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41-行政机关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41:行政机关临时工管理办法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第二条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特殊岗位须提供有效担保)第三章招用程序第五条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填写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六条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用工计划。
第七条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
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第八条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用工合同,一式若干份,员工、人力资源部分存。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第四章临时工待遇第十条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劳动报酬。
报酬标准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临时工的劳保用品,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条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第十六条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第五章临时工管理第十七条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十八条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第二十条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工在电力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工指电力建设公司与劳务公司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一定期限、一定工种的工作的劳动者。
第四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加强对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层级对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临时用工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劳动义务,同时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保护权益。
第六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向临时用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危险的能力。
第七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保障临时用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电力建设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临时用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对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电力建设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章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检查第十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定期对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二)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三)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四)临时用工的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临时用工的岗位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负荷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及时对临时用工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十二条发现临时用工存在安全违法行为的,电力建设公司应当立即采取停工、严肃查处等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临时用工提供工伤保险和职业病防治服务。
第十四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即使发生轻微事故,也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临时用工安全培训第十五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定期组织临时用工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电力建设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三)应急处置措施和演练;(四)职业病防治知识。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的管理,确保用工安全、合规、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用工需求及申请第二条用工需求部门在提出临时用工需求前,应编制用工计划,并明确用工数量、用工时间、用工岗位等要求。
第三条用工需求部门将用工计划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并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附带相关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说明。
第三章用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工计划和临时用工申请表,组织招聘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面试、考核等。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工作的结果,依法进行用工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临时用工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入职培训和各类手续办理。
第四章用工管理第七条临时用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临时用工表现优秀的,可以根据需要续签合同或考虑转正。
第九条临时用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十条临时用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薪资与福利第十一条临时用工的薪资按合同约定发放,不享受公司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临时用工享受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差异而获得不平等待遇。
第六章安全与保障第十三条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严禁违章作业、擅离职守等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确保临时用工的工作环境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设备。
第七章合同解除第十五条用工需求部门在用工计划结束后,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合同解除手续。
第十六条临时用工的合同解除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用工计划:指用工需求部门编制的用工数量、时间、岗位等相关要求。
2. 临时用工申请表:用工需求部门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的关于临时用工需求的申请表格。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临时用工管理办法1. 引言临时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在正式劳动合同不适用或暂时不适用的情况下,为满足特定工作需要而临时雇佣的劳动者。
临时用工的管理对于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需要建立相应的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以规范用工单位与临时工之间的权益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管理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在临时用工方面的管理工作。
3. 临时用工录用- 用人单位在需要临时用工时,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拟定临时用工计划。
- 临时用工计划应当明确临时用工的岗位、数量、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要求。
-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招聘网站、猎头公司等渠道发布临时用工岗位的信息,并进行面试和筛选。
- 用人单位应当对录用的临时工进行合同签订,并明确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条款。
4. 劳动合同与行政管理- 用人单位与临时工之间应当签订临时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劳动合同档案,记录临时工的个人信息、薪酬福利等内容。
5. 薪酬福利- 临时工的薪酬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支付,且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临时工享受的福利待遇应当符合用人单位内部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及方式,及时准确地支付临时工的工资。
-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核算和发放制度,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和公正。
7. 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临时工的劳动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培训。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临时工的劳动权益。
8. 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9. 合理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一、引言临时用工是指企业在特定时期,为满足项目或任务的需要而临时聘用的劳动力。
在当前日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临时用工已成为许多企业提高灵活性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福利,对于临时用工的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制定、权益保障和考核评估三个方面,探讨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二、合同制定1. 用工时间明确从何时至何时进行用工,避免对于临时工产生不确定性2. 用工岗位及任务准确描述临时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避免产生工作纠纷3. 用工地点规定临时工的上班地点,为其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4. 用工报酬及付款方式明确临时工的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其权益得到合理保障5. 劳动保护规定企业对临时工的劳动保护责任,包括工作时间、加班、休息休假等6. 合同解除明确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避免引发劳动纠纷。
三、权益保障1. 工资支付按时足额支付临时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2. 社会保险根据法定规定,为临时工购买社会保险,确保其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3. 劳动条件为临时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确保工作环境符合标准4. 健康保障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险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5. 人身安全保障临时工的人身安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防止事故的发生6. 平等待遇临时工应享有平等的工作权益,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公平待遇。
四、考核评估1. 工作目标设定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与临时工沟通并确保其理解2. 定期沟通定期与临时工进行工作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和需求,解决问题和困难3. 绩效评估根据预定的绩效标准,对临时工进行定期或项目结束后的绩效评估4. 反馈和激励及时对临时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反馈,鼓励和激励优秀的临时工5. 培训机会为有潜力的临时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其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6. 合同续签对于表现良好的临时工,可考虑续签合同或转为正式员工。
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行临时用工人员用工管理,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人员是指不与我行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务协议的顾问、实习生,以及与第三方合作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该单位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业务资质)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本行工作的劳动者,包含但不限于:前台、文员、司机、水电工、客服座席、科技值班人员、业务协助员、销售助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临时用工人员用工应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因岗定员,控制数量,择优聘用,依规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涉密、重要风险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临时用工人员。
第六条临时用工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均归本行所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临时用工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申报本行临时用工人员用工计划;(二)负责申报本行实施临时用工人员用工岗位目录及定员人数,负责审批用工部门的用工需求;(三)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签订劳务协议、确定第三方并签订劳务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四)负责协调第三方招聘人员,审核第三方劳务人员资质;(五)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招聘顾问、实习生;(六)负责指导与协助用工部门的人员培训、日常管理、员工考评等工作;(七)负责审核各部门临时用工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八)负责审批人员费用,会同用人部门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并监督、检查第三方是否按要求及时缴纳各项保险以及工资发放等;(九)负责协调处理涉及临时用工人员的其他问题。
第八条用工部门是临时用工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用工需求的申报;(二)负责临时用工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任务的分配、工作日程的安排;(三)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日常管理、统计及绩效考评;(四)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用工人员提出辞退申请,并按相关要求报送人力资源部;(五)负责通知被辞退的临时用工人员,并监督做好相关离职交接和手续办理;(六)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七)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临时用工人员的其他事宜。
临时工管理办法(通用3篇)
临时工管理办法(通用3篇)临时性是指某事结束的时间,表示某事即将发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1990年6月6日市政府第16号令发布)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因临时性、季节性生产或工作需要,招用工作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工,必须执行《规定》和本细则。
第三条市劳动局主管全市临时工管理工作,区、县劳动局主管本区、县临时工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本地区临时工登记、培训、介绍、收缴临时工养老保险基金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需要临时工,应当招用持有求职证的本市城镇待业人员,并在被招用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办理招用手续、临时工养老保险手续,并按市劳动局、市物价局规定缴纳管理费。
因本市城镇待业人员满足不了用工需要,必须招用本市农民工的,按招用本市农民工的规定办理;必须招用外地农民工的,依照《北京市外地人员务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招用临时工,必须由用工企业和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统一文本及管理办法,由市劳动局制定。
第六条临时工劳动合同争议,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向用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临时工的工资分配形式,由用工企业与临时工本人协商确定。
实行月工资制的,临时工的工资可以高于本企业同工种、同岗位合同制工人工资标准的20%。
实行日工资制的,日工资不得低于2.50元;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日工资不得低于3.50元。
第八条临时工可以享受用工企业同岗位、同工种合同制工人的岗位津贴、补贴(不含工资性补贴)的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等待遇,奖金由用工企业确定。
第九条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的,其善后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因工死亡的善后待遇相同。
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工资和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待遇相同。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临时工是指按照雇佣合同,以临时性、非固定性方式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为了规范临时工的使用管理,提高临时工的工作效率和劳动保障,制定本《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二、聘用程序1. 企事业单位应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需要使用临时工。
在需要使用临时工时,应编制相关聘用计划。
2. 聘用临时工前,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资待遇、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等事项,并与临时工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期限、薪资支付方式以及劳动保障等内容。
3. 聘用临时工应按照程序报批,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聘用。
三、临时工的权益保障1.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支付标准,工作时间、工休、休假等权益。
企事业单位不得歧视或剥夺临时工的基本劳动权益。
2.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或患病时,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医疗待遇和工伤保险权益。
3. 临时工在工作期满后享有相应的劳动合同解除和经济补偿。
四、临时工的管理措施1.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临时工管理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招募、培训、考核和解雇等工作。
2. 临时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应与正式员工分开,避免混合工作。
3. 企事业单位应向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临时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
4. 对于表现优秀的临时工,企事业单位应优先考虑转岗为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应的途径和机会。
五、违约处理1. 临时工在聘用期间存在违约行为的,企事业单位有权依法解雇,并不支付工资待遇。
2. 临时工对企事业单位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企事业单位的损失。
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临时工聘用合同范本2. 临时工工资支付制度3. 临时工安全操作规程4. 临时工培训材料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工伤保险:指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时的医疗待遇和经济补偿。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临时工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一)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因临时性、季节性或特定工作任务需要,临时聘用的、工作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工作人员。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
三、临时工的聘用原则(一)按需聘用原则。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临时工的聘用岗位和人数。
(二)择优聘用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依法聘用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四、临时工的聘用程序(一)提出用人需求。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临时工用人需求申请表》,注明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期限、人数等,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二)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求,通过适当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职责、要求、待遇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面试与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重点考察其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工作态度等。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单位领导审批。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临时工的工作管理(一)工作安排。
临时工应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纪律。
临时工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考核。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工资、奖金的依据。
六、临时工的薪酬待遇(一)临时工的薪酬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临时工的工资按月发放,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临时工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时工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保证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用工。
临时工是学院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学校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纳入学院的劳动管理。
第三条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四条招聘临时工应贯彻"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平等对待、竞争上岗、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认真执行"先校内后校外、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的用工原则,严格控制招聘省外临时工。
第五条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超编部门原则上不得招聘临时工。
第六条在任何一个岗位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至少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第七条外聘教师由系部和教务处管理,不属此办法之列。
以日计工的临时工,也不属此列。
第二章招聘第八条用人部门在编制许可的条件下,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表》,由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组织招聘;或用人部门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表》,由用人部门组织招聘。
第九条招聘临时工时,应向应聘者说明用工性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确保应聘者了解相关情况。
第十条招聘临时工时,应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和体检,确保临时工符合招聘条件,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招聘结束后,用人部门应将招聘情况报人事处备案,并将临时工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存档。
第三章管理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明确临时工的管理责任人,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临时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应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确保临时工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适度。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简版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本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对临时工的使用,保障临时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临时工指雇佣周期不超过3个月的非正式员工。
二、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负责与外部劳务公司签订临时工服务协议,确保劳务公司提供的临时工符合企业要求。
- 跟踪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资料,确保合法合规。
- 编制临时工使用计划,提前安排好临时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2. 各部门的职责- 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临时工岗位的需求申请,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临时工的入职培训和离职手续进行安排。
- 按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临时工的工作情况和业绩。
三、临时工管理流程1. 临时工招聘- 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各部门的临时工需求,并与劳务公司进行沟通。
- 劳务公司提供符合需求的临时工候选人名单,并与各部门进行确认。
- 人力资源部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录用,在确认录用后与劳务公司签订临时工服务协议。
2. 临时工入职-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临时工的入职培训,包括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工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 为临时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和工资银行卡等。
3. 临时工管理- 各部门根据安排将临时工分配到相应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
- 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同正式员工一致,按小时计算工资。
-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和福利,包括用餐、休息等。
4. 临时工离职- 临时工在用工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
-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务公司负责将临时工从公司的工资系统中注销。
- 人力资源部门跟踪离职临时工的离职原因,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临时工权益保障- 临时工在用工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包括工资、用餐、休息等。
-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职业安全保障,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机会和晋升机会,公司要公平对待临时工的工作表现。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官方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官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工的招用、使用和管理,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企事业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子公司等全体临时工。
第三条临时工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短期、临时性劳动的人员。
临时工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四条临时工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歧视临时工。
第五条临时工不享受企业员工的全部权益,但应享有一定的工作待遇和保障。
第二章临时工的招用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临时工的招用数量。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公告、招聘网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种方式发布临时工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临时工。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等必要手续。
第三章临时工的使用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确保临时工的劳动权益。
第十条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不得违反休息休假规定。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临时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劳动条件合理。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技能。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不得安排临时工从事高危、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保护临时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章临时工的管理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的管理制度,明确临时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做好临时工的工资发放和劳动报酬核算,确保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的考核制度,评估临时工的工作表现,并及时给予奖励和激励。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的纠纷解决机制,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对临时工的满意度调查,了解临时工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维护项目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单位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人员。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1、因施工生产的需要招收临时工,由项目经理对招用临时工的劳资,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考核,技术工人必要时需进行理论,实践考试和体格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3、要求当临时工应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出示身份证和原籍村,派出所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及计生情况证明,遵纪守法,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服从统一调配安排。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1、临时工为施工生产提供技术和劳务,可根据被招收人员特长安排,禁止以普代技,不得单独承包工程。
2、招用单位为临时工创造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安全设施。
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3、招用的临时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参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并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证上岗。
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听从调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劳动纪律。
4、招用的临时工经教育培训后,尚需向临时工带队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临时工带队人对所带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使他们熟悉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知识。
5、招用人员上岗后应等同在册人员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对不守纪律,不服从指挥,盲目蛮干者按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处理清退。
《临时工、季节工用工管理办法5篇》
《临时工、季节工用工管理办法5篇》盐城射阳岛生态体育公园有限公司钟点工、季节工用工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钟点工、季节工用工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充分调动短期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岗位工作职能按公司的总体要求,实现高效的规范管理,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考核促进管理。
钟点工、季节工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钟点工、季节工。
3.录用程序3.1各部门如需使用钟点工、季节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经部门负责人签发、部门盖章后送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至办公室(人事)备档。
3.2钟点工、季节工用工由公司办公室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钟点工、季节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4.招聘管理:4.1招聘条件4.1.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身体状况满足公司提供的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体力/精力要求。
4.1.2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必须严格执行体检流程,注意禁忌类疾病,餐饮类钟点工必须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5.劳动用工管理5.1钟点工、季节工入职当日即与公司签订《射阳岛生态体育公园有限公司钟点工、季节工用工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被聘员工各持一份。
5.2公司根据此类员工具体情况进行筛选任职。
5.3上岗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各自相应的工作任务。
5.4钟点工、季节工在本公司工作期内,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办公室(人事)办理清退手续。
5.5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钟点工、季节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2024年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本厂劳动用工行为,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提及的临时用工,系指为应对工作急需,或完成临时性特定任务,以弥补人员不足为目的而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
临时用工分为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与即期临时用工两类。
第三条厂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厂临时用工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于聘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人员,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此类人员需与陕西军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人力”)签订劳务合同,由军工人力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我厂工作。
劳务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原则上,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若因工作需要续聘,每次续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对于聘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即期临时用工人员,虽可不签订劳务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五条临时用工的聘用程序如下:一、对于聘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人员:1. 各部门、数控中心、各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厂办公室提交书面用工申请。
2. 厂办公室向分管人事的厂领导及厂长汇报并获得同意后,提出聘用意见。
厂长将作出是否同意聘用的决定,并审定聘用办法、聘用人员条件等相关事项。
3. 厂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组织工作。
同时,成立由分管人事的厂领导担任组长,厂办公室主任、用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干事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4. 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厂办公室将拟定招聘方案并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需明确招聘条件、报名办法等相关要求。
5. 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6. 初审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请厂长批准聘用。
7. 与军工人力签订劳务合同,并设定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厂办公室考核合格后,劳务合同正式生效。
8. 如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厂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通知临时用工人员。
二、对于聘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即期临时用工人员,由用工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报厂办公室,再由厂办公室报请分管人事的厂领导及厂长审批。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临时用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临时聘用的工人。
由于临时用工形式灵活、用工期限短暂,因此在一些行业和企业中得到广泛运用。
然而,临时用工的管理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等问题。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临时用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一、用工流程管理1. 用工需求确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临时用工岗位数量、工种和用工时期。
2. 招聘渠道选择:企业可通过中介机构、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筛选、面试候选人。
3. 用工合同签订:企业与招聘到的临时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岗位职责、工作时间、薪酬等事项,并要求工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劳动保障相关材料。
4. 劳动者权益保障: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向临时工支付应有的工资、工时加班费、社会保险等福利,保障劳动者权益。
5. 岗位安排与培训:确保对临时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与卫生保护措施。
二、薪酬管理1. 薪酬确定:企业应根据临时用工岗位的工作性质、难度和市场薪酬水平,与临时工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薪酬支付方式和时间。
2. 薪酬支付: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临时工的工资,并开具相关薪酬证明,落实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
3. 薪酬核算与结算:建立健全薪酬核算与结算制度,确保薪酬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处理薪酬异议和争议。
三、社会保险管理1. 参保登记:企业应依法为临时工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确保临时工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2. 缴费管理:企业按时足额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社保费用的合法性和及时交纳。
3. 社保待遇领取:临时工在离职后有权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协助临时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材料支持。
四、劳动保障管理1. 劳动合同:企业应与临时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时、工资等事项,并依法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二)2024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二)一、引言临时用工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临时用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为此,本文将详细介绍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点,以提供给企业在临时用工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参考。
二、临时用工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临时用工是指企业在特定时期或特定岗位需要增加劳动力时,通过内部或外部渠道临时招聘的劳动力。
2. 分类:根据不同的需求和特点,临时用工可分为以下三类:(1) 短期临时用工:工期较短、任务明确,一般为几天到几个月不等;(2) 局部临时用工:仅限于某个具体部分或岗位的用工需求;(3) 增员临时用工:对于临时性增加的用工需求,包括突发任务或项目临时需求等。
三、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的核心原则1. 公平原则:临时用工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申请者在招聘选拔中享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2. 高效原则:临时用工管理办法需要确保用工流程简化、高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用工效率。
3. 规范原则:临时用工管理办法需要明确规定用工的各个环节,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行为准则。
四、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1. 用工需求管理:(1) 确定用工需求:企业根据实际工作量和任务需求,制定用工计划并确定用工时期和岗位。
(2) 临时用工申请:部门经理根据用工需求,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期限、岗位要求等。
(3) 申请审批流程: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企业的招聘政策和流程,对临时用工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 临时用工招聘与选拔:(1) 招聘方式:根据不同的用工需求和时期,采取灵活的招聘方式,包括内部招聘、外部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等。
(2) 选拔标准: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性质,制定临时用工选拔标准,包括相关经验、技能和素质等。
(3) 面试与考核: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考核,评估其符合岗位需求的能力和适应能力。
3. 临时用工合同管理:(1) 合同制定:企业与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内容。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7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7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精选7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4、本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年限较短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5、录用程序⑴ 各部门需使用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⑵ 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⑶ 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项目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6、录用条件⑴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至58周岁。
⑵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⑶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7、聘用管理⑴ 对于聘用的临时人员(特别是专业性强、特种作业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需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凡经考核录用的临时工,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3)人力资源部负责给新录用的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8、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9、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本单位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临时工的定义和范围(一)临时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年,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的,不具有正式编制的人员。
(二)临时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季节性用工、临时性项目用工、辅助性岗位用工等。
三、临时工的招聘(一)招聘原则1、按需招聘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临时工的岗位和人数。
2、公平公正原则:招聘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3、合法合规原则:招聘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招聘程序1、提出用人需求: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临时工用人需求。
2、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
3、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如单位网站、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
4、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报名,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
5、考试或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试或考核,如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
6、录用: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临时工的劳动合同(一)临时工录用后,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临时工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一)临时工应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各部门应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如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表现不佳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临时工的劳动报酬(一)临时工的劳动报酬应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因素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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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公司临时用工管理,调动临工工作激情,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建设,特制定本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修订)。
一、用工原则
本办法中的临工,就是指根据需要公司弥补正式员工不足而聘用的非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人员。
临工坚持从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用工条件
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与严重违纪行为;
㈡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㈢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
㈣身体健康,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三、聘用程序
临工的招录由人文处统一组织实施,临时用工招聘必须在公司定员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定员招用临工。
㈠人文处在对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与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面向社会进行临工招聘的意见与计划,报经分管人文处的领导批审核并提交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㈡组织实施流程。
1、人文处发布招聘信息,多种渠道收集应聘者材料;
2、人文处对收集到的应聘者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对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等方式发出面试通知;
3、由人文处负责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能力、素质、个人品格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招聘结果提出建议聘用人员名单报文化总监及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㈢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近期体检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其她资料证明
5、体检资料
㈣被录用人员在报到后公司组织对其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组织实施。
㈤公司在录用人员报到试用一个月后,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
四、考核管理及薪资待遇
㈠被录用者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协议期限内)。
试用期期满后,由人文处与用工单位对其进行工作质量、工作效能、工作纪律、执行规章、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㈡考核为不合格者,公司不与试用者签订聘用协议,并作辞退处理;考核为合格者,建立正式聘用关系,聘用协议逐年签
订。
㈢薪资待遇
试用期间,薪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基础薪资的80%执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公司根据岗位性质、技术含量、责任轻重等因素确定。
1、生产一线岗位的临工基础薪资参照岗位绩效系数设计,绩效系数“1”对应薪资参照当年薪酬水平确定。
临工基础薪资的70%作为固定部分发放,基础薪资的30%作为浮动部分,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门卫环卫岗位的临工实行固定薪资制,每月的固定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聘用期间,中夜班费、加班费据实计发(门卫环卫人员除外)。
五、激励与约束
㈠转为正式员工。
公司为了更好地激励临工爱岗敬业,增强临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对工作中表现优良的临工,每年年初可根据上年度临工考核结果与公司需要按一定比例转为正式员工,特别优秀者(包括在公司、集团、县、市等层级获得各种荣誉及奖励者)可破格转正。
转为正式员工基本条件:
1、经人文处与所在用人单位考核为优秀者;
2、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㈡辞退。
临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影响工作的;
5、违反国家法规法律,被拘留的(含行政、司法、刑事拘留);
6、经常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
7、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与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㈢离职
临工离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接到通知后3日内报人文处,否则停发当月薪资。
六、本办法由人文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从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