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性认证的类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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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消防产品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火灾的设备、器材和物质。

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消防产品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强制性认证制度,对消防产品进行认证和监督,以保障消防产品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强制性认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对产品进行强制性的检验检测或评价,以验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对于消防产品来说,强制性认证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消防产品使用者和社会的有效方式。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消防防护设备、消防自动化设备、消防报警设备、消防救援设备等。

其中,消防防护设备是预防火灾发生和限制火灾扩散的重要装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等。

消防自动化设备是通过自动化技术来预警、控制和处理火灾的设备,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消防报警设备用于及时发现火灾,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扑救,包括火灾报警器、烟感探测器等。

消防救援设备是用于火灾事故救援和人员疏散的设备,如安全绳索、救生衣等。

在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中,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通过相应的检测和评价程序,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

强制性认证的标准和要求旨在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包括产品的材料、工艺、性能和可靠性等方面。

强制性认证可以通过检验检测、样品测试、现场评价等方式进行,以确保消防产品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消防产品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消防产品制造商来说,强制性认证可以促使其对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测试过程进行全面的改进和提升,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和可信度。

对于消防产品使用者来说,强制性认证可以保证其使用的产品是经过严格检验和验证的,具有一定的质量和安全保障。

对于社会来说,强制性认证可以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事故的破坏力和危害程度,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实施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主要有以下9大类 37种: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1、灭火剂类产品
(1)水系泡沫灭火剂
a)蛋白、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b)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c)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d)高、中、低倍泡沫灭火剂
(2)水系灭火剂
(3)干粉灭火剂
a)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
b)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
4、汽车消防车类产品 包括GA/T114—2003《消防车产品型号
编制方法》所规定的30类消防车辆。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强制认证产品市场准入资质证明
强制认证证书(五年有效) 认证防伪标志(3C标志) 发证(换证)检验报告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强制认证证书和标志式样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强制认证检验报告式样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型式认可制度
简称认可,与强制认证制度类似,根本目的是对 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质量保证能力进 行评价。其实施范围和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 管理条例》制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会会同公安部消防局制定、调整,由公安部消防 局发布并实施的。
例如:输入“凯星”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点击“室内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消防产品选Leabharlann 要求点击“检验报告”主要核对: 产品名称、型号 生产单位 检验类别 检验结论 签发日期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具体产品注意事项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生产销售的洒水喷头种类多于取得证书的种类。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2、火灾报警产品
消防产品选用要求
8、可燃气体报警探测设备
(1)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a)点型可燃气体控制器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1. 引言强制性认证是指国家对特定产品实施强制性认定,以保护公共安全、防止欺诈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消防产品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火灾,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产品。

在中国,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均需要获得强制性认证。

本文将对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进行概述,包括背景、范围、申请流程和标志。

2. 背景火灾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消防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标准。

通过强制性认证,可以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3. 强制性认证范围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包括手提灭火器、壁挂灭火器、车载灭火器等,用于扑灭初期火灾。

2.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泡沫剂、干粉灭火剂、二氧化碳等,用于提供灭火剂。

3.灭火系统:包括自动灭火系统、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用于自动或手动控制和扑灭火灾。

4.火灾报警设备:包括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用于检测和报警火灾。

5.逃生设备:包括防火门、安全气囊、逃生绳索等,用于提供逃生通道和设备。

6.防火材料:包括防火涂料、防火隔板、阻燃电线等,用于防止火灾蔓延。

4. 强制性认证申请流程4.1 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测试报告、产品样品等。

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可以到相关机构网站上下载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

4.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机构,包括认证机构、消防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

提交方式可以是邮寄、电子邮件或在线申请。

4.3 审核和测试申请材料通过初步审核后,相关机构会进行产品的审核和测试。

审核包括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性的评估,测试包括产品试验和抽样检测。

4.4 验证合格并颁发证书如果产品通过审核和测试,相关机构会颁发强制性认证证书并将有效期通知给申请人。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5号――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5号――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5号――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5.30
•【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5号
•【施行日期】2014.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认证认可
正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年第15号)
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详见附件),现予发布。

上述4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11号公告发布的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为配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实施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在我委认证监管部备案后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编号:CNCA-C18-01:2014)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编号:CNCA-C18-02:2014)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编号:CNCA-C18-03:2014)
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编号:CNCA-C18-04:2014)
国家认监委
2014年5月30日。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概述强制性认证的背景与意义消防安全一直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扩散,我国实行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国家的防火能力。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的范围与内容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主要包括火灾报警设备、灭火器、防火门等一系列产品。

这些产品在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经过相关部门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性能测试,才能获得强制性认证的合格证书。

火灾报警设备火灾报警设备是一种用来检测火灾并发出警报的设备,包括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声光报警器等。

这些设备通过感应烟雾、温度或火焰等火灾指标来检测火灾的发生,并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灭火器灭火器是用来扑灭初期火灾的装置,根据灭火介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灭火器通过喷射灭火介质来降低火灾的温度或扼制火焰的氧气供应,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防火门防火门是一种具有防火功能的门,使用特殊的防火材料制成,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起到阻止火势扩散的作用。

防火门具有耐火、密封和结构稳定等性能,能够有效地隔离火灾,为人员疏散争取宝贵时间。

强制性认证的标准与流程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的认证标准主要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产品的材料要求、性能指标、安全性能等方面。

认证流程一般包括申请材料准备、初审、实验室测试、现场审核等环节,认证机构会依据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产品质量文件、产品样本、试验数据等材料,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初审认证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实验室测试认证机构会将申请的样品送往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材料性能测试、外观检验、安全性能测试等。

现场审核认证机构会对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审核,以确认产品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8.05•【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18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18号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一、为强化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器》(CNCA-C18-02: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4)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器》(CNCA-C18-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同时废止。

按照旧版规则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

二、根据手提式灭火器国家标准修订结果,现将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由GB4351.1、GB4351.2 变更为GB4351。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2012年4号)要求,制订标准制修订转换期的认证实施方案,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和社会公布后实施。

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器》(CNCA-C18-02:2024)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4)国家认监委2024年8月5日。

实施强制性认证的类消防产品

实施强制性认证的类消防产品

我国实施强制性认证(de)15类消防产品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1.由阀门、输入管路、卷盘、软管和喷枪组成,能在迅速展开软管(de)过程中喷射灭火剂(de)灭火器具;2.额定工作压力分别为0.8MPa、1.0MPa、1.6MPa、2.5MPa、4.0Mpa;3.软管内径(de)公称尺寸分别为13mm、16mm、19mm、25mm、32mm、38mm;4.软管长度分别是15m、20m、25m、30m、40m、60m.1.适用标准:GB15092.不包括:普通软管卷盘3.获证产品(de)软管长度允许向下覆盖,软管长度长(de)规格认证产品覆盖软管长度短(de)产品规格,如:30m其他材质隔热防火窗户(de)区别:(1)关键原材料及配件区别:隔热防火窗使用(de)玻璃为隔热型防火玻璃,五金配件为耐高温(de)不燃材料,密封件为防火防烟密封件;塑钢窗和普通建筑窗户使用(de)玻璃为普通平板玻璃,五金配件未作耐高温和不燃性(de)要求,密封件未作防火防烟要求;(2)使用功能(de)不同:防火窗设置在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必须开洞口(de)部位、用于防止火灾蔓延,对于活动式防火窗具备感温自动关闭(de)功能;(3)性能要求不同:隔热防火窗具备耐火通塑钢窗及建筑窗.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消防员在处置化学事故时穿着(de)防护服装1.适用标准:GA7702.不包括:用于灭火、涉及放射性物品、生物药剂、液化气体、低温液体危险物品、爆炸性气体等紧急事件处置时穿着(d。

常用消防产品目录(强制检验制度的产品)

常用消防产品目录(强制检验制度的产品)

常用消防产品目录
No.1
常用消防产品目录
No.2
注:1、实施强制认证制度的产品和强制型式认可制度的产品应分别提供认证证书或型式认可证书,证书应每年通过年检。

2、产品购买和供货时其检验报告或证书应在有效期限内。

2002年6月前购买的产品,其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可由型式检验报告代替。

3、根据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通字[2003]38号《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尚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将分期分批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过渡期为3年左右。

对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将采用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制度。

4、检验报告应为法定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的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机构为: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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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认证的申请4.2 型式试验4.3 初始工厂检查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 获证后的监督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认证证书的保持5.2 认证证书的变更5.3 认证范围的扩大5.4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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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设备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设备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设备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编号:CNCA—09C—044: 200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设备2002-05-01 发布 2007-1-09修订 2007-1-25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附件2: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各类消防产品。

2 认证模式全性能委托检验+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后监督(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产品监督检验)。

3 认证的基本环节全性能委托检验认证的申请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后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全性能委托检验4.1.1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送样4.1.1.1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送样原则全性能委托检验送样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主型和分型产品其代表性样品为主型产品,分型产品应按相应产品认证特则的要求送样,对其与主型不同部分进行试验;产品按系列产品申请认证时,代表性样品是指对于整个系列的样品而言,检验项目最具覆盖性,检验条件最具严酷性,检验结果最具代表性。

)进行全性能委托检验。

4.1.1.2 送样方法全性能委托检验的样品由申请企业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

整机产品的送样量见附件1。

4.1.2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检验标准、项目及方法4.1.2.1 检验标准检验标准为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1.2.2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为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4.1.2.3 检验方法除相应的产品认证特则有规定外,检验方法按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进行。

认证的申请4.2.1 申请单元划分4.2.1.1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可为一个申请单元。

4.2.1.2 产品单元型号相同且安全结构设计和对产品安全性能有影响的元器件均相同、而是型号不同的系列产品(如: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仅为针对不同的客户或不同的销售地区)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目录.

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目录.
泡沫灭火剂
GB15308-2006
CNCA-09C-076:2011
水系灭火剂
GB17835-2008
干粉灭火剂
GB4066-2004
超细干粉灭火剂
GA578-2005
二氧化碳灭火剂
GB4396-2005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GB18614-2002
惰性气体灭火剂
GB20128-2006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目录
序号
产品类别
典型产品示例
产品标准
实施规则
1
火灾报警产品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4717-2005
CNCA-09C-044:2011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5-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20517-2006
火灾显示盘
GB17429-1998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GB12791-2006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GB15631-2008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5631-2008
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GB15631-2008
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水幕喷头
GB5135.13-2006
湿式报警阀
GB5135.2-2003
干式报警阀
GB5135.4-2003
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03
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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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交流电源断电时,能够为各类消防设备供电的电源设备。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用于火灾情况下的进行应急广播的设备。
消防电话
用于消防控制中心(室)与建筑物中各部位之间通话的电话系统。由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分机和传输介质构成。
传输设备
将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给火警调度台的设备。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适用标准:
GB26851
2.不包括:气体释放警报器、民用警告灯。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
1.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能够接收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同时完成相应的显示和控制功能的设备;
2.火灾报警控制器、独立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区域兼容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对一氧化碳响应的点型火灾探测器。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应用光束被烟雾粒子吸收而减弱的原理的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适用标准:
GB14003
2.不包括:红外光束入侵探测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
实施强制性认证的类消防产品
我国实施强制性认证的15类消防产品
十八、消防产品(15种)
产品种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产品适用范围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备注
1.火灾报警产品(1801)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对悬浮在大气中的燃烧和/或热解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微粒敏感的点型火灾探测器;
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无线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适用标准:GBiblioteka 22370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设置在联网用户端,能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状态监测,并通过报警传输网络,向监控中心传送联网用户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的装置。
适用标准:
GB26875.1
可燃气体报警产品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作为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能够显示可燃气体浓度,接收并发出可燃气体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同时完成相应的显示和控制功能的设备。
适用标准:
GB12791
特种火灾探测器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对火焰中波长大于850nm的红外光辐射响应的火焰探测器。
适用标准:
GB15631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采用吸气工作方式获取探测区域火灾烟参数的感烟火灾探测器。
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使用摄像机、红外热成像器件等视频设备或它们的组合方式获取监控现场视频信息,进行火灾探测的探测器。
(4)计算机信息显示查询装置;
(5)民用电动开门、窗机、防盗电磁门吸;
(6)非消防系统用中继模块、控制模块。
气体灭火控制器
用于控制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器。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1.用于控制各类电动消防设施的控制装置;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水泵电气控制装置、消防防排烟风机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门窗电气控制装置等)。
火灾显示盘
火灾显示盘
火灾报警指示设备的一部分。它是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信号,显示发出火警部位或区域,并能发出声光火灾信号的楼层或区域显示盘(显示器)。
适用标准:
GB17429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火灾声光警报器
1.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分开设置,火灾情况下能够发出声和/或光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
2.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声警报器、火灾光警报器。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适用标准:
GB14287.2
GB14287.3
2.不包括:漏电保护器。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适用标准:
GB14287.1
消防控制中心安装的用来模拟现场火灾探测器等部件的建筑平面布局,能如实反映现场火灾、故障等状况的显示装置。
消防电动装置
1.电动消防设施的专用驱动、释放装置;
2.消防电动装置(消防电动开窗机)、消防电动装置(消防电动开门机)等。
消火栓按钮
用于向消火栓水泵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启动控制信号的按钮。
模块
1.用于控制器和其所连接的受控设备和受控部件之间信号传输的设备;
2.输入模块、输出模块、输入/输出模块、中继模块。
防火卷帘控制器
防火卷帘控制器
用于控制防火卷帘的电控设备。
1.适用标准:
GA386
2.不包括:普通卷帘控制器。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对温度和/或升温速率和/或温度变化响应的线型火灾探测器;
1.适用标准:
GB4717
2.不包括:防盗报警控制器。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器
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其他火灾触发器件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根据设定的控制逻辑发出控制信号,控制各类消防设备实现相应功能的控制设备。
1.适用标准:
GB16806
2.不包括:
(1)非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2)普通广播设备;
(3)普通电话;
2.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空气管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布式光纤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光纤光栅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线式多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适用标准:
GB16280
家用火灾报警产品
家用火灾报警产品
1.在家庭住宅户内使用的火灾探测报警产品;
2.点型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燃气管道专用电动阀、手动报警开关、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中心监控设备。
适用标准:
GB471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对温度和/或升温速率和/或温度变化响应的点型火灾探测器;
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无线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适用标准:
GB4716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1.一个包括感烟探测、电源和报警器件的报警器,主要用于家庭住宅的火灾探测和报警;
2.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离子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适用标准:
GB20517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通过手动启动器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装置。
1.适用标准:
GB19880
2.不包括:防盗报警按钮。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对火焰中波长小于300nm的紫外光辐射响应的火焰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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