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合集下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1•【字号】泸市府办发[2007]18号•【施行日期】2007.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7〕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泸州市“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泸州市“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十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基本健全完善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十五”计划的各项主要任务已圆满完成。

进一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和谐泸州,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编制,明确了未来五年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主要措施,是指导我市“十一五”期间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纲领性文件。

一、“十五”时期的主要成就(一)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1.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十五”期间,全市有1127万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其中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再就业673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控制在“十五”计划目标之内。

2. 就业结构不断改善。

“十五”期间,我市就业渠道已由过去公有制经济单位特别是国有单位为主,转变为国有、集体、股份、私营、个体和社区就业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格局。

非国有单位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由2000年底的563%提高到669%,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占整个从业人员的比例由2000年的385%上升到433%,迅速发展的第三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劳动者就业。

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1

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1

泸市府办发〔2011〕10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第一章总则1. 规划编制背景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农业现代化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泸州农业资源和农产品丰富多样,农业生产具有诸多方面的优势,是四川省五大优势蔬菜产区之一,是全国蔬菜发展优势规划区,泸州蔬菜以“春提早、秋延后和反季节”优势占领川、渝、滇、黔等地市场。

我市江阳区被省农业厅命名为“四川省优势特色效益农业示范基地”,并列入了“国家大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四川创新团队蔬菜产业示范县(区)”和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泸州城区面积由2000年的27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80平方公里,规划到2015年扩展为100平方公里,2020年扩展为15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从2000年的27万人增加到2009年80万人,规划到2015年增加到120万人,2020年增加到150万人。

城区面积的扩大,使原来城市近郊蔬菜基地建设成为住宅商厦或城市道路,原来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原有蔬菜基地面积不断减少而消费蔬菜的人口却在增加,且这一趋势将随着泸州区域中心大城市的建设而加速。

近年,省政府提出包括泸州在内的6城市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重庆是西南最重要的大都市,人口上千万,蔬菜的消费量巨大,泸州蔬菜产业的定位就是在确保泸州城镇居民有效供给的同时,打造重庆的“后菜篮子”。

泸州蔬菜产业要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选择蔬菜优势产品,明确目标市场,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推广一系列实用技术,制定一套扶持措施,实施项目带动的办法,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蔬菜生产基地,是尽快提高泸州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全市新阶段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泸市府办发[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7]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4日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规划原则、方法、指标及分类 (5)第三章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规划 (7)第四章农贸市场建设形式及相关建设要求 (9)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环境保护要求 (15)第六章附则 (19)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泸州城市形象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编制《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规划对象规划中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经城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开办的,有固定场所和相应设施,由若干经营者组成,以销售蔬菜、肉类、禽蛋、粮油、果品、水产品等农副产品,满足居民每天生活之需的集中公开交易场所。

第三条规划指导本规划是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凡在城市规划范围内进行有关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0年—2030年。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泸市府发[2013]7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泸市府发[2013]7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泸市府发[2013]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蔬菜产业是我市六大优势农业产业之一,发展蔬菜产业是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全市蔬菜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新时期“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提高种植效益和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价格合理的蔬菜产品,充分调动广大经营户的经营积极性,更好的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特提出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加速实现蔬菜产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使蔬菜产业成为我市农村经济的重点产业。

(二)目标任务。

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90万亩,产量180万吨,产值30亿元。

以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为核心建设主城区保障性蔬菜供应基地,以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山区为重点建设错季特色菜基地,保障市场供应;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也要按本地城区需求建设保障性蔬菜供应基地。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产保障能力认真按照《泸州市2011-2020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强力推进蔬菜基地建设,按照棚、渠、路、水、电配套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自然灾害的成灾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经营收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8•【字号】泸市府办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意见(泸市府办发〔2010〕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0〕77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我市蔬菜生产优势,推进我市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升产业水平,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确保蔬菜产品市场供应和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集成技术、整合项目、增加投入、连片推进,加强蔬菜产业基地建设。

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完善市场流通设施。

以科技为支撑,创新发展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监控全程化、运作企业化、营销品牌化”。

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提高蔬菜产量、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蔬菜产业升级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以蔬菜为主的菜蓝子产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工作目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围绕《泸州市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和《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城市规划和发展规模,确保蔬菜供给和农民增收。

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00万亩(含复种面积),产量200万吨,产值30亿元。

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自给率达80%,50%产品外销。

建设蔬菜精深加工、商品化处理、电子交易平台、冷藏设施等,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到2020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30万亩(含复种面积),产量280万吨,产值50亿元。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13•【字号】泸市府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13日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改造一批具有稳定市场价格,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和生鲜农产品市场流通等功能的农贸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公共服务,方便群众生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主城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主城区范围以外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固定的交易场地、配套设施和服务的零售场所。

农贸市场是城市最为基本的公共配套设施之一,是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其规划、建设应当以公益性为主。

第四条各区人民政府按属地原则,对本辖区的农贸市场进行建设和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市、区城管执法、工商、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建设、公安、商务、国资、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农贸市场的合规建设、合理使用。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五条商务、规划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三区政府按规划组织实施。

新建农贸市场应按照《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DB510500/T27-2013)进行建设。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7•【字号】泸市府办发〔2024〕26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4〕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一)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学法要求,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全年学法不少于24件次,市级园区管委会、政府组成部门全年学法不少于10件次。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四川省线上平台学法考法。

健全述法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现场述法评议。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完成年度报告工作,围绕法治领域改革规划重点任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等实施精准法治督察。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0•【字号】泸市府办函[2009]193号•【施行日期】2009.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09〕19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全面整治城区农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农贸市场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卫迎检复检工作的要求,市政府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和《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要求,特制定《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日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实现2009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卫迎复检工作(以下简称“整治”)目标,全面整治城区农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城区农贸市场达到“整治”要求,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和《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规定,结合泸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坚持一手抓硬件改造和一手抓管理提升相结合,通过实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在我市主城区初步形成以标准化农贸市场为主、超市和便民菜店为辅的总体格局,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培育发展有序化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目标(一)近期目标:即2009年12月底前,力争对主城区25个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其中各区至少改造一个星级示范农贸市场。

各区县可参照方案对其余城乡农贸市场自行组织实施升级改造。

(二)中期目标:即2012年前,对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三)远期目标:即2020年前,按照《泸州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9-2020)》要求,对照星级农贸市场标准,新规划建设一批星级农贸市场或农贸超市,力争创建五星级农贸市场1个,三星级农贸市场3个,一星级农贸市场10个以上。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泸市府办发〔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9〕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5日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四川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川办发〔2018〕20号)、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8〕142号)要求,结合泸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决策部署,结合四川省供应链建设实施方案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泸州产业优势和特色,以酒类产业为重点,以酒业集聚区为载体,按照“向前拓展、向后延伸、关键配套”的基本路径,整合酒业上下游资源,升级拓展平台功能,创新供应链组织模式,提高酒业竞争力及区域协同发展能力,助推泸州建立创新引领、协同发展、产融结合、供需匹配、优质高效、绿色低碳、全球布局的供应链体系,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形成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通过2年试点,泸州酒业供应链综合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全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高效运营,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集聚力明显增强,成为全国一流酒业供应链示范基地和“酒—城”融合示范区。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19•【字号】泸市府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19日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为顺应国内产业发展趋势,把握国家政策导向,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继续坚持“工业为大、工业为重、工业为先、工业为快”的发展思路不动摇,推动全市工业从价值链中端向高端迈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工业增速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现就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成长江经济带新型工业化示范市为目标,专注发展效率和发展质量,着力提升产业形态、着力延伸产业链条,着力优化产业分工、着力促进产业上下游高效合作,充分重视产业空间布局,努力实现工业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产业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创新驱动能力再上新台阶,融合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

一是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初级化低端化特征较明显,劳动、资源密集型制造业比重高,资金、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比重低,发展质量和效益还较低,深化改革和整合发展的任务较重等问题;二是解决产业定位不明确,布局不合理,重点产业不突出,成长型产业发展慢,产业衔接度配合率低,重复低水平建设明显,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资金、资源优势和市场份额等问题;三是解决园区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低,企业和项目关联度不高,没有形成上下游产业协作配套,产业链普遍较短,初级产品和原材料多,终端和高端产品少等问题。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促进泸菜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促进泸菜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促进泸菜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2•【字号】泸市府办函〔2018〕110号•【施行日期】2018.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促进泸菜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8〕1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促进泸菜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日泸州市促进泸菜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弘扬泸菜文化,提升泸菜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打造餐饮经济新的增长极,带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发展原则,塑造泸菜体系标准、推进泸菜标准化建设、丰富泸菜文化内涵、提升泸菜品牌知名度、壮大泸菜产业规模,把泸菜培育成为泸州市对外开放的重要名片和特色优势产业。

充分发挥泸菜独特作用,带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绿色食品种养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助推旅游及健康养生养老等产业繁荣,促进“一、二、三”产业联动提升。

按照“以一盘泸菜、带动国内外两大行动、实施三大创新工程、助推四大基地建设、促进五大产业发展、形成六个推广成果”的“123456”路径,夯实泸菜发展基础,延伸泸菜产业链,加强泸菜推广,实现泸菜龙头企业、绿色产品、集群品牌、文化技艺和人才走出去的目的。

二、发展目标2018至2020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力争保持12%增长速度,2020年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营业额力争突破50亿元;培育10家以上3000万元餐饮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跨省、跨境经营的泸菜品牌企业;培育2个现代食品工业示范基地、3家优质农产品出口企业,建设花椒、生姜、泡菜、酱油、醋、豆瓣等10个调味品基地、10个绿色品牌食品食材基地,打造一批促进泸菜走出去的市场载体和宣传平台。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三五”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三五”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三五”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3•【字号】泸市府办发[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三五”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7]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泸州市“十三五”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日泸州市“十三五”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泸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和任务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

加快泸州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是推动“三个转变”的重大举措,是争当质量时代排头兵的战略选择,是纵深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必由之路。

加快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以一流标准实现更优的质量,创造更高的价值,建立更好的信誉,拓展更广的市场,率先推动泸州经济社会迈向质量时代。

“十二五”期间,我市标准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国家和省上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发挥标准对推进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规范社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作用,全市标准化事业发展跃上新台阶。

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我市标准化工作还存在标准体系不合理、标准缺失、质量水平不高,市场供给不足、标准化管理体制不顺等短板亟待补齐。

为此,构建科学合理、支撑有力、操作性强的标准化发展体系,制定我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是加快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的必然选择和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举措。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2.11•【字号】泸市府办发[2013]67号•【施行日期】2013.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3]6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泸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11日泸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着眼于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做出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部署,提出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

本《规划》根据《国家“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74号)、《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611计划”工作方案》、《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泸州市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等编制,规划时限为2013—2017年,是规划期我市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一)面临形势科技创新孕育产业革命。

科学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新能源技术、低碳技术、纳米技术、复合材料技术、干细胞技术、转基因技术、新一代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先进计算技术等不断取得突破,以绿色、低碳、健康、智能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风起云涌,新一轮产业革命正在孕育,新兴产业正成为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粮食生产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粮食生产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粮食生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6•【字号】泸市府办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粮食生产的意见泸市府办发〔2011〕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落实“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全国、全省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2011年我市粮食生产,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2011年粮食生产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落实责任,完善政策,保证面积,主攻单产,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水稻,大力发展酿酒专用高粱和马铃薯,狠抓晚秋生产,逐步建立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581.5万亩,总产212.6万吨。

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17万亩,产量119.5万吨;高粱种植面积47万亩,产量14.7万吨;马铃薯种植面积70万亩,产量15.89万吨。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水平,力争粮食单产较上年提高5公斤。

进一步优化粮食品种、品质结构和区域化布局,努力扩大优质稻、优质专用玉米、杂交高粱、脱毒马铃薯种植面积,力争较上年增加20万亩。

三、主要措施(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提高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各区县政府要以实施良种补贴项目为契机,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推广高产优质高效品种,充分发挥良种补贴对粮食生产的促进、带动和示范作用;要在政策、税收、贷款、管理等方面重点扶持竞争能力和带动能力较强的粮食龙头企业,积极培植“龙头企业+市场+专业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支持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对建优质稻、酿酒专用高粱、马铃薯、玉米和小麦生产基地的龙头企业提供政策、信贷等支持;开展水稻、高粱、玉米和马铃薯农业保险,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泸市府办发[2012]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发[201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5号)精神,强力实施“156”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产销平稳、保障供应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围绕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全面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创新流通模式,改进优化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实现鲜活农产品流通标准化管理,城区连锁超市销售对接基地鲜活农产品达到其销售鲜活农产品总量的30%。

二、工作重点(一)强化规划引领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

加强规划布局,加快编制《泸州市主城区商品交易市场规划》,修订《泸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纳入规划,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

依托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川滇黔渝结合部重要交通枢纽建设,尽快开工建设泸州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使其成为辐射川滇黔渝的鲜活农产品集散地。

适应城市发展、新农村建设需要,统筹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

市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健全和配套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努力打造居民一刻钟生活圈;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加快城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彻底改变农村地区农贸市场的落后面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7]105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7]105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7]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4日泸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6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区域优势,丰富市民菜篮子,不断提升我市菜篮子供给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单位)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4个方面。

(一)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主要畜禽出栏量、肉类总产量、水产品产量等。

主要包括生产任务是否完成,资金是否到位,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是否有效,生产能力是否提升。

(二)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泸市府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起草单位《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负责起草,《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预调研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泸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项目涉及的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配合。

二、工作要求项目起草部门应及时成立起草组,落实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单位、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认真研究各种意见,并就相关制度设计进行社会稳定等风险评估。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起草单位和牵头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提供相关领域情况、制度和措施建议、相关资料等。

三、立法资料报送要求(一)内容要求。

各起草部门应严格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要求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1)草案代拟稿,包括草案文本、草案条旨、条款说明、条款制定依据及立法对照表;(2)起草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重大争议问题协商情况等;(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合法性评估、合理性评估、安全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可控性评估等内容;(4)立法论证、听证情况,附论证会、听证会相关资料;(5)征求和采纳意见情况;(6)调研报告,包括调研相关印证资料;(7)相关上位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资料;(8)参考借鉴的其他地方立法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2011―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发[2011]10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2.23
【实施日期】2011.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第一章总则 1. 规划编制背景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农业现代化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泸州农业资源和农产品丰富多样,农业生产具有诸多方面的优势,是四川省五大优势蔬菜产区之一,是全国蔬菜发展优势规划区,泸州蔬菜以“春提早、秋延后和反季节”优势占领川、渝、滇、黔等地市场。

我市江阳区被省农业厅命名为“四川省优势特色效益农业示范基地”,并列入了“国家大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四川创新团队蔬菜产业示范县(区)”和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泸州城区面积由2000年的27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80平方公里,规划到2015年扩展为100平方公里,2020年扩展为15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从2000年的27万人增加到2009年80万人,规划到2015年增加到120万人,2020年增加到150万人。

城区面积的扩大,使原来城市近郊蔬菜基地建设成为住宅商厦或城市道路,原来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原有蔬菜基地面积不断减少而消费蔬菜的人口却在增加,且这一趋势将随着泸州区域中心大城市的建设而加速。

近年,省政府提出包括泸州在内的6城市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重庆是西南最重要的大都市,人口上千万,蔬菜的消费量巨大,泸州蔬菜产业的定位就是在确保泸州城镇居民有效供给的同时,打造重庆的“后菜篮子”。

泸州蔬菜产业要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选择蔬菜优势产品,明确目标市场,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推广一系列实用技术,制定一套扶持措施,实施项目带动的办法,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蔬菜生产基地,是尽快提高泸州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全市新阶段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

因此,制定一个与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蔬菜产业
发展规划意义重大。

2. 规划编制依据
本规划以下列文件为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
(2)《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农业部农计发〔2009〕33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共中央〔2005〕1号)
(5)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打造“四川泡菜”,实施蔬菜产业突破“千亿大关”战略
(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0〕34号)
(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0〕77号)
(8)泸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的通知》(泸市府发〔2011〕1号)
(9)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区域中心城市的意见》
(10)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意见》(泸市府办发〔2010〕41号)
3. 规划区域
泸州市蔬菜产业基地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区域是按现有蔬菜基地基础上逐步发展,涉及全市三区四县的67个乡镇,以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30个乡镇129个村为主城区蔬菜供给核心基地。

详见表1。

表1 泸州市2011-2020年蔬菜基地建设规划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