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南】成都限购政策2020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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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正文:----------------------------------------------------------------------------------------------------------------------------------------------------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各区(市)县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城乡居民在全域成都范围内统一户籍,实现自由迁徙,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要坚持依法推进、统筹协调、积极稳妥的原则,确保已有的惠农政策持续有效,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居民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

二、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完善就业援助制度。

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居民,均可进行失业登记。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扶持政策。

2020浙江杭州楼市新政策

2020浙江杭州楼市新政策

2020浙江杭州楼市新政策2020浙江杭州楼市新政策杭州房地产市场再出限购政策:自3月1日起,杭州本地居民禁购第三套住房;外地居民在杭购房需提供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富阳、大江东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而在此之前,杭州市已经实行了外地人限购、暂停购房入户、二套房首付6成、第三套房限贷等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

对本地禁购三套房根据政策要求,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这意味着,杭州楼市限购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继2020年9月19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杭限购之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也加入了限购阵营。

所不同的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禁购第2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禁购第3套。

杭州上一次开启本地居民禁购第三套住房的政策是在2011年。

外地人购房需连缴2年个税或社保根据政策要求,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得通过补缴方式购房。

这意味着,外地人在杭的购房条件将越发严苛。

由2020年11月10日的连缴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升级为连缴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并且不得补缴。

而在此之前,在杭城历年的楼市调控政策中,从未出现过“外地人购房需连缴2年社保”这一项,这是一次新升级。

近半年,杭州楼市调控政策回溯关键词外地人限购2020年9月19日起,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关键词土地出让新规2020年9月27日起,土地竞价溢价率超100%,出让金一个月内付清;土地竞价溢价率超120%,该地块所建商品房屋现房销售。

关键词暂停购房入户、二套房首付5成2020年9月28日起,同步上调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50%)、商业性住房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暂停购房入户。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出售的通知-成房发[2000]23号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出售的通知-成房发[2000]23号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出售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出售的通知(成房发[2000]23号2000年5月22日)各区(市)县房地局(办、所)、房委办,市级各部门房委办、省级单位房改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建住房[1999]209号)规定精神,现将我市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出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下列公有住房不宜出售:(一)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二)经鉴定属危房或严重损坏房的;(三)两户共住一套住房的;(四)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五)在拆迁封户范围内的;(六)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内住房与办公、教学区不可分的。

二、除按上述规定不宜出售的公有住房外,其他成套公有住房,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

三、国有单位之间过去由于机构变动或在本部门、本系统内因房屋划拨等引起产权争议的住房,只要属可出售公有住房范围,原则上由现管房单位向当地房改、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书面具结保证后,可批准向职工个人出售,并按规定办理职工个人购房合同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售房款按规定比例留足维修基金后,存入当地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予以封存,待产权归属确定后再转至产权单位。

四、凡可出售的公有住房经评估核价后,房屋折旧及各项调节因素折扣最多不超过60%;个人购房实际支付购房款在各项优惠后不应低于评估核价的80%。

五、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已购部分产权住房的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规定向全部产权转换,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办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成府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土地资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成府发〔2020〕5号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的《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30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一)编制目的。

按照我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部署要求,为实施精细化土地供应管理,优化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区产业能级和宜居品质,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编制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特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下同)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其他区(市)县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编制和向社会公布。

(二)编制依据。

按照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要求,依据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存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等,制定本计划。

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管理细则

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管理细则

成都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0〕1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配售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组织建设实行按需建设,保证供应的原则,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五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本市中心城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自有产权房屋情况的审核、二次公示及资格确认等工作;区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租住公房情况的审核、动态管理及日常监督等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受理、初审、公示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审核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我市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一)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三)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中心城区务工,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房屋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符合以上(一)、(二)、(三)款条件,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速看!成都大熊猫基地一日游攻略

速看!成都大熊猫基地一日游攻略

速看!成都大熊猫基地一日游攻略成都大熊猫基地是一处非常有名的旅游景点,那么到成都大熊猫基地该怎么游玩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成都大熊猫基地一日游攻略,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成都大熊猫基地一日游攻略一、游玩路线路线一(首选路线):南大门—大熊猫博物馆—成年大熊猫别墅—亚成年大熊猫别墅—大熊猫太阳产房—大熊猫月亮产房—胜日馆—旭日馆—云日馆—映日馆—熊猫步行街—江月馆—明月馆—望月馆—秋月馆—山月馆—西大门;从南到西,时长约5.5小时。

路线亮点:途径冒险溪谷片区和无限山丘片区大熊猫馆舍,“滚滚”新家深度游;冒险溪谷片区7座兽舍通过栈桥相互串联,游客可以在高低起伏的栈桥上,通过各种不同的视角观看大熊猫,是新区的一大看点;最后抵达西大门观景平台视野开阔,适合打卡拍照。

路线二:西大门—山月馆—云月馆—明月馆—江月馆—揽月馆—熊猫塔—大熊猫1号别墅—小熊猫产房—小熊猫2号活动场—大熊猫太阳产房—幼年大熊猫别墅—成年大熊猫别墅—大熊猫14号兽舍—大熊猫博物馆—南大门;从西到南,也可以从南到西,时长约4.5小时。

路线亮点:摄影爱好者必选路线,起点西大门观景平台视野开阔,适合打卡拍照;途径冒险溪谷片区,可参观“滚滚”新家,也可以在高低起伏的栈桥上,通过各种不同的视角观看大熊猫;还会途径69.8米高的地标性建筑熊猫塔,体验俯瞰整个园区的乐趣。

路线三:南大门—亚成年大熊猫别墅—幼年大熊猫别墅—大熊猫太阳产房—大熊猫月亮产房—大熊猫2号别墅—小熊猫产房—小熊猫2号活动场—大熊猫14号兽舍—大熊猫博物馆—南大门;不涉及扩建区,起点和终点均为南大门,时长约2.5小时。

路线亮点:有机会观赏到从幼仔到成年各年龄段大熊猫;时长较短,之后若有时间可继续前往新区游览。

二、交通指南景区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外北熊猫大道1375号成都熊猫基地交通指南(建议游客从南大门入园)(1)由于西大门为新开放大门,外围交通正在进一步提升中,建议游客从南大门入园游览。

大连天地黄泥川

大连天地黄泥川
三、 市场调查..............................................................................................................9 3.1 市场环境调查............................................................................................... 9 3.1.1 大连市市场环境概况........................................................................... 9 3.1.2 高新园区环境概况............................................................................... 9 3.1.3 项目自身环境分析............................................................................. 12 3.2 市场供给分析................................................................................................ 13 3.2.1 市场供应总量..................................................................................... 13 3.2.2 市场供应结构..................................................................................... 14 3.3 市场需求分析................................................................................................ 15 3.3.1 市场需求总量..................................................................................... 15 3.3.2 客户特征............................................................................................. 15 3.4 消费者调查.................................................................................................... 15 3.4.1 消费者购买力分析............................................................................... 15 3.4.2 消费者购买考虑因素........................................................................... 16 3.4.3 消费者共性........................................................................................... 17 3.5 竞争楼盘......................................................................................................... 17 3.5.1 周围区域的竞争楼盘分布................................................................... 17 3.5.2 同一区域的楼盘对比分析................................................................... 17 3.5.3 定位相同的竞争楼盘........................................................................... 19 3.6 竞争对手的调研............................................................................................. 20 3.6.1 竞争对手分布....................................................................................... 20 3.6.2 竞争对手对比分析............................................................................. 20 3.7 SWOT 分析.....................................................................................................21 3.7.1 项目 SWOT 分析..................................................................................21

成都市拆迁安置房交易政策

成都市拆迁安置房交易政策

成都市拆迁安置房交
易政策
成都市的拆迁安置房交易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置房规定房屋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住满5年是指以购房的家庭所取
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者是安置房的权证发证的时间为准。

2.购买安置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政策规定房屋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可进行合法销售。

3.目前房屋还未满5
年情况下,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购买安置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4.拆迁户的安置房价格会比商品房便宜,但也存在风险。

产权过户费用与商品房拆迁费用相同,但仍需抵扣国有土地税费。

5.除参与拆迁户的人员外,其他人不得申请房屋拆迁贷款。

6.如果真的要买卖安置房,一定要找一个信得过的人,你把房钱给他,他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给你了。

这些政策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最准确的
信息。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6.19
•【字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施行日期】2009.06.19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5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9年6月17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附件1:
文号文件标题
序制定
附件2: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句容住房限购细则

句容住房限购细则

句容住房限购细则
一、外地人口购房条件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句容市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句容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句容市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市区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句容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购房时可享受首套住房不限购及贷款优惠政策。

对于在句容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的优秀人才,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享受契税减免。

三、购房证明材料要求
购房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非本市户籍购房者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及承诺书需如实填写并签字。

四、违规销售处理措施
开发商不得违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捂盘惜售、恶意炒作房价等行为。

一旦发现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暂停其网签资格。

五、房价公示与监管
开发商应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房价信息,包括房屋单价、总价等。

市住建、物价等部门将加强对房价的监管,确保房价稳定。

六、购房手续与流程
购房者需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后需向市住建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七、法律责任与处罚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市住建、物价、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限购政策的,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成都房管局透明房产网合同查询流程?成都买房新政策?

成都房管局透明房产网合同查询流程?成都买房新政策?

成都房管局透明房产网合同查询流程?成都买房新政策?成都房管局透明房产网合同查询流程?1、因为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比如你在北京-通州-XX那么你就得用百度查询通州房产管理局或者XXX房产管理局官网。

2、在官方网站的地方一般有一块很明显的位置是用于大家查询备案号信息的,当然每个网站不一样但是思路是一样的需要大家仔细查看。

3.进入房屋合同备案号查询专网后找到查询按钮。

4.点击进入查询登陆界面,输入签署合同的号码、姓名、身份号、密码5.这样点击查询我们就能看到该房产的具体所属和具体合同信息。

成都买房新政策?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2、成都买房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买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通过上文小编对成都房管局透明房产网合同查询流程?成都买房新政策的知识解析,大家是不是已经知道在成都买房的条件了呢,要想在成都选择自己想要的房子,是需要符合这里的条件,社保要连续上多长时间,在当地还要有稳定的收入才行,希望小编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0最新版《成都社保、户口、购房资格指南》!

2020最新版《成都社保、户口、购房资格指南》!

2020最新版《成都社保、户⼝、购房资格指南》!疫情逐渐好转多地楼市也开始复苏很多⼈的购房需求随之表现出来尤其是以租房为主的青年⼈但很多新⼿不清楚在成都购房,怎样才有购房资格?可以在哪些区域买⼏套?今天⼩编⼀次告诉你所有答案!01成都2020年怎么限购?户⼝、社保、购买套数都有影响当下,成都依旧执⾏着住房“限购”政策。

不仅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还包括以家庭为单位的购房数量的限制。

具体来说:⼀、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有购房资格;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对购买套数的限制(不再是有钱就可以随便买买买)1.户籍在⼤成都范围内的2⼈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青年(1个⼈脱离⽗母⾃⽴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以上对户籍、社保和购房套数的限制条件,都同时满⾜,恭喜你具备了成都的购房资格,可以在成都买房。

拥有资格,如何运⽤资格,哪些区域可以互买?我们⼀⼀讲解。

讲解之前,先科普⼀下成都的购房限制区域划分(这是理解区域互买的前提)可以简单分为以下A、B、C、D、E五类:看懂了区域划分,接下来我们看 02、03 点02社保也要看区域这些地⽅你也买不到A类—天府新区直管区的社保可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区、武侯区、⾦⽜区、成华区具备条件: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成都市社保;在天府新区稳定就业;购房当⽉,社保和单位注册地必须在天府新区,且为单位性质缴纳。

B类—⾼新南区社保可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南区、⾼新西区、锦江区、青⽺区、武侯区、⾦⽜区、成华区具备条件: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成都市社保;在⾼新南区稳定就业;购房当⽉,社保和单位注册地必须在⾼新南区,且为单位性质缴纳。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01•【字号】成办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日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要求,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严格规划用途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对擅自调整用地性质的依法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规划核实。

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对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建设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改正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全部收入予以罚没,并将开发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纳入诚信管理。

二、精准调控土地供应按照成府发〔2016〕17号文相关要求实行精准调控。

对商品住房销售偏紧的区域,适时增加供地规模,适度加快供地节奏,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确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居住用地需求。

三、加快项目开工建设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期限开工、竣工开发项目的行为。

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开发企业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

凡未按期开工、竣工,构成土地闲置的,按相关规定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处置,并按不良信用记录予以企业信用扣分。

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监督指导意见

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监督指导意见

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监督指导意见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行为,切实维护买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各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商品房预售方案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拟定的交付使用时间,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买受人交付预售的商品住房。

发现有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交付使用和不具备合同约定交付条件而强制交付使用的,要及时纳入辖区重点监督项目台账,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维稳风险预警。

第三条各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掌握的拟竣工交付商品房的项目名单,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实拟交付情况,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善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的管理流程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可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防控交房中的维稳风险。

第四条各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以下指导服务:(一)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并落实涉及交房启动、风险排查与评估、交房准备、交房实施、交房反馈等环节,包括查验、整改、应急预案、管理流程、投诉受理处理等内容的交付使用工作方案。

(二)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的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前,依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关于交付商品住房的时限和注意事项。

(三)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需延期交付预售商品住房的,及时书面或依约定方式告知买受人真实情况和正在采取的措施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并保持与买受人的信息沟通。

(四)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项目中,规范设立总平面示意图、房屋楼栋号标识、行驶方向指引及提(警)示等的标识标牌,字迹、图例应清晰,有条件的可中英文双语标注;商品房分期交付使用的,交付工程与在建工程之间有明显的、有效的隔离设施,不合用内部道路。

2024年上海限购令最新细则

2024年上海限购令最新细则

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为了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保障市民的购房需求,上海政府对购房实行了严格的限购政策。

2024年上海限购令的最新细则如下。

一、购买户籍限制1.1单身人士:限购1套房,购房人享受普通商品房购房政策。

1.2有家庭的人士:限购1套房,购房人享受普通商品房购房政策。

1.3已购住房的人士:不得再次购房。

二、购房缴纳社保缴纳限制2.1上海本地居民:购房人在购房之前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2.2非上海本地居民:购房人在购房之前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

三、住房类型限制3.1普通住房限购:购房人只能购买普通商品房,限购一套。

3.2限价住房限购:购房人只能购买限价住房,限购一套。

3.3商业用途住房限购:购房人不能购买商业用途住房。

四、家庭成员限制4.1家庭成员限制:购房人须与其配偶共同申请购房,购房人尚未结婚者可与父母共同申请购房。

4.2为父母购房的子女限制:购房人(子女)须为老人购房,且需与老人亲属关系。

4.3配偶双方均无房:配偶双方无房可分别申请购房。

五、住房面积限制5.1单身人士:不得超过90平方米。

5.2有家庭的人士: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六、住房优先级6.1公租房、人才住房、廉租房、限价住房:购房人享受购房优先权。

6.2多次购房人士:优先购买限价住房。

七、投资性购房限制7.1投资性购房限制:购房人不得以投资目的购买。

7.2非上海户籍人士:不得以投资目的购买。

八、违规处理办法8.1超限购购房处理:对违规超限购购房的购房者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8.2虚假信息处理:对提供虚假购房信息的购房者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8.3再次违规购房处理:对已经违规购房过的购房者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购房。

综上所述,2024年上海限购令最新细则对购房人的户籍、社保缴纳、住房类型、家庭成员、住房面积、住房优先级、投资性购房等方面都有明确的限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办发[2018]17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15
【实施日期】2018.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成办发〔2018〕1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
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

成都大运会2023最全指南_时间+门票

成都大运会2023最全指南_时间+门票

成都大运会2023最全指南_时间+门票成都大运会2023最全指南举办时间原定于2021年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举行,后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延期至2022年6月26日至7月7日举办。

2022年5月6日,国际大体联宣布再次推迟举办该赛事至2023年举行。

2022年6月24日,国际大学体总宣布本届赛事举办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8日。

门票购买据了解,成都大运会门票价格将按照赛事的不同分类来进行区分。

具体如下:1. 成人票:150元/人。

2. 学生票:75元/人(凭学生证购买,每场次限购10张)。

3. 儿童票:75元/人(6岁及6岁以下儿童(20XX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可凭有效证件免票入场,但须由成人持票陪同入场且只可共享一个坐席。

一名持票成人仅可携带一名免票儿童;部分项目谢绝6岁及6岁以下儿童入场观赛(具体参照各体育比赛项目《购票须知》执行))。

4. 老年人票:75元/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购买,每场次限购10张)。

门票销售价格为实际销售价格,其中包括景区门票、园区内交通工具费用、表演门票等。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针对大运会的优惠政策,例如针对学生和军人的优惠门票、场地预订优惠等,建议您在购票前了解详细的信息。

根据大运会票务运营规划,经与国际大体联沟通协调,他们计划于6月初全面启动赛事门票销售,并在大运会官方渠道及时发布票务相关信息,欢迎公众和媒体密切关注。

2023大运会门票官网预约入口用户可可通过成都大运会官方票务网站(tickets.2021chengdu/pc)及官方票务小程序(微信搜索小程序“成都大运会官方票务”)进行注册并完成观赛人实名信息填写。

本阶段官方票务平台主要提供账户注册、信息填写等功能。

公众可以通过手机号进行实名注册,完成注册后可在“观赛人”预填写个人信息,也可在“收货地址”预填写收货地址信息,以便官方门票销售正式启动时,实现购票“抢先一步”。

成都大运会体育比赛门票实行实名购票、实名入场政策,公众在注册时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成都市公房出售政策规定的历史回顾

成都市公房出售政策规定的历史回顾

成都市公房出售政策规定的历史回顾一、住房折价出售、住房补贴出售(1983-1985年)(一)住房折价出售。

根据建设部有关指示精神,80年代初期,成都市就开始了住房商品化的研究和探索试点工作。

1983年,市房管部门将直管公房中零星、分散或与私人住房相连不便维修管理的旧房,一次性出售给现住户,并给予一次性付款者以优惠。

市房地局公房处首先出售了57户住房,面积1229平方米,户均21.56平方米,全部一次付清房款,每平方米均价为11.20元。

这批房屋的原值为59.20元/平方米,房屋现状均在3成新以下,实际现值17.78元/平方米。

继后,东、西城区房地局也陆续折价出售旧住房。

1983-1986年共出售8.65万平方米,回收资金近300万元。

其中住房约8万平方米,均价29.28元/平方米。

1986年售房停止。

这批旧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属完全产权。

(二)住房补贴出售。

1983年,国家在沙市、四平等城市开展“三三制”住房补贴出售试点工作,房价定为150元/平方米,国家、单位、个人各出三分之一。

成都市派人考察后,起草出台了《成都市新建住宅补贴出售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1984年补贴出售房价,按建房的基本造价计算,个人付款不得少于售款20%的优惠。

全市先后有20多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到1986年,全市共补贴出售新建住宅3000余套,15万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出售1615套,6.53万平方米。

补贴出售的住房属有限产权性质。

政策规定:凡享受国家或企、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私有房屋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购买。

1987年8月,市房地局发出《关于申请变更补贴出售住宅产权性质的暂行规定》,对个人购买补贴出售的住宅,要求取得完全产权的,可由本人申请,提交证件,经原售房单位或房管机关同意,并补付差额房价后,可换发完全所有权证。

二、优惠价出售住房(1988-1991年)1988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鼓励职工购买公有旧住房的意见》(国办发〔1988〕13号)。

成都买房摇号网上登记指南(网址+时间)

成都买房摇号网上登记指南(网址+时间)

成都买房摇号⽹上登记指南(⽹址+时间)对于成都买房摇号⽹上登记指南(⽹址+时间)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成都买房摇号⽹上登记指南成都买房摇号⽹上登记⽹址购房登记将采⽤“⽹上实名登记”与“现场购房资格核验”相结合的⽅式,现场核验分批次分时段进⾏。

登记购房⼈须要——登录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址()按要求在购房登记平台上填报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动⽣成登记号该登记号及时共享给登记购房⼈意向购买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打开登记的⽹址然后可以看到登记⼊⼝⽬前的状态是:正在登记微信搜索输⼊买房摇号:即可进⼊买房摇号⽹上登记⽹址哦~成都买房摇号⽹上登记注意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商品住房项⽬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少于3天的⽹上登记时间。

这⾥还强调了⼏个原则:必须如实填报信息。

若经查实,登记购房⼈提供虚假信息的,⾏业协会在相关⽹站曝光,涉及房地产⾏业从业⼈员的,⾏业协会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信⽤档案;购房登记平台1年内不受理上述⼈员填报信息。

登记购房⼈未在⽹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受理。

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完善登记购房⼈信息,共⽤⼀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前,已成功提交信息的登记购房⼈若需对⾃⼰的提交的信息进⾏修改或完善,可按照购房登记平台提⽰的⽅式予以修改或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后,购房登记平台将对已成功提交信息的登记购房⼈信息进⾏锁定,登记购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法对已提交信息进⾏修改或完善。

成都北湖新城⼆期项⽬12、13、16号楼买房摇号登记规则1.1购房⼈登记及资格核验1、登记平台: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址(http:///);2、登记时间:2017年12⽉19⽇—2017年12⽉21⽇,每⽇9:00-18:00;3、资料提交:(1)提交时间:2017年12⽉19⽇-22⽇,每⽇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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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成都限购政策2020细则
近年来,全国各地房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有些地方甚至达到了市民买不起的程度,因此为了进一步的遏制房价的暴涨,各个地区也出台了不少的限购政策,下面就来聊聊成都2020年限购政策细则吧。

01
成都限购政策2020年细则
1、成都限购政策2020年细则,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2、具有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区购房。

3、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购房;
4、具有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购房;
高楼
02
2020年成都限购区域划分
2020年成都限购政策区域划分为4大类,分别是A类、B类、C类、D类,以下是2020年成都限购政策区域划分的内容介绍,可供参考。

A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B类:高新南区
C类:11区,即: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龙泉驿区、高新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D类: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简阳市、高新东区、大邑县、浦江县、新津县
03
2020年成都限购政策什么时候取消?
1、纵观成都房地产,以目前形势来看,成都的限购政策预计暂时不会放开,不
过限价政策可能会有所松动。

因为成都目前在限购政策的情况下,有资质买房的人很多,一旦限购政策打开,会有更多的买房者涌入市场,对房价会更大推动,因此,预计限购政策暂时不会放开。

2、此前,成都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继续坚决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继续执行成都本地居民家庭限购第三套住房,外地居民家庭限购第二套住房,外地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一套住房应该提交在成都市的纳税或办理社会保险的证明。

3、成都继续执行成都市房管局《关于执行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限购住房政策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进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签约前,应当核验购房人提供的申请表与证明材料是否一致,成都市房管局将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购房人资格。

房管局将进一步改进服务,提高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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