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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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

(三)负责全县不动产的权籍调查、城区独立宗地的土地外业调查;测绘成果的数据转换录入和权籍调查成果的存储、管理、应用;调处不动产权属纠纷。

(四)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和更新;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共享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成果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六)承办县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中心设立5个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全县不动产数据汇总、统计、分析;不动产登记成果整理、共享、汇总管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管理;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不动产登记中心印章的管理;不动产登记发证全程质检;处理不动产登记法律事务,具体负责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诉讼应诉、

行政复议应议和信访矛盾调解;受理并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

(二)权籍调查科。负责全县不动产的权籍调查、城区独立宗地的土地外业调查;测绘成果的数据转换录入;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的制作与审核;权籍调查成果的存储、管理和应用。

(三)登记科。负责全县不动产的首次(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制定和完善各类登记事项的申请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五公开”内容。

(四)档案管理科。负责不动产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利用、管理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簿的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的注销、查封登记等工作。

(五)信息科。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更新;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查询及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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