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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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勘察设计费
六、 勘察设计费
六、 勘察设计费
• 例如 • E:\课件\工程建设其它费计算\例如.docx
七、招标代理费
• 国家计委(现为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
七、招标代理费
七、招标代理费
八、招标交易费
• E:\课件\工程建设其它费计算\各项费用计费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级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打印文 章.pdf
六、 勘察设计费
• 1、工程勘察费 •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 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 • 【定义】: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 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 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 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 • 【计算方法】:按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 的0.8-1.1%计算。按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10-20元 /m2计算。
四、 建设管理费
•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 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 参照执行。 • 【计算方法】:计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 [2002]394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累计 计算
四、 建设管理费
四、 建设管理费
• 2、工程监理费 •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号) •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 费用。 •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 修阶段监理。 • 【计算方法】: 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 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方法:分档 定额计费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十、市政公共设施配套费
• 具体收费标准和用于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道路建设等的比 例按下列程序报批: • (一)地级市及州、行署所在地的市(县)由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述收费标准内提出意见并经市、州人民政府和行 署同意,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 (二)县及县级市由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述收 费标准内提出意见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地(州、市)物价、 财政部门审批,报省物价、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个别地方要高于上述标准的,地级市 由同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 府同意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县及县级市由当地政府提出意 见,报上一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 财政部门审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学习课件
一、定义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 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 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二、构成
三、土地使用费
• (一)土地使用费
•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固定于一定地点与地面相 连接,必须占用一定量的土地,也就必然要发 生为获得建设用地而支付的费用,这就是土地 使用费。它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而支付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者通过土 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
• 【依据】: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 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 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 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 • 【适用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供水、排水 (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等设施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道路 的改造、铺装等工程的配套建设。 • 【计算方法】: • (一)兰州市(不含市辖县)每平方米80元; • (二)其他地级市(不含市辖县)每平方米50元; • (三)县级市每平方米30元; • (四)其他县每平方米20元。
四、 建设管理费
四、 建设管理费
四、 建设管理费
• 如:项目投资580万元,则工程监理费为 • (580-500)/(1000-500)*(30.1-16.5) +16.5
五、 可行性研究费
• 【依据】: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 【定义】: 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 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 的费用。 • 【适用范围】: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 费。 • 【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算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 调整系数调整。
十、市政公共设施配套费
• 六、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按规 定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缴清的建设项目,城市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提供供水、供气、供热等设施。 • 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实 行一个窗口对外,执收单位收费前应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 《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 • 八、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属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 收支两条线管理。按城市人民政府的计划安排,分项目使用, 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终结余全额结转下年度,继续 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 • • • • • • • • 一、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2、工程监理费 3、工程质量监督费 二、可行性研究费 三、研究试验费 四、勘察设计费 1、工程勘察费 2、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
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 • • • • • • • • • • • • • 3、设计模型制作费 五、环境影响评价费 六、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八、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 1、出国人员费用 2、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 3、技术引进费 4、分期或延期付款利息 5、担保费 6、进口设备检验鉴定费用 九、工程保险费 十、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十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补偿费
六、 勘察设计费
• 2、工程设计费 •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 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 • 【定义】: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 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 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 费用。 •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 • 【计算方法】:以工程费用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十、市政公共设施配套费
• • • • • • • 九、 下列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敬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二)医院门诊、住院用房,大、中、小学教学用房; (三)为残疾人就业兴办的建设项目及生活服务设施; (四)纳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远离城市建成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自成系统的 建设项目。 享受免征配套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 持有关证明文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 配套费收费标准审批权限报物价、财政部门核准。
九、建设工程评价费
• 1、环境影响评价费 •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 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 【定义】: 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 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 费用。 •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 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影响 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 【计算方法】: 以估算投资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三、土地使用费
• 3.在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时,政府对地价不作统一规定,但 应坚持以下原则: • ⑴地价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 • ⑵地价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 ⑶地价要考虑已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 地用途和使用年限。 • 4.关于政府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各地可根据时间、 区位等各种条件作不同的规定,一般可在30~99年之间。按照 地面附属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来看,以50年为宜。 • 5.土地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要签约,明确 使用者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和对土地所有者应承担的义务。 • ⑴有偿出让和转让使用权,要向土地受让者征收契税; • ⑵转让土地如有增值,要向转让者征收土地增值税; • ⑶在土地转让期间,国家要区别不同地段,不同用途向土地使 用者收取土地占用费。
五、 可行性研究费
五、 可行性研究费
五、 可行性研究费
五、 可行性研究费
五、 可行性研究费
• 注:①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 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 ② 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 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 ③ 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 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 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九、建设工程评价费
九、建设工程评价费
九、建设工程评价费
• 2、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计算依据:劳动部1998年2月5日颁布实施 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 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 第10号)。 • 计算方法:一般按工程费用的0.1~0. 5% 计取。
十、市政公共设施配套费
五、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 1.联合试运转费 • 2.生产准备费 • 3.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四、 建设管理费
•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 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 1、建设单位管理费 •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 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
四、 建设管理费
•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 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 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 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 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 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 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 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三、土地使用费
• 1、ຫໍສະໝຸດ Baidu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 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 其总和一般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20倍,土地年产值则按该地被 征用前三年的平均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其内容包括: •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 值的6~10倍范围内制定。征收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 3.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菜地的,每个人口每亩年产值的2~3倍, 每亩耕地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0倍。 •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 等。在1%~4%幅度内提取。 • 5.征地动迁费。 •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三、土地使用费
•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 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1.明确国家是城市土地的唯一所有者,并分层次、有偿、有 限期地出让、转让城市土地。 • 2.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 式。 • ⑴协议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以及需要减免地价 的机关、部队用地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 • ⑵招标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 • ⑶公开拍卖适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