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最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57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84号)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民生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生活,增强改革获得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供给,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解决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年底,建立完善并公布各类证明清单,压缩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时限30%以上,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水平和银行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不动产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抵押登记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中开展各类证明集中清理规范工作,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在摸清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清理规范意见,确定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明确证明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开具单位、用途等要素;坚决砍掉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建立取消的证明清单和保留的证明清单,依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证明事项,进一步取消各类无谓证明,确保开具证明只减不增。(市编办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完成时限:X年8月底前,提出初步清理意见;9月底前,建立市级取消的证明清单和保留清单;10月底前,建立县(区)级取消的证明清单和保留清单。

(二)提升供电行业民生服务水平。精简、整合用电报装申请资料,简化业务流程,建立重大项目与民生项目用电报装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用电报装时限。开展电价政策服务工作,帮助企业降低电费支出。促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更加公平开放、杜绝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城市配网和农村电网的投资倾斜力度,形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体系,进一步提升供电质量,逐步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完善停电故障报修服务制度,进一步压缩停电故障抢修到达现场时间。严格执行停电公告制度。电力服务

热线电话与能源监管热线电线公示制度,进一步压缩投诉处理时间。(市能源局、市供电公司负责)

完成时限:X年9月底前,用电报装时间在现行《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基础上压缩1/3以上;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时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压缩1/4以上;用户投诉答复时间由现行《供电监管办法》规定的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

(三)优化供水、供气行业民生服务。按照“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供水、供气行业民生事项办理程序,精简审批事项,缩减办理期限。将供水报装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施工、通水验收、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水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将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由11项缩减为7项,供气报装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施工、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气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开展供水、供气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前期工作,尽快出台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实施方案。建立供水、供气行业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服务及办事程序等。加快建立供水、供气网上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第三方社会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缴费等便民服务。(市城市管理局,各县供水、供气行业主管部门,各供水、供气企业负责)

完成时限:X年12月。

(四)强化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供给。全力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X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全面部署和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及时受理群众急难求助,保证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创业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五提升”,进一步缩短时限、减少材料、严控环节、减少流转、降低费用,切实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X年12月。

(五)深入推进银行业领域优化民生服务工作。加强银行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银行业服务收费行为,持续减费让利。推动银行业机构网点下沉,完善银行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提升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水平。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稳妥推进“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落实金融扶贫“四单原则”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制,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X银监局X银监分局负责)

完成时限:X年12月。

(六)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清理规范不动产登记前置事项和登记申请材料,创新申请方式,提高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收件、审核、登薄发证效率。构建申请方便、程序简捷的不动产登记程序,减轻群众跑路负担。加强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公开,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标准化,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应用。明晰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协商机制和信息

共享机制,10月底前完成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强化遗留土地问题处理,妥善组织权籍调查,为不动产登记的办理创造条件。(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屋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统筹推进)

完成时限:到X年年底,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前置条件更加明晰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更加方便简捷,登记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市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统筹协调,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地、本领域具体改革事项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优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完善相关组织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对服务流程不规范、优化服务不到位、群众投诉较多的地方要进行通报。

(三)注重舆论引导。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提升民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营造推进民生服务改革的良好环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