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25•【字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各省辖市住建局(委):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省厅决定5月27日至6月2日在对部分城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地市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濮阳市。
二、督查范围(一)督查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二)督查施工企业及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包括重点工程,开发区工程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三)督查2010年下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地市企业及施工项目工程。
三、督查方式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施工现场。
(一)听取省辖市住建局(委)及所查施工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汇报,查阅工作开展相关资料。
(二)查阅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资料。
(三)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四、督查内容(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2、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
3、所辖县(市、区)开展层级监督情况。
4、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情况。
5、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
6、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管理情况。
7、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筑施工企业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3、建筑起重设备管理情况4、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核审批制度建立落实情况5、对本企业承担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0.27•【字号】陕建质发〔2017〕110号•【施行日期】2017.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7〕11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17〕13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509号)精神,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厅8月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88号),要求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64号)要求,省厅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方式,按照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检查、省厅督导检查的步骤,自下而上分层次开展。
为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由杨冠军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郑建钢任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9月18日至10月11日,由厅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与省安监局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督导组,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开展春节前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开展春节前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现决定在节前对在建工程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宣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
施工企业要组织人员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落实。
施工现场检查重点:安全台帐资料、大型模板支撑、基坑支护、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
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要在施工单位自查的基础进行复查监督,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以整改狠抓落实、跟踪检查,直至隐患消除。
请建设单位于2月3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一)以纸质形式报送至我中心。
2、检查落实,组织专项督查。
我中心在企业自查自纠汇总的基础上,将组织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抽查,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工地进行重点检查。
各建设单位通知代建单位委派公司专职安全员参与督查工作,并将姓名及联系方式于本月底前以电子文档(附件二)发送至我中心陈佳鑫。
3、落实安全,建立长效机制。
我中心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重要安全事故隐患或整改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各参建主体要严格执行在停工至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建筑工地在节假日期间的状况。
请建设单位于2月3日前将《“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值班表》(附件三)以纸质形式报送至我中心。
各参建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克服节后松懈麻痹思想,落实各方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对现场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区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2015年1月27日附件一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值班表填表人:填表日期:注意事项:1、春节期间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工程施工检查通知
工程施工检查通知尊敬的各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现就对正在进行中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1. 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工程质量,消除质量安全隐患;2. 检查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措施落实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 促进施工单位规范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1.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正在进行中的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2.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检查时间1. 检查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__ 年 __ 月 __ 日止;2. 各施工单位应确保在此期间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得到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1. 施工许可及手续办理情况:检查施工项目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许可,手续是否齐全;2.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情况,确保符合国家标准;3.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防火防爆等方面;4.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噪声控制、扬尘治理、垃圾清运等方面;5. 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检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是否有效,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6. 工程进度及投资控制:检查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投资控制是否在预算范围内。
五、检查方式1. 各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检查;2. 检查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询问;3.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向施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六、整改要求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2. 对于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彻底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 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3•【字号】成建委发[2009]438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成建委发[2009]438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成办函[2009]148号)的要求,按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366号)的安排,市建委组成了六个以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为主的检查组,于6月15日至19日对全市进行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本情况从6月15日至6月19日,六个检查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全市73个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防汛、安全预案及“一师两员”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管理实际,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扣分处罚、约谈告诫等方式加大督察力度,较好的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大部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建手续。
对脚手架、起重机械及安全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行为能积极组织专家编写专项方案,并在施工现场得到实施,按要求对在建工地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上场地都进行了硬化处理;大部分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识得到很大提升,能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对专项施工方案和危险施工现场的巡查有一定的文字记录,能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下发整改等处理文件,跟踪隐患处理。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08•【字号】宁建质字[2011]1184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建质字〔2011〕1184号)各区县住建(建工)局、各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 9号)和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建筑施工(包括地铁施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和高发频发的态势,结合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重点地开展四季度建筑施工(包括地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和重点(一)检查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检查重点1、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情况。
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 16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模板6篇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模板6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篇1各施工、监理单位:春节临近,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合肥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决定开展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春节营造出安全、稳定、祥和的良好环境。
二、检查范围:所有在建项目。
三、检查时间:即日起至春节前。
四、检查内容1.各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总分包安全管理、安全考核和追责情况。
2.重大安全危险源的管控,包括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吊篮等)、深基坑、地下顶管、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农民工宿舍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环节。
3.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包括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各项应对措施等。
4.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管控,包括扬尘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实、专款专用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1.压实主体责任。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查找和整改各个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隐患和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可有丝毫懈怠,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落实隐患整改。
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立即落实措施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条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暂停施工,责令企业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及整改情况须责任到人,并留存相关记录。
3.强化检查督办。
市重点局将组织第三方巡查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1月11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篇2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部门、公众聚集场所:“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通知书(2023范文免修改)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通知书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决定对本工程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现通知如下:1. 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时间:[填写具体时间]检查地点:[填写具体地点]2. 检查目的本次检查的目的是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实施,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现场安全隐患,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检查对象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现场作业人员:检查其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等。
现场设备和机械:检查其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施工现场环境:检查临时设施搭建、通风、照明等情况。
4. 检查内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涵盖方面: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并是否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设备和机械安全:检查现场设备和机械的运行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是否经过定期维护保养。
施工现场环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包括临时设施是否搭建稳固、通风是否良好以及照明是否充足等。
5. 检查要求和准备为了顺利完成本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求被检查单位做如下准备:提供相关证照:被检查单位应准备好相关证照,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以供检查人员查验。
提供相关文件:被检查单位应准备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文件,并随时提供给检查人员查阅。
协助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应全力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6. 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根据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将对被检查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整改要求将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对个别作业人员存在的操作不规范或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情况,要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并督促其改正。
对设备和机械运行不稳定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或更换。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11.22•【字号】徐建发[2010]141号•【施行日期】2010.11.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徐建发〔2010〕14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最近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11月18日,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检查时间11月22日至12月2日。
二、检查内容1、施工单位施工手续是否完备,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施工方案是否完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是否全部持证上岗;防范措施(审批手续和动火级别、消防器材)是否全面落实,发现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能否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防止危险事态进一步扩大。
3、项目经理是否对本工地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出记录。
三、有关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认识这次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查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严格认真,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通用27篇)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通用27篇)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篇1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金安办〔20xx〕41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金市建建〔20xx〕87号)文件要求,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我局于12月15日至23日对金华大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本次督查分两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共检查了9个县(市、区)及3个开发区的20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台账资料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抽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到位。
但督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赶工期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顿,并限期将整改结果报市建设局。
二、主要问题(一)起重机械情况督查组共抽查了12台塔机,4台人货梯,2台井架。
从抽查情况看,塔机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对最多,有的工程项目关键性的安全装置也存在失效情况,如塔机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吊钩保险装置失效、变幅小车滑轮处起升钢丝绳防脱失效、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等,给安全生产埋下严重事故隐患。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问题集中在进料口围栏门机械锁钩失效和司机下班后没有关机上锁。
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主要问题为司机无专人持证上岗、未粘帖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现场安全情况脚手架:内封闭欠缺较多,部分工程均未设置,架体开口处横向斜撑均未设置,架体上杂物均未及时清理,毛竹片铺设连续性较差,部分拉结点拆除后临时拉结点设置不及时,且数量欠缺较多,影响整体架体稳定性,边坡治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尊敬的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通知贵单位,将对贵单位负责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一、检查时间和地点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和监督计划,我方将于检查日期前往工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标准。
二、检查内容1.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审核:检查贵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质量管理计划、质量检验与验收制度、施工记录等是否齐备。
2. 工程材料验收:对工程所使用的各类材料进行抽查,包括原材料、构件、设备等,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相关的验收证明文件。
3. 施工工艺合理性:对施工工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工艺方案符合规范要求,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4. 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贵单位的现场管理情况,包括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方面,以确保施工期间安全有序。
5. 施工过程记录:核查施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施工日志、施工图纸变更记录、质量事故记录等,便于跟踪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6. 签证工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有签证工程,对签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1. 若检查中发现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将立即进行记录,要求贵单位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2. 若发现严重的质量或安全隐患,我方将会立即提出停工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通知贵单位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四、整改报告贵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附上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及相关证明材料。
确保整改符合要求,消除施工质量问题。
请贵单位重视此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通知,并按要求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我方联系。
祝贵单位工程顺利进行、施工质量达标。
此致敬礼(监督单位名称)日期:。
工地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
工地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尊敬的各位施工负责人、监理人员、安全员及全体工人:大家好!为进一步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经过我们近期对工地安全情况的检查,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
现将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通知如下:1. 临时用电安全问题在工地使用临时用电时,发现有电线裸露和电源过载的情况较为普遍。
为了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请各工地负责人立即整改以下问题:a) 检查所有电源插座和配电箱,确保电线及插头均无裸露。
b) 安排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合理分配电力负荷,避免过载。
c) 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和插头,确保安全可靠。
2. 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施工现场管理是确保工人安全的重要环节。
然而,我们检查时发现的以下问题亟待解决:a) 安全宣传不到位:督促工地安全员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工人都清楚安全操作规程和处置方法。
b) 个人防护不落实: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佩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对于无证挂靠的施工人员要进行特别关注。
c) 施工现场秩序混乱:所有材料要摆放整齐,避免堆放过高、过密。
给施工区域划定明确的安全标识,保持施工通道畅通。
3. 高空作业安全问题高空作业是工地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
我们发现的高空作业安全问题主要有:a) 高处坠落风险:对所有需要上高处作业的工人,要求佩戴好安全带,确保固定稳固。
b) 脚手架的安全问题:要求检查脚手架的结构稳固性,确保工人的工作平台安全可靠。
c) 高空物品坠落风险:所有高处施工区域均应设置安全网,防止由于物品坠落造成的伤害。
以上问题是近期安全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我们要求各工地负责人立即汇报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我们将在近期加强巡视力度,对工地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
工地安全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也是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希望各位工地负责人深刻认识到工地安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要求整改问题,确保每位工人的安全。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通知书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通知书日期: [填写日期]通知对象: [填写通知对象姓名或单位名称]1. 背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方计划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此次检查旨在发现并及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工程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2. 检查内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将围绕方面展开:•施工现场环境及设施的安全状况;•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教育情况;•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现场风险源的有效管控措施。
3. 检查时间及地点•时间:[填写检查时间]•地点:[填写检查地点]4.1 准备工作请被通知单位或个人做好准备工作: - 提供相关文件、记录及证照备查; - 清理和整理施工现场,保持整洁、通风良好; - 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所有从业人员佩戴正确; - 熟悉并配合检查工作,如有发现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4.2 检查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包括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施工员等;•将相关证照、文件、记录等放置在便于查阅的地方;•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配合,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配合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按要求提供整改报告。
5. 风险评估建筑工程现场存在一定的施工安全风险,如高空作业、物体坠落、起重吊装等。
通过本次检查,旨在及时发现并解决这些潜在风险。
6. 检查方式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将采用方式进行: - 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将到达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 记录检查:检查人员将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 提问与答辩:检查人员将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提问,并要求作出相应解释。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将主要关注要点:•施工现场环境及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现场整洁程度、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等;•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教育情况:包括着装是否符合规范、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戴等;•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包括设备是否经过合格检验、机械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包括施工方案是否科学、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等;•现场风险源的有效管控措施:包括对高空作业、物体坠落等潜在风险的有效管控措施是否到位。
施工安全大检查通知
施工安全大检查通知
各区各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严打违法行为”“举一反三”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安全隐患。
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项目范围内开展一次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工程、市政工程、景观改造工程。
二、检查内容和xx
是否存在模板系统、钢管脚手架、深基坑支护施工机械等重大危险源。
由xx准备和演示,是否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检查施工单位、总承包、租赁、安装(拆除)和使用情况。
三.检查步骤
1.各施工企业一站起来就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各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和专项安全计划。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企业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根据上级部署,我局将在对在建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拉网检查。
所有存在重大隐患的建筑工地将被关闭进行整改。
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被关停者将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资质,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各建设监理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楔机,“夯实安全基础,促进安全发展”,依法承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隐患要定人定事,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自查自纠情况应于6月12日前报我局,我局将于6月14日至17日开展检查。
1。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2.28•【字号】闽建电[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2.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建电[2009]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为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办[2009]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9]130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本次重点检查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情况,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情况;(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春节后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和验收情况。
二、检查的主要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省厅将组织对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对开好全国“两会”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要在本地政府和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08.02•【字号】徐建发[2010]100号•【施行日期】2010.08.0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徐建发〔2010〕100号)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徐政办传〔2010〕284号文件要求,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结合全市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方面的实际,决定立即开展一次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自查阶段(8月2日起至8月10日)。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方面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全面自查,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查出问题切实整改落实。
8月11日前各地、单位将自查小结报市城乡建设局安监处。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8月12日至8月19日)。
由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成立督查组,对市区,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负责对本辖区的建筑施工工地和地下管道自查进行督查。
各督查组设联络员,负责上报各组督查情况。
8月22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局面材料汇总至局安监处。
督查分组及督查地区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一)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规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和发生。
要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5.1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5月17日—5月27日,共10天。
三、检查内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核查表》(附后)内容检查。
四、组织安排本次督导检查共分16个组,其中:市主城区检查组4个;市主城区督导组4个;其他县(市、区)督导组8个。
具体分组如下:(一)市主城区检查组:第一组组长:李戈检查丛台区第二组组长:张文彬检查邯山区第三组组长:连书民检查复兴区第四组组长:任合英检查东湖新城(二)主城区督导组:第一组组长:王军方督导丛台区第二组组长:王成英督导邯山区第三组组长:魏永庆督导复兴区第四组组长:陈志坚督导东湖新城(三)其他县(市、区)督导组:第一组组长:王军方督导曲周县、鸡泽县第二组组长:刘会勋督导广平县、肥乡区第三组组长:王成英督导武安市、涉县第四组组长:袁中英督导冀南新区、峰峰矿区第五组组长:魏永庆督导临漳县、魏县第六组组长:陈志坚督导邱县、馆陶县、邯郸经济开发区第七组组长:崔现民督导磁县、永年区第八组组长:王长国督导成安县、大名县五、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同时,认真填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核查表》,积极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徐建发[2013]92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徐建发〔2013〕92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3〕73号),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40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质安〔2013〕415号)要求,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和检查不到位的企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8月30日-9月6日。
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工作进行自行安排,并通知督查片区。
二、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大排查大整治文件的宣传落实情况;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自查情况;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筑起重设备自查情况。
三、督查分工第一组:带队领导张军,联络员范厚春,督查中山南路以东,淮海东路以南地区;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二组:带队领导苑玉彬,联络员田立柱,督查政府代建工程;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三组:带队领导刘浩鹰,联络员杨建勇,督查中山北路以西,淮海西路以北地区;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四组:带队领导XXX,联络员厉金富,督查棚户区、保障性住房、重点工程、燃气管网;安监站、燃气处抽一人配合。
施工工地质量检查通知范文
施工工地质量检查通知范文
各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施工管理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工地安全环境,特通知进行工地质量检查。
具体事宜如下:
1. 时间安排:检查时间为本月(具体日期)下午2点,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配合检查工作。
2. 检查范围: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检查,包括施工方案执行情况、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等方面。
3. 检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施工规范和工程图纸,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同时,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工地安全。
4. 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将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记录、质量验收等进行审核,并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实地查验。
5. 检查手续:请各单位做好相关文件的整理,如施工方案、合同备案资料、材料报验记录等,以备检查人员查阅。
6. 检查要求:请各单位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情况。
希望各位单位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工地安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施工管理部门联系,谢谢合作!
施工管理部拜启
日期: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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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建管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春节前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29日-1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地。
三、检查人员
1、检查人员分为北片和南片两组;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在建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等情况。
(2)建筑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情况。
2、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重点是以下行为的打击和整治情况: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的行为。
(2)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行为,不依照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的行为。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4)施工单位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情况。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批;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4、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使用管理、维修保养情况,设备的产权登记、使用登记证办理情况。
5、施工现场执行临时用电技术规范标准、强化现场用电管理、落实用电安全责任情况。
重点检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路等部位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
6、施工单位及项目部编制冬季施工方案以及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重点检查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围档封闭、主干道硬化、裸土覆盖、建筑垃圾清理、自动化冲洗设备、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等落实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部署,精心安排,确保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及在建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好本单位、本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直至排除安全隐患。
(三)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四)对检查中下发整改或停工通知书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报县建管局安全监督站进行复查。
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未申请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
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