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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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2、按规定需实行厂内招标确定合同标的价格或合作方的,其招标书应事前送审计、监察部门审核。

3、经办部门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市场行情、价款确定的依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和“经济合同送审表”等相关资料送审计科审核,同时将合同主要内容输入企业MIS系统。

对重大的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会或由监察、财务、审计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会审记录作为送审合同的附件一并报送审计科(附表三)。

对情况较复杂的合同,还应征求厂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

4、审计科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附表二)反馈给经办部门,经办人员据此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并修改完善合同的有关条款。

5、审核后的合同,审计科将附上“经济合同审核表”(附表一),经有关人员签字、厂领导审批后,才能生效执行。

对没有附“经济合同审核表”的经济合同,财务科不予付款。

第五条下列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扩大会进行会审:1、合资、联营、承包、租赁及有关涉外方面的合同;2、对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3、购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4、对外赞助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广告宣传支出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合同;5、其他重大经济合同。

第六条经济合同的签字与审批:1、企业对烟草系统内担保、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厂长签字,其他经济合同可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字。

2、下列经济合同,经分管副厂长审批后,还应报厂长审批:●企业对外赞助、广告宣传、广告品制作、各种保险、技术合作等经济合同;●迁厂工程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物资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合同;●其他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

第六条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合同的规范性、完备性和合法性,具体为:●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具体可行,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维护企业利益;●合同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具备履约能力;●采购是否符合“物美价廉、经济批量”的原则。

经济合同(模板)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模板)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经济合同是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开展经济交往的基础和依据。

为了规范经济合同的管理,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制定本《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2. 合同管理的流程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签署、执行、归档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2.1 合同起草合同起草是合同管理的首要步骤。

合同起草人应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全面、准确地将合同条款填写完整,在合同文本中标明合同各方的名称、地质、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合同审核合同审核是保证合同质量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合同审核人应对起草人填写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核对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确认合同的各项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2.3 合同签署合同签署是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关键步骤。

合同签署人应在确保合同内容正确无误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进行合同的签署。

签署后的合同应及时归档备份,并将签署情况反馈给合同起草人和审核人。

2.4 合同执行合同执行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

当合同生效后,相关执行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合同对方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确保合同的履行达到预期目标。

2.5 合同归档合同归档是合同管理的最后环节。

已生效的合同应在执行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以备查证和保管。

归档的合同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整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易查性。

3. 合同管理的责任合同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角色,相关责任明确是保证合同管理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合同管理的责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合同起草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模板和相关规定,准确填写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起草人应耐心解答合同方的问题,并及时修改合同草稿,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合同审核人责任合同审核人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核,核对合同的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审核人应向起草人提供及时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并确保审核意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某卷烟厂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某卷烟厂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某卷烟厂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某卷烟厂(以下简称“本厂”)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核流程,防范合同风险,维护本厂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二、合同审核机构及职责(一)设立合同审核小组合同审核小组由厂内财务、法务、业务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厂经济合同进行审核。

(二)审核小组职责1、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厂的规章制度。

2、审核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防范合同漏洞和风险。

3、评估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4、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合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三、合同审核流程(一)合同起草业务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交易事项。

(二)部门初审合同起草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查合同内容与业务需求的一致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

(三)提交审核起草部门将初审后的合同及相关资料提交合同审核小组。

(四)审核小组审核1、审核小组成员分别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核意见。

2、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审核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和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五)修改完善起草部门根据审核小组的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

(六)最终审核审核小组对修改后的合同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

(七)领导审批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合同,按照本厂内部审批权限,报厂领导审批。

四、合同审核要点(一)合同主体1、审查合同主体的资格和资质,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格。

2、核实合同主体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准确性。

(二)合同内容1、合同标的:明确合同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

2、价格条款:审核合同价格的合理性、计价方式的准确性。

3、履行期限和地点:明确合同履行的时间节点和履行地点。

4、违约责任: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确保责任明确、合理。

医院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

医院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

医院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是医院与外部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加强我院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健康发展,保证经济合同的依法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医院重大经济合同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和涉外的经济合同。

我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采取合同审签方式,审签是指经济合同订立前,我院审计通过签审意见书对其合法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的审查和评价;第一条经济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一)审核合法性主要包括:1、审核对方主体是否合法及资质、资格、委托人情况(主管职能部门审核);2、审核对方经营范围是否与合同标的内容相同,有无扩大经营范围(主管职能部门审核);3、审核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主管职能部门审核);4、审核重大经济合同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经济秩序的条款或内容,是否有对医院不利或有损医院合法权益的条款和内容(委托律师审核);(二)技术性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包装、验收和质保等(使用科室以及主管职能部门审核)(三)经济性内容主要包括:资金或者报酬是否落实;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财务部审核)(四)签订程序的合规性(纪委办审核):1、合同签订前是否按照医院流程进行招投标;2、合同金额是否和招投标金额一致;3、合同签订公司是否和中标公司一致;4、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是否经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通过。

第二条经济合同审签送审材料使用科室或主要职能科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以便经济合同的审签:1、项目立项材料:原则上所有项目均应年末提交院部预算申请,经医院讨论同意后纳入医院年度预算项目的视作项目立项完成;预算外项目需有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通过决议;2、重大项目需要合同立项有关文件、项目评估、可行性论证有关材料;3、待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份;4、物资采购类合同需要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三证(经招投标项目无需提供此项);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经济合同法务审核制度范本

经济合同法务审核制度范本

经济合同法务审核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经济合同法务审核管理,规范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审核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经济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公司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防控原则: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充分考虑合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四条审核流程(一)起草阶段:合同起草部门应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和对方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初审阶段:合同起草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法务部门进行初审,法务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复审阶段:合同草案通过初审后,提交公司领导进行复审,领导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和风险控制进行审核。

(四)审批阶段:合同草案通过复审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合同正式生效。

第五条审核内容(一)主体资格:审核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经营资格和代理权限。

(二)合同内容: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明确。

(三)法律依据: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合同履行:审核合同是否具备履行条件,包括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实力。

(五)合同风险:审核合同中存在的业务风险和财务风险,包括对方履约能力、资金风险、税务风险等。

第六条审核意见法务部门应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包括合同条款的修改意见、风险防范措施等,供公司领导和合同签订部门参考。

第七条合同签订经济合同经公司领导和法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合同签订部门与对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条合同管理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合同履行顺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一、引言经济合同经常被用来确保商业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随着经济合同数量的增加和复杂性的提高,合同审核变得越来越关键。

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建立一个高效的经济合同审核管理系统至关重要。

二、审核目的经济合同审核旨在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执行性,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风险。

通过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合同中的缺陷和风险,避免争议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三、审核程序1. 合同提交:合同履行方需将合同提交到合同审核部门,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2. 文档准备:合同审核部门应准备并规范合同审核所需的相关文件,包括审核表格、合同样本、法律规范等。

3. 合同初审: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核对合同是否完整、准确,并检查合同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4. 合同流程:审核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合同转至相关部门对内容进行进一步审核,包括法务、财务、经营管理等。

5. 审核意见:审核部门需准备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合同履行方。

6. 合同修改:根据审核意见,合同履行方需对合同进行修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审核要求。

7. 最终审核:经过合同修改后,审核部门将合同重新审核,确保所有问题得到解决。

8. 审核结果:审核部门将审核结果记录在审核表格中,包括合同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原因。

9. 归档保存:审核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合同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需要。

四、审核要点1. 合同完整性:审核部门需核对合同是否完整,包括合同各项条款、附件等是否齐全。

2. 合同准确性:审核部门应核对合同中的金额、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

3. 合同合法性:审核部门需审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避免违法风险。

4. 合同可执行性:审核部门应评估合同的可执行性,包括是否存在不可执行或风险较高的条款。

5. 保密性:审核部门应确保合同内容的保密性,不得将合同内容外泄。

五、审核责任1. 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并提供合同审核意见。

01-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

01-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签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经济往来合同审签必须遵照彬长矿业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因工程建设、委托代理、租赁、销售、维修、承揽加工、外委加工、维修等生产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陕煤彬长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

第二章合同相对方资质能力的审查第四条中心价格委员会负责合同相对方资质能力的审查工作。

应重点审查如下内容:1、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以及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授权委托书;2、资信审查:审查对方的资金和信誉情况;3、履约能力审查:审查对方经济状况,生产技术、工艺,供货能力及产品质量等。

第五条在召开商务谈判会议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业务需要通过下列方式调查新签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及履约能力,并形成调查报告:1、实地考察对方生产、经营场所;2、对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情况的真实性进行上网核查;3、对合同相对方生产经营业绩,相关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考察。

第六条价格委员会在进行审查工作时,合同承办单位应要求对方提供以下资料(或影印件)以便核查:⑴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

⑵业务承揽所需加工、维修资质;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⑷经办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代订合同,代理人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并严格按“授权委托书”规定的权限签订合同。

第八条代理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取得“授权委托书”:1、根据签订合同的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明确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且授权委托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晰,涂改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与代理人的申请、合同文本及其它资料一并存档。

第三章合同的会签第九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所有合同生效前,应当由合同承办单位按照合同会签流程进行会签,会签通过后方可进行签约。

2024年《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导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合作的加深,经济合同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和规范,促进经济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2024年《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本文将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章综述第一章主要是对《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进行概述。

第一节目的首先,第一节明确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提高经济合同的履行力和效率,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二节对《办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各类经济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国际合同等。

第三节基本原则第三节重点阐述了《办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二章主要是对合同的订立过程进行规范和规定。

第一节合同的形成第一节明确了合同的形成条件,包括合同的书面形式、签约双方的意思表示等。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第二节规定了合同的内容要求,包括对合同主体的明确、合同条款的清晰等。

第三节合同的生效和效力第三节对合同的生效和效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合同生效的条件和合同效力的期限等。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三章主要是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规范和规定。

第一节履行的义务第一节明确了合同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及时履行、按照约定履行等。

第二节履行的方式第二节规定了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货币支付、实物交付等。

第三节履行的期限第三节对合同履行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要求,包括合同履行的起始时间和履行期限的延长等。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四章主要是对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进行规范和规定。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第一节对合同的变更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包括变更协议的签订和变更事由的证明等。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第二节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和程序,包括合同违约的情形和解除通知的方式等。

第五章合同的争议解决第五章主要是对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规范和规定。

第一节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第一节明确了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规范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工作,确保集团公司经济合同依法签订和履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导致的各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及其设立的项目部、指挥部(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是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本办法据称的“经济合同”是指以各单位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其他具有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组织等签订的有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权责体系,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二章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的分工和职责第六条各单位法律事务部门为本单位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工作的职能部门。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订立经济合同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律事务人员审核后方可签字盖章。

没有配备法律事务人员的单位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外部律师审核完善后方可签订。

第七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设立的项目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由项目法律审核员审核并签署意见,法律审核员无异议的方可签订。

本办法关于法律事务人员合同审核的有关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法律审核员.第八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项目合同法律审核实行项目部审核与所属单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对其下设项目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实行备案审核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指挥部和项目部签订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

(完整版)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资产收购合同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制定的所有相关合同。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以上合同的审批。

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审核,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四)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五)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第十条质量条款: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公司企业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企业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开展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强化对经济合同的审计和监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签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程序及其履行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3条原则1.经济合同审计属常规审计,应坚持签约前审计为主的原则。

2.经济合同审计应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2章经济合同审计的基本内容第4条对经济合同合法性的审查1.主体是否合法。

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审查代理人是否有有效的委托证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是否与所签合同的内容相一致。

2.内容是否合法。

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计划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一致;防止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是否等价有偿。

3.形式是否合法。

所签经济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格式应采用国家工商局颁发的统一格式文本。

4.程序是否合法。

订约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5条对经济合同条款完整性的审查1.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有无国家限制流通或禁止交易的物品。

2.合同标的数量是否准确,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

3.合同价款或酬金是否准确具体、合规合法。

4.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是否可行,是否准确。

5.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明确具体。

6.根据法律规定或按经济合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是否在合同中明示,以及该条款的合理、有效性。

第6条审查合同的严密性审查合同的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严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签证、公证等手续。

第7条审查合同履行的可行性1.审查合同的效益程度。

2.审查当事人的资信能力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3.是否确定了切实可行的担保方式,担保人是否具有合法资格第8条审查合同履行的完整性1.联营、投资合同及较大的购销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应随合同时效区间审查合同是否履行或完全履行。

南京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医科大学审计与法务处

南京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医科大学审计与法务处

南京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审核管理, 规范学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 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推进依法治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方面的法规及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学校或学校授权的校内组织以南京医科大学的名义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经济合同包括材料及设备等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及修缮工程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资产租赁合同、服务合同、借款合同、债权债务的清偿合同等各类涉及经济事项的合同, 不包括科研合同、劳动人事合同。

第四条经济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 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五条合同项目管理单位应该履行经济合同的相关职责, 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拟定、初审、送审、报批及履行等工作;审计处对合同进行复核。

第六条所有以学校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须统一使用“南京医科大学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由审计处集中管理使用。

第二章合同审核的内容第七条经济合同的初审、复核工作内容如下:(一)审核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

具体包括:1.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包括名称、资质、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和方式等;2.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3.合同对方签约代表的合法身份, 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必要时要求合同对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审核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 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三)审核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合法性;(四)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或谈判内容一致, 是否符合学校规定;(五)审核是否具有相应的学校经费支出预算;(六)审核其他可能会影响经济合同的因素。

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

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以下简称“三项业务”)的法律审核工作,促进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障集团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三项业务”法律审核工作适用本办法,并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三项业务”法律审核工作。

法律事务部在总法律顾问领导下,承担“三项业务”法律审核工作,并向总法律顾问负责。

第四条“三项业务”的法律审核工作遵循统一管理、服务业务、分工协作、严密审慎、合法合规、尽职尽责的原则。

第五条法律事务部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避免或者减少公司资产损失。

各职能部门要重视法律事务部提出的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消除法律风险。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第六条规章制度是指由各职能部门制订,以书面形式表达的,经审核批准后公布执行的,约束投资、经营、管理、运行的规范性文件。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的要求,研究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拟定草案后,由法律事务部进行法律审核。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对职能部门送审的规章制度草案,要从法律专业角度,审核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他制度,条款是否齐备、完整,设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表述是否准确。

第九条规章制度草案的法律审核期限为送审之日起2 至5 个工作日。

遇有重大、复杂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条法律事务部审核后,应向送审部门出具规章制度审核法律意见书。

遇有重大、复杂等特殊情况时,该法律意见书应同时上报总法律顾问。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考虑法律意见书提出的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当有不同意见或特殊问题时,应当及时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在规章制度经审核批准后,送办公室存档。

对外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对外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一、合同签订前的审计1. 审计对方主体资格- 我是这么解决的: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比如我们有一次和一家企业签合同,最初只看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后来发现部分经营范围可能有疑义,就去工商部门的网站查询了详细的经营范围登记信息。

这个办法挺好使,能准确核实对方有没有资格签订我们需要的那种类型的经济合同。

如果遇到对方提供假证件或者信息不清晰的情况,就要求对方当面解释或者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

2. 审查合同条款- 试过很多方案。

最初就是粗粗地看一下条款,结果在一个小项目合同里吃了亏。

后来就仔细地一条条分析。

好处是可以避免很多潜在风险。

比如对于合同中的价格条款,要明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价;付款方式的话,一定要规定明确的付款时间节点、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如支票、银行转账等)。

像有一个供货合同,之前没写清楚货物的验收标准,导致后来交货时双方产生很大争议,后来在新的合同里我们详细规范了验收的各个环节标准,从货物的数量、质量到包装等方面。

3. 评估合同的经济性- 这个得综合多方面因素。

一方面看价格是否合理,我会去市场调查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范围。

例如做一个办公用品的采购合同审计,我先在办公用品电商平台上查看主流的价格,再结合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报价,对比新的供应商报价。

另一方面要考虑合同执行后的效益,对一些长期合同这一点更重要。

例如租赁办公场地合同,要考虑周边环境如果变好对公司业务的潜在促进作用,再分析租金是否划算。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1. 监督合同执行进度- 为了能很好地监控,我让相关部门定期汇报合同的执行进度。

这可以通过建立一个简单的进度表来实现,比如在一个服务外包合同里,要求外包商每月提交工作进展表格,列出已完成的任务、未完成任务以及预计完成时间和遇到的问题。

这样处理就行,一旦发现执行进度延误,就能及时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

如果是因为我们自身配合的问题,那就协调内部资源;如果是对方的原因,就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督促或者索赔。

2023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2023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保护公司和合同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与审批第一节合同签订1.公司经济合同指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涉及经济利益的合同。

2.所有公司经济合同应当有书面形式,并由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内的人员代表公司签署。

3.合同签署前,应当经过合同审批程序,审批人员有权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4.公司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经济合同,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节合同审批1.公司应设立合同审批制度,明确合同审批的流程和权限。

2.合同审批程序应当包括合同分类、合同审批权限和审批标准等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合同审批的权限应根据岗位职责和权限划定,明确责任人,并加强岗位职责的落实。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管理第一节合同履行1.合同参与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2.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合同参与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变更事项。

3.合同参与方如遇到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应尽快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二节合同管理1.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和归档。

2.合同管理档案应明确合同基本信息,如合同名称、签署日期、审批人员等,并按合同类别进行归档。

3.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定期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第四章合同违约与争议解决第一节合同违约1.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构成合同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违约通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2.合同违约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违约方,并保留相应的证据。

第二节争议解决1.合同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选择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应与专业律师建立联系,以便在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寻求法律意见和支持。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商业交易中,各种合同法律文件的编写和审核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国家出台了《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解读该办法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合同审核的意义。

一、背景经济合同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工具,在商业交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由于合同涉及众多权益主体,一旦存在争议,将给各方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风险。

因此,为了规范和保障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国家立法机构制定了《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合同审核的范围和方式:该办法规定了合同审核的范围和方式,明确了审核的程序和标准。

合同审核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合同的法律规范性、合同主体的资质条件、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审核人员的资质和责任,以保证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 合同编写的规范要求:为了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性,该办法对合同的编写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格式、内容要求、缔约各方的权益平衡、合同风险的提示等。

通过规范化的合同编写,可以减少合同的争议和纠纷,为各方提供更好的交易保障。

3. 合同审核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为了提高合同审核效率,该办法规定了合同审核的一般程序和时间要求。

审核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审查意见反馈和结果通知等环节。

同时,办法还要求审核结果应在一定时间内给予通知,并保证审核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4. 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为了保障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的争议解决,该办法明确了相关的合同争议解决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决、仲裁、诉讼等模式。

通过对合同纠纷的及时解决,可以有效维护各方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三、对合同审核的意义《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合同审核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合同审核可以减少合同中存在的不合规定或不公平条款,保护弱势合同方的权益。

(完整版)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审核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资产收购合同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制定的所有相关合同。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以上合同的审批。

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审核,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四)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五)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第十条质量条款: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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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现根据《合同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审核管理的范围:
1、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经济业务活动、经济事项往来,都必须事前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

除卷烟销售、烟叶采购和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外, 其他经济合同在签订生效前都应经审计科审核,并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签订生效。

2 、对卷烟销售、烟叶采购合同,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订,并经部门领导、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等审核批准。

3、对能即时结清的经济事项往来,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

4、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审的经济合同,也应经厂领导同意后才能正式签订,同时到审计科补办手续。

第三条签订经济合同的一般要求:
1、经济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2、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3、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明确周全、具体可行,措辞要准确、严谨、简洁,不能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句和概念。

4、合同签订之前,经办人员应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行情,并进行必要的资信审查,包括主体资格、履行能力及信用的审查。

第四条合同审核、签订的程序:
1、根据企业的需要,经办人员进行考察、调研,并将情况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2 、按规定需实行厂内招标确定合同标的价格或合作方的,其招标书应事前送审计、监察部门审核。

3、经办部门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市场行情、价款确定的依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和
“经济合同送审表”等相关资料送审计科审核,同时将合同主要内容输入企业MIS系统。

对重大的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会或由监察、财务、审计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会审记录作为送审合同的附件一并报送审计科(附表三)。

对情况较复杂的合同,还应征求厂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

4、审计科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附表二)反馈给经办部门,经办人员据此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并修改完善合同的有关条款。

5、审核后的合同,审计科将附上“经济合同审核表”(附表一),经有关人员签字、厂领导审批后,才能生效执行。

对没有附“经济合同审核表”的经济合同,财务科不予付款。

第五条下列经济合同,应召开厂务扩大会进行会审:
1、合资、联营、承包、租赁及有关涉外方面的合同;
2、对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3、购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4、对外赞助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广告宣传支出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合同;
5、其他重大经济合同。

第六条经济合同的签字与审批:
1、企业对烟草系统内担保、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其他重大经济合同,
由厂长签字,其他经济合同可由厂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签字。

2、下列经济合同,经分管副厂长审批后,还应报厂长审批:
•企业对外赞助、广告宣传、广告品制作、各种保险、技术合作等经济合同;
•迁厂工程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
•物资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
•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合同;
•其他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

第六条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合同的规范性、完备性和合法性,具体为:
•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具体可行,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维护企业利益;
•合同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采购是否符合“物美价廉、经济批量”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合同专用章由厂办公室统一管理,厂办公室凭厂领导批准的“经济合同审核表”在合同上盖章,合同正式生效。

特殊情况需在外地签订合同的,经厂长同意后,可向厂办公室借用合同专用章,
同时由厂办公室开具委托代理书,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代理人应及时交还合同专用章,并向厂长或分管厂领导汇报合同签订情况,同时到审计科补办审核手续。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1、合同订立后,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

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或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2、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违约责任:
因经办人员故意或过失等,造成我方或对方违约,使我厂遭受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合同档案管理:
厂办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合同档案,各经办部门应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合同的有关资料,年末交档案室存档。

审计科留存合同、审核表、重大经济合同会审表等各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同时输入LYMIS系统,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应上报省公司备案的重大经济合同,由审计科负责按规定上报。

应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济事项,由经办部门负责上报审批。

附:《经济合同审核表》、《经济合同审核意见反馈表》、《重大经济合同会审表》
经济合同审核表审核号:送审号:审核日期:
审核人: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经济合同审核意见反馈表
合同送审号:编号:
签收人: 签收日期:
重大经济合同会审表
合同送审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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