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管理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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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管理及制度

第一节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一、自检、组检

1、严格按修理标准检查修理部位的技术状态。磨损程度超出极限范围的零件应予以修复或更换,并正确安装,调整修理部位;

2、修理过程中发现客户漏报项目,应及时与车间主管联系,再决定是否增项,并填制《追加项目单》;

3、完工后主修要全面自检,检查经修部位是否正常工作,是否符合维修技术标准,是否按工单指令施工,是否漏项;

4、自检后班组长必须根据修理项目按完工标准进行技术检验。需路试的车辆要进行路试,不符合标准的应立即返回主修工处再次处理;

5、修理需二个或二个以上工序的车辆,车辆检验后交到下道工序。有关联的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验收。特别是车辆外观要仔细验收。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由上道工序操作者负责,否则由本道工序维修人员负责;

6、在交接验收过程中下道工序发现有质量问题,应退回上道工序由上道工序负责处理。有争议时由服务经理裁决;

7、车间主管要经常巡回检查,发现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

二、终检

1、终检主要对总成大修、一般修理、钣喷修理实行交车前的技术检

验;

2、车间主管必须对总成大修过程进行检验。记录检验数据,严把质量关。对项目不合格的车做好返工报表。每月上报售后服务经理,作为质量管理的依据;

3、对质检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相关质量处罚制度报服务经理进行处罚。

三、机电工质量责任事故

1、在不懂工艺的情况下,野蛮作业造成零部件或主要工具设备损坏者;

2、工作结束后不认真检查,事后发现漏项者;

3、零件安装错误,造成损坏或有损公司形象者;

4、违反操作规则,或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隐瞒事实者。

四、钣金工质量责任事故

1、大梁校正达不到公差范围,或钣金线型不符造成返工者;

2、安装后发现固定不牢或各缝隙严重失调者;

3、装前后档玻璃件发生损坏者(事前有可预见者除外)。

五、油漆工质量负责事故

1、发现偏喷、虚喷现象,严重的沙纸痕;

2、严重的桔皮、流痕、起泡、脱皮等现象。

六、质量责任处罚规定

1、发生质量责任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自检、组检过程中发现

质量问题,处当事人损坏零部件进价的50%罚款;在终检的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处损坏零部件进价的80%罚款,其中自检50%,组检30%;在终检过程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处以零件损失进价100%罚款,其中终检20%,二检30%,自检50%);

2、发生责任问题,对严重失职,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者,除处以造成经济损失100%处罚外,还将行政记过处分,特别严重的除名处理;

3、发生责任事故如特别严重,造成人身伤害,售后服务中心自站长到当事人一并予以处罚。

七、返工、返修处罚明细

1、返工、返修车辆的界定

A、出厂前的重复维修定义为返工:对于刹车、车轮定位、灯光等检测项目,允许二次调试,第三次属返工;可通过人体器官感知的项目,第二次不合格时属返工;

B、出厂后返厂维修定义为返修:对总成大修、钣喷事故车,允许有一次调整和抛光的机会;总成大修在半年或一万公里内,单项修理在三个月5千公里内出现故障属返修;喷漆在半年内发生脱落、起泡、变色等现象或钣金焊接在半年内松脱都属返修。

2、返修工作流程:

A、前台按正常程序接车进车间检查,如属返修,由车间主管在修理工单上注明“返修”,并做好返修记录;

B、维修组或技工接单后立即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对拒

不返修或故意刁难者,车间应在工单上特别注明,作为加倍处罚的依据;

C、对有争议的返工、返修车,由服务经理汇同车间主管、内训师、组长、主修人员共同分析判断,划分责任后立即施工;

D、每月将返修报表上交站长,确定需改进的方案;

3、处罚:

A、因车辆修理问题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当事人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B、经鉴定确认为返工、返修,按上述质量责任事故处罚;

C、返修的材料费由个人承担外,当事人在该车的上次修理工时也被扣除;

D、终检后出现的返修,当月超过2%给终验提出警告,超过3%罚扣其当月奖金的50%,超过4%取消其资格。

第二节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总则:

1、所有售后服务站员工,除应遵守本岗位设备操作规程外,均应遵守本规章;

2、操作者启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3、设备维护保养,应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设

备维护保养卡,并存档;

4、操作者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机并报告领导处理;

5、操作机械设备时,要精力集中,严禁打闹或擅自离岗;

6、一切带电设备必须接地,导线绝缘一定要符合要求,并注意用电设备温度;

7、凡用手持电动工具,要注意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漏电工具严禁使用,工作中,不准将电线缠在身上;

8、在使用切削工具时(包括砂轮机),当工具与机件接触时,要平稳缓慢施压,用力均匀。换刀具或离开应关机;

9、员工有权拒绝既无安全规程又无安全措施的工作;

10、设备仪器尽量定人操作及保养;

11、工作完毕后,必须保养设备和清扫现场,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二、机修车间安全生产守则:

1、车间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装置,每个工位除配置3kw的380v,220v 电源外,还必须使用低照明灯(36v);

2、起动车辆前要做好检查,在确保一切正常情况下,方可起动车辆;试车员、车间挪车员应有正式驾驶执照,在外出试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车间内挪车员,在上下架子时,应谨慎驾驶,确保不碰撞;

3、未经公司批准的移车者,严禁移动车辆,一经发现,按规定给予处罚,由于私自移车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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