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本栏目填报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
二、海关编号本栏目填报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收发货人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
编码可选填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
特殊情况下填制要求如下:(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使用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以下统称《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的货物,收发货人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经营企业”一致。
四、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1、编号:企业发送电子报检信息后,收到尾号为“E”预报检号,正式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 位为申报地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 位为报检类代码(入境01,出境02),第8、9 位为年代码,第10 至15
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应中英文对照填写并录入其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代码。
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 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
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目前为10 位。
录入次序为应先录入法检货物,然后为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应按00 类包装编码申报,最后为001 类的集装箱(散货除外)。
9、原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有产地证的,以产地证标注的为准。
10、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单位为准,并与提单和箱单相符。
11、货物总值: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第一篇: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1.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可以用“报检专用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号和注册号(指代理报检单位)。
3.联系人: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
4.电话: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电话。
5.报检日期:为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6.发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7.收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8.企业性质:按实际性质填写。
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窗口打“√”(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报检时填写)9.货物名称:按进口合同、发票填写,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HS 编码:按海关商品分类目录填写。
原产国(地区):按进口合同填写。
指货物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
数/ 重量:按进口发票、提单填写。
重量须注明毛重、净重。
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发票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
(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包装种类及数量:按实际包装类别和数量填写。
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件数及种类,应注明材质。
如木质包装。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具体的船名、车号、航班号码,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16 合同号:按进口合同填写。
贸易方式:填写货物实际贸易方式:A、一般贸易;B、三来一补;C、边境贸易;D、进料加工;E、其他贸易。
贸易国别(地区):按合同填写。
指本批货物贸易的国家和地区。
提单/运单号:按实际提单/运单号填写,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到货日期:指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启运国家(地区):指装载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开始出发的国家(地区)。
许可证/审批号:对实施许可制度/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须填写安全质量许可证编号或审批单编号。
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的卸毕日期填写。
在还未卸毕前报检的,可暂时不填写,待货物卸毕后再补填。
启运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启运口岸名称。
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要求一、基本规定:1.报检单必须使用国家局统一制定并统一印刷的报检单,目前使用的入境货物报检单格式编号为[1-1(2000.1.1)]。
2.入境报检以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并存的形式进行,必须确保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完全一致。
3.报检单必须按照所申报的货物内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随附单据相符,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的栏目或无此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写“***”。
4.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关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签名,注意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5.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发送数据和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随附单据一致,防止因填单差错而延误办理报检手续。
6.其余规定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
二、填单制单说明:1.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 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
3.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4.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5.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人员填写。
6.发货人/收货人:是指该批货物的贸易关系人,发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卖方填写,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买方填写。
对于无合同/信用证的,可按发票的买/卖方填写。
7.货物名称(中/外文):填写本批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编码:根据所申报的货物,按照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分类填写。
H.S.编码涉及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报关等环节,因此必须准确无误。
9.原产国(地区):填写申报货物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
10.数/重量:填写申报货物的数/重量,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数/重量一致,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为准,并应注明数重量单位。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报检单①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有权从事报检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生成的正式报检号。
电子报检后自动生成的15位数字报检单位(加盖公章):* 编号①直通式电子报检中,数据发送的日期一般=报检日期:受理报检日检验检疫机构接报检单位在检报检这批期受入境货物的验检疫机构备货物的报报检人员的联②非直通式报检单位登记号:联系人:电话:收发货人或受年月日案后取得的10检员(姓系电话电子报检其委托的代理位数代码。
名)中,受理报报检企业报检检的日期和的日期企业发送数据和制单的日期往往不同。
原产国(地区) ①本批货物生产、开采、加工制造国家或地区。
货物名称(中/外文) ①国际贸易缔约双方同意买卖的货物的名称。
货物名称一般取自主要用途、主要材料、主要成分...②填写货物的品名规格应与合同,发票所列一致。
③货物名称能反映货物的具体特征,不得填写笼统名称或与客户约定的代码。
④H.S.编码有些品名笼统,不可采取。
②经过几个国家数/重量或地区加工制造的,填最后一个对①本批货物的货物进行实质性数/重量、注明包装种类及数量货物总值加工的国家或地数/重量单位。
①进出口货物实际①包裹和捆绑货物用区。
与合同、发票、H.S.编码成交的总价。
的内部或外部包装和报关单一致。
③按“国别(地区) (进出口货物的②按合同、发票所捆扎物的总称。
代码表” 选择填相②采用H.S.编税则号列及符合列的货物总值和币②采用最外层包装,应国家(地区)的码对应的第一并相应计算件数+包海关要求的附加种填写。
中文名称。
计量单位。
可装材质。
号码组成的10 位以同时填制另③对非贸易性入境④同批货物原产编号。
货物,没合同、发③同一货物有辅助包地不同,分别填写一项数/重量。
装的,要输入票的,按报关价填原产国(地区) ③某些货物数制。
报检录入规范V1.1
报检录入规范V1.1目录1.入境货物 (2)1.1基本信息 (2)1.2货物信息 (4)1.3集装箱信息 (6)1.4基本信息(其他) (6)2.出境货物 (9)2.1基本信息 (9)2.2货物信息 (10)2.3集装箱信息 (12)2.4基本信息(其他) (12)3.出境包装报检 (14)3.1基本信息 (14)3.2包装容器信息 (16)3.3分证单位信息 (16)4.集装箱适载报检 (16)4.1基本信息 (16)4.2集装箱信息 (17)5.尸体棺柩报检 (17)5.1基本信息 (17)5.2其他信息 (18)为规范检验检疫业务系统数据项录入,提高业务管理原始信息的采集质量,完善统计数据,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出境货物报检单》在本规范中简称“报检单”、“入境报检单”、“出境报检单”。
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准确,除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录入时,可录入“***”号、留空或注明情况外,所有项目必须按实际情况准确录入。
本规范所述数字及尖括号(<>)、逗号(,)、连接符(-)、冒号(:)等标点符号,填报时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本规范中涉及日期的,格式统一为“年-月-日”,填写的内容使用阿拉伯数字,使用电子数据报检的,统一采用半角阿拉伯数据格式。
本规范中国内行政区划、全球国别或地区、境外港口名称及币种等表述和代码遵循《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国及世界主要海运贸易港口代码》及《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等标准,若发布新版本,则从其规定。
1.入境货物基本报检申报要求1)法检货物和非法检货物属于同一报检批的,可合并申报;2)全申报报检单,报检单申报的货物信息应与报关单一致;3)货物顺序为法检货物在前,非法检货物在后;法检货物中的海关监管条件有“A”的在前,没有“A”的在后;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在前,无木质包装的在后。
报检单格式
(中文)
按外贸合同,信用证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
(外文)
货物名称(中/外文)
H.S.编码
产地
数/重量
货物总值
包装种类及数量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weight declared
Number and type of packages
应与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及规格填写.
用途
记住11种用途
发货日期
出口装运日期
输往国家(地区)
按合同填写
许可证/审批号
有关的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启运地
启运口岸/城市名称
到达口岸
首次停靠的口岸
生产单位注册号
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编号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
标记及号码
□品质证书
□重量证书
□数量证书
□兽医卫生证书
□健康证书
□卫生证书
□动物卫生证书
__正__副
__正__副
__正__副
__正__副
__正__副
__正__副
__正__副
□植物检疫证书
□熏蒸/消毒证书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
□
□
□
__正__副
__正__副
__正__副
总金额
(人民币元)
计费人
收费人
报检人郑重声明:
随附单据(划“”或补填)
填写在合同中特别订立的有关质量,卫生等条款或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
填写本批货物的标记号码,
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句保持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说明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说明入境货物报检单报检单是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检疫、鉴定工作的需要,为保证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而设制的。
它是报检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对其某种货物实施检验检疫、鉴定意愿的书面凭证,它表明了申请人正式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以取得该批货物合法进口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
报检单同时也是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起动检验检疫程序的依据。
入境货物报检单所在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没有内容填写栏目以斜杠“/”表示,不得留空。
报检单位、登记号、联系人、电话填写报检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并准确填写本单位报检登记代码、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报检的应加盖代理报检机构在检验机构备案的印章。
编号本栏目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
报检日期应在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日现场由报检人填写。
收货人填写合同上的买方或信用证的开证人,可只填英文。
企业性质根据收货人的性质勾选。
发货人填写合同上的卖方或信用证上的受益人,要求用中文、英文,填写时要一致。
货物名称(中/外文)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名称所对应国家检验检疫机构制定公布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所列的货物名称填写。
H.S.编码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填写8 位数。
原产国(地区)指货物的原始的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数/重量填写报检货物的数/重量,并注明计量单位,如:乘以乘以乘以乘以PC。
注意该数量和计量单位既要与实际装运货物情况一致,又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报关单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
(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包装种类及数量指本批货物运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填制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填制规范一、进(出)口口岸1、含义:亦称关境口岸,本指国家对外开放的港口及边界关口……(但是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进出口岸和出口口岸特指海关名称。
2、填报要求⑴、进口口岸:填报货物实际进入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和代码⑵、出口口岸:填报货物实际运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和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进口口岸的填报方式要求:⑴、加工贸易货物: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岸的口岸名称和代码。
如果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填报。
⑵、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和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和代码⑶、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和代码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和代码⑷、在不同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和代码⑸、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货物申报的海关名称和代码⑹、严格要求按许可证核准的进出口岸,填报海关名称和代码⑺、特殊区域,应分别视情况填报:特殊区域内企业实际进出货物:填报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名称和代码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进出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的海关名称和代码在本特殊区域内流转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的海关名称和代码二、备案号1、含义: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如加工贸易手册、加工贸易电子帐册编号、征免税证明编号、实行优惠贸易协定下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原产地证书证书编号、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证明编号等)备注:备案号的字头为备案或审批文件的标记,如下表所列:“*”表示不但要熟练掌握有关内容,还应熟悉表内相应列出的代码、符号、英文缩写等。
2、填报要求:⑴、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无备案号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2)、备案号的标记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及“项号”等栏目相协调。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天津电子口岸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1、编号:企业发送电子报检信息后,收到尾号为“E”预报检号,正式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申报地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入境01,出境02),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应中英文对照填写并录入其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代码。
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
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目前为10位。
录入次序为应先录入法检货物,然后为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应按00类包装编码申报,最后为001类的集装箱(散货除外)。
9、原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有产地证的,以产地证标注的为准。
10、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单位为准,并与提单和箱单相符。
11、货物总值: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12、包装种类及数量: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有木质包装的此处的种类填写其它)。
13、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
14、合同号:对外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15、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
16、贸易国别(地区):进口货物的贸易国别,指合同的卖方。
17、提单/运单号: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18、到货日期:进口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19、启运国家(地区):货物的启运国家或地区,以提单为准。
20、许可证/审批号:需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1、卸毕日期:货物在口岸的卸毕日期。
22、启运口岸:货物的启运口岸,以提单为准。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28.用途: 指本批货物的用途,如种用、食用 、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 用、加工等。
29.随附单据: 按实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 单据,在对应的“□”打“√”。对报检单上 未标出的,须自行填写提供的单据名称。
30.标记及号码: 按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标记填 写。如没有标记,填写N/M。,标记栏不够位置 填写时,可用附页填写。
10.包装种类及数量: 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 种类及件数。
11.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 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 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 车牌号码、火车车次)。
12.合同号: 指贸易双方就本批货物所签订的 书面贸易合同编号。
13.贸易方式: ①一般贸易、②来料加工、③ 进料加工、⑨其他等。
4.企业性质: 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 “□”打“√”。
5.货物名称: 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的货物名称, 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或牌号。货物名称不得 填写笼统的商品类,如“陶瓷”、“玩具”等。货 物名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日用陶瓷” 、“塑料玩具”。不够位置填写的,可用附页的形 式填报。
A. 外销合同 B. 发票 C. 报关单 D. 内销合同
三、判断题: 请对下列各题作出判断,答对得分 答错扣分,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
1.填写报检单、报检时随附的单据应在相应栏 目中划“√”或者补填。( )
2.《出境货物报检单》上的生产单位注册号 是指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代码。 ( )
6.H.S.编码: 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填 写8位数或10位数。
7.原产国(地区): 指货物原始生产/加工的 国家或地区名称。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⑵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 涂改(修改过的项目,需有报检人签 字),项目填写齐全;对栏目内容确 实无法填写的,应注明“无”或“/”; 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已受理报检的单 据。
⑶中英文内容要求完全一致,报检单必须 用打字机缮制。
⑷详细填写联系人、电话号码,加盖报检 单位公章;报检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 报检日期填写。
注意:
由持有报检员证的人员认真填写“入境 货物报检单”,内容应按合同、国外发票、 提单、运单上的内容填写,报检单应填写 完整、无漏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且 中英文内容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货物名称:商品的名称、规格、牌号、货号应 与合同、信用证一致,合同与信用证不一致时,以 信用证为准;此栏加填生产批号。
9、H.S编码:按《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中 所列编码填写。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 类为准。 10、产地:货物的实际产地(例如:产地是南昌 的货物不能直接填写南昌而应填江西南昌市);该 栏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时坚持产地检验检疫的 重要依据之一。
②合同或信用证有要求的,应与合同或信 用证一致,并且注明是单独出证或合并出证, 是分批还是并批;若对检验检疫、签证有特 殊要求的,必须详细列明,并注明证书英文 名称。 ③货物输往国对检验检疫、签证有特殊要 求的,在此栏详细列明。
1、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输入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或免装运前预 检验证书; 2、进口货物的监管条件中包含有“L”的或进口货物是玩具 产品的,若有3C证书的需输入3C证书号;若免于办理的,需 输入《免于办理中国强制认证证明》号码或《进口CCC认证 商品确认报检工作联系单》号码;若无需办理的,则输入中 文“无需3C 认证”; 3、办理入境流向的货物需输入异地收货单位,联系人及电 话; 4、贸易方式属于出口退货的需输入中文“ 出口退货”; 5、贸易方式属于来料加工需输入来料加工手册号码; 6、进口油漆需输入备案书号; 7、若有异地入境检验检疫调离通知单无电子货物信息而采 用电子报检的,需要输入异地入境检验检疫调离通知单上 的转单号; 8、对检验检疫的特殊要求。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10
再见 !11 Nhomakorabea5
报检员填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0)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 10)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 飞机、货柜车、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 飞机、货柜车、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车 牌号码、火车车次); 牌号码、火车车次); 11)启运口岸:货物启运口岸; 11)启运口岸:货物启运口岸; 12)经停口岸:运输过程中曾经停靠的口岸; 12)经停口岸:运输过程中曾经停靠的口岸; 13)到达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 13)到达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 14)目的地:货物在国内最终目的地; 14)目的地:货物在国内最终目的地; 15)到货日期:填实际到达口岸日期; 15)到货日期:填实际到达口岸日期; 16)卸毕日期:货物在口岸的卸毕日期; 16)卸毕日期:货物在口岸的卸毕日期; 17)索赔有效期:本批货物的合同约定的索赔有效期; 17)索赔有效期:本批货物的合同约定的索赔有效期; 18)货物存放地点:注明具体地点、场库; 18)货物存放地点:注明具体地点、场库; 19)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若集装箱运输填写规格、数量及号码; 19)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若集装箱运输填写规格、数量及号码; 20)合同号:即本批货物的合同号; 20)合同号:即本批货物的合同号; 21)合同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填入合同的有关检验检疫条 21)合同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 款或特殊要求; 款或特殊要求; 6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李广瑞
2
入境货物报检提供的单据
(1)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填报的《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 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填报的《入境货物报检单》 供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供货商/生产厂家质 供合同、发票、 装箱单、供货商/ 量证书等有关单证; 量证书等有关单证; (2)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须提供特殊单证的,例如:来自 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须提供特殊单证的,例如: 美国日本欧盟韩国的货物必须提交与包装有关的证明或声 明;木质包装的须提供IPPC标识证明;旧机电产品应事先 木质包装的须提供IPPC标识证明 标识证明; 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报检时提供有关证明;其他入境许可审 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报检时提供有关证明; 批的需有关证书或批件等。 批的需有关证书或批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二、海关编号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1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境内收发货人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编码。
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收发货人填报该货物的实际经营单位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营企业。
四、进出境关别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1、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全称及其代码、联系人、电话和报检日期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2、收货人:按合同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并要填写该名称在检验检疫机构的代码。
3、发货人:填写合同中所列卖方名称。
4、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5、H.S 编码:按《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填写。
6、原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
7、数/重量:填写报检的数量和重量,并用“ /”分隔,按申请检验检疫的数/重量填写。
报检数量为实际商品数量。
重量应为净重。
XX、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按贸易方式分类填写。
XX、贸易国别(地区):进口货物的贸易国别。
XX、合同号:对外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XX、提单/运单号: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提单号。
XX、到货日期:进口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XX、启运国家(地区):填写货物启运的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XX、许可证/审批号:需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如废料)。
XX、卸毕日期:货物在口岸的卸毕日期。
XX、启运口岸:填写入境货物启运的口岸(城市)名称(如:纽约)20、入境口岸:填写入境口岸的名称(如xx 北仑港口岸)。
要求填写的尽量具体。
21、索赔有效期至: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22、经停口岸:货物在运输中曾经停靠的国外口岸。
23、目的地:货物的境内目的地,应尽量具体,如到北仑的,就应填写xx 市北仑区。
24、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填写集装箱尺寸、集装箱数目、集装箱号码全称。
25、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要求填写入境商品的具体用途(针对用途选项中选择的用途是其他的)和木包装查验地点。
26、货物存放地点:填写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停放的地点名称。
27、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
自以下9 个选项中选择:(1)种用或繁殖(2)食用(3)奶用(4)观赏或演艺(5)伴侣动物(6)试验(7)药用(8)饲用(9)其他28、是否退运:如果是退运货物请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入境货物报检单
① 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有权从事报检业务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② 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 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
①直通式电
子报检中, 数据发送
的
据和制单的 日期往往不
报检单位登记号: 报检单位在检 报检这批 验检疫机构备 案后取得的 10 位数代码。
货物的报 检员(姓 电话:
报检人员的联 系电话
名)
报检日期:
检验检疫机构接 受入境货物的 收发货人或受 其委托的代理 报检企业报检
日期一般= 受理报检日
②非直通式 电子报检 中,受理报 年 月曰
的日期
检的日期和 企业发送数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 检
后生成的正式报检 号。
电子报检后自动 *
编 号生成的15位数字
注:有“*”号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1-2 (2000.1.1)]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