测定无机成分的样品预处理测定有机成分的样品预处理化妆品禁用、限用等成分的检验方法pH值酸碱度汞砷铬镉氟化物铋甲醇苯酚、氢醌4-羟基苯磺酸锌巯基乙酸及其盐类氧化型染发剂中染料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色素)激素磺氨灭脓佛手柑茨烯内酯喷雾气体卵磷脂硬酯酰干草酸化妆品中维生素E的检验方法化妆品成品系统分析止汗和除臭产品头发定型剂冷烫产品指甲油香水和香气的分析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及注解 GB 7918.1-87细菌总数测定的标准检验方法及注解 GB 7918.2-87粪大肠菌群标准检验方法及注解 GB 7918.3-87绿脓杆菌标准检验方法及注解 GB 7918.4-87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检验方法及注解 GB 7918.5-87化妆品中常见其它微生物的检验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检验粉类化妆品中需氧芽孢菌和蜡状样芽孢杆菌的检验化妆品原料和生产环境中污染菌的检验化妆品的防腐及防腐效力试验化妆品诊断标准及其处理原则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 GB 17149.1-1997 化妆品接触性皮肤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2-1997 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3-1997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4-1997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5-1997化妆品光感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6-1997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7-1997。

化妆品理化检验

化妆品理化检验

化妆品理化检验
不同测定方法的比较
冷原子吸收法 原子荧光光度法
灵敏度 (最低定量浓度)
0.04ug/g
பைடு நூலகம்
0.006ug/g
重现性
优于原子荧光 光度法
抗干扰能力
较强
消解不完全对测 定有影响
化妆品理化检验
主要技术与方法——砷
第一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 原理:样品经消解后,在酸性条件下,五价砷被硫脲还原为三价砷, 然后被硼氢化钾(钠)与酸作用产生的新生态氢还原为砷化氢气体, 由载气(氩气)带入原子化器中,在砷空心阴极灯发射光谱激发下, 基态砷原子被激发至高能态,去活化回到基态后发射出特征波长的荧 光,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其强度与砷含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 量。
化妆品理化检验
不同测定方法的比较
第二法:分光光度法 原理:经灰化或消解后的试样,在碘化钾和氯化亚锡的作用下,样液 中五价砷被还原为三价砷,然后与新生态氢生成气态的砷化氢,然后 与含有聚乙烯醇、乙醇的硝酸银溶液作用生成黄色胶态银。比色,定 量
第三法: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法 原理:样品经消解后,在酸性条件下,五价砷被碘化钾-抗坏血酸还原 为三价砷,然后被硼氢化钾(钠)与酸作用产生的新生态氢还原为砷 化氢气体,由载气(氩气)带入原子化器中,基态砷原子吸收砷空心 空心阴极灯发射的特征谱线。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吸光度与砷含量成 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化妆品理化检验
主要技术与方法——样品预处理(无机)
除少数分析手段外,大多数分析方法均要求 把分析试样转变成均匀的溶液。
处理过程是否安全? 是否对所用的器皿有影响? 分解效果如何? 所用试剂和器皿是否产生干扰? 是否会造成不可忽略的沾污? 是否会产生被测元素的损失和产生该元素的不 溶性化合物的产生?

关于《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微生物检验方法改进的探讨

关于《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微生物检验方法改进的探讨

关于《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微生物检验方法改进的探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版)于2002 年9 月19日由卫生部正式颁布。

其中的微生物检验方法较之以前的GB7918 - 19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有许多改进,而且增加了新的检验内容,是一部较为科学、完善的规范。

但是,由于化妆品的生产和检验条件的变化,《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有些内容,还是似乎有改进的必要性。

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实践经验,从具体检验操作和结果报告两方面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1检验过程中的具体操作1.1粪大肠菌群检测1.1.1是否必须加作靛基质试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粪大肠菌群的定义是:粪大肠菌群系指一群需氧或兼性厌氧的革兰阴性无芽孢杆菌,在44.5 ℃培养24~48 h 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

但是在粪大肠菌群结果报告中却出现了与上述定义并不一致的提法:伊红美兰平板上有典型菌落生长,并经证实为革兰阴性短杆菌,靛基质试验阳性,方可报告检出粪大肠菌群。

目前,国内外的粪大肠菌群检测均不作靛基质试验[1,2]。

卫生部2003 年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2000 年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中粪大肠菌群的检测均不要求作靛基质试验。

美国《饮用水及废水检验的标准方法》第20 版(1999年)中对粪大肠菌群检测的要求也仅是:乳糖发酵管产酸、产气者,转种EC 肉汤管,于(44.5 ±0.2 )℃孵育(24±2)h ,若产气则为粪大肠菌群阳性,否则为阴性。

加做靛基质试验,会使检测的目的(检测粪大肠菌群的阴性/ 阳性) 与检测的结果(大肠杆菌的阴性/ 阳性) 不相一致。

所以,在粪大肠菌群检测中,没有必要加作靛基质试验。

1.1.2改进普通乳糖胆盐培养基化妆品中普遍含有防腐剂以抑制细菌生长,这些防腐剂在粪大肠菌群的检测过程中降低了检测的灵敏度。

普通乳糖胆盐培养基中没有中和剂成分,化妆品中的防腐剂由于没有被中和剂有效中和,所以会影响粪大肠菌群的检出率。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PDF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PDF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Standard 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determination of aerobic bacterial cou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UDC 668:576 .85.07GB7918.2-87Standard methods of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osmetics Standard plate count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ational Standard for cosmeticsstandard 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UDC 668:576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85.07GB7918.287Standard cosmetics Standard plate count细菌总数系指1g或1ml化妆品中所含的活菌,数量。

测定细菌总数可用来判明化妆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以及生产单位所用的原料、工具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者的卫生状况,是对化妆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综合依据。

本标准采用标准平板计数法。

1 方法提要化妆品中污染的细菌种类不同,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物质性,培养时对营养要求,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均有所不同。

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做到满足所有菌的要求,因此所测定的结果,只包括在本方法所使用的条件下(在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上,于37℃培养48h)生长的一群嗜中温的需氯及兼性厌氧的细菌总数。

2 培养基和试剂2.1 生理盐水:见GB 7918-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2.2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成分:蛋白胨 20g牛肉膏3g氯化钠 5g琼脂 15g卵磷脂 1g吐温80 7g蒸馏水 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加到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加入吐温80将其他成分(除琼脂外)加到其余蒸馏水中,溶解。

化妆品中微生物检测指标及相应国家标准

化妆品中微生物检测指标及相应国家标准

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检测指标及方法讨论
一、检测指标
1、2003年《化妆品卫生规范》
1.1、眼部、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转盘细菌总数<500cfu/ml(g) 1.2、其他化妆品细菌总数<1000cfu/ml(g)
1.3、每克或没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1.4、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总数<100cfu/ml(g)。

2、化妆品中检测项目及标准
1、菌落总数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2-1987
2、粪大肠菌群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3-1987
3、绿脓杆菌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4-1987
4、金黄葡萄球菌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5-1987
2、霉菌酵母菌数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
三、化妆品检测的注意事项
1、样品前处理
亲水性+NS
疏水性+液状石蜡
2、中和防腐剂的抑菌作用+相应中和剂
3、培养基德高营养成分
附件:
1、特定菌的卫生学意义
粪大肠菌群——被粪便污染
铜绿假单胞菌——条件致病,化脓性感染
金黄色葡萄球菌——局部化脓病灶。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微生物污染是化妆品生产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微生物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化妆品的变质,甚至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和执行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应包括对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的要求。

常见的微生物种类包括大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酵母菌等。

对于不同种类的化妆品,其微生物种类和数量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水基化妆品,其微生物种类和数量的要求可能会更为严格,因为水是微生物生长的良好环境。

因此,制定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种类化妆品的特点。

其次,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还应包括对微生物检测方法的要求。

目前,常见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包括菌落总数检测、霉菌和酵母菌检测、大肠埃希氏菌检测等。

这些方法各有优劣,应根据化妆品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此外,还应规定检测的样品数量、检测的频率以及检测结果的评定标准等细节问题,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还应包括对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要求。

实验室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能够进行各种微生物检测方法,并且能够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实验室还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在制定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到化妆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和技术水平,避免标准过高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也要避免标准过低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

同时,还应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执行微生物检测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对于保障化妆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至关重要。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才能有效地防止化妆品微生物污染问题的发生,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化妆品产品。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化妆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用于美化外观,还有保养皮肤的功效。

然而,如果化妆品中存在微生物污染,可能会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因此,制定和执行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是确保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的关键。

一、什么是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是指制定和执行用于评估化妆品产品中微生物污染和控制的规范和方法。

这些标准通常由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确定。

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化妆品的安全性,确保产品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细菌、真菌和其他病原微生物的污染。

二、为什么需要化妆品作为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产品,其微生物安全性非常重要。

微生物污染可能会导致使用者发生过敏反应、感染或其他健康问题。

此外,微生物的生长还可能导致产品质量恶化,出现异味或腐败现象。

因此,制定和执行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是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和高质量的关键。

三、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的内容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分类和适用范围:根据产品类型,将不同的化妆品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每个类别都有相应的微生物检验标准适用范围。

2. 抽样和检验方法:确定在何种情况下进行抽样,并选择适当的检验方法。

常见的方法包括培养法、快速检测法和分子生物学技术。

3. 微生物指标:制定可接受的微生物指标,例如总菌落计数、霉菌和酵母菌计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沙门氏菌等。

4. 检测限度:确定微生物指标的最大接受限度。

这些限度通常由相关法规或标准设定。

5. 产品评估: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的微生物安全性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改进生产工艺、消灭细菌或重新设计包装。

6. 结果解释:描述如何解释检验结果,包括阳性、阴性和可接受范围的定义。

7. 工厂环境检验: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环境符合微生物控制的要求,在工厂内进行定期检验。

四、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的执行和应用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的执行是由化妆品生产者和监管机构共同负责的。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7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7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7919—871 1 目的23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防止化妆品对人体产生近期和远期危害,特制定本程序和方法。

45 2 适用范围67本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一切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产品。

89 3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1011 3.1第一阶段急性毒性和动物皮肤、粘膜试验1213 3.1.1急性毒性试验1415 3.1.1.1急性皮肤毒性试验。

1617 3.1.1.2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1819 3.1.2动物皮肤、粘膜试验2021 3.1.2.1皮肤刺激试验。

2223 3.1.2.2眼刺激试验。

2425 3.1.2.3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2627 3.1.2.4皮肤光毒和光变态反应试验。

2829 3.2第二阶段亚慢性毒性和致畸试验3031 3.2.1亚慢性皮肤毒性试验。

3233 3.2.2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3435 3.2.3致畸试验。

3637 3.3第三阶段致突变、致癌短期生物筛选试验3839 3.3.1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4041 3.3.2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和SCE检测试验。

4243 3.3.3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率检测试验。

4445 3.3.4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4647 3.3.5小鼠精子畸形检测试验。

4849 3.4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5051 3.4.1慢性毒性试验5253 3.4.2致癌试验。

5455 3.5第五阶段人体激发斑贴试验和试用试验。

5657 4 对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产品安全性评价的规定5859 4.1凡属于化妆品新原料,必须进行五个阶段的试验。

6061 4.2凡属于含药物化妆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但是根据化妆品的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式和作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

6263 4.3凡属于化妆品新产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但是根据化妆品所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式和使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

化妆品微生物污染状况

化妆品微生物污染状况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健康和美的追求,化妆品日益普及,已成为生活必需品。

安全性、实用性、功效性和稳定性是化妆品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中,微生物安全是化妆品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化妆品的微生物安全,我国从1987年开始,先后制订并颁布了《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7918.5-87)、《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1年)、《化妆品卫生规范》(1999年发布,2002年修订)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化妆品定出了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五项微生物指标和相应的检验方法,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或500CFU/g,其它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 或1000CFU/g,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mL 或100CFU/g。

自标准颁布以来,各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历年来的监测结果显示,微生物指标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超标是普遍的问题,主要是菌落总数超标,其次是粪大肠杆菌、霉菌与酵母,较少有国家监控的致病菌检出。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对2002~2003年部分化妆品企业送检产品的分析结果显示,166份样品的细菌学指标总超标率为6.0%,霉菌与酵母指标总超标率为7.2%,经初步分离鉴定,细菌主要有芽孢杆菌属,占细菌总数的28.6%,假单胞菌属,占24.1%,葡萄球菌属,
占18.5%,其它菌属占28.8%,包括沙雷氏菌属、产碱菌属、微球菌属、气单胞菌属、肠杆菌属、克雷伯氏菌属、爱文菌属等,霉菌与酵母主要有木霉属、曲霉属、根霉属、脉孢菌属、短梗霉属、假丝酵母属等。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的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的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的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6 菌落计数方法先用肉眼观察,点数菌落数,然后再用放大5~10倍的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

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后,求出同一稀释度各平皿生长的平均菌落数。

若平皿中有连成片状的菌落或花点样菌落蔓延生长时,该平皿不宜计数。

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中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则可将此半个平皿菌落计数后乘以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7 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7.1 首先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个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的范围。

当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即以该平皿菌落数乘其稀释倍数(见表1中例1)。

7.2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个之间,则应求出两菌落总数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或等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低的平皿的菌落数(见表1中例2及例3)。

7.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个,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例4)。

7.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个,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例5)。

7.5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个之间,其中一个稀释度大于300个,而相邻的另一稀释度小于30个时,则以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例6)。

7.6 若所有的稀释度均无菌生长,报告数为每g或每mL小于10CFU。

7.7 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以内时,按实有数值报告之,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应以四舍五入法计算。

为了缩短数字后面零的个数,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见表1报告方式栏)。

在报告菌落数为“不可计”时,应注明样品的稀释度。

表1 菌落计数结果及报告方式例一:稀释了100倍就乘上100164x100=16400例二:稀释了100倍菌落总数为295x100稀释了1000倍菌落总数为46x1000两菌落总数之比值(1000倍菌落总数作为分子而100倍菌落总数作为分母)为因为比值少于2,所以应报告其平均数例三:稀释了100倍菌落总数为271x100稀释了1000倍菌落总数为60x1000两菌落总数之比值(1000倍菌落总数作为分子而100倍菌落总数作为分母)为因为比值大于2,所以报告其中稀释度较低的平皿的菌落数稀释了100倍菌落总数为例四:稀释了1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4650>300稀释了10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513>300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在实际生产情况,则需要重新取样进行微生物检验,同时解决生产过程存在的污染因素例五:稀释了1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27<30稀释了1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11<30稀释了10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5<30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27x10=270例六:稀释了1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305接近300305x100=30500。

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控制指标和检测标准

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控制指标和检测标准

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控制指标和检测标准微生物对化妆品的污染,不仅影响产品本身的质量,而更严重的是它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世界各国极为重视,各国都制定了化妆品中微生物的卫生标准,将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污染状况作为产品的一个质量指标,以防止和控制微生物对化妆品的污染,这对提高化妆品的质量和保证化妆品的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控制指标和检测标准的知识,欢迎阅读。

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控制指标和检测标准(1)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控制指标关于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控制指标,世界上并无统一标准,各国都是依据本国的情况自己制定化妆品的微生物指标。

需要说明两点:①在各国关于化妆品中微生物控制指标的第一项是细菌总数指标,如我国规定在眼部、口唇、口腔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500 个/ml 或500 个/8,其他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 个/mi 或1000 个屯。

它是指在单位容量(m1)(或单位重量(g))中的细菌个数,这里讲的细菌计数单位是个。

而在实际检测化妆品的细菌总数时,活的细菌总数是通过对检测试样处理后,在一定条件下培养生长出来的细菌菌落形式单位(colony—formingunits,以cfu 表示)的个数。

菌落(colony)它是微生物细菌存在的一种特有形式,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发育而形成的能被肉眼所识别的生长物,它是由数以万计的相同细菌聚积而成的,,故又有细菌集落之称。

所以菌落总数是指每g 或每m1 化妆品中所含的活菌能于固体培养基上,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所生成的细菌集落的总数。

基于化妆品试样中的细菌细胞是以单个、成双、链状、葡萄状或成堆的形式存在,因而在培养基平板上出现的菌。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为了保障化妆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微生物检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是指对化妆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和评价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本文将从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目的、方法和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化妆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因微生物污染而产生安全隐患,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化妆品的品质和稳定性。

微生物检验包括对细菌、酵母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检测,以及对其数量和种类的评价。

通过微生物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化妆品中的微生物污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其次,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方法主要包括菌落总数检测、大肠菌群检测、真菌和酵母菌检测等。

菌落总数检测是通过将样品接种在富含营养物质的培养基上,培养一定时间后,观察并计数形成的菌落数量,从而评价样品中的微生物总数。

大肠菌群检测是通过特定的培养基和条件,筛选出大肠菌群中的细菌,并进行鉴定和计数。

真菌和酵母菌检测则是利用特定的培养基和条件,筛选出真菌和酵母菌,并进行鉴定和计数。

这些方法可以全面、准确地评价化妆品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为产品的安全性提供有力的保障。

此外,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对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方法、要求和限定值等进行规范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指由行业协会或组织制定的,对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具体要求和限定值等进行规范的标准。

企业标准是指由化妆品生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的,对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具体要求和限定值等进行规范的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规范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工作,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是保障化妆品安全性和稳定性的重要环节,其标准化和规范化对于化妆品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微生物检验标准,才能确保化妆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因微生物污染而产生安全隐患,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化妆品的品质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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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围本规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5.1 液体样品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5.1.2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5.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静置15min。

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5.2.2 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5.3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灭菌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二、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1 围本规规定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适用于化妆品菌落总数的测定。

2 定义本规采用下列定义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

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本方法规定的条件下生长的嗜中温的需氧性菌落总数。

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3 仪器和设备3.1 三角瓶。

3.2 量筒。

3.3 pH计或精密pH试纸。

3.4 高压灭茵器。

3.5 试管。

3.6 平皿:直径9cm。

3.7 刻度吸管: 10mL、2mL、1mL。

3.8 酒精灯。

3.9 恒温培养箱。

3.10 放大镜。

4 培养基和试剂4.1 生理盐水:见总则中3.1。

4.2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4.2.1 成分:蛋白胨20g牛肉膏3g氯化钠5g琼脂1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4.2.2 制法:先将卵磷脂加到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加入吐温80,将其他成分(除琼脂外)加到其余的蒸馏水中,溶解。

加入已溶解的卵磷脂、吐温80,混匀,调pH值为 7.1~7.4,加入琼脂,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4.3 0.5%氯化三苯四氮唑(2,3,5-triphenyl terazolium chloride,TTC)成分: TTC 0.5g蒸馏水 100mL溶解后过滤,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装于棕色试剂瓶,置4℃冰箱备用。

5 操作步骤5.1 用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的检液2mL,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皿,每皿1mL。

另取1mL 注入到9mL灭菌生理盐水试管中(注意勿使吸管接触液面),更换一支吸管,并充分混匀,制成1:100检液。

吸取2mL,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皿,每皿1mL。

如样品含菌量高,还可再稀释成1:1000,1:10000,……等,每种稀释度应换1支吸管。

5.2 将融化并冷至45℃~50℃的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倾注到平皿,每皿约15mL,随即转动平皿,使样品与培养基充分混合均匀,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7℃培养箱培养48h。

另取一个不加样品的灭菌空平皿,加入约15mL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7℃培养箱培养48h,为空白对照。

5.3 为便于区别化妆品中的颗粒与菌落,可在每100mL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中加入1mL0.5%的TTC溶液,如有细菌存在,培养后菌落呈红色,而化妆品的颗粒颜色无变化。

6 菌落计数方法先用肉眼观察,点数菌落数,然后再用放大5~10倍的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

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后,求出同一稀释度各平皿生长的平均菌落数。

若平皿中有连成片状的菌落或花点样菌落蔓延生长时,该平皿不宜计数。

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中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则可将此半个平皿菌落计数后乘以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7 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7.1 首先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个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的围。

当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围时,即以该平皿菌落数乘其稀释倍数(见表1中例1)。

7.2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个之间,则应求出两菌落总数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或等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低的平皿的菌落数(见表1中例2及例3)。

7.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个,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例4)。

7.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个,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例5)。

7.5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个之间,其中一个稀释度大于300个,而相邻的另一稀释度小于30个时,则以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例6)。

7.6 若所有的稀释度均无菌生长,报告数为每g或每mL小于10CFU。

7.7 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以时,按实有数值报告之,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应以四舍五入法计算。

为了缩短数字后面零的个数,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见表1报告方式栏)。

在报告菌落数为“不可计”时,应注明样品的稀释度。

表1 菌落计数结果及报告方式三、粪大肠菌群Fecal Coliforms1 围本规规定了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

本规适用于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

2定义本规采用下列定义粪大肠菌群(Fecal coliforms)系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在44.5℃培养24h~48h能发酵乳糖产酸并产气。

该菌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是重要的卫生指示菌。

3 仪器3.1 恒温水浴箱或隔水式恒温箱:44℃±0.5℃。

3.2 温度计。

3.3 显微镜。

3.4 载玻片。

3.5 接种环。

3.6 电炉。

3.7 三角瓶。

3.8 试管。

3.9 小倒管。

3.10 pH计或pH试纸。

3.11 高压灭茵器。

3.12 刻度吸管:10mL、2mL、1mL。

3.13 平皿。

4 培养基和试剂4.1 双倍乳糖胆盐培养基成分:蛋白胨40g猪胆盐10g乳糖10g0.4%溴甲酚紫水溶液5mL蒸馏水1000mL制法:将蛋白胨、胆盐及乳糖溶解于蒸馏水中,调pH到7.4,加入0.4%溴甲酚紫水溶液5mL,混匀,分装试管(每支试管中加一个小倒管)。

68.95kPa (10 lb)20min灭菌。

4.2 伊红美兰(EMB)琼脂成分:蛋白胨10g乳糖10g磷酸氢二钾2g琼脂20g2%伊红水溶液20mL0.5%美蓝水溶液13mL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琼脂加到900mL蒸馏水中,加热溶解,然后加入磷酸氢二钾、蛋白胨,混匀,使之溶解。

再以蒸馏水补足至1000mL。

校正pH值为7.2~7.4,分装于三角瓶,103.43kPa(15 lb)15min高压灭菌备用。

临用时加入乳糖并加热融化琼脂。

冷至60℃左右无菌操作加入灭菌的伊红美蓝溶液,摇匀。

倾注平皿备用。

4.3 蛋白胨水(作靛基质试验用)成分:蛋白胨(或胰蛋白胨) 20g氯化钠5g蒸馏水1000mL制法:将上述成分加热融化,调pH值为7.0~7.2,分装小试管,103.43kPa(15 lb)15min 高压灭菌。

4.4 靛基质试剂柯凡克试剂:将5g对二甲氨基苯甲醛溶解于75mL戊醇中,然后缓慢加入浓盐酸25mL。

试验方法:接种细菌于蛋白胨水中,于44±0.5℃培养24h。

沿管壁加柯凡克试剂0.3~0.5mL,轻摇试管。

阳性者于试剂层显深玫瑰红色。

注:蛋白胨应含有丰富的色氨酸,每批蛋白胨买来后,应先用已知菌种鉴定后方可使用。

4.5 革兰氏染色液:4.5.1 染液制备4.5.1.1 结晶紫染色液:结晶紫1g95%乙醇20mL1%草酸铵水溶液80mL将结晶紫溶于乙醇中,然后与草酸铵溶液混合。

4.5.1.2 革兰氏碘液:碘1g碘化钾2g蒸馏水加至300mL将碘与碘化钾先进行混合,加入蒸馏水少许,充分振摇,待完全溶解后,再加蒸馏水至3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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