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征用土地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一、征用土地的法定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前置程序1、拟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拟征地告知发布后,被征收人不得再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
2、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二步:征地审批《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三步:征地公告1、公告主体:《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4条将公告主体进一步明确,即为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
2、公告时间及地点: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此外,相关政府应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3、公告内容: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5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四步:补偿安置1、补偿安置方案的拟定和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征地拆迁工作方案一、前言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贯穿整个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环节。
如何保证征地拆迁的法律合规、程序正确、公平公正是每个拆迁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
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序、高效和顺利进行,本篇文章主要介绍征地拆迁工作的流程和相关操作。
二、征地拆迁工作流程1、明确征地拆迁范围首先,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明确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通常包括社区、城镇、农村、工业园区等。
明确范围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计划,并考虑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论证和修正。
2、立项审批征地拆迁项目的立项审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土地、财政、林业、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机构进行,审批包括征地方案的审核、征地计划的审批、征地指标的核销等。
3、拆迁准备工作征地拆迁施工前,需要进行全面的拆迁准备工作,包括开展宣传教育、拆迁筹备、拆迁方案设计、洽谈协商等。
4、规划设计和征地拆迁拆迁地的规划设计必须依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序进行拆迁。
首先,需要对拆迁房屋进行室内环境检查,确定是否存在污染等安全隐患;其次,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可行的征拆方案,包括财务、土地、环保监管等;然后,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实施;最后,要完善拆迁档案管理。
5、安置建设和产权转移在拆迁完成后,需要进行安置建设和产权转移。
安置建设主要围绕社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住房建设等方向,按照政策加以实施。
产权转移包括拆迁户的产权转移、村庄集体土地产权的转移以及A、B类土地的使用权的划转等。
6、资金清算和工序验收征地拆迁完成后,需要进行资金清算和工序验收。
资金清算主要是对征收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工资、设备维护、交通、土地腾空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进行清算;验收主要以清收土地后的建设和后续维护为标准,检验后续的建设项目和维护质量。
7、整理归档和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进行整理归档和基础设施建设。
整理归档应该按照相关国家法律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完善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规划,以现代化设施为基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的房屋拆迁程序(一)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二)申请拆迁许可;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三)进行拆迁宣传;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五)暂停有关活动;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六)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七)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九)拆迁安置。
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的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推进城市建设、农村或者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对居民或者农民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的过程。
该过程通常涉及政府、征地公司、居民或农民等多个主体的参与,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合规操作。
以下是征地拆迁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征地拆迁前期准备阶段:1.招标及选定征地拆迁公司:政府部门会发布征地招标公告,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完成招标后,政府会根据评标结果选定征地拆迁公司。
2.拆迁纳入规划:政府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或者农村规划时,会将需要拆迁的区域列入规划范围中。
3.评估土地价值:政府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征地拆迁区域的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土地的价格。
二、征地拆迁程序阶段:1.发出征收通知书:政府会向被征地拆迁户发送征收通知书,说明政府的征收计划及需要征收的土地面积。
2.签订补偿协议:政府与被征地拆迁户协商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并签订补偿协议。
3.征收裁定: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发布征收裁定书,确认土地的征收范围和用途,并对征收户进行公告。
4.支付补偿费用:政府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向被征地拆迁户支付征收补偿费用。
5.迁户安置:政府需要为被征地拆迁户提供安置房、经济补偿和就业帮助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就业权益。
6.征地拆迁程序公示:政府会通过官方媒体等途径公示征地拆迁程序,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征地拆迁实施阶段:1.拆迁准备工作:征地拆迁公司会制定拆迁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拆迁准备工作,包括给被征地拆迁户发放搬迁通知、组织房屋评估等。
2.拆迁实施:征地拆迁公司会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拆迁方案进行拆迁工作,确保拆迁程序的合法和有序进行。
3.确认按拆房屋数量:征地拆迁公司会在拆迁后核实被征地拆迁户的房屋数量和面积,确保补偿的准确性。
4.支付残疾费用:政府会根据被征地拆迁户房屋损失的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残疾费用。
5.完成区域清理工作:征地拆迁公司会对拆迁区域进行清理和修复,确保区域安全和卫生。
一般农村房屋拆迁流程怎么走
一、一般农村房屋拆迁流程怎么走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6、拆迁公告;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15、工程决算;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
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
二、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哪些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农村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农村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农村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二、征地拆迁政策法规。
在制定农村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时,必须充分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地拆迁条例》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合法合规。
其次,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他们的生活权益和财产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
三、征地拆迁程序。
在实施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要进行合法的土地征收程序,包括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协商、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等环节。
其次,要进行拆迁安置工作,确保被拆迁农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同时,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防和处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征地拆迁资金保障。
征地拆迁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资金保障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渠道,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资金挪用等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
五、征地拆迁后续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并不是结束,还需要进行后续的工作,包括农民的再就业安置、被拆迁土地的合理利用等问题。
因此,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后续工作的安排和保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顺利进行。
六、结语。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只有在严格遵守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充分考虑资金保障和后续工作安排,才能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农民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征收土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平常的⽣活⼯作中我们知道,我们拥有⼟地的使⽤权,但是⼟地还是归国家所有,⼟地资源是⼈类⽣存与发展的物质载体,⽽且数量有限,随着经济的发展,⼟地资源被消耗得越来越多,因此做好征地⼯作意义重⼤。
征收⼟地是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可回避的⼀项重要的⼯作。
那么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下⾯店铺的⼩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报批流程⼀、征地申请项⽬业主根据国家和⾃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资源局提出建设项⽬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地预审批复⽂件、项⽬审批⽂件(项⽬核准或项⽬备案材料)、项⽬⽤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
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件;项⽬涉及占⽤占⽤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件;项⽬涉及⼟地复垦的,需提交⼟地复垦⽅案审查意见。
⼆、政策审查。
市国⼟资源局对项⽬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资源信息中⼼)开展⼟地勘测定界⼯作。
三、勘测定界。
辖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地地类等⼯作;四、发布征地预公告。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民政府发布《征收⼟地预公告》。
市国⼟资源局将《征收⼟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民政府在被征收⼟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五、征地调查。
市国⼟资源局组织辖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地权属、地类、⾯积进⾏调查,调处⼟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耕地⾯积和征地前后⼈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
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十个步骤
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十个步骤涉及农村土地征收,拆迁方需要完成以下四个流程,否则将容易涉嫌程序违法违规;1、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律师提醒: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布;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2、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律师提醒: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听证是公民很重要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在拆迁中,被征收拆迁人更应该着重行使权利;很多农民因为不知道或是不注重听证的权利,才让自己的房屋上利益糊里糊涂被侵占了;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律师提醒:这里就开始涉及到被征收拆迁农民要签字的地方了;对于土地及其地上符着物的登记是对后期确定拆迁补偿的一个重要参考,这个环节农民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保证所登记造册的每一个字都与事实相符,切记不要出现“空白协议”的情况;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5、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律师提醒:公告以及后面的相关方案,是拆迁行政机构实施拆迁行动的依据;也就是说拆迁行政单位的一切拆迁行为都要围绕着公告和方案展开;这也会是拆迁维权的重要依据,被拆迁的农民首先一定要对公告有专业和深入的理解,其次就是无论是公告还是方案,一定要留有备份最好能有原件,以备后期作证据使用;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律师提醒:这是关系到被拆迁人切实利益最重要的环节;该环节适用到被拆迁者个人身上,提醒被拆迁人一定要对自己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价值有个整体的把握;再者,就是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听证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在整个拆迁过程中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维权措施;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9、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希望对各被拆迁农民有帮助作用;杨再坤律师简介,男,1981年生人,资深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大型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金葵花资本、北京高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高管,主管风控法务,具有丰富金融、法务、风控实务经验,后专职于律师事务所,先后任职于广大律师事务所、海科律师事务所等并担任高级合伙人, 2017年组建杨再坤律师团全国企业拆迁维权中心,并担任首席律师,团队成员主要来之北大、法大、人大等着名高校,成员履历涵盖公安、法院、检查院、政府法制办、大型金融集团高层等,全国范围先后办理数百大型法律案件,尤其在征地拆迁、房产、行政诉讼、集团民商事和金融疑难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经验,能够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整套解决方案;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理论素养,先后编写多本实务书如行政案件操作规程、拆迁实务和案例评析、拆迁500问;。
征地拆迁补偿流程怎么走
一、征地拆迁补偿流程怎么走征地拆迁补偿流程为:1、征地公告;2、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5、征地的审批和下发文件;6、发布征地公告;7、办理补偿登记;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9、举行听证;10、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1、发放地拆迁补偿款,实施征地方案、交付土地。
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流程1、征地告知2、现状调查及确认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5、征地的审核和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
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法律程序
一、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法律程序征收农村土地的程序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法律二、最新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政策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产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要重新给村民分配宅基地。
而村民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补偿是归村民所有的。
(一)宅基地补偿:宅基地补偿标准是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结合起来算的。
土地补偿费用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土地补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根据补偿标准,宅基地按每平方米补偿多少计算出你应得的金额,然后折合成人民币进行下发;;另一种是置换补偿,就是在政府规划的安置区域内按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的面积对你进行安置。
(二)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是农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房屋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家规定,今年这4种无证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赔偿:1、建于城市周边的房屋,由于城市的规划发展而需要拆迁的房子,可以获得全额赔偿款。
2、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在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之间建造的,这些房屋有特殊的历史背景,也可以获得全额补偿。
3、根据房屋建造的时间和当时的政策来决定,只要房子建造时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就能获得赔付。
农村拆迁的法律法规
农村拆迁的法律法规现在的农村⾯临着⼟地改⾰,⼟地征⽤,⼟地承包都是⼟地改⾰的⼀种⽅式,那么政府要求农村拆迁有哪些法律法规呢,对于农民⽽⾔有哪些好处呢?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为您整理了部分资料供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帮助到您!⼀:征地拆迁相关问题法律法规1、对于占⽤耕地,我国实⾏什么政策?根据《⼟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活⽔平不降低、长远⽣计有保障。
征收⼟地应当依法及时⾜额⽀付⼟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地原⽤途、⼟地资源条件、⼟地产值、⼟地区位、⼟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平等因素,并⾄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次。
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相应的养⽼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主要⽤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办法,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拆迁⼯作流程1: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
(此项⼯作由拆迁⼈负责)2:前期摸底调查(⼀)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乌海市⼈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地使⽤权的通告。
同时,拆迁⼈应告知公安、⼯商、房管、国⼟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迁⼊、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电、⽓、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办理征地手续的流程
个人办理征地手续的流程一、搜集相关信息在开始办理征地手续之前,首先需要搜集相关的信息,包括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等。
二、申请征地许可证1.编制申请书:准备一份详细的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征地地点、征地原因等详细资料。
2.提交申请:将申请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给当地政府土地征收部门。
3.征地评估:政府部门会组织专家对征地申请进行评估,确定征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征地许可证核发:经过评估合格后,政府部门会核发征地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进行后续手续。
三、公告告知政府部门在核发征地许可证后,会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公告告知,告知社会公众征地的地点、范围、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
四、进行征地补偿协商征地补偿协商是征地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步骤,申请人与政府部门将就被征地土地的价值、补偿标准等进行协商。
1.编制协商书:申请人应准备详细的土地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材料,同时提出自己合理的补偿要求。
2.协商展开:申请人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多次协商,要明确征地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并达成一致意见。
3.编制补偿方案:当双方达成一致后,政府部门会根据协商结果编制补偿方案,并通知申请人签订补偿协议。
五、签订补偿协议和土地征收决定1.签订补偿协议:政府部门和申请人在明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签订补偿协议。
2.土地征收决定:政府部门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制定土地征收决定,并通知相关方。
3.人民调解:如果申请人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满意,可申请参加人民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进行征地拆迁1.安置安排:政府部门会进行拆迁安置协调和规划,为被征地人提供相应的安置区或补偿款项。
2.搬迁拆迁:政府组织的拆迁队伍会按照协议和决定,进行拆迁工作。
3.办理手续:被征地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搬迁、房屋迁建、土地权属变更等手续。
七、补偿发放和土地承包1.补偿发放:政府按照协议和决定的规定,向被征地人发放补偿款项。
征地程序及法律法规
-征地相关程序及法律法规(培训材料,内部使用)一、征地程序根据宪法第 10 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赋予补偿。
所谓的公共利益普通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讯事业建设、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大型水利工程等,广义的还包括政府招商引资用地或者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活动都可以视为的公共利益的目的。
国家征收土地有哪些特点:1、国家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具有主权性。
2、国家征收土地是一种行政行为。
3、无需征收土地双方当事人商议允许。
4、接收征地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对国定的一种义务。
但是农民群众有知情权,确认权,听证权、参预权、监督权利。
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2]10 号文) ,必须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征采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定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告知,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民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征地的程序主要分为用地批前和批后两个阶段,即征地批前报批程序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一)批前阶段1、确定征地位置*围相邻,四至要明确根据城市建设需求情况和拟建项目用地情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和城市规划用地区来确定征地块。
2、征地预公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将拟征地的用途、地块位置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拟征地块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发布迁坟迁社庙公告告知听证权利:被征地村组对拟征收地块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深入村组召开动员会,争取群众支持。
对预公告后抢搭抢建抢栽的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执法检查:土地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加强对拟征收*围内的土地执法巡查,严禁抢建、抢搭、抢栽行为发生。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一、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程序如下:
(一)向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并申请批准;
(二)批准同意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
(三)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
(四)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实施征地,支付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二、征地拆迁的原则
(一)坚持征地拆迁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原则。
(二)禁止采用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搬迁原则。
(三)要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
(四)要坚持越拆拆迁生活越好的原则。
(五)坚持强征强拆必须经法院依法裁定的原则。
(六)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三、征地拆迁的整个过程要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整个流程下来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公告至少三十日,征地流程包括项目审批和征地实施两大部分。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征地拆迁工作是指政府依法对需要征收的土地进行征收,并对该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等进行拆除,以满足城市建设、农村改革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法进行,并且需要关注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介绍征地拆迁工作的流程。
1. 确定征地范围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确定征地范围。
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农村改革等需要,确定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围。
这一步需要充分考虑到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确保征地范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 制定征地方案在确定征地范围后,政府需要制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是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步骤进行规划和安排,包括征地的程序、征地的补偿标准、征地的拆迁安置等内容。
征地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征收土地一旦征地方案得到批准,政府就可以开始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需要依法进行,包括对土地的评估、协商征收、政府征收等程序。
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失。
4. 拆除房屋和构筑物在征收土地后,政府需要对土地上的房屋和构筑物进行拆除。
拆除工作需要依法进行,包括对拆除对象的评估、拆除的程序和安全措施等。
在拆除工作中,需要充分考虑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失。
5. 安置征地拆迁对象在拆除工作完成后,政府需要对征地拆迁对象进行安置。
安置工作包括提供新的居住地、提供就业机会、提供社会保障等内容。
安置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到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失。
6. 审计和监督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后,政府需要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审计和监督。
审计和监督工作需要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检查,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以上就是征地拆迁工作的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改革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安置流程是怎样
一、征地拆迁安置流程是怎样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征地拆迁安置流程是怎样二、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
(2)商品房交易均价。
(2)重置价。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1)异地安置。
征地拆迁流程
征地拆迁流程一、通过预审的资料受理、登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后,用地单位持用地科书面通知单、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征用红线图等资料(如征地位置在规划区内还需出具规划红线图),到我处综合科登记受理。
二、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工作安排与衔接我处安排工作人员与用地单位衔接,对征地拆迁的有关事宜及双方的职责进行讲解、说明,并且签订征地拆迁业务承包协议。
秉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协议上要求用地单位预付经我处预算的土地补偿费、安补助费、青苗费、附着物补偿费到指定账号。
三、召开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动员、协调会,告知书发放征地前由用地单位组织被征地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征地前的动员,我处工作人员会对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征地程序、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告知与讲解,并发放拟征(转)用土地基本情况告知书,要求被征地单位签收。
四、拟征(转)用土地的丈量、调查、确认在拟征(转)用土地基本情况告知书在拟征(转)土地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村民小组告知3天以上后,我处工作人员对拟征地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实地丈量、登记,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权属、地类。
拟征(转)用土地丈量、调查工作完毕后,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认可的丈量原始登记表数据上的进行汇总,制订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并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
如原始登记表或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产权人拒不签字盖章的,可采取照像、摄像等方式取证,并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
上报资料中我处会附相关情况说明。
五、编制征(转)用土地方案、资料上报工作调查、确认工作完成后,我处根据土地、房屋丈量原始登记表、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编制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征地位置、地类、面积、费用补偿综合标准。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征地办主要做什么的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征地办主要做什么的征地拆迁工作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为了开展城市建设、农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事业,需要将居民或农民的土地征用,并安置被拆迁的人口。
征地办是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职能部门。
下面将从征地拆迁工作流程的角度,详细介绍征地办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立项审批阶段:1.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征地拆迁项目的立项,并完成上级部门的审批程序。
2.开展初步调研和评估,确定征地拆迁项目的规模、范围和实施方案。
3.组织编制征地拆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影响,分析社会经济效益,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二、社会稳定阶段:1.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预测潜在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确保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2.组织开展公开听证会、社会协商会等形式的沟通与协商工作,听取居民的诉求和意见,并给予合理的解释与回应。
三、征地拆迁阶段:1.制定征地拆迁方案并进行公示,征得项目受影响人员的同意,并与被拆迁人员签订征地拆迁协议。
2.制定房屋评估标准和补偿方案,并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费用并及时支付给被拆迁人员。
3.组织土地测绘、产权登记、土地确权等相关工作,确保征地后的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清晰性。
四、安置规划阶段:1.进行安置土地选址和规划,并编制安置规划方案,确保征收土地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利益。
2.组织安置房屋的设计、建设和验收工作,并确保安置房屋的质量和数量达到标准,以满足被拆迁人员的居住需求。
3.组织安置资金的调度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透明度和效益。
五、后期管理阶段:1.指导和协调各项工作的实施,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2.开展政府、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
3.建立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征地拆迁的相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综上所述,征地办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包括立项审批、社会稳定、征地拆迁、安置规划和后期管理等各个环节。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我国的土地分为两种性质,分别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一般城市里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基本上来讲都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一般来讲就是村民集体所有,有的呢,也是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概念理清之后,咱们来说说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其实归根结底,走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这种土地征收,是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才能进行的,最低审批级别是省级人民政府,再高就是由国务院直接进行审批,这个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是非常明确的,大致涉及国土局、各级政府、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
涉及国土局的文件就是相关报批手续。
一般来讲就是用地预审、用地规划、征地红线图、土地报批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承报申请、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等)。
咱们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给老百姓出具补偿安置方案。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会出具土地的审批手续,对土地的征收进行审批。
接下来就是建设局:建设局分为两个部门,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在一起,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不在一起,规划局,有他的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局是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个建设局一个规划局,两个部门发出的。
有的工程比较特殊的还涉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发改委:项目立项。
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发改委项目立项之前就应该出具。
所以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部门是非常多,而且很专业很复杂,如果老百姓想要调取是很困难的,一般都是由专业律师有针对性的发出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
以上说的是涉及征地相关部门应该发出的文件文书等,接下来呢,咱们说说涉及征地应该有什么流程,具体应该给老百姓出具哪些文件。
一、首先,要征收土地,就要发布征地公告,这份文件是由国土局出具的,是需要有文号,有政府盖章的。
告诉咱老百姓要征地了,因为什么原因,范围,从谁家到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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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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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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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农村房屋拆迁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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