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贫富两极分化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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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贫富两极分化的成因

为消解贫富两极分化.首先要找到贫富两极分化的根源。促成贫富两极分化的因素很多,市场经济的引入是其产生的外部环境,社会管理则是其产生的内在因素。从制度的角度来说.收入分配制度是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的直接诱因。新制度主义者们认为,形塑人的行为的是制度制度影响人的动机、目的和行为策略,因而在不同个体的行为交互作用下构筑了一定的政治结果。贫富两极分化正是在拉大收入差距的分配制度的激励下促成的结果。而这一分配制度是由国人赶超发达国家的心态促成的。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经济、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的水平相距甚远。国人正是深切地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才产生赶超发达国家的急切心理。改革开放的实质是以新的激励制度激发国人劳动的热情,以此推进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备受社会诟病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自然成为改革的首选目标。平均主义被指是促使个人懒惰的分配制度,它不利于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当然更不利于中国赶超发达国家。既然收

入差距太小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那么,把收入差距拉大必将激励劳动者为获取更多收入而奋力。“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之所以得以正式确立并固化。是因为拉大收人差距的分配制度实质上是凸显精英功能的制度.强调精英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平均主义分配制度是过度照顾普通民众利益的制度,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是利益向精英倾斜的制度。既然这一制度维护的是精英阶层的利益,精英阶层自然而然会反过来维持这一制度,并通过国家政策使之固化。固化后的分配制度若要实现变迁,将遭遇路径依赖的陷阱。

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确实能激励有能力和勤奋的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致富.而对能力较差和懒惰的个人形成压力。迫使其提高能力且改变懒惰的习性。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功。当政府认识到

收入差距拉大与国家经济发展成正相关关系时,政府将这一激励制度固化并逐步形成路径依赖。新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激励效应使为数不少的决策者逐渐产生“收入差距越大,激励效应越强”的观点。于是,普通劳动者与雇主或高管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加之精英阶层联合垄断经济资源和组织资源,下层民众无法通过自己的辛勤劳作从中分得更多的资源。中国劳动者工资收入总额在GDP中的比重长期在12%一17%的低水平徘徊.发达国家所占比一般是54%一65%。在1980年至2005年期间.这一比重还从17.1%下降至11%(章辉美等,20“)。劳动者收入所占比重在下降,而政府和企业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在上升。这一收入分配格局使得劳动者无法充分分享改革成果,极易激发社会冲突,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也将下降。不仅如此,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与固化,居民收入流动性在降低①,收入差距在高(李实,2011),进而形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趋势。贫困阶层,甚至连他们的下一代都失去致富的希望,因而产生对富裕阶层的仇视心理。他们尤其仇视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致富的官员、投机商人等群体。贫困阶层中的一些激进分子甚至通过制造突发事件以发泄其对社会的不满。贫富两极分化由此形成。

中国政府已经开始觉察到贫富两极分化现象的存在,在意识到其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之后,着手进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但成效甚微。改革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就意味着精英阶层主动削减自己的既得利益,增加贫困阶层的利益。从经济人的本性来说,精英阶层不会自觉自愿地损害自己的利益,因此,他们将极力维持现存的分配制度.继续垄断经济资源和组织资源。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的直接原因是拉开收入差距的分配制度,深层原因则是分配制度的制定模式。因为精英制定的制度必定维护精英的利益。没有劳动者参制定的制度很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利益。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主要是由精英制定的.劳动者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并不大。精英通过制定制度、政策将本阶层的收入不断推高,而劳动者阶层的收人则不断压低。如此,贫富两极分化最终形

成并不断恶化。

收入差距太大将诱发贫富两极分化.且妨碍劳动者劳动热情的激发,因为做得多也不能获取更多收入,还不如少做。收入差距太小也无法激励个人辛勤劳作。因为人的惰性使得人趋向少做甚至不做。事实证明。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有助于激发人的劳动热情。因此,收入差距既不是越小越好,也不是越大越好。收入差距的底线是保证多劳者多得。上线是保障底层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保证劳动者收入与GDP的同步增长。

三、中国贫富两极分化的消解对策

邓小平同志曾尖锐地指出:“少数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2004)欲从根本上消解贫富两极分化,就要从收入分配制度的制定模式人手。仅仅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不够的,也是无法持续的。

由于收入分配制度是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的直接原因,所以削除贫富两极分化离不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既然贫富差距太大,那么,政府通过税收和其它宏观调节手段提高贫困阶层的收入水平.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有的学者已经考虑到这一解决方案。任理轩提出通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及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人分配中的比重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任理轩,2011)。王小鲁认为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占GDP或国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是收入差距扩大的基本原因之一(王小鲁,2010),解决的方案之一当然是政府通过强有力的调节手段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而调节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是社会保障、福利政策以及基于税收的转移支付能力(李培林,2001)。

提高劳动者的收入仅仅依靠政府的调节措施是不够的,因为政府制定的制度必然受到精英阶层的牵制。在国民收入一定的前提下,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就意味着减少精英阶层的收入,精英阶层必定千方百计抵制任何意在减少自己收入的制度出台。政府虽然意识到提高劳动者收入对于消解贫富两极分化的重要性,但它不能彻底摆脱精英阶层的强势干扰。新制度主义者们认为。个人在制度制定中的权力分配结构决定制度的利益分配。彼得·豪尔说过:“组织因素不但影响着特定的参与者能够给某一政策带来压力程度的大小.而且还影响着这种压力的作用方向。”(Peter Hall,1986)制度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较大者,他的利益就更易得到制度的保障。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显然精英在制度制定中的话语权较大,因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赋予精英更多的话语权,精英比普通劳动者效率高,话语权相应地也就更大。当前政府制定的制度(包括政策)不可避免地向精英的利益倾斜。即使是制定了一项意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制度,也常常会遭遇难产或成效欠佳的尴尬境地。难产的原因即在于此类制度触动精英阶层的实际利益,他们想方设法阻拦新制度的实施。

既然原有的收入分配制度赋予精英更多的话语权,那么,只有切实提升劳动者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才能有效地消解中国目前贫富两极分化的状况①。劳动者的话语权提升之后,制度的利益导向就会发生根本的变革。而彻底转变制度制定模式较为理想的方式是对政府实行参与式治理。

参与式治理指的是“与政策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团体和政府一起参与公共决策、分配资源、合作治理的过程”(陈剩勇等,2009)。参与式治理与其它治理模式相比,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特别强调弱势群体的参与对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意义,主张通过上层与下层的互动实现治理的最佳效应。仅有上层参与的治理缺乏活力,也容易激化上层管理者与下层民众之间的矛盾.因为上层管理者倾向于忽视下层民众的利益,滋生官僚主义习气。而只有下层民众参与的治理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下层民众缺乏足够的管理知识能力,难以完全实现自治。较为理想的治理模式是上层与下层共同参与治理,既发挥上层管理者较强的专业管理知识与能力。又充分融入下层民众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利益分配上,既考虑精英阶层的利益,又不损害下层民众的根本利益,从而从根本上消除贫富两极分化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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