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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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第二节车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印花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契税法律制度第五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第七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八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九节资源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房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印花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熟悉车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熟悉契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资源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七、熟悉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八、熟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九、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考试内容】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本节主要内容:1、房产税的概念2、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4、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本节考试情况分析:2、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2个单选一、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㈠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外籍人员和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适用《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
㈡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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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印花税征收管理
▪ 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或领受时 ▪ ㈡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 ㈢纳税期限 ▪ 印花税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
花税税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
▪ ㈠房产税纳税人 ▪ 房产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
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㈡房产税征税范围
▪ 1.地理位置: ▪
▪ 2.征税对象——房屋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
▪ ㈠房产税计税依据 ▪ 房产税以房产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
▪ 1.从价计征 ▪ ▪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
▪
㈢资源税纳税期限
▪
资源税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
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
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
纳税。
▪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
▪ 一、土地增值税概念 ▪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
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 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 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第四节 契税
一、契税概念
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 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 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㈠契税纳税人 契税纳税人,是指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
属的单位和个人。契税由权属承受人缴纳
㈡契税征税范围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2.土地使用权转让 ▪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用地; ⑥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从 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⑦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 用地和其他用地。
税法(第七版) 全册 课件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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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二、税的分类
(六)价内税和价外税
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可以将从价计征的 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三、税的根据
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产生的 根本原因,国家职能和社会需要的发展是税存 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其中,居民独立财产的 出现是税产生和存在的内因,国家的存在是税 产生和存在的外因。只有当引起税的内因和外 因同时起作用时,才能产生和存在税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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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负的税种。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以将税负转移给他人,自己
不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
(三)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
(二)税的本质特征
税的根本性质,即税的本质,是国家作为一方主体 依法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关 系。
(三)税的社会属性
一方面,税在不同社会形态下具有其共性;另一方 面,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国家中的税又分别具 有其个性,即税所处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社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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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税与税法
第二章 税法要素和渊源体系
第三章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第四章 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五章 增值税
第六章 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关税法律制度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九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章 财产与行为税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环境资源与土地税法律制度
资源税法律制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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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讲资源税法律制度知识点 11:资源税法律制度〔☆☆☆〕〔一〕资源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3.征税范围〔1〕能源矿产包含原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煤;煤成〔层〕气;铀、钍;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地热。
〔2〕金属矿产包含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3〕非金属矿产包含矿物类、岩石类、宝玉石类。
〔4〕水气矿产包含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矿泉水。
〔5〕盐包含钠盐、钾盐、镁盐、锂盐、天然卤水、海盐。
注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视同销售,应当按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注 2: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4.税率采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地热、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矿泉水、天然卤水采纳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其他应税资源均采纳比例税率。
(多项选择题)〔2021 年〕依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情形中,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A.煤矿开采原煤用于职工福利B.天然气公司开采天然气对外销售C.贸易公司进口原油D.超市销售食盐(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或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单项选择题)〔2021 年〕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8 月销售原煤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435万元,其中包含从坑口到码头的运输费用10 万元、随运销产生的装卸费用5 万元,均取得增值税发票。
已知资源税税率为2%。
甲煤矿当月应缴纳资源税税额为〔〕。
A.8.7 万元B.9 万元万元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置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jin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资源财产行为税概述
![资源财产行为税概述](https://img.taocdn.com/s3/m/34a9232e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89.png)
证上记载的金额。 采用从量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应税
凭证的数量。
三 车辆购置税
1 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 车、农用运输车。 2 税率:10% 3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 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 税。
(三)税率 定额税率 (四)计税依据 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销 自售 用数 数量量
(五)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例:A油田5月生产原油25万吨,当月销售 20万吨,用于加热、修井1万吨;自办炼油厂领 用4万吨;当月在采油过程中还回收伴生的天然 气5万千立方米,用于销售3万千立方米,自办炼 油厂领用0.5万千立方米,用于取暖方面领用1.5 万千立方米。原油适用税额12元/吨,天然气适 用税额8元/千立方米。
2、财产税主要选择不动产征税 3、财产税一般作为地方财政收入
财产税类型
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 选择性财产税 财产转移税
财产税税种
▪ 我国财产税包括
房产税 契税 车船税
一、房产税
▪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 ▪ 房屋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为
纳税人。 ▪ 计税依据:房产余值、租金收入 ▪ 税率:1.2%、12% ▪ 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
▪ 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 税率为3%—5% ▪ 以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但土地使
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例题
李某有房屋一栋,价值50万元,张某也 有房屋一栋,价值55万元,李某支付张某5 万元后,双方交换了房屋。谁是契税的纳 税人,应纳税额多少(税率3%)?
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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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目的税的征收目的和作用
调节经济活动
通过征收行为目的税,政府可以 调节某些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引导社会行为
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政府可以引导社会公众选择更健康、 环保、节约等有益的行为方式。
增加财政收入
行为目的税作为一种税收收入,可 以为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区别
征收对象与范围不同,资源税和财产税属于直接税,行为目的税属于间接税;征收目的与作用不同,资源税侧重 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财产税侧重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行为目的税侧重于调节市场经济活动和增加政府 财政收入。
05
实际应用案例分析
资源税案例分析
案例一
煤炭资源税
背景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但开采过程中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 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环境,我国开始征收煤炭资源税。
02
财产税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 一类税收的统称,如房产税、车船税 等。
特点
财产税是对个人或组织拥有的财富进 行课税,具有受益性、级差性和普遍 性等特点。
财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
对房屋和土地征收的税种,包 括房屋原值、租金收入等。
车船税
对车辆和船舶征收的税种,根 据车辆类型、吨位和用途等确 定税额。
04
三种税收的比较与联系
征收对象与范围的比较
资源税
针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所 取得的收益征收的税种,征 收对象主要是土地、矿产、 海洋等自然资源。
财产税
对财产所有者拥有的财产 价值或收益征收的税种, 征收范围包括房产、地产、 金融资产等。
国家税收之资源税概述4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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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十一条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的扣缴义务人,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 税矿产品的单位。
第十三条 条例第十一条把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规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 人,是为了加强资源税的征管。主要是适应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 税等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管、由扣缴义务人在收购时代扣代缴未税矿产品资源 税为宜的情况。
2、有色金属 又称非铁金属,指除黑色金属外的金属和合金,如铜、锡、铅、锌、 铝以及黄铜、青铜、铝合金和轴承合金等。另外在工业上还采用铬、镍、锰、 钼、钴、钒、钨、钛等,这些金属主要用作合金附加物,以改善金属的性能, 其中钨、钛、钼等多用以生产刀具用的硬质合金。以上这些有色金属都称为工 业用金属,此外还有贵重金属:铂、金、银等和稀有金属,包括放射性的铀、 镭等。
减税或者免税。166页★
第十一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
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 、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2024年度-《税法》中国税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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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等,主要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 和利用征税。
行为税
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等,主要针对特定行为或活动 征税。
9
税收管理体制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税务机构设置与职责
中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央和地 方按照税种划分财政收入,各自承担相应 的财政支出责任。
国家设立税务机构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包括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 职责。
34
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
国际税收合作的意义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有利于提高各国税务当局的管理效率,防止跨国纳税人逃避税活动,维护各国的税收权益。
6
02
中国税制概览
CHAPTER
7
税制结构与特点
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
中国税制结构中,流转税和所得税占 据主导地位,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 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最主要的税种。
多层次、多环节调节
税收法定原则
中国税制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 设立、变更和废止都必须依法进行, 确保税收的公现形式,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税种的 设置、税率的确定、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制度的基本内容 ,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纳活动的法律依据。
4
税法体系及构成
税法体系
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税收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税法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 整体。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销售应税产 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 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等。
25
环境保护税制度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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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 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 税人。( )
【答案】√ 【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 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 围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
三、印花税
【例3·单选】下列应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是 ( )。A.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营运许可证 B.土地使用证、专利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房屋产权证 C.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营 运许可证 D.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 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答案】D
【答案】AB
三、印花税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按件贴花、 税额为每件5元的印花税应税凭证有( )。 A.权利、许可证照 B.营业账簿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 C.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 D.合同类凭证
【答案】AC
三、印花税
(四)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 据。
【提示1】以凭证上的“金额”、“收入”、 “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 得作任何扣除。
【提示4】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 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 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
(二)征税范围 包括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 门登记的车船。(可以是机动车船和非机动 车船)
二、车船税
【例题9·多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 规定,下列车辆中应当缴纳车船税的有 ( )。 A.大轿车 B.挂车 C.摩托车 D.自行车
【答案】ABC
二、车船税
财产课税制度和其他课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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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为税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 (一)行为税的特点 行为税具有如下特点: 1.特定目的性。 2.调节力度较强。 3.分散性和灵活性。 4.收入的不稳定性 。
(二)印花税的基本内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因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 现行印花税的特点是:1.覆盖面广。 2.税率低,税负轻。 3.在征管方式实行纳税人“三自”纳税方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都属于印花税的课税范围。 具体包括五大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应税凭证。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或收入、费用额及件数。
第三节 车船使用税
一、车船使用税概述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车船使用税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车船的管理,提高车船的使用效益。 目前,除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外单位及外籍个人仍继续执行原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外,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均缴纳车船使用税。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和房产的租金收入。 1.房产计税价值的确定。房产的计税价值是房产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租金收入的确定。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不论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经营地、居住所在地设在何处,均应在房地产的所在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理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法全最全面的税法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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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
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
全国人大或常委 会授权立法
国务院、 地方人大
财政部、税务总 局、海关总署、 地方税务局
形式
举例
法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具有法律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
效力
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暂行条例
行政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地方法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
小规模纳税人
⑴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管理方法 ⑵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⑶计税方法是购进扣除 法,即当期销项税额扣 减当期进项税额
⑴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 务,纳税人自己只能开具 普通发票
⑵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 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⑶计算方法实行简易办法, 即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 税额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或无偿赠送他人(外)
思考方式 分为两部分 (销【交税】、购【不扣】)
等同于先销售得到收入后再 进行三种行为,或理解为销 售与三种行为的合并 只有一部分(购),达到了 消费的最终环节
等同于先销售得到收入后再 进行三种行为,或理解为销 售与三种行为的合并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购进 货物用途
对外使用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532e60db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00.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9号发布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条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部门规章及文件〕1.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6号)第3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2016年5月9日财税〔2016〕 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源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是清费立税。
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税费重叠、功能交叉问题,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适当并入资源税,取缔违规、越权设立的各项收费基金,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
二是合理负担。
兼顾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借鉴煤炭等资源税费改革经验,合理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增强税收弹性,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
三是适度分权。
结合我国资源分布不均衡、地域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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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本章基本结构框架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均为1分,属于绝对的弱势群体。
2002年教材对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范围进行了较大调整,值得考生特别注意。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的分类、税制要素。
流转税(第9章)本按课税对象分类所得税(第10章)章1、税种的分类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第11章)主按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要课税对象、税目内2、税制要素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容起征点、免征额(注意二者的区别)本章重点与难点本章的重点内容包括:(1)税种的分类;(2)课税对象与税目的区别;(3)税率的分类;(4)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由于本章内容比较简单,对本章重要考点的分析和解释参见“历年考题评析”与“同步强化练习题”部分。
历年考题评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税种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是()。
A、关税B、营业税C、增值税D、土地增值税【答案】D(2000年)【解析】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关税;土地增值税属于资源税。
2、在税制要素中,对纳税对象总额中的一部分数额免予征税,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被免予征税的这部分数额是()。
A、抵免额B、免征额C、税基D、起征点【答案】B(2002年)【解析】(1)免征额是指对课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2)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量界限,如果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二、判断题1、在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时,纳税人的营业额超过起征点的,仅就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答案】×(2001年)【解析】税人的营业额超过起征点的,应就其“全部”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典型例题精析一、单项选择题1、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税法》课程教案-2024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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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计算、从量定额计算、 复合计税计算
消费税税率与征收率
税率形式、适用税率、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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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概述
定义、原理、特点
关税征税范围
进口关税、出口关税、过 境关税
关税应纳税额计算
完税价格确定、关税税额 计算
关税纳税人
纳税人分类、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关税税率与征收率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奖励的奖金;国债和国家 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 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 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等。
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 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
度亏损。 17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 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 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 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完善反避税立法、加强反避税合作、强化反避税调查。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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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课程总结与复习指导
经济法基础教材共分8章
![经济法基础教材共分8章](https://img.taocdn.com/s3/m/cc98ea2ded630b1c59eeb571.png)
经济法基础教材共分8章,包括经济法和税法两部分,重点是会计法、流转税法、所得税法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往年考题的经济法部分与税法部分的比例大致是7∶3,从2007年开始,初级经济法教材进行了重大调整,增加并补充了税法的很多内容。
2007、2008年经济法部分与税法部分的比例是3∶7,预计2009年基本不变。
各章基本内容如下:第一章《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念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种类;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和诉讼的区别;诉讼管辖与诉讼时效;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本章是历年综合题考试的重点,内容较分散,小知识点较多,必须结合会计实务和有关案例来学习。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税收的特征;税法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现行税种。
第四章《流转税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共四个税的税法规定。
本章历来是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的出题重点:如增值税的各项计算,包括销售额的核定;准予抵扣项目和不准抵扣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等方面的规定;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价格的计算;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及营业额的确定方法。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共两个税的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历来考试计算分析题的出题重点。
如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税收入项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项目、准予扣除和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资产的税务处理、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各税目计税依据、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章内容较多,应通过多做练习来加以掌握。
第六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共九个税的税法规定。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务登记管理和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方式和措施;税务检查;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https://img.taocdn.com/s3/m/f2a32b2a0066f5335a812184.png)
二、 税款征收措施
2)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必须按期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 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 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款外,从滞纳税款 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计 算公式为: 应缴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比率
二、税款征收措施
3、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 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 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概述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 税务检查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概 述
一、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调整在我国税收征收与缴纳过程中形 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这里的 税收关系是指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 务检查、法律责任等关系。
第一节 概 述
•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熟悉) 《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修订)适用范 围是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 由财政部门征收或由海关代征的税种,不属于 《征管法》的适用范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 还有一部分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如教育费附加。 这些费不适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 规定的措施,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种费的条例 和规章决定。
2、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 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 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抵扣项目, 扣除项目及标准,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 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 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 滞纳金等。
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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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第十一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打印一、本章概述:本章涉及的税种内容较多,共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联系较为密切的8个税种,其中“车辆购置税”是今年考试大纲新增的内容。
分析历年考试情况,本章有以下特点:(1)分值相对较大。
尽管本章内容较为简单,应纳税额计算也并不复杂,但毕竟涉及到8个税种。
就考点的分值分布而言,本章考试分值较大也就不难理解了。
(2)重点较为突出。
一方面,本章的重点税种较为突出,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另一方面,每一税种的考点也较为突出,建议考生可以参考历年考试的试题,举一反三,以求掌握重点内容。
2005年辅导教材对本章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调整了对“房产原值”的解释(P382);(2)删掉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删掉了“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4)删掉了“契税纳税申报及缴纳”;(5)删掉了“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6)新增了“车辆购置税”(P401—405);(7)删掉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8)删掉了“土地增值税减免税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考生应重点关注新增的“车辆购置税”。
针对2005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房产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2)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3)印花税的纳税人;(4)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税数量;(5)契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6)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7)房产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二、考试大纲:(一)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掌握营业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熟悉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起征点、出口(退)免税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五)熟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规定(六)熟悉营业税的减免、征收管理、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七)熟悉关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八)了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的概念(九)了解关税的征收管理三、本章重点与难点:一、房产税1.房产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拥有的房产缴纳的是城市房地产税,所以,他们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房产税是对四类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征税。
2.房产税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其计税依据和税率也有所不同。
①从价计征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计征。
注意:第一,无论房产新旧,均按房产的原值确定;第二,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试题就此会有明确提示。
②从租计征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税率为12%。
提示,纳税人出租房屋除征收房产税外,还需按5%征收营业税。
(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①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②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二、车船使用税法律制度1.车船使用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使用的车船缴纳的是车船使用牌照税,所以,他们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2)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中国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两大类。
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2.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①乘人汽车、电车、摩托车、自行车、人力车和畜力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②载货汽车、机动船,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
③非机动船,以“载重吨位”为计税依据。
(2)车船使用税的税率对应税车辆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3)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相对而言比较简单,考生应重点注意掌握机动车挂车、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和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机动车挂车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70%)②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应纳税额=所挂拖车的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50%)③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分两步计算:乘人部分=辆数×(适用乘人汽车年税额×50%)载货部分=净吨位数×适用税额三、印花税法律制度1.印花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2)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包括:①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②产权转移书据;③营业账簿;④权利许可证照。
⑤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的税率既有比例税率,又有定额税率。
3.印花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印花税的计税依据①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②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
③不记载金额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及企业的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2)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契税法律制度1.契约纳税人和征税对象(1)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这里是承受方纳税,这与其他税种的纳税人有所不同。
(2)契税的征税对象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征税对象具体包括: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土地使用权转让;③房屋买卖;④房屋赠与;⑤房屋交换。
2.契税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契税的计税依据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③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④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2)契税的税率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
(3)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五、资源税法律制度1.资源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也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但是请考生注意一个考点,即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
2.资源税税目和税额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
3.资源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资源税的计税依据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是课税数量。
(2)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提示,在对纳税人征收资源税的同时,还应征收增值税,而销售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的低税率。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地征收土地使用费,所以,他们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七、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新增内容)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2.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3.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车辆的计税价格(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上述计税价格的规定与增值税计税价格的规定相同。
4.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辆购置税的固定比例税率为10%。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八、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重点内容)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3.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重点)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1)增值额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土地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及有关费用、销售税金等(简称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增值额的计算公式是: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2)转让房地产取的收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