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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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有机结合

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临终关怀与安乐死成为当下热议的话题。两者孰优孰劣的争论从未停止。本文试图从终极关怀的理念出发,以追求完满的死亡品质为愿望,寻求两者有机结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标签:临终关怀;安乐死;死亡品质

据现有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有700万人去世。也就是说,中国现在每年有700万人要走向临终直至死亡,经历这人世间最大最深刻的痛苦。非但如此,若以每个逝者约有5个直系亲属,10个左右的朋友计算,则中国每年约有3500万人要承受丧亲之痛,7000万人要承受丧友之痛。因此,对临终者及其亲友提供支持和安慰,让他们能正确面对死亡,鼓起勇气面对死亡,这是人们所需要的,也是终极关怀所需要的。

科学不是万能的。在死亡面前,科学无能为力。就医学来说,安乐死应运而生,它力图使病人死得尊严,死得安乐,获得完满的死亡品质。

宗教不是万能的。在死亡面前,宗教无能为力。就佛教来说,临终关怀应运而生,它强调使病人获得有尊严,活得安乐,平静地体验生命的每一面,包括死亡。

安乐死与临终关怀,谁是真正的智慧?完满的慈悲?笔者认为,两者都是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产物,都是大智慧,大慈悲,殊途同归。生命与死亡本为一体,安乐死与临终关怀的结合势在必行。

一、安乐死是社会各界和患者自身对绝症病人的临终关怀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本意是指“无痛苦幸福地死亡”,显然,这个词的初衷是要表达人们的一种希冀和向往:在身心安泰之中走完人生最后一程路,从容地告别人生。实际上,这类似中国人的寿终正寝、无疾而终的“优死”之意。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概念通常是指身患绝症的病人,于治愈无望、生命垂危而又极度痛苦的情形下,自愿要求尽早结束生命,在此前提下所实施的保持人的尊严与安详的死亡处置方式。

我国不少赞成推行安乐死的专家学者参照国外关于安乐死的一些理论,为安乐死的实施提供了伦理依据,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点:

第一,对患者本人来说是人道主义的体现。对于那些身患不治之症、生存无望而又极度痛苦的患者,与其任其苟延残喘、痛苦不堪,或者在忍受不了痛苦折磨之下采用残忍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还不如以“优死”的方式使之安详、尊严地离世,以尽早结束痛苦。这实际上也是人道主义的一种体现。

第二,对患者家属来说可以解除他们心理与经济上的负担。为了亲人无可挽

救的生命无意义的延续,亲属出于亲情,承担着精神、经济的双重负担,不仅弄得精疲力竭,甚至还可能倾家荡产。合法地实施安乐死,无疑可以减除亲属因患者病痛而引起的心理痛苦,并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第三,实施安乐死对社会而言也符合社会公益原则。它可以使我国有限的卫生保健资源用于多数人必要的常规医疗服务。如果把有限的资源花在无可挽救、苟延残喘的绝症患者身上,实际上是违背了社会公正与效用的原则。故实施安乐死从社会角度而言也是可取的。

安乐死问题涉及的主题是死亡,故人们无法回避对死亡的认识。正确地理解死亡及其意义十分重要。就人类整体而言,死亡关系到地球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对人类个体来说,死亡可以促使人去领悟生命的真谛以及生存、生活的价值意义。

西方哲学家海德格尔对死亡问题作过深刻的论述,他认为:死亡不能只理解为“临终”这一生理上的结局,而应看成是人的存在的一种方式。死是包容每一个人的整个生活以及承担自身责任的实际存在,它笼罩、覆盖、贯穿整个人生的过程,并决定着生的内容、内涵价值与责任,以及生活的走向。因此,正确认识死亡有助于人们反思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了解死亡与死亡的意义,无疑对我们破除死亡的神秘感和恐惧感,以及以理智的心态看待安乐死等问题是大有裨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整个社会大多数人接纳了正确的死亡教育,对死亡有了一定程度的深入了解,才可能更深刻地思考安乐死之类的问题,并以平常的心态看待死亡和选择死亡的方式。

当优生学终于被承认后,以安乐死为代表的优死学,来自人类生命末端的一系列生死有关的理论、法律、社会问题又向人们发出强劲的冲击波,同时也是现代医学工作者所面临的严肃问题。目前,荷兰是世界上安乐死唯一合法化的国家,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未立法。。由于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生命质量的重要性,意识到生命自主是病人的权利,公众要求实施安乐死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在我国安乐死立法还处于探讨阶段,国内普遍认可的安乐死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病情危重、精神和躯体极端痛苦的情况下,要求医生采用人为的方法使其在无痛苦状态下渡过死亡阶段、终结生命的全过程。我国研究安乐死的专家组提出:安乐死的本质,不是授人以死,而是授死者以安乐;它所回答的是“死得如何”,而不是“为什么死”。安乐死重视病人死的尊严,死的安乐,停止生命及强调家属的感受,临终关怀强调病人活得有尊严,重视病人自身及家属的感受,安乐死是终止生命,属于临终关怀的范畴之内,是临终关怀的一部分。

二、临终关怀在生命质量的追求上是另一种“安乐死”

临终关怀(Hospicecare)是对临终阶段的病人包括其家属的一种“特殊服务”,实际上也是一种对临终患者处置死亡的方式。我国台湾、香港称之为“宁养服务”、“善终服务”。临终关怀主要是向临终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包括医疗、护理、心理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照护,使临终患者的症状得到控制,痛苦得以缓解,生命质量得以体现,生命受到尊重,同时,病人家属的身心健康也能得到关照,最终使病人能够无

痛苦、无遗憾、安详或舒适地告别亲友和人生,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

众所周知,目前人类疾病谱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我国为例,以往的传染病已得到有效的控制,传染病的发病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的位次则不断前移,逐渐成为主要死因,这些疾病在临床上均表现为一个相对缓慢的发展过程,从而使临终患者的数量日益增多。

临终关怀不仅是对病患者最后生命程途的医疗呵护,而且是人类在基本解决生存问题之后,进一步解决如何面对死亡时的痛苦、畏惧、绝望和忧愁的一种情感关怀,是现代人类社会最具人性化、人道主义和人文精神的一方面体现。它是人类在生活品质提高之后,努力提升“死亡品质”,从生理、心理、精神、灵魂诸方面追求最后圆满与彻底解脱的精神慰藉。

临终关怀不仅对病人采取积极的支持治疗和护理,而且还给予病人、家属精神上的支持,使他们能正视、承受现实。同时,也关心家属的身心健康,使病人和家属始终都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从而共同去坦然面对生存与死亡问题。

由此可见,临终关怀对临终患者实行的是一种全方位的人道主义服务,它的目的不是要盲目地投入大量医药、设备去救治回天无望的病人,它也杜绝简单、冷漠、草率地对待病人,而是希望让临终病人在人生的最后历程中,于身心两方面都能充分感受人间的温暖,真正体现出他们的生命价值和生命尊严。每个人都希望生得顺利、活得幸福、死得安详。当一个患者处于生存无望的人生终末阶段时,除了缓解肉体的痛苦,最需要的就是能享有人间的温暖、社会的尊重、精神的照护、以及亲情的关怀。临终关怀恰好能满足这样的需求。

显然,医学的发展、社会的发展需要临终关怀,临终关怀的发展,也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道德要求的,在一定意义上,它也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尊老敬老”优良传统文化的体现,临终关怀的迅速兴起和蓬勃发展是势所必然的。

三、两者的有机结合是当代社会最佳的选择

随着医疗保健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预期寿命也在增长,整个世界面临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我国也将步入老龄化社会。据专家预测,到204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增加到3.74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4.5%。届时,每4个中国人中就会有1个老人。据统计,我国现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年迈体衰、身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特别是终末期癌症患者)就有数10万之多,因此,在人生历程的最后阶段,如何能得到特别的关怀和照顾,也被提到了议事日程。加上我国传统死亡观念历来是重视生命,避讳死亡,不轻言死,就更有一个如何妥善处理临终患者的合乎伦理的方式要求。

把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相对照,两者的对象都是临终患者,但在处理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安乐死处于对临终患者身心痛苦的关怀,希望赋予他们死得尊严,然而它侧重于无痛的迅速死亡,忽略了对患者心理上,心理上的安慰和生活上的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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