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意登记机关将本
承诺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
请仔细阅读承诺条款,并亲笔抄录“我已知晓以上承诺条款”
。
□□□□□□□□□□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年月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涉及“先照后证”登记。 2、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申请变更登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
(苏政发, 2015? 113 号)等有关规定,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
表人 ( 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的身份郑重
承诺:
1、本企业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设立 ( 开业 ) 、住所变更登记条件,本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 ( 经营场所 ) 详细地址
房屋用途
□住宅(□城镇非独立住宅 □商业及其他非住宅
□城镇独立住宅
□农村住宅)
产权所有人
是否属于公告 拆迁征收范围内 是否实行住所与实 际经营场所分离
□是 □否 □是 □否
实际经营场所
申请人已阅读 《苏州市政府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 (以
身份郑重承诺:
本企业已知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江苏省
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
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
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马鞍山市工商局:公司郑重承诺: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区(乡镇、村)(道路名)(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2.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其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3.已经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4.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6.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单位盖章)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承诺书”参照使用,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所有类型市场主体,适用于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申请人需如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权属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负面清单的,申请人不得申报为住所(经营场所)。
4.新设立的公司由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字;变更登记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分支机构新设立的,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分支机构印章。
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以此标准类推执行。
5.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xx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xx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 xx 。
2.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 xx ,其证件号码
为: xx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 xx (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 xx (住宅/商铺
/其他)。
3.已经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
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4.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
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5.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6.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2、企业(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或隶属企业签署;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由全体董事签署(签署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签署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由企业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4、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和房屋性质栏□的中打“√“。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号一、基本信息(一)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名称(含拟设立):市场主体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湖南省市(自治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性质房屋使用期限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告知(一)证明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二)证明用途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告知内容及相关要求1.采用告知承诺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①不属于《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证明的;②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信用未修复的;③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④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其他情形。
2.本承诺书应当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3.在登记机关作出登记决定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告知承诺申请,撤回申请后可以按照提供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方式办理。
4.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已依法取得使用权,且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应当与实际一致。
5.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房屋、被征收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6.申请人不得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样式)(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市、县(市、区)(乡镇、村)(道路名)(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2.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其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3.已经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4.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6.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单位盖章)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承诺书”参照使用,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所有类型市场主体,适用于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申请人需如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权属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负面清单的,申请人不得申报为住所(经营场所)。
4.新设立的公司由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字;变更登记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分支机构新设立的,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分支机构印章。
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以此标准类推执行。
5.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型纸。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范围登记;2.设立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用承诺书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113号)等有关规定,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郑重承诺:1、本企业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设立(开业)、住所变更登记条件,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内容。
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2、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3、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在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公布的“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范围内,并已取得有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在取得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5、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
若违背以上承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本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请仔细阅读承诺条款,并亲笔抄录“我已知晓以上承诺条款”。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手机号码:年月日备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市场主体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登记承诺书
本人/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市场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在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时,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二、承诺人保证遵守国家有关市场主体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登记手续。
三、承诺人在市场主体登记过程中,将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核工作,对于需要补充或更正的信息,承诺人将及时提供,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承诺人将依法承担市场主体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等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五、承诺人保证在市场主体登记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六、承诺人将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七、承诺人承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
住所使用的承诺书(精选7篇)
住所使用的承诺书住所使用的承诺书(精选7篇)在现在社会,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
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所使用的承诺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住所使用的承诺书篇1承诺如下: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住所使用的承诺书篇2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特做出如下承诺: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住所使用的承诺书篇3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2、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六、自觉接受有关许可审批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许可审批部门要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备案。
七、自觉接受登记机关、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使用情况的监督,并承担违反本承诺及相关法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新设市场主体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合伙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2、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为市场主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Βιβλιοθήκη )签字。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严格遵守《德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以上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拆迁房屋等情形。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房屋所有权人
□自有□租赁,所有权人名称:
房屋性质
□非住宅
□住宅,申请人承诺:已经征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同意将住宅改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保证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保证不开展对利害关系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本市场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已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二、承诺人经营场所位于____(详细地址),场所面积符合相关规定和经营需要。
三、承诺人经营场所不存在以下情形: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 违反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
4. 涉及非法经营、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四、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经营场所的合规性。
如因承诺人违法行为给消费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虚假宣传,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款,不偷税、漏税、逃税,确保企业税收合规。
七、承诺人将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八、承诺人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市场主体承诺书
市场主体承诺书市场主体承诺书三篇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全体股东承诺如下:石家庄亮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租的位于长安区广安街1号棉三宿舍46-2-501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属于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股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年月日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承诺如下: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三: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书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文件和有关规定,由出资拟成立,现郑重做出如下准入前信用承诺:一、严格先照后证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文件、许可证书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二、依法公示即时信息企业(公司)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以及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向社会公示。
三、依法公示年报信息企业(公司)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1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特做出如下承诺: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2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章):20__年12月8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3承诺如下: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4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2、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填报说明1.设立登记企业申请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的,在表格内填报住所信息,住所以外的其他经营场所信息参照表格内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坐落)”信息另附页。
2.变更登记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仅填报拟变更后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
企业申请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需要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仅填报拟变更后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涉及多个经营场所变更的,参照表格内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坐落)”信息另附页。
3.企业经营场所备案企业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填报申请备案的经营场所信息;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申请多个经营场所备案的,参照表格内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坐落)”信息另附页。
4.关于承诺人签字(盖章)设立登记时,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署,签字人数过多可另附签字页。
变更登记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署。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由其隶属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主体公章;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_2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11、__X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
3、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年月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2一、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河南省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_村(路/社区)______________号三、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居民住宅:是□否□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是□否□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自有房产□租赁、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偿使用,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承诺内容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服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变更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变更尊敬的市场监管部门:
我公司 (市场主体名称) 原为住所 (经营场所) 在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号,现因经营需要,已将住所 (经营场所) 变更至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号。
为确保我公司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公司提供以下承诺:
1. 我公司在变更住所 (经营场所) 前,已依法对原住所 (经营场所) 进行了公示,并确保新住所 (经营场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我公司变更住所 (经营场所) 后,将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
3.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特此承诺。
市场主体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XXX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拓展:
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承诺书是市场主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的一份承诺文件,旨在确保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市场主体变更住所 (经营场所) 后,也需要及时提交变更承诺文件,以确保其登记信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的变更往往与公司的经营需要和业
务发展有关。
变更后,市场主体需要遵守新的住所 (经营场所) 要求,例如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市场主体也需要考虑变更后的住所 (经营场所) 是否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和业
务发展需要,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1承诺如下: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2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特做出如下承诺: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__x__月__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3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2、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41、__X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
2023年住所承诺书(精选15篇)
2023年住所承诺书(精选15篇)住所承诺书1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特做出如下承诺: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__x__月__日住所承诺书2(企业名称),住所(或营业场所)设在该住所(或营业场所)属于非住宅用途的合法建筑物。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备注:1、企业(含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2、企业(含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时,本承诺书由企业加盖公章。
住所承诺书3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章):12月8日住所承诺书4福建安辛建材有限公司拟以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41号601室的房屋(面积:184.68平方米)登记作为本企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兹陈述如下:1、本房屋已取得合法的规划、用地、建设批准手续,已竣工验收合格;2、本企业在该房屋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本企业在该房屋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物用途,经营范围中如包含有与核定的房屋建筑物用途不一致的生产经营项目,将另择用途符合的经营场所设立分支机构经营;4、该房屋办理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时尚未列入政府房屋拆迁通告公布的拆迁范围内。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精选)(一)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精选)(一)引言概述: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是商事登记、行政审批和信用评价等业务中常见的文件,旨在保证市场主体住所真实、合法、准确,具备居住和经营条件。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具体阐述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正文:一、承诺住所的确定1. 根据市场主体性质确定住所类型2.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住所的主要规范要求3. 根据住所的所在地域情况,考虑适宜的住所选址4. 在确定住所前,进行详细调查和论证,选择合适的住所二、住所信息的准确填报1. 仔细阅读住所承诺书的填报要求2. 提供真实的住所信息,包括住所的详细地址、所有权状况等3. 确保填报的住所信息与相关证照一致4. 根据承诺书的要求填写住所经营范围,并与实际情况相符5. 防范虚假填报住所信息的风险,避免给市场主体带来不良影响三、住所的合法性审查1. 根据承诺住所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了解相关地方政府规定2. 确保承诺住所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要求3. 获取承诺住所相应的证件,包括土地证、产权证等4. 检查住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5. 及时了解和遵循住所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确保住所合法经营四、住所监管与管理1. 建立住所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住所信息的及时更新2. 定期进行住所巡查,确保住所符合规定要求3. 加强住所培训,提高市场主体对住所管理的意识和能力4. 定期向市场主体进行住所管理法规的宣传,提高市场主体的遵规意识5. 配合政府部门的住所管理工作,及时提供住所信息和配合检查五、总结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对于保证市场主体住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确定住所、准确填报住所信息、审查住所合法性、加强住所监管与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防范虚假住所的风险,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市场主体也应自觉遵守承诺,履行对住所的管理责任,共同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行。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致:[相关部门名称]
本单位(个人)名称:[单位或个人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址:[单位或个人住所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个人)就住所登记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个人)所提供的住所地址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的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用于市场主体登记,不用于任何非法活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将遵守国家有关市场经营的法律法规,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四、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向[相关部门名称]申请变更登记,确保住所信息的持续有效性。
五、本单位(个人)承诺对于因住所信息不实或变更未及时登记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单位(个人)承担。
六、本单位(个人)承诺遵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本单位(个人)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单位(个人)留存,另一份提交给[相关部门名称]备案。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单位或个人公章]
[单位或个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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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2、企业(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
书由全体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或隶属企业签署;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由全体董事签署(签署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签署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由企业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4、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和房屋性质栏的□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