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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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法学概论》导论《法学》名词解释: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

法学是法律学或者法律科学的简称。

我国古代称法学为“刑名法术之学”、“刑名之学”或“律学”。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以法律为其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学科。

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这一社会现象。

它主要研究法律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和法律一样,法学并不是从来就有的。

法学是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到出现了法律和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以后,才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就是说,法律的出现先于法学。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学是无产阶段法律观的科学表现,是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建设的思想武器。

剥削阶级的法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是对立的。

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独具的特点,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最根本之处。

为什么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能实现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呢?这是因为:第一,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一致的;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指导;第三,无产阶级只有科学地揭示法律的规律性,才能自学地、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

二、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类:1、对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的研究;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

2、对本国现行法律的研究;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婚姻家庭法、刑法、劳动法、环境法、诉讼法等。

3、对外国法律的研究;对外国法律的研究主要是对世界各国现行法律包括美国宪法、法国行政法、资产阶级国家民商法等。

4、对国际法的研究;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和含有涉外因素的社会关系,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等。

5、对法律历史的研究;研究各国法律的历史,考察他们的具体历史发展过程,了解它们的思想渊源和来龙去脉。

6、对法律的比较研究;对各国法律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了解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促进各国法律文化的交流和本国法律的发展。

医学伦理与卫生法学考试大纲

医学伦理与卫生法学考试大纲

医学伦理与卫生法学考试大纲一、医学伦理(一)医学伦理概述掌握医学与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完整人与完整人的医疗的内涵;医学伦理学概念、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三个阶段、特点及其研究范围。

熟悉医学道德形成的时代特点、医学的内在特征等。

了解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和商业化对医学带来的冲击。

(二)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原则掌握医学人道主义的含义、内容及意义;医学伦理学四大原则及其应用的主次序列变化。

熟悉功利主义、义务论特征;双重效应原则。

(三)现代医患关系与伦理学掌握医患关系概念、内容、模式、特点。

熟悉临床医生任务,病人的信任。

了解人道医患关系原则、医生的角色和作用、医患纠纷。

(四)病人权利掌握病人权利的概念和内容;义务人员义务的概念和内容。

熟悉医务人员权利特征特殊病人的权利、父权主义与医生干涉权。

(五)知情同意掌握知情同意的概念、伦理意义、伦理特征、伦理条件和具体问题;亲属同意的概念和伦理价值(六)医疗保密与讲真话掌握医疗保密的概念和伦理意义;医疗保密的内容和例外;讲真话的原则和艺术。

熟悉隐私权的意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作用。

(七)临床技术运用伦理学掌握医疗技术的两重性与最优化原则;医疗缺陷的概念和种类;用药的伦理原则;手术治疗的伦理学选择原则。

熟悉用药的价值观;辅助检查的局限性与伦理规范。

(八)医学研究与人体试验掌握医学研究的道德责任、要求和评价;人体实验的地位及道德原则。

熟悉临床治疗性实验;人体实验国际性宣言;医疗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性质、组成、职权和伦理审查原则。

(九)辅助生殖技术掌握生殖技术的基本概念和道德评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基本概念及应用的伦理原则。

了解了解母亲、胚胎地位、无性繁殖的伦理争议;胚胎肝细胞与克隆人概念及伦理问题。

(十)高医学技术器官移植的伦理与法律问题熟悉高医学技术的概念、特点、价值和伦理问题;基因治疗的概念和伦理限制。

(十一)生命的概念、本质和价值掌握人的生命的本质特征;生育控制概念、伦理依据;优生学的概念和分类;性别选择的概念、意义。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人文学是以观察、分析及批判来探讨人类 情感、道德和理智的各门学科(哲学、文 学、艺术、历史、语言等)和知识的总称 。有时也称为“人文学科”。 人文科学:人类学、文学、历史学、神学 、考古学、艺术学、语言学、哲学、宗教 学、教育学 社会科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经济 学、社会学、民族学 自然科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 学、数学(?)
对当前教材的评介

人卫系列(哈医大樊立华、复旦大学达庆东、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
长吴崇其)

杂牌军 个人独著:
1.台湾学者黄丁全: 法律出版社《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2007年10月第1版 2.北京大学孙东东《医疗告知手册》、《卫生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医事法学研究及典型案例 评析》、《医疗纠纷案例精选精评》(东南大学出版社)
思考: 如何理解强制性规则与任意性规 则? 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权利与义务、法律概念
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法的基本原则及其重要性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人权原则;预防为主;公平原则;社会本位 原则;患者自决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
思考: 如何理解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 对中医的作用及地位你是如何认识的?
什么是法律
让· 雅克· 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 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 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 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 等的产生。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 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知情同意原则

卫生法学概论

卫生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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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受精适用对象的法律问题
单身妇女能否要求使用体外受精技术?
如果可以,试管婴儿没有法律上的父亲 如果不行,是否侵犯人权
婚姻中的老年妇女能否要求使用体外受 精技术?
绝经不能排卵问题 不宜妊娠、寻找代孕母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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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孕母亲及其法律问题
代理母亲的两种形式
用自己的卵子人工授精后妊娠,分娩后将孩 子交给委托人抚养; 使用他人的受精卵植入自己的子宫妊娠,分 娩后交给委托人抚养。
3
2)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一种历史现象 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其特征有: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 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规 范性)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特殊强制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律是由一定物质 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 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 规范的总和。
AID子女的父亲确认问题
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精子提供者 社会学意义上的父亲—生母之夫(养育者)
谁是法律上的父亲?
人工授精的技术和卫生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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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外受精的法律问题
试管婴儿父母的确认问题
用妻子的卵子和丈夫的精子在体外受精后将胚胎植 入妻子子宫妊娠,父母是确定的。 用妻子的卵子和其他供精者的精子在体外受精后将 胚胎植入妻子子宫妊娠,与AID子女相似,有两个 父亲。 用供卵者的卵子与丈夫的精子在体外受精后将胚胎 植入妻子子宫妊娠,试管婴儿有两个母亲。 使用供卵和供精在体外受精后将胚胎植入妻子子宫 妊娠,试管婴儿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
药物的副作用 基因重组用于发展生物武器或增加疾病传染途径的 有害物种 医源性疾病、医疗事故
11
(4)对卫生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促 进和保障作用

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法学基础知识概述

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法学基础知识概述

《卫生法学基础知识综合性概述》一、引言卫生法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融合了医学、法学、管理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权益的日益重视,卫生法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卫生法学的基础知识进行全面的阐述与分析,包括基本概念、核心理论、发展历程、重要实践以及未来趋势等方面,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系统且深入的理解框架。

二、卫生法学的基本概念(一)定义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

它主要涉及国家卫生管理体制、医疗机构管理、医务人员的权利义务、患者的权利义务、医疗纠纷的处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二)调整对象卫生法学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卫生组织关系: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之间的关系。

2. 卫生管理关系: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市场等的管理。

3. 卫生服务关系:主要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服务关系。

4. 国际卫生关系:包括国际间的卫生合作、卫生援助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三)法律渊源卫生法学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公民的健康权等基本权利作出了规定;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是卫生法学的重要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则对具体的卫生管理和服务行为进行规范。

三、卫生法学的核心理论(一)健康权理论健康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享受健康环境的权利等。

卫生法学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也要求政府和社会承担起保障公民健康的责任。

(二)医患关系理论医患关系是卫生法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两种观点。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医患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医疗机构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患者有义务支付医疗费用;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管理,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卫生法学概论》期中考试

《卫生法学概论》期中考试

《卫生法学概论》期中考试基本信息:[矩阵文本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50题,共计100分)1、关于卫生调整对象的描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卫生组织关系B、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C、卫生司法、仲裁关系(正确答案)D、现代医学与卫生法律关系E、国际卫生关系2、卫生法的特征不包括() [单选题] *A、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B、广泛性和综合性C、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D、社会共同性E、公平性(正确答案)3、不属于卫生法律关系的特点的是() [单选题] *A、卫生法律关系是在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生命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B、卫生法律关系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C、卫生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D、卫生法律关系的形成以主体之间的相互协商一致为基础(正确答案)E、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特殊性4、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是() [单选题]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E、以上都是(正确答案)5、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条件不包括() [单选题] *A、法律规范B、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状态(正确答案)C、法律行为D、社会事件E、自然事件6、下列属于卫生单行法的是() [单选题] *A、《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刑法》等12部B、《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12部C、《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法》《侵权责任法》等12部D、《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等12部E、《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法》等12部(正确答案)7、卫生法实施的方式不包括() [单选题] *A、卫生守法B、卫生仲裁(正确答案)C、卫生执法D、卫生司法E、卫生法律监督8、卫生法的效力规则论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A、上位法高于下位法B、同位阶卫生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C、下位阶的法与上位阶的法冲突无效D、卫生法律解释优于卫生法律文本(正确答案)E、特别法优于一般法9、我国卫生法的溯及力遵循的原则是() [单选题] *A、从重兼从旧原则B、从轻兼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正确答案)D、从新兼从重原则E、由审判案机关自由裁量10、关于卫生法律责任特点,论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必须具有主观故意(正确答案)B、必须是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C、具有国家强制性D、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E、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追究11、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下列哪项制定() [单选题] *A、国家标准化委员会B、国家质检总局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正确答案)D、国家城乡建设部E、国家民政部12、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 [单选题]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确答案)B、《卫生许可证》C、《医疗机构登记证》D、《工商营业执照》E、《社团登记证》13、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哪项开展诊疗活动() [单选题] *A、诊疗科目(正确答案)B、注册资金C、医务人员D、诊疗时间E、诊疗地点14、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以下哪项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单选题]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正确答案)B、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C、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部门E、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部门15、医疗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各级() [单选题]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答案)B、税务管理机关C、公安机关D、卫生行政机关E、财政机关16、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多少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多少年() [单选题] *A、10,30B、10,15C、15,20D、15,30(正确答案)E、30,6017、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准,设立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应向() [单选题] *A、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B、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C、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确答案)D、区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E、国务院18、对逾期不校验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 [单选题] *A、警告B、责令停业C、罚款D、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E、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确答案)19、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下列不属于必须提交的文件() [单选题] *A、设置申请书B、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C、选址报告D、建筑设计平面图E、环境评估报告(正确答案)20、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以下哪项决定() [单选题] *A、国务院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正确答案)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E、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21、下列关于《执业医师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1998年6月2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实施(正确答案)B、1989年2月2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C、1994年10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5年6月1日起实施D、1997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E、1994年2月26日由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要适用于取得资格的() [单选题] *A、执业医师B、执业助理医师C、执业医师与执业助理医师(正确答案)D、全科医师E、乡村医生23、医师资格考试由下列哪项组织实施() [单选题] *A、国家卫生行政部门B、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正确答案)C、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D、医疗机构E、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24、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满多少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单选题] *A、一年(正确答案)B、二年C、三年D、四年E、五年25、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下列哪项申请执业注册() [单选题] *A、各级政府B、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正确答案)C、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D、县级以上人事部门E、县级以上医学会26、国家实行执业医师注册制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绪论1、法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2、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现律的一个新的部门法学,是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相结合,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

3、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主要内容: ①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②卫生法的特征、渊源、调整对象③卫生法的基本原则④各种卫生法律关系⑤我国现行的各种卫生法律制度⑥ 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⑦卫生争议的解决⑧国际卫生立法理论和实践⑨如何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发展中带来的新问题第一章卫生法概论1、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卫生法的调整对象:①卫生组织关系②卫生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3、卫生法的特征:①需要多种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②同自然科学尤其是与医学的发展紧密联系③具有国家监督管理属性④具有社会共同性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①保护公民健康的原则②预防为主的原则③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④国家卫生监督原则第二章(一)卫生立法1、卫生立法:是指具有卫生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及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所进行的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卫生法律的专门活动。

2、卫生立法作为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征①卫生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进行的活动②卫生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③卫生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④卫生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⑤卫生立法是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卫生法律的活动。

3、卫生立法的依据①宪法是卫生立法的法律依据②中国当今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卫生立法的现实依据③卫生方针政策是卫生立法的政策依据4、卫生立法体制:卫生立法体制是指有关国家卫生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权的运行及其立法机构设置的制度。

第二章(二)卫生行政执法1、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的活动。

卫生法学期末试题

卫生法学期末试题

2009级医学检验专业2011—2012学年上学期卫生法学概论期末试题(闭卷)姓名学号专业一、选择题(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1、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除了; ()A.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力 B 人 C.物 D.行为2、能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称为()A.法律事实B.法律事件C.法律行为D.法律实践3、我国卫生法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除了:()A. 宪法B.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C. 技术性法规D.政府红头文件4、下列情形属于医疗事故的是:( )A.手术开错部位造成较大创伤B.诊疗护理中违反了规章制度,尚未给病员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C.因体质特殊发生难以预料的后果D.由于一种疾病合并发生另一种疾病5、在医疗、保健、预防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应具有的学历是:( )A.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B.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C.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者D.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6、对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有权审理的是:()A. 该行政工作人员B. 该行政工作人员所在的卫生行政机关C. 该行政工作人员所在的卫生行政机关所组织的复议机关D. 该行政工作人员所在的卫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7、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的是:( )A.统一领导、分级负责B.反应及时、措施果断C.依靠科学、加强合作D.预防为主、常备不懈8、国家提倡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年龄是( )A、 16周岁至40周岁B、 18周岁至28周岁C、 18周岁至55周岁D、 18周岁至45周岁9、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是()A、卫生行政部门B、国家卫生防疫站C、工商局D、公安局10、病员方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提起诉讼的应诉对象是:( ) A.医疗单位 B.当事医护人员C.鉴定委员会 D.卫生行政部门11、狭义的卫生法,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 ()A. 各种卫生法律B.各种卫生条例C. 各种卫生章程D. 各种卫生办法12、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A.卫生行政部门B.法学会C.医学会 D . 法院13、《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为()A.霍乱与炭疽B.霍乱与鼠疫 C.艾滋病与鼠疫 D.麻风与艾滋病14、《药品管理法》规定,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是:A.国家医药管理局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国家中医药管理局D.卫生部15、不需要采取卫生许可制度的食品有( )A.转基因食品 B.有机食品C.药膳D.保健食品16、单采血浆站只能向()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原料血浆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17、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B.乡村医生C.军队医师D.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境外人员18、进口单位在申报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时,以下资料都必须提供,除了()A.添加剂B.输出国或地区所使用的农药C.熏蒸剂D.食品生产单位19、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母婴保健领域的()A.预防工作B.科研工作C.教育、科研工作D.预防、科研工作20、医师张某,因嫌弃在医院工作工资太少,从医院辞职后从事医药销售工作已有二年,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其作如何处理()A.处以罚款3000元B.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C.处以罚款l万元以上D.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回医院工作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A、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B、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C、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D、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E、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2、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适用于下列人员A、外国公民B、我国境内的无国籍人员C、我国境内的外国人D、驻我国的外国使、领馆外交人员E、我国公民3、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该具备哪些基本卫生要求()A、食品应当无毒、无害B、食品应当美观C、食品应当符合营养要求D、具有色、香、味等感观性状E、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地方营养,卫生标准4、卫生法的渊源包括:()A.宪法B.卫生法律C.卫生法规D.卫生地方规章E.卫生政策5、执业药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主要包括:A.药品研究B.药品生产C.药品经营D.药品使用E.药品监督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法学概论答案

法学概论答案

法学概论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C2. C3. D4. C5. C6. B7. D8. C9. A10. A11. B12. A13. C14. C二、判断题1. 错2. 错3. 错4. 错5. 对6. 错7. 错8. 错9. 错10. 错三、名词解释1.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方面的统一。

2. 权利:是人们根据法律所享有的从事某种行为或某种利益的资格。

3. 国家机构: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有机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和.4. 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我国领土内,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遵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事务5.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6.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针对特定事件而采取的处理决定。

7. 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8. 所有权--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9. 商法是指调整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业组织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1.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进行联系。

12. 税法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 标准工时指法定的,正常情况下一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时间。

14. 犯罪客体--是指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15.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了解决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或其他紧急情况,而裁定由被告先行给付一定款项、特定物或暂停实施一定行为的措施。

卫生法学概论

卫生法学概论
难点:卫生法的溯及力
教学方法
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
教具
多媒体课件
新内容
新知识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
思想教育内容
通过学习卫生法学这门课程,掌握必要的卫生法学知识,为将来的依法执业以及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好基础。
双语内容
部分名词和概念双语
要求自学内容
卫生法的历史与发展
参考资料
《民法通则》《物权法》等
(二)卫生管理关系(Health management)
(三)卫生服务关系
(四)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关系
(五)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
(六)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关系
(七)国际卫生关系
指由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例,并得到我国法律许可的有关国际共同遵守的,我国承诺的卫生法律关系。
三、卫生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就是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按照法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区别,可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教案
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卫生法学
授课教师
职称
教研室卫生管理学
教案(课时计划)
课题
卫生法概述
教学大纲要求
(教学目的)
掌握:卫生法的概念,基了解: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作用
教材分析
(重点、难点)
重点:卫生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卫生法效力范围,卫生法律关系
第一节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作用
※一、卫生法(health law)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概念分解:
1、卫生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 卫生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学概论-全章重点内容

法学概论-全章重点内容

法学概论导论一、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法律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法律的本质,特征,形式和作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各种法律规范,法律现象和法律思想。

三、法学——是法律学或者法律科学的简称。

有两三千年的历史。

具有强烈的阶级性。

马克思主义法学独具的特点: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最根本之处。

四、为什么说,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能实现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呢?1.马克思主义法学即无产阶级法学,而无产阶级是人类历史最先进最有前途的阶级,它的根本利益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一致的,因而只有它才能敢于揭示客观真理;2.马克思主义法学建立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上,这就为揭示法律的规律性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3.无产阶级只有科学地揭示法律的规律性,才能自觉地、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为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服务。

五、对法律的比较研究:比较研究的对象可以是不同历史类型——社会主义类型和资产阶级类型;不同法系——英国法系和大陆法系;各国的法律或她们的某一部门法律(如宪法、民法、刑法等)。

六、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人们对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根本观点的体系。

经济学——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研究。

因此,法学与社会学之间必然存在密切的联系和内容上的交叉。

她们研究的角度和所提供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不同的,而她们的结论往往是互为补充的。

政治学——国家和法律毕竟上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各有自己的饿特点和发展规律。

法学和政治学是从各自的研究对象出发去研究国家和法律问题的。

伦理学——以道德为其研究对象,而法律从来就同道德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互相作用。

互相影响、互相补充,成为阶级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两类最重要的社会规范。

七、学习法学的方法和意义:1.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2.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

卫生法学概论3

卫生法学概论3

卫生法学概论3
一、填空题
1、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

2、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读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日内送达当事人。

3、依法有权制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机关,对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所作的解释,称为解释。

4、必须依据法定方式进行或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卫生监督行为,称为卫生监督行为。

5、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赔偿。

6、对省级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7、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特点是:主体法定性、、国家强制性。

8、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3
二、名词解释
1、卫生法
2、鉴定结论
3、卫生行政即时控制
4、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简答题
1、卫生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2、听证程序及其适用范围
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4、卫生行政许可的特征
四、论述题
结合实际,论卫生法的作用。

医事法学概论

医事法学概论

患者的权利
为什么要首先来谈患者的权利?
患者是医疗机构存在的基础和条件 患者是医院的“上帝” 以客户为中心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 以病人为中心也已经成为现代医疗质量管理 的核心主体题 权利、义务是法学的主要内容
患者权利的概念
系作为患者的角色,基于自身独立人 格,有权接受妥善医疗服务,从而恢 复其身心健康,并且不因自身性别、 种族或信仰而有不同之法益。 理解
医疗主体立法
医疗机构、医师、药师、护士
医疗行为立法
医疗技术准入 医疗行为规则
医疗用品立法
药品、医疗器械的准入
医疗争议立法
医疗责任、纠纷及其解决
医事法律的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指南
医事法学的研究对象
医事法学以医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 对象,注重学科理论的研究和学科体系的建 设。 研究的主要内容:医事法律产生及其发展规 律,医事法律的特征、渊源、调整对象,医 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医事法律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医事法律规范的制定和表现形式,医 事法律关系,医事法律体系,我国现行的医 事法律制度,医疗争议解决的方法和原则, 国家医事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如何运用医 事法律的理论来解决我国医疗改革和医学高 科技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等。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疾病防控方面的法律等都属于卫生法的范畴医事法律的特点医事法律的特点医事法律是综合性的法律包含行政法民事法刑事法的内容和特点包含行政法民事法刑事法的内容和特点医事法律是技术性法律行业规范技术规章技术指南操作规程行业规范技术规章技术指南操作规程药典系国家的药品标准药典系国家的药品标准医事法律是兼具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疾病的流行并没有地域国界和人群的限疾病的流行并没有地域国界和人群的限制疾病防治的措施方法和手段也不会因制疾病防治的措施方法和手段也不会因国家社会制度的不同而不能互相学习国家社会制度的不同而不能互相学习医事法律的内容医事法律的内容医疗主体立法医疗机构医师药师护士医疗机构医师药师护士医疗行为立法医疗技术准入医疗技术准入医疗行为规则医疗行为规则医疗用品立法药品医疗器械的准入药品医疗器械的准入医疗争议立法医疗责任纠纷及其解决医疗责任纠纷及其解决医事法律的渊源医事法律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指南医事法学的研究对象医事法学的研究对象医事法学以医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注重学科理论的研究和学科体系的建研究的主要内容

卫生法学概论

卫生法学概论

卫生法学概论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从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地告诉人们,什么行为是合法的、可以做的,什么行为是非法的、禁止做的。

2、卫生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卫生法的渊源:是指卫生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主要有以下八种: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规章;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国际卫生条约。

4、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5、卫生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全体公民服从法律,依法办事。

6、医疗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活动的专业组织。

7、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机构条例》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和印章及名称的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8、行政处罚的法律救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应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执业医师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卫生法学练习题

卫生法学练习题

卫生法学练习题绪论一、名词1 法学2 卫生法二、填空题1、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第一章卫生法概论一、名词解释卫生法二、填空题1、卫生法的调整对象:①;②;③;④;2、卫生法的基本原则:①;②;③;④;3、卫生法的渊源:①;②;③;④;⑤;⑥;⑦;三、简答题卫生法的特征?四、选择题1、在卫生法的渊源中,省级人民政府,省会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有关本地区卫生管理方面的卫生法律文件是A.卫生行政法规B.卫生行政规章C.地方性卫生法规D.地方性卫生规章E.地方性卫生法律2、下列选项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卫生基本法是A.《国际卫生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C.《医疗事故处理条例》D《精神药品管理办法》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3.严格的说,下列哪项不在卫生法的渊源中?()。

A.卫生基本法B.卫生法规C.卫生规章D.民法通则4.卫生法概念不涵盖下列哪项内容?()。

A.国家制定或认可B.具有国家强制性C.惩罚卫生犯罪的依据D.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实施3. 下列哪项不能成为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A. 生命健康权利B.医生的个人行为C. 医疗器械D.卫生行政机关第二章(一)卫生立法一、名词解释1.卫生立法2、卫生立法体制二、填空题1、我国卫生立法体制采用的是:①;②;③。

2、我国卫生法律的制定程序是:①;②;③;④。

3、我国卫生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是:①;②;③;④。

4.我国卫生行政规章的制定程序是:①;②;③;④。

三、简答题1、卫生立法的特征2、卫生立法的依据3、卫生立法的基本原则四、选择题(A型题)1、地方性卫生法规的制定机关不包括A人重庆市人大B.长春市人大常委会C.厦门市人大常委会D.承德市人大E.深圳市人大2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颁布了《石家庄市保护中小学校教育环境管法》,该《办法》属于A.卫生行政规章B.卫生行政法规C.地方性卫生规章D.地方性卫生法规E.一般性地方卫生规范性文件3.卫生法律的立法提案风以由下列哪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A.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安员会B.卫生部C.司法部D.最高人民法院E.省级人大常委会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卫生法律出下列哪项签署令予以公布?A.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C.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D.中国共产党总书记E.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二章(二)卫生行政执法一、名词解释1.卫生行政执法2.卫生行政执法主体3.卫生行政处罚二、填空题1.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①;②;③;④。

临床医学《卫生法学》教学大纲

临床医学《卫生法学》教学大纲

《卫生法学》课程教学大纲(Science of Health Law)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编号:10234089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适用专业:临床医学、儿科、中西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学分:2总学时:32 其中理论学时:32, 实验学时:0先修课程:公共通修课、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医学伦理学后续课程:基础医学通修课程、临床医学通修课程选用教材:姜柏生,万建华,王炜.医事法学(第5版).[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陈瑶、景浩.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卫生法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5年必读书目:[1] 张静,赵敏.卫生法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2] 孙东东.卫生法学(第2版).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3] 方龙山.卫生法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4] 姜柏生,万建华,王炜.医事法学(第3版).[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5] 郑平安.卫生法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年。

选读书目:[1]仇永贵.医疗机构法律实务/卫生法学系列丛书.[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6年;[2]石悦.卫生民事法;/卫生法学系列丛书.[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6年;[3]吴崇其.中国卫生法学(第3版).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1年;[4]李艳,张会萍.卫生法学.[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5]蒲川,古津贤.卫生行政法/卫生法学系列丛书.[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3年。

二、课程教学目标概述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国医学教育更好地适应当今和未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在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医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同时,要注重对医学生进行卫生法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培养,造就跨世纪的合格医学人才。

卫生法学课程简介

卫生法学课程简介

《卫生法学》课程简介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总学时:54 理论学时:46 实验学时:8 考试性质:考查课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1、课程的性质、地位卫生法学是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课程,人类医学模式的转变,使医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结合日益紧密,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医药卫生领域日益需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这就要求该领域工作人员除掌握医药学知识外,更需具备基础的法学尤其是医药卫生法学知识背景。

卫生法学作为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是卫生法的荟萃和精华,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交叉学科,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卫生法的作用和卫生监督执法的需求越来越大。

因此卫生法学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学目标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调动学生积极性为核心,模拟实践教学为原则,采取情景式、启发式、学讨式的教学方法。

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选择国内外违反卫生法律制度和医疗事故等经典的、公认的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在课堂上根据授课内容,举出相应实案,通过与学生双向、多维的交流模式,增加学生与教师的互动和协作。

如在讲授传染病防治法时,以我国的禽流感、非典为例,帮助学生理解传染病的流行性状、防止措施和应对策略。

目前主要是通过多媒体手段实现信息教学。

卫生法课程的特点和实际教学的心得,使我们要求教学队伍在对概念、理论进行文字表述时,尽量不使用PPT,而采用板书的方式,这种效果更好。

而在使用图片、图片和案例时,多采用多媒体设备,以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兴趣。

三、考核办法本课程为考查课,考核方法为期末考试、平时考核相结合。

其中,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成绩占50% 。

卫生法教学大纲

卫生法教学大纲

《卫生法概论》课程基本要求一、任务与目标《卫生法概论》作为医学生人文课程的核心课程之一,通过传授必要的卫生法学知识,让医学生掌握卫生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旨在培养医学生的法律素养与职业素养。

二、理论知识和技能 1.掌握卫生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卫生法学的发展简史 2.掌握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基本特征、基本原则和卫生法的渊源 3.掌握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 4.掌握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责任及救济 5.掌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6.掌握医疗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7.掌握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8.了解生命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问题与法律问题9.了解公共卫生法律制度10.了解“新医改”方案及其实施效果11.了解医疗执业保险法律制度12.了解国际卫生法发展现状与趋势13.全面掌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卫生法考试知识点三、参考性学时范围总学时为18学时1《卫生法概论》教学大纲专题一绪论 [目的要求] 一、了解本门课的性质、任务和主要内容二、明确学习本门课的重要意义三、明确学习本门课的方法和要求四、掌握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特征、基本原则五、掌握卫生法律关系、卫生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六、了解卫生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七、认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卫生事业,维护人民健康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教学内容] 一、本门课的性质、任务、内容和重要意义二、学习本门课的方法和要求三、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特征、基本原则四、卫生法律关系、卫生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五、卫生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多媒体)、案例分析与研讨专题二卫生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目的要求] 一、掌握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法律制度二、掌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三、了解公立医院改革的现状与趋势[教学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法律制度(一)概述(二)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三)社会民办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四)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五)医学会管理法律制度(六)红十字会法律制度 2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一)执业医师法(重点)1.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2.医师的执业规则及考核与培训的法律规定 3.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二)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三)执业药师管理法律制度三、公立医院改革的现状与趋势[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多媒体)、案例分析与研讨专题三医患关系及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目的要求] 一、掌握医疗法律关系、医疗法律行为、医患权利与义务、医疗纠纷二、了解医疗立法的发展历史与现状三、掌握《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理论与制度四、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鉴定、行政处理、赔偿等法律制度五、了解国外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六、了解国内各地医疗纠纷处理模式新探索、新实践 [教学内容]一、医疗法律关系二、医疗法律行为三、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医疗纠纷的概念与特征五、我国医疗立法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六、《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理论与制度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鉴定、行政处理、赔偿等法律制度八、国外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及借鉴九、国内各地医疗纠纷处理模式的新探索、新实践[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多媒体)、案例分析与研讨 3专题四生命科技之伦理与法律问题[目的要求] 了解生命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伦理与法律问题 [教学内容]一、人类辅助技术伦理与法律问题二、器官移植伦理与法律问题三、脑死亡伦理与法律问题四、安乐死伦理与法律问题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多媒体)、案例分析与研讨专题五公共卫生法律制度(自学)[目的要求]一、了解公共卫生的概念与特征二、了解公共卫生法律理论与制度[教学内容] 一、食品与药品管理法律制度二、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三、精神卫生法律制度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五、血液管理法律制度六、母婴保健法律制度七、健康教育的内涵、任务、目标与意义[教学方法] 自学专题六“新医改”方案及实施效果(自学)[目的要求] 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效果 [教学内容] 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主要内容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 4[教学方法] 自学专题七医疗执业保险法律制度(自学)[目的要求] 了解国内外医疗执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教学内容] 一、国外医疗执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二、我国医疗执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教学方法] 自学专题八国际卫生法发展现状(自学)[目的要求] 一、了解国际卫生法的历史与现状二、了解国际卫生法的渊源与基本原则三、了解主要的国际卫生法条例与公约四、了解主要的国际卫生组织[教学内容] 一、国际卫生法的历史与现状二、国际卫生法的渊源与基本原则三、主要的国际卫生法公约、条例与习惯(《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阿拉木图宣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基本药品标准目录》、《国际卫生条例》、《麻醉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食品法典》等)四、主要的国际卫生组织及其功能(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红十字会委员会等)[教学方法] 自学专题九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规定的卫生法知识点复习[目的要求] 掌握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规定的卫生法知识点[教学内容] 5 一、执业医师法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四、母婴保健法五、传染病防治法六、艾滋病防治条例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八、药品管理法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十、处方管理办法十一、献血法 [教学方法] 习题测试与讲解法律基础与卫生法教学安排和学时分配理论课学时 3 一、绪论 3 二、卫生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6 三、医患关系及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3 四、生命科技伦理与法律问题 3 五、执业医师考试知识点复习六、公共卫生法律制度自学七、“新医改”方案及实施效果自学八、医疗执业保险法律制度自学九、国际卫生法发展现状自学18 合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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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封建制时代的卫生法
1、秦汉时期的卫生法
医政管理制度完备。“秦有太医令丞,主医药” 传染病防治 “疠者有罪,定杀”“疠迁所” 《田律》 第一部环境保护的法典
2、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卫生法
药品管理及公共卫生方面有较大发展
3、隋唐时期的卫生法
公元 659年,唐朝颁布我国第一部由政府编纂的药典《新修 本草》。对医事制度有更严格的规定,规定了医疗事故责任。
娶,女二十嫁” 《左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21
3、医事管理法律制度
周代建立最早的医师制度。《周礼· 天官》“医师,掌 医之政会,聚毒药以供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疮 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 “上士二人,下 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 而入于医师” “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 次之 ,十失二次之 ,十失三次之 ,十失四为下” 22
16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1、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的原则 2、预防为主的原则 3、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4、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 5、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6、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7、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7
五、卫生法的主要内容


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方面的卫生法 医政监督与中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卫生科技与医学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其他:人事管理、卫生计划、财务管理、外事 管理及红十字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3
(五)地方卫生法规


宪法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 委员会,在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 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 会备案。 《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 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 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地方 性法规,并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 实行。
9
C26: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 和其他公害。 C42: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 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C4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 时间和休假制度 C4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 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的社会保险、社会 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三、卫生法的渊源
卫生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一)宪法中有关卫生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卫生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 定其他的卫生法律、法规的根本依据 C21: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 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国家企业 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 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18
第三节 卫生法的历(一)奴隶制时代的卫生法 1、公共卫生管理法律规定
《韩非子· 内储说上》“殷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弃灰 于道者断其手” 《周礼· 考工记》“宫中之窦,其崇三尺” 《管子· 禁藏篇》“春三月…抒井易水,所以去兹毒也” 《说文》“刑,刀井也”
20
2、婚姻保健法律规定 《周礼》“娶妻不可娶同姓”“礼不娶同姓”“男三十
卫 生 法 学 概 论
1
第一节 卫生法学的概念和特征
2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
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 学科 含义:
1、卫生法学研究的对象是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 律 2、卫生法学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
3
二、卫生法学的特征
1、阶级性和社会性 2、科学性 3、综合性 4、交叉性 5、实践性
14
(六)国际卫生条约
我国与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卫生方 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 如《国际卫生条约》《麻醉品单一公约》等
(七)卫生标准
卫生行政机关制定
15
四、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贯穿于各种卫生法律和法规之中的,对调整 保护人体健康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具有普 遍指导意义的准则
广义:整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四项基本原则、 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原则等 狭义:卫生法特有的原则
10
(二)卫生法律和其它法律中卫生方面 的规定
1、卫生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卫生基本法 全国人大制定 我国目前尚无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制定 共九部 《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 疫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 《母婴保健法》《红十字会法》《执业医师法》 《献血法》

2、其它法律中卫生方面的规定
11
(三)卫生行政法规
国务院颁布或批准的法律规范 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目前正在实施的有三十余件
12
(四)卫生行政规章
国务院所属各相关部委在自己的权限范围 内发布的规范性命令、指示和规章 效力低于卫生行政法规 根据宪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及省政府 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 民政府可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卫生行 政规章,称政府规章。
23
4、宋金元时期的卫生法 药品管理:宋代政府控制药品交易,设官药局, 要求把“和剂局记”作为出售药品的标志。 宋代《安济法》我国最早的医院管理法规
24
5、明清时期的卫生法
《大明令典》“凡医家子弟择师而教之,三年五年一 试再试三试而定黜陟”“凡庸医为人用药针刺,误 不依本方因而致死者,责令别医辨验药饵六道,如 无故害之情,以过失杀人论,不许行医。若故违本 方,诈疗疾病而取财物者,计赃准窃盗论,因而致 死及因事故意用药杀人者斩。 《大清律》“饮料水之罪”“卫生之罪”“堕胎之罪”
4
第二节 卫生法的概念和特征
5
一、卫生法的概念
(一)法的概念 《说文解字》:“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律者,所以范天下 之不一而归于一” 广义:法律的整体,具法律性质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狭义: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
6
(二)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在保护人体健 康的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7
二、卫生法的特征
(一)卫生法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二)调节手段的多样性 (三)广泛性和综合性 (四)卫生法以医学科学为基础(科学性)


一些卫生法的制定必须以相关的医学科学为基础 卫生方面的案件和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医学技术 鉴定作为依据 医学技术的发展为卫生立法提出了新的课题
8
(五)社会共同性(广泛的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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