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建设监理服务控制程序19493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监理服务控制程序

批准人:实施日期:

1、目的

使监理服务提供过程的各个环节得到识别和控制,以确保监理服务过程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在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中的监理服务工作。

3、监理服务依据

3.1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2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3.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5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任命总监理工程师。

4.2副总经理负责合同变更的审核,对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协调。

4.3总工程师负责审批《监理规划》、《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负责监理服务工程中技术问题处理协调。

4.4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监理服务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对项目监理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对本程序的持续有效运行负责。

4.5经营部:对项目监理部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6资源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物资配备、调整和对人员的考核、评审。

4.7项目监理部:是公司进行监理服务的具体实施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和环保进行全面控制,对信息资料及合同进行管理,对顾客、承包单位和涉及本项目的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协调。

4.8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 3.2.1及3.2.3条款执行。总监负责项目监理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总监对工程安全监理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责任分工,主持制定安全监理目标和安全监理规划,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危险性较大工程审查是否经过专家论证。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严重的下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9.总监代表:其职责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3.2.2条款执行。

4.10监理工程师:其职责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3.2.4条款执行。对本专业范围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监理负责。

4.11监理员:其职责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3.2.5条款执行。

5、工作程序

5.1.监理工作总流程图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1.0.10条款执行。

5.2前期准备工作

5.2.1 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公司总监理任命总监理工程师。

5.2.2资源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技术复杂程度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

组建项目监理部,下达总监任命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资料。

5.2.3工程部负责对监理大纲进行交底,经营部对监理合同进行交底。

5.2.4项目监理部成立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岗前培训:学习监理合同、熟悉设计文件、明确分工和监理控制要求,学习法律法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掌握主要工作程序和方法。

5.2.5总监主持编制《监理规划》,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监理规划》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3.

6.2条款执行并在《监理规

划》中增加相应的环境、安全内容。

5.2.6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批准执行。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3.

6.3条款执行并要求必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3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5.3.1参加设计交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和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要求,签认工程变更洽商。

5.3.2监理工程师按专业审核承建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总监审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4.3条执行。

5.3.3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承建单位申报的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审查施工测量方案及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4.4条款执行。

5.3.4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总监进行施工监理交底,由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4.5及4.6条执行。

5.3.5核查开工条件,具备开工条件后,总监审查并签署《工程动工报审表》批准开工,并报送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中4.7条执行。

5.4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5.4.1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进度控制:督促承包单位编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审批,对进度计划的跟踪检查,发生偏离时督促对进度计划的调整。

2)工程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的报验进行签认,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巡视,采取检验、试验和见证取样送检的方法验证施工质量,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工作等;

3)工程安全控制:按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规定和公司《工程安全监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施工安全监控体系、明确人员分工各岗位职责,总监对工程安全监理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监理目标、控制计划。

4)工程的文明施工控制:检查施工组织方案中的环保方案;检查施工办法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检查施工出土的车辆、施工现场、材料、构配件堆放等;

5)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的管理、审批工程计量、签发支付证明;

6)施工合同及其他事项的管理:工程变更的管理;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工程延期的管理;费用索赔的管理;合同争议的调解,违约处理等;

5.4.2主要工作方法

1)事前预控: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核分项、分部和季节施工方案;核查分包单位的资格;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对重要原材料和设备的考察和评审等;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新工艺的鉴定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