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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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安机关案件审理与审核工作机制的思考——以侦审一体化改革为背景

完善公安机关案件审理与审核工作机制的思考——以侦审一体化改革为背景

【法学与法律适用】2021 年 3 月第 2 期 March 2021No.2北京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完善公安机关案件审理与审核工作机制的思考*——以侦审一体化改革为背景李 娜1,刘露欣2,郭溪溪3(1.北京警察学院,北京 102202;2.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北京100194;3.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北京100025)摘 要:在侦审一体化框架下,预审机构被撤销,公安机关在法制部门内部设立案件审理机构,不仅审理部分重大案件,而且对一线办理刑事案件实施监督与指导,此职责与法制部门案件审核机构的职能部分重合。

公安机关应明确法制部门内部案件审理与案件审核两种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好分工和衔接,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各自专长,合力为提升一线办案水平提供执法监督与业务支撑,以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办案水平,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待。

关键词:案件审理;案件审核;分工衔接;监督与指导中图分类号:D6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58(2021)02-0016-05DOI:10.16478/ki.jbjpc.20210310.002随着我国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公安机关努力适应新时代对侦查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盼,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管理,已经全面落实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以下简称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的警务改革。

为了保证执法责任清晰,更好落实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一些公安机关在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再度实施侦审一体化改革,撤销原独立建制的预审机构,在法制部门成立独立的“案件审理”机构,承担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后期审理工作,并负责对一线执法部门进行办案指导,由此形成法制部门既设有传统的案件审核机构,又增加“案件审理”机构的格局。

如何界定案件审理机构的职责,使之与法制部门“案件审核”“执法监督”“办案指导”等传统职能相互衔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对保障公安机关的刑事办案质量十分重要。

今天我休息,分析六十年代警民关系特点

今天我休息,分析六十年代警民关系特点

今天我休息,分析六十年代警民关系特点上世纪50年代末中国有部很火的电影,叫《今天我休息》,主人公是一位叫马天民的民警,他在休息日里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和老百姓像亲人一样。

“马天民”也成为那个时代人民警察形象的代表。

而这样的警民关系,在今天的中国也非常必要。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这是中央首次提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此次方案指向三个方面,共七大任务,百余项举措,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内容广、力度大,突出了为民服务和规范执法的改革方向。

公安机关是人民群众手中的“刀把子”,公安队伍的建设关系着国家安危和人民利益。

“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这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公安机关为谁服务、为谁张目的原则问题。

这次改革之所以引人注目,就在于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更加注重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进行宏观思考、顶层设计,把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从实践看,确有必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协调解决好公安系统内的垂直领导和地方权属问题,从而加强公安部的领导指挥职责,优化地方公安机关服务本地区的职能使命,这是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民警察队伍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先后在社区警务模式、警务运行机制和社会行政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而这次改革则最大程度把解决民众关切的难题摆在重要位置,既有做加法的方面,譬如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取消暂住证,实施居住证等;也有许多做减法的地方,如考驾照、验车、出入境审批等方面的改革。

如此一来,就架起了警民直通车,让人民警察回到为人民服务的本位,必将使警民关系更融洽,也使社会治理更和谐。

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的人民警察与人口比例偏低,1000人中只有1.3的警察配备率,而美国这个比例达到了3.25,俄罗斯更是高达8.46。

公安部发布关于深化公安改革的通知

公安部发布关于深化公安改革的通知

公安部发布关于深化公安改革的通知为了推进公安体制改革,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和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深化公安改革,特发布以下通知:一、维护社会稳定与治安工作在深化公安改革的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工作是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治安问题的研判和预防工作,深化警务协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二、创新警务管理模式为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安部将推动建立现代化警务管理模式,加强对警务工作的全面指导和监督,提升警务管理水平。

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内外部合作,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打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公安部将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确保警力的合理利用和高效运转。

公安机关要遵循法治原则,严格执法程序,坚决打击犯罪行为。

同时,为了提高执法能力,公安机关将加强对警察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推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公安部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公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公安工作效能和智能化水平。

公安机关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指挥能力,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为公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强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公安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注重提高警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公安部将加大对警察队伍的培训投入,推动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为公安机关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六、强化督导与评估机制公安部将加强对公安机关改革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确保改革任务的完成质量。

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自身的监督与考核,建立健全的内部机制,加强对工作流程和人员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提高公安机关的执行力和管理水平。

公安部希望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本通知,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努力为社会治安维护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吉林公安辅警改革方案最新规定,吉林辅警改革最新消息.doc

吉林公安辅警改革方案最新规定,吉林辅警改革最新消息.doc

2019年吉林公安辅警改革方案最新规定,吉林辅警改革最新消息吉林公安辅警改革方案最新规定,吉林辅警改革最新消息辅警是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一起来看看吉林省辅警提案改革细则。

中国警察网讯“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

”3月7日,在接受人民公安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表示。

为此,他今年提案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尽快制定专门法律,明确协辅警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增强协辅警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问题:职责权限不明、收入待遇不高、素质参差不齐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王建沂还有一个身份:公安部特邀监督员。

双重身份让他有条件、有机会经常深入基层公安机关走访调研,积极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

过去一年,王建沂在浙江多个地方调研发现,当前,公安协辅警虽然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的一支力量,但在队伍管理机制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王建沂将问题归纳为5个方面:一是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够明晰。

王建沂告诉记者,各地协辅警基本分布于公安机关的一线科所队,主要从事技术、事务和辅助性工作。

从法律层面来看,协辅警没有执法权、侦查权等,但却直接协助民警开展行政管理、执法执勤等工作。

“然而,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协辅警对自身‘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没有明确的界定,定位不清、履职范围不明,权限模糊,主体地位不明确。

”他说。

二是人数多,名称、证件等不统一。

据王建沂了解,浙江省杭州市的协辅警队伍大约有12000人左右。

对于协辅警人员的称谓,各地名称不一,有的叫辅警、协警,也有的叫协管员和协勤。

同时,各地协辅警的标识、证件和服装也不统一。

警衔津贴标准警衔津贴最新调整

警衔津贴标准警衔津贴最新调整

警衔津贴标准警衔津贴最新调整警衔津贴最新调整警察的工资是属于地方财政支出的,警察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警衔工资,干部工资,工作年限等构成,目前,国家没有从宏观方面大规模提高警察工作的动作,所谓的警察工资脱离行政级别让工作年限与公安工资挂钩的政策暂时还没有施行,或者施行后依然没有大规模涨工资。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

警衔津贴最新调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警官警员技术人员分类管理。

《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序列制度,重点解决量大面广的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

按照公务员法确定的职位分类框架,建立公安、安全、审判、检察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待遇与专业技术职务配套衔接。

据警察改革最新消息,对公安、安全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侦查人员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方案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方案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方案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公安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改革任务。

为加强公安机构的建设,提升公安工作的效力和水平,中央提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以新形势和新任务为契机,深化公安改革,完善公安机构体制机制,加强警务队伍建设,提高公安工作效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领域改革
(一)加强警务队伍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要求,必须加强警务队伍建设,提高警务人员素质。

具体要求如下: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公安队伍深入开展“严以修身、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培育,落实警察从业资格证制度,加强警察队伍管理,规范警务行为。

3.推进警务督察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制度,推进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衔接,加强警务督察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推进刑事案件侦查制度改革。

暂住证时代终结

暂住证时代终结

暂住证时代终结作者:暂无来源:《民生周刊》 2015年第4期全面取消暂住证、实施居住证制度被许多专家视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另一项重要突破。

本刊记者郭铁2月15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由中央审议通过。

其中,全面取消暂住证、实施居住证制度被许多专家视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另一项重要突破。

自十八大以来,户籍制度改革佳音不断。

2 0 1 4 年7 月3 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

同年1 2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

从上世纪50年代《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到80年代《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再到如今居住证制度的全面确立,我国流动人口管理正在经历从阻到疏、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

从“盲流”到“暂住”1988年6月至1989年10月,流浪艺术家吴文光用镜头记录下另外5名流浪艺术家在北京的生存状态。

后来这部片子被外界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的纪录片,名字叫《流浪北京》。

1953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首次提出了“盲流”的概念。

1956年,更大批次的农村人口外流到大城市和工业建设重点区域,国务院于年底再次发出《防止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并于1957年初对该指示作了补充再次下发。

如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人才的跨区域流动已经成为常态,“盲流”一词已经写入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实施了30年之久的暂住证制度。

这一制度象征着人口流入地对非户籍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的接纳,但重点往往在于“管理”。

1984年,广东省深圳市率先在我国实行暂住证制度,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身份。

随后,暂住证制度被诸多地区纷纷效仿。

为达到健全城市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目标,公安部于1985 年7 月13 日颁布了《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由此开创了暂住证管理的时代。

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以来,公安工作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起点上,公安改革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为统领,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四项建设”,推动和提升安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其中,警务实战化建设是一个全新的命题,也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然而要推进警务实战化,首先就要推进决策指挥实战化。

在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和警务实战化取得一定效果的同时,出现了当前公安决策指挥体系的实战能力跟不上形势需要,挥调度空转、基础工作不实、警力部署不科学等问题,这些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建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警务实战效能发挥。

综合上述情况,为了实现决策指挥的总体目标和提高决策指挥的效率与效益,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化建设,对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建设的研究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建设研究问题现状近年来,警界学者对公安决策与指挥比较关注,研究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但是我国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建设方面的研究文献较少。

对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建设研究是十分不够的。

我们通过对已有相关文献的梳理和研究可以发现,有关公安决策指挥实战化研究现状如下:(一)警务实战指挥机制研究关于我国警务实战机制的研究,学者们主要探讨了警务实战中的战术应对以及影响行动指挥的原因。

重点集中在舆情应对、指挥员应急处变能力与重大突发事件协调作战等方面的阐述。

刘开吉从警务行动指挥过程进行了全面概述,指出警察行动指挥过程是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的程序,现实中很多行动指挥的失误,都是因为对指挥程序规定的要求没有落实。

(二)公安应急指挥机制建设研究应急指挥机制是警务实战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决策指挥体系里面的核心内容。

王迎春提出:国反恐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应以功能需求为牵引,以日常防范机制为基础,立足实战,突出重点,以反应灵敏、统筹得当和高效有序为目标,从指挥体制、法规、手段和保障能力、指挥队伍等方面加强建设,并应注意理顺与国家其他应急机制的关系,以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统一指挥,形成处置合力。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精选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精选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精选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范文一人大代表议案:警龄满2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近年来,环境行政执法刚性不够、执法手段较软、强制性偏弱、威慑性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建议公安部组建环保警察队伍,负责专门侦查资源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建议。

2月中旬,《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中央审议通过。

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就公安民警待遇、辅警管理等多个公安改革内容提交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调研发现,很多时候,辅警干着和民警一样的工作,但他们的薪酬、晋升空间等,根本没法和民警相比。

她介绍说,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辅警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一些地区辅警人数甚至超过民警。

但由于我国存在辅警立法保护空白等问题,致使辅警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

梁志毅认为,公安机关应在表现优秀的辅警中招录一定比例警察,“改革应考虑到他们的付出与贡献,要让这支队伍有奔头”。

当前,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为工作常态,而且经常遇到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行为,工作、生活、精神各方面压力都很大。

据统计,近年,全国平均每年有400多名民警牺牲、三四千人负伤。

“基层一线加班是家常便饭。

”梁志毅说,长年累月的奔波劳累,导致民警超负荷运转,民警过劳死几率骤增。

他提出修改人民警察法,增加保障人民警察加班后补休权利的落实,安排人民警察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基层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等一线单位,每名民警每年的休假时间可比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增加5天等内容。

“一些民警因超负荷运转罹患重大疾病后,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给工作和家庭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

”梁志毅说,不能让民警流血又流泪,建议研究推出专门的警察职业医疗保险,并在国家层面建立公安民警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在省、市或县区统筹设立相应基金会,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

公安改革相关实施方案

公安改革相关实施方案

公安改革相关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公安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推动公安改革,提高公安工作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警务设施建设。

为了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们将加大对警务设施的投入,完善警务设施建设。

同时,加强对警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二、优化警务装备配置。

公安工作需要依托先进的科技装备,提高办案效率和侦查能力。

我们将优化警务装备的配置,更新更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公安机关的科技化水平。

三、加强警务人员培训。

公安工作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我们将加强对警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深化警务体制改革。

在警务体制方面,我们将深化改革,优化警务机构设置,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协同作战能力。

五、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公安工作的核心是维护社会治安,我们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六、推进智慧警务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将推进智慧警务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公安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七、加强警民互动。

公安工作需要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将加强警民互动,建立健全警民沟通机制,增进警民关系,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总之,公安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面推进,各方面协同配合。

我们将按照上述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公安工作体系,提高公安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

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锋绘2020年第1期370㊀㊀基金项目:本课题系2019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J R S -2019-2010).作者简介:李小华(1978-),男,河北承德市人,管理学硕士,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侦查教学训练部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侦查和行政管理方向研究.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李小华(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91)摘㊀要:自中共中央办公厅㊁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印发以来,各地公安机关陆续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惠警暖警改革措施,但改革后的成效相对方案要求㊁民警期待和社会需求,依然存在很大差距,公安工作缺乏活力㊁压力过大㊁工资待遇偏低㊁职级晋升难㊁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深入落实改革方案,持续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分类管理的职业保障制度,为我国㊁我省公安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有效保障警察的职业尊严,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警察的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课题主要是立足警察职业特殊属性,通过与国外警察的待遇㊁架构㊁保障等多方面比较,以当前公安改革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为出发点,吸收借鉴发达国家警察的保障措施,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公安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路径.从职业保障体制机制㊁警力资源调配㊁职业安全的保障及激励机制构建等方面,建立体现警察职业特色和职业精神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关键词:公安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对策㊀㊀2015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㊁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要求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㊁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㊁科学规范㊁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㊁警务实战化㊁执法规范化㊁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㊁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1㊀公安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公安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公安机构设置更加优化,公安民警工资待遇不断增长,警察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得到普遍提升,但是相对于文件要求㊁职业性质和民警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1)资源配置和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公安机关部门设置较多㊁警种分工过细,资源过度分散.由于机构设置自上而下层级对应的客观需要,基层公安机关很难将过多的警力置换出来充实到一线实战单位.在基层公安机关的实际工作中,不仅存在警力配备不到位的问题,由于警种部门承担的各类专项行动组织㊁考核㊁评比等任务繁重,同样也存在警力短缺的困境,往往导致一个中队㊁一个科室仅能安排一名民警 独挑大梁 的无奈状态,远远不能适应基层公安机关日益繁重的实战任务需要,不利于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比如警务技术民警专业性强㊁流动性差,对自我发展的前景预期不乐观.辅警队伍的管理同样存在问题,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警务辅助人员已经是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力量,但目前警务辅助人员在法律上的身份定位㊁职责权限㊁权利义务㊁待遇保障等方面均没有规范到位.(2)公安民警工资待遇区域差异明显.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公安民警的警衔工资标准大大提高,工资总体水平得到提升,但是区域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一㊁二线城市远高于三㊁四线水平,同区域较发达的地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市,市级工资水平高于县乡民警工资水平,个别地区差异悬殊,工资差异使得民警心理出现失衡.(3)与警察职业配套保障体系未完全形成.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惠警暖警政策,比如个别地区旅游景点免费向警察开放,个别公安机关为退休的老民警举办退休荣誉仪式,出台了节假日倒休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但相对于警察职业的性质,这些制度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远未满足民警的现实需要,民警及家属就医绿色通道㊁子女安置㊁购房等保障性政策改革还没有实质性进展,特别是民警重大风险任务的保障制度没有建立.警察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在遇有新冠肺炎等疫情㊁重大事故㊁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必须要求第一时间坚守岗位㊁奔赴一线,维护道路交通及社会安全稳定,但执行任务后的修整㊁补助等制度体系尚未形成,即使各地制定了临时的相关政策,但由于工作任务需要,民警的正常休假难以得到充分保证,高负荷㊁高压力㊁高风险严重影响民警的身心健康,也制约了工作效率的提升.一定程度上影响民警工作积极性.(4)警察的招录培养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当前,犯罪的智能化㊁动态化㊁信息化特征明显,对警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高水平的职业培养训练成为现时只之需.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培训资源分散,培训硬件设施落后,导致培训保障支撑不到位,前瞻性职业能力应对培训相对滞后,民警在突发事件处置㊁涉警舆情应对等专业化能力存在不足,目前但公安院校发展不均衡,全国共有36所公安院校,26所已升为本科教育,就我省而言,发展相对滞后,层次较低,在占地面积㊁硬件设施及师资配备上距先进院校差距较大.按照2015年国家六部委«关于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意见»,我省自2015年开始落实招录政策,建立了 退一补一 招警机制,确保招生与招警协调运行.省警院作为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院校,承担着全省警力补充的任务,截止目前已经有两届毕业生享受政策红利,毕业生一次性按80%比例省内解决录警问题,毕业生就业得到充分保障,但是由于学生生源数量与就业岗位指数地域差异较大,毕业生异地入警的问题较为普遍,一定程度影响民警的稳定,不利于民警安心工作.2㊀完善人民民警职业保障的措施通过实证调研和与国外警察管理制度对比情况,针对当前公安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尤其是在管理模式㊁工资待遇㊁职业保障,民警积极性调动等方面仍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分析存在的原因,根据现状和我国实际,提出公安改革要在中央和地方改革框架内,结合基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多层次㊁全方面深化改革的措施,加快推进公安改革进程.(1)各部门全力推动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公安人事制度改革事关公安队伍建设,事关整个社会发展稳定,需要社会各方力量支持推动.一是各地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地方政府应将公安改革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㊁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将公安改革的需求㊁内容㊁举措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建设对接并轨,实现公安改革与地方改革发展相融合㊁改革目标与地方改革发展相一致㊁改革措施与地方改革发展相衔接,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带动公安改革深入推进.二是争取人大政协推动.人大㊁政协应将深化公安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难点㊁重点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出台全面系统㊁科学规范的公安改革政策意见,同时将涉及公安改革的重大事项列入人大监督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㊁计划监督㊁执法检查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㊁询问质询等监督形式,在推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上发挥积极作用.三是争取社会广泛参与.要营造支持改革㊁配合改革的舆论氛围,借助媒体宣传公安改革的历史背景㊁改革方向㊁改革举措㊁改革成效以及当前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职业保障㊁行政管理服务㊁公共安全监管㊁执法司法衔接等方面,最大可能凝聚政府部门㊁社会组织㊁社会团体㊁企业和群众的力量,形成全社会支持拥护公安改革的浓厚氛围.(2)落实公安改革政策要求,建立与警察职业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公安人事制度改革要立足公安机关职责权限,紧密围绕提升民警切身利益实际,科学判断确定改革的可行性,并合理制定全警改革内容㊁目标㊁措施,切实让改革落实落细,真正让改革全方位惠及广大公安民警.一是提升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要求,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 高于地方㊁略低于军队 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二是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体系.完善警察职业风险和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制定特殊人才待遇政策和重大安保任务补贴政策,激发民警参与重大任务的积极性;建立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民警紧急医疗救治 绿色通道 ,有效保障民警身体健康;推进人民警察荣誉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制度规范,有效保障人民警察工作效能和职业荣誉感;建立人民警察家属就医㊁安置㊁购房和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减少人民警察的后顾之忧,有效维护人民警察的权威地位,确保人民警察成为人们尊重和向往的职业.三是完善公安招录培养制度.在现有公安招录体制基础上,做大做强省属公安院校,最大限度发挥院校即时训练基地的警务培训效能,建立科学灵活合理的招生招警政策.根据各地警力缺口实际确定招生人数,实行定向培养,确保招生与招警相协调,对于警力需求较大的地区,探索采取就近就业㊁定期异地交流等灵活机动的调控政策,真正让民警安心工作㊁安心生活.(3)多角度拓展警务改革空间.深化公安改革要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制约当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源性问题,从问题入手,力克短板㊁优化设置㊁提升效能.一是在机制上力求创新.要以提升实战效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警务资源整合㊁基础管理㊁实战指挥㊁合成侦查等对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具有长远发展支撑.二是在模式上寻求突破.在进行系统性㊁整体性的机制优化的同时,要将模式创新作为公安机关推动改革发展的直接发力点和警务效能提升的最快增长点,尤其在制约一线实战单位战斗力提升的瓶颈问题上聚力突破.二是在管理上谋求升级.公安机关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效能提升问题.这其中有警力不足㊁定位不准㊁资源分散等诸多原因.应当着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比如,围绕打击犯罪的主业,着力完善基础工作㊁治安防控㊁教育培训等相衔接的一体化考核管理体系,做到把握重点㊁去繁就简,避免考核项目过多㊁重复考核及方式过繁导致基层单位和民警无所适从㊁资源浪费的现象,建立运转顺畅科学高效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公安管理体制.参考文献[1]安瑛.我国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初探[J].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3).[2]龚驷所.国外警察管理体制概述[J].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3]罗伯特 兰沃西,劳伦斯 特拉维斯.什么是警察:美国的经验[M].尤小文,译.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4).[4]土智军.警察的政治属性[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55.[5]惠生武.警察法论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27.[6]邓国良.解读警察的职业风险及其防范[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1,(1).[7]于厚亮.谈民警的职业保障和制度研究[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8]湘公研.关于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保护的调查与思考[J].公安研究,2005,(10).[9]刘卉.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的理性思考[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0]张兆端.警察权益保护问题透视[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 (3).[11]土平原.论警察职业保护的国家义务性 警察执法权益保护之我见[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2]刘进国.各国如何保障警察权益困.人民公安报,2009,(2).[13]土素霞.透视国外警察权益保障[J].开放潮,2008,(3).锋绘2020年第1期371㊀。

2020年两会关于辅警最新消息3篇

2020年两会关于辅警最新消息3篇

2020年两会关于辅警最新消息3篇辅警制度一直备受争议,在的全国两会上,有很多代表提及了关于辅警改革的提案,都涉及哪些方面呢?"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

"在接受人民公安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表示。

为此,他提案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尽快制定专门法律,明确协辅警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增强协辅警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问题:职责权限不明、收入待遇不高、素质参差不齐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王建沂还有一个身份:公安部特邀监督员。

双重身份让他有条件、有机会经常深入基层公安机关走访调研,积极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

过去一年,王建沂在浙江多个地方调研发现,当前,公安协辅警虽然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的一支力量,但在队伍管理机制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王建沂将问题归纳为5个方面:一是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够明晰。

王建沂告诉记者,各地协辅警基本分布于公安机关的一线科所队,主要从事技术、事务和辅助性工作。

从法律层面来看,协辅警没有执法权、侦查权等,但却直接协助民警开展行政管理、执法执勤等工作。

"然而,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协辅警对自身"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没有明确的界定,定位不清、履职范围不明,权限模糊,主体地位不明确。

"他说。

二是人数多,名称、证件等不统一。

据王建沂了解,浙江省杭州市的协辅警队伍大约有1xx人左右。

对于协辅警人员的称谓,各地名称不一,有的叫辅警、协警,也有的叫协管员和协勤。

同时,各地协辅警的标识、证件和服装也不统一。

三是收入待遇不高。

目前,协辅警队伍发展迅速,但经费保障来源不一,保障水平普遍偏低。

协辅警工资采取"一刀切",没有薪级制度和职级差别,也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中国公安改革方案十大亮点

中国公安改革方案十大亮点

中国公安改革方案十大亮点
据新华网报道,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中国公安改革方案十大亮点:
1、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落实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
3、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
4、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5、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6、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健全海外追逃追
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
7、加快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
8、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实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
9、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
10、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警衔津贴标准_警衔津贴最新调整

警衔津贴标准_警衔津贴最新调整

【通知范文】警衔津贴最新调整警察的工资是属于地方财政支出的,警察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警衔工资,干部工资,工作年限等构成,目前,国家没有从宏观方面大规模提高警察工作的动作,所谓的警察工资脱离行政级别让工作年限与公安工资挂钩的政策暂时还没有施行,或者施行后依然没有大规模涨工资。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

警衔津贴最新调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警官警员技术人员分类管理。

《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序列制度,重点解决量大面广的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

按照公务员法确定的职位分类框架,建立公安、安全、审判、检察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待遇与专业技术职务配套衔接。

据警察改革最新消息,对公安、安全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侦查人员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警衔津贴最新调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作为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警察将实行分类管理,核心是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上海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9年上海公安辅警改革最新消息解读.doc

上海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9年上海公安辅警改革最新消息解读.doc

上海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9年上海公安辅警改革最新消息解读上海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上海公安辅警改革最新消息解读更新:2018-12-11 23:18:52上海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上海公安辅警改革最新消息解读《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中指出,在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这次改革从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机制、创新惩防犯罪工作机制、完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治安治理方式、提高治安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这次改革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边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

7月9日,公安部在浙江杭州召开推进公安改革专题座谈会。

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夏崇源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优化警力布局,不断从政策、体制、机制上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最大限度缓解基层一线警力紧张问题。

当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已驶入“爱扬道”。

作为公安部确定的4个省级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地区之一,上海市公安局把改革创新作为打造上海现代警务机制升级版、推动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适应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必由之路,努力让改革“红利”助推城市平安建设。

,上海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白少康任组长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关于上海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关于上海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完成上海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

既狠抓推进“规定动作”,又创新推进“自选动作”,上海公安改革已经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公共政策试题及答案 (1)

公共政策试题及答案 (1)

1704-全国-公共政策总分:100一、单选题(共20题,共20分)1、最早把“政策分析”作为学术术语提出的学者是()(1分)A:洛克B:科勒曼C:林德布洛姆D:梅伊克尔扎克2、在公共组织中,公共政策学研究对象的核心和重点是()(1分)A:社会组织的决策行为B:群众组织的决策行为C:政府组织的决策行为D:事业单位的决策行为3、把公共政策界定为“对一个社会进行的权威性价值分配”的学者是()(1分)A:伊斯顿B:克鲁斯克C:拉斯韦尔D:邓恩4、政策工具成为一个学术概念和公共政策研究的重要论题始于()(1分)A:20世纪70年代B:20世纪80年代C:20世纪90年代D:本世纪初5、公共政策的利益分配功能的最终实现途径是()(1分)A:政策反馈B:利益输入C:利益综合D:政策执行6、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政府和其他行为者围绕共同的、实际上是不断协商的信念和利益而结成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联系,指的是()(1分)A:政策信息B:政策网络C:政策环境D:政策过程7、在公共政策研究中,理性化被推向极致,产生了理性主义分析方法,而这种方法导致了所谓“理性虐政”,是由于过于强调()(1分)A:行为理性B:工具理性C:过程理性D:价值理性8、衡量有关政策利弊优劣的指标是()(1分)A:评估标准B:评估效率D:评估环节9、采取游说、宣传、捐款等方式,争取政府将他们提出的公共问题列入议事日程。

以这种方式提出公共问题的主体是()(1分)A:政党组织B:大众传媒C:利益集团D:咨询机构10、原有政策的终止和服务于同样政策目标的新政策的产生是政策接续中的()(1分) A:部分终结B:非线性接续C:线性接续D:政策分解11、政策设计的逻辑结构中,政策的联系机制构成包括规则、工具和()(1分)A:假定B:结果C:过程D:目标人群12、决策者对各个政策方案进行比较并选择一种最满意的方案,这种行为方式属于()(1分)A:政策论证B:政策采纳C:政策探究D:政策审议13、下级行政人员的执行行为是政策执行的()(1分)A:被动行为B:参与行为C:主体行为D:客体行为14、美国学者史密斯提出的政策执行理论模型是()(1分)A:互适模型B:过程模型C:循环模型D:博弈模型15、除了成本评估、需求评估、效益评估、过程评估、影响评估以外,公共政策评估的内容还有()(1分)A:单一评估B:复合评估C:价值评估D:外部评估16、对渐进主义模型的批评归结为一点,就是认为它在本质上具有显而易见的()(1分) A:操作性B:保守性D:非正式性17、公共政策调整的首要原则是()(1分)A:渐进调适B:理性主义C:实事求是D:追踪反馈18、政策制定过程的初始阶段是()(1分)A:问题搜索B:问题讨论C:问题分析D:问题认定19、政策评估中的公众热线电话投诉属于()(1分)A:研究机构评估B:公民评估C:大众传媒评估D:企业评估20、政策分析师的正确角色定位是()(1分)A:作为公共决策者的驯服工具B:与公共决策者形成寄生的依赖关系C:作为公共决策者全知全能的指导者D:与公共决策者形成共生的合作关系二、多选题(共5题,共10分)21、一手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常用的方法有()(2分)A:无结构访谈法B:内容分析法C:非参与观察法D:参与观察法E:实地观察法22、依据政策内容的社会领域不同,公共政策可划分为()(2分) A:政治政策B:经济政策C:创新政策D:教育、科技、文化政策E:社会政策23、外部政策监控机制的构成包括()(2分)A:立法机关B:司法机关C:政党组织D:公民和利益集团E:大众传播媒介24、公共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条件有()(2分)A:极少受到社会大众所察觉的问题B:事件或问题必须明朗而严重C:有政治权威领导人及专家学者的预测性发动D:有正常、民主和开放的察觉机制与过程E:存在社会制度和程序要求外的问题25、政策合法化的内容包括()(2分)A:政策内容的合法化B:政策制定的科学化C:制定过程的公开化D:决策程序的合法化E:有关政策的法制化三、文字题(共6题,共40分)26、简述政策研究的内涵。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出台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出台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出台发布时间:2015-8-3高层声音今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中提出,要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7月13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召开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扩大)会议。

会议指出,改革公安消防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对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消防管理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要把拟下放的审批权限、拟减少的审批事项、拟简化的审批程序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抓好落地实施,真正把改革的顶层设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要注重放管结合,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消防管理服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安部消防局12日推出《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今后,群众可享受消防审批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指导、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方面的八项便利条件。

《措施》由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并向全国印发,其中包括: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

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减少消防审批条件。

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

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

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事项,由公安部消防局下放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实施。

2017年最新警察工资改革实施细则

2017年最新警察工资改革实施细则

2017年最新警察工资改革实施细则2017年最新警察工资改革实施方案一、警察工资待遇官方:落实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2017年2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

二、警察的地位警察是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实现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

警察与国家共存亡,只要国家存在,统治阶级需要完成其组织管理形式,就必定有警察这种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

警察的设置及其警察行为是按照统治阶级他的意志和利益,依靠国家作为其后盾而实现的。

列宁曾指出: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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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
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
2015-02-16 08:46:16/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工作高度重视,对公安队伍建设十分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公安工作汇报,并就深入推进公安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安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研究谋划、深入调研论证,在形成《意见》和方案稿后,又广泛征求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意见》和方案先后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

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

一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改革的指向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在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这次改革从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机制、创新惩防犯罪工作机制、完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治安治理方式、提高治安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

围绕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更加注重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

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

健全社会治安组织动员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社会化治理。

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

健全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高效顺畅的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等等。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这次改革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边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

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改革内地往来港澳边检查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

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

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

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

缩小建设工程消防审批范围。

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务模式。

积极搭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移动终端,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查询、监督,等等。

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这次改革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人权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系列改革举措。

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

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

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
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

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实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

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

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等。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还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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