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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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石化公司动土作业是指对石化生产设备、设施或地下管线进行开挖、修复、更换以及基础施工等活动。

由于动土作业风险较高,为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石化公司订立了本管理规定,以规范动土作业的实施过程,保障作业质量和安全。

2.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石化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完工,并供应明确的管理和考核标准,从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减少环境风险。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全部动土作业的实施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包含石化公司的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动土作业人员等。

4. 管理标准4.1 动土作业流程4.1.1 动土作业前,应编制认真的动土方案,包含施工计划、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4.1.2 动土作业前,必需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区域无不安全物品和明显隐患。

4.1.3 动土作业前,应组织必需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理解作业安全规范和操作方法。

4.1.4 动土作业过程中,应依照动土方案进行有序施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1.5 动土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清理并填平动土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和清洁。

4.2 安全设施和工具4.2.1 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与作业性质相符。

4.2.2 动土作业现场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以防止人员坠落、滑倒等意外事故。

4.2.3 动土作业现场应配备适当的工具和设备,且应经过合格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4.3 环境保护要求4.3.1 动土作业过程中要确保环境保护,禁止随便倾倒废弃物和污染物。

4.3.2 动土作业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噪音、振动和粉尘的产生,保护周边环境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4.3.3 动土作业结束后,应立刻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并合理处理废弃物和污染物。

4.4 紧急处理和事故报告4.4.1 发生紧急情况时,各责任人员应快速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4.4.2 发生动土作业事故时,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作业危害识别(JSA)3.1.1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作业安全措施3.2.1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3.2.2.1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3.2.2.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约束对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
业务
涉及的相关制度
/
类别 所属
/
层级
/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公司
第1页共5页
文件编号
金陵石化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
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JLSH-T31.15.18.051.2012 版本/修改 A/0 第 2 页 共 5 页
牌、警示灯。
3.2.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项目主管单
位,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2.7 在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
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坑、井、池等深度达 2 米(含)以上的,还须同时办理进“金陵石化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1.2.3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
可证。
2 管理部门的职责
2.1 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和破土、破路施工
安全环保处、消防支队
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室、企业管理处
安全环保处
签发 日期 2012-07-04
废止说明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 生效
理规定》(金陵石化安〔2011〕7 号)同时废止
日期
2012-07-04
制定目的
规范破土、破路、占路作业,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制定依据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16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号)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185-57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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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2.1 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 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020版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0版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0版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2020版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作业流程
建立标准化的动土作业流程,确 保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
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规范动土作业管理,减少因 安全问题导致的生产中断和延误 ,提高生产效率。
适用范围和对象
0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及其下属 企业、分支机构、合作单位等所 有涉及动土作业的单位和部门。
02
03
适用对象
规定解释权及修订程序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石化公司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请咨询 中国石化公司相关部门。
修订程序
本规定的修订由中国石化公司相关部 门负责起草,提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修订后的规定 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生效日期及实施范围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动土作业分类
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动土作业可分为一般动土作业和危险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安全原则
1 2 3
预防为主原则
动土作业前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作业安全。
安全第一原则
在动土作业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 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 全。
05
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设施与标识
01 02
安全防护设施
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挖掘坑 、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并设置防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 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安全通道
施工现场应保持道路畅通,设置相应的安全通道,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通 行。
03
负责对动土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符合相关规定和标 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44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3.5其它区域的动土作业参照执行。
3.6中国石化队伍在系统外区域进行动土作业时,参照此规定
执行。
3.3.7.1立即停止作业。
3.3.7.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3.7.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3.3.7.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
3.3.7.5通知设计、工程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
进行调查处理。
3.3.8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3.3.9在消防主干道上的动土作业,必须分步施工,确保消防
米距离以内作业;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道;两人
以上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324作业人员发现异常,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325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生产装置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326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回填土石,恢复地面设施。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作业危害识别(JSA)
3.1.1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
3.3作业过程管理
3.3.1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工作,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动土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监护。
3.3.2动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进行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基本要求1.1破土作业系指在炼化企业生产厂区、油田企业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1.2破土作业须办理“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管理部门职责2.1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2.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和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总图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作业危害识别(JSA)3.1.1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作业安全措施3.2.1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3.2.2.1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2021新版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1新版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1新版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2021新版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基本要求1.1破土作业系指在炼化企业生产厂区、油田企业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1.2破土作业须办理“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管理部门职责2.1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2.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和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总图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破土作业危害识别3.1.1破土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金陵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金陵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金陵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金陵石化企业的生产安全,规范用火作业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用火作业管理责任1.金陵石化企业将设立特地部门负责用火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与权限,并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2.用火作业管理部门应派遣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3.各部门、班组对用火作业进行日常检查和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刻上报,并帮助用火作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用火作业前准备工作1.全部进行用火作业的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并持有合法的作业证书。

2.用火作业前,必需全面检查作业现场和设备设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订立认真的作业方案。

3.在有限时间内进行用火作业前,必需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应急措施。

第四章用火作业操作规程1.严禁在有火药、易燃易爆不安全品存放区四周进行任何用火作业。

2.全部用火作业必需经过审批,并编制相应的操作方案,认真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地方和必需的安全措施。

3.在作业现场,必需设立特地的安全警戒线,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警戒,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4.操作人员必需佩戴符合标准的工作服、鞋帽、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并使用特地工具进行用火作业。

5.切勿超出设备和容器的安全负荷,避开发生事故,如需要超负荷使用,必需得到有关技术人员的批准和监督。

6.作业现场必需保持清洁整齐,废弃物和易燃物必需妥当处理,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第五章火灾应急措施1.在用火作业现场,必需配备充分的灭火器材,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

2.在用火作业现场,必需制作并张贴有效的应急电话和灭火逃命指示牌。

3.如发生火灾事故,操作人员必需立刻采取紧急避乱、报警和灭火等应急措施,并依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工作。

4.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需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搭配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页共页第1 5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作业危害识别(JSA)3.1.1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作业安全措施3.2.1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3.2.2.1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石化公司的破土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适用于全部石化公司内进行的破土作业。

二、定义与缩写•破土作业:指石化公司进行的土地开垦、开挖和改造等工程活动。

•承包商:指为石化公司供应破土作业服务的外部承包商。

•监理人员:指被石化公司委托负责对破土作业进行监管的人员。

•施工作业人员:指参加破土作业现场工作的员工和承包商工人。

三、责任与义务1. 石化公司的责任与义务:1.供应安全技术人员和设备,保障破土作业安全。

2.订立合理的破土作业计划,确保工期合理,减少作业风险。

3.指派专人负责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4.对承包商进行评估,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开展破土作业。

5.确保在破土作业现场供应充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

6.定期组织破土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开展破土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除去安全隐患。

8.监督承包商执行破土作业安全规定,及时矫正不安全行为。

2. 承包商的责任与义务:1.遵守石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搭配公司安全检查和监管。

2.供应培训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并确保他们具备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依照石化公司的要求,订立破土作业方案和安全掌控措施。

4.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正常运作和有效性。

5.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合的安全设施,并及时报告和修复安全隐患。

6.及时上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并采取措施掌控事故扩大。

7.做好记录工作,并保管相关的安全资料,备案存档。

四、作业准备与计划1. 作业准备1.在进行破土作业前,承包商应向石化公司提交破土作业方案和安全掌控措施,经石化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2.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并编制认真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作业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在作业前,承包商必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并确保其持有有效的证书和证件。

4.作业前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作业现场设置合理的道路、标志和围挡,确保施工区域与周边区域的安全分别。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5767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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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要求1.1破土作业系指在炼化企业生产厂区、油田企业油气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销售企业油库(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1.2破土作业须办理“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管理部门职责2.1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2.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和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总图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石化公司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内部以及外部承包商进行的全部动土作业活动。

2. 定义•动土作业:指在石化公司内进行土地开挖、填埋、爆破、地基加固等相关工作的活动。

•动土作业承包商:指由石化公司委托进行动土作业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

3. 管理标准3.1 动土作业计划编制和审核要求•全部动土作业需提前编制认真的动土作业计划,包含作业目的、范围、时限、人员布置、作业地方等内容,并提交至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动土作业计划应符合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动土作业计划需事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搭配。

3.2 动土作业现场管理要求•动土作业现场必需设立特地的安全警示标识,包含禁止入场、安全区域、不安全区域等标识,并合理布置警示牌。

•动土作业现场必需设有专职的安全监管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对安全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

•动土作业现场必需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救助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3 动土作业人员管理要求•全部从事动土作业的人员必需接受石化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了解动土作业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动土作业人员必需穿着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按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

•动土作业人员必需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规操作,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3.4 动土作业设备和工具管理要求•动土作业设备和工具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要求,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全部动土作业设备和工具必需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

•设备和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需及时清洗和归还,如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刻报修或更换。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石化公司破土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的破土作业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破土作业: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土方、爆破等工艺的活动;2.石化公司:指本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3.管理人员:指石化公司指定的负责破土作业管理的人员;4.作业人员:指参加破土作业的工人、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设备管理1.石化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破土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和修理,并记录相关情况;2.破土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应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功能和性能,并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破土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证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

第五条作业环境管理1.石化公司应针对不同的破土作业项目,订立相应的施工方案和作业程序,明确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2.破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3.石化公司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及时除去安全隐患;4.破土作业现场应保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减少人员因吸入有害气体而发生中毒事故的风险。

第六条作业人员管理1.破土作业人员应经过必需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并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2.石化公司应选聘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负责引导和监督破土作业人员的操作;3.作业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鞋、带呼吸器等,确保工作安全。

第七条破土作业管理1.石化公司应订立破土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破土作业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2.破土作业前,应进行认真的安全评估,确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3.破土作业现场应配备充分的灭火器材,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掌控和扑灭火源。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石化破土作业,保障作业人员安全,提高作业质量,削减环境污染,特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破土作业”,是指更改土地自然状态,进行土壤开挖、基坑开挖、土方填筑等活动。

二、安全责任(一)石化企业应派有一名专门负责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作业安全管理职责,保证破土作业的安全。

(二)破土作业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作业人员供给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作业人员应依照相关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

三、筹划与前期准备(一)在破土作业前,应订立认真的破土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计划、安全生产措施、紧急救援措施等。

(二)开展工程讨论,断定关于施工所能碰到的困难,尽可能避开破土作业期间显现的安全事故。

(三)在破土作业前,也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并听从有关部门的引导。

四、现场安全管理(一)现场要设立专门的安全警告标识和锁固封闭设施,严防人员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三米的范围之外。

(二)现场的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必需符合安全要求,如搭设道路、管道等,全部设施的布置应当特别实际,尽量少占用原有的道路和土地资源。

(三)施工现场必需具备安全设施并得到有效维护,如水源设施、能见度设备、布置良好的扶梯、防止坍塌的保护棚、露天设备等,都应尽可能地保证其安全性。

五、防盗(一)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制度,布置专人负责破土设备保管工作,严格按规定实行签收、登记、追溯制度,保证设备归位和安全。

(二)落实严格的监控、保安和技术监管措施,维护设备安全,闲人不得盲目或越过安全防线,以防设备被盗或被损坏。

(三)在破土现场设立监管保卫机构,维持设备的直接强制监管以及现场的安全保卫。

六、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一)进行破土作业应有完备的安全帮助措施,应有安全保障人员在场监控,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二)进行作业过程中要注意适时清理施工现场,动员作业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对发觉的安全隐患立刻报告。

中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公司范围内所有破土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管道铺设等。

第三条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破土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破土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破土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破土作业项目主管单位应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作业许可第七条破土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行破土作业。

第八条作业许可内容包括: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作业许可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公司破土作业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条作业许可证应注明有效期限,过期无效。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破土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破土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第十四条破土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七条制定破土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第十八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破土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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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3.2.2 在破土、破路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
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 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
区域所属单位及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
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态烃)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 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2.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审签施工方案,安全环保处负责审签安全措施,运行部或车间应按施工方案和
3.2.10 占路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拉好警戒绳,设立警戒标志;施工所在区域的公司基层单位要督促施工
单位落实好现场安全措施。
3.2.11 占路涉及起重作业时,起重作业应有明确的指挥,起重作业过程中,除起重工外警戒区域不准
其他人员进入;吊臂起吊重物时,吊臂下严禁站人;起吊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
3.3 许可证的办理
坑、井、池等深度达 2 米(含)以上的,还须同时办理进“金陵石化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1.2.3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
可证。
2 管理部门的职责
2.1 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电力、电信、生产、机动、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和破土、破路施工
安全方案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3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管理要求与方法
3.1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的危害识别
3.1.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将安全措施填入“金陵石化公司破土、破路、占路作业许可证”内。 3.2 作业安全措施
3.2.1 破土、破路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
适用范围 约束对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
业务
涉及的相关制度
/
类别 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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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公司
第1页共5页
文件编号
金陵石化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
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JLSH-T31.15.18.051.2012 版本/修改 A/0 第 2 页 共 5 页
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公司
第2页共5页
JLSH-T31.15.18.051.2012
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2.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3.2.4 对破土、破路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告项目施工主管单位,采取有效
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a)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b)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c)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d)需要进行爆破的。
3.2.5 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
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拦、警示
办理。
3.4.2 公司炼油区域(除生产运行部管辖区域)的破路、占路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环保处牵头组织审查。
3.5 许可证管理
3.5.1 “金陵石化公司破土、破路、占路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公司基层单位留存,第二
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3.5.2 一个施工点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 7 天。
3.5.3 “金陵石化公司破土、破路、占路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三年。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破土、破路、占路作业的施工管理和安全措施的检查落实,占路作
业由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破土、破路作业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
4.2 具体考核办法按《金陵石化公司反“三违”奖惩管理规定》及《金陵石化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所属业务类别 监督检查者 解释权归属
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 名称
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
制度
编号
/
文号 金陵石化安〔2012〕74 号
制度
主办
版本
/
部门 安全环保处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 会签 消防支队、机动处、信息中心、
督管理/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 管理
部门
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中心)、生 产计划处
3.2.8 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a)立即停止作业;
b)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c)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d)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
e)通知项目主管单位,由其协同设计、安全等有关部门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3.2.9 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执行。
5 附件
金陵石化公司破土、破路、占路作业许可证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公司
第4页共5页
JLSH-T31.15.18.051.2012
金陵石化 公司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许可证 0000000
施工区域所在单位
施工单位 危害识别 施工地点 电源接入点
开票人 电压
□安全员 □安全工程师
作业内容
施工单位负责人意见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合格,由消防部门签发。
3.4 许可证的管理职能的划分
3.4.1 烷基苯厂、化工一厂、公司各生产运行部管辖区域的破土、破路、占路作业许可证在各自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公司
第3页共5页
JLSH-T31.15.18.051.2012
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
2 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信息中心
3 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生产
4
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破土、破路深度超过 2 米(含) 须有安全施工方案。
设备
在生产区域内挖沟、坑、井、池等深度达 2 米(含)以 5 上时还同时需办理进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进
行挖掘作业。
1.2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原则
1.2.1 进行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应办理“金陵石化公司破土、破路、占路作业许可证”。
1.2.2 进行距离基准面 2 米(含 2 米)以上的破土、破路作业,施工单位应结合作业内容,制定防止 滑坡和塌方的安全施工方案,经生产车间或运行部审查合格后,报工厂或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挖沟、
施工区域所在单位现场负责人意见
消防部门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生产调度部门意见 工程项目或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意见 安全监督部门意见
年月日年Βιβλιοθήκη 日年月日金陵石化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造成上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安全
破土、破路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
6 夜间警示灯按要求设置。
安全
占路作业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已拉好警戒绳,设立警戒 7 标志;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安全
8 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梯子 □修坡道。 施工单位
道路施工或占路作业已报告:交通、消防、调度、安全
9 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环保处、消防支队
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室、企业管理处
安全环保处
签发 日期 2012-07-04
废止说明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 生效
理规定》(金陵石化安〔2011〕7 号)同时废止
日期
2012-07-04
制定目的
规范破土、破路、占路作业,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制定依据
《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16 号)
1 基本要求
1.1 破土、破路、占路作业安全管理内容的界定
术语解释 1.1.1 破土、破路作业指在公司生产区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
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破路作业。 1.1.2 占路作业指因施工需要占用公司生产区道路,影响生产区正常交通的作业。
3.3.1 破土、破路作业审批程序
破土、破路作业由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
施,经施工区域所在单位现场负责人、消防部门、生产部门、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安全
管理部门签发。
3.3.2 占路作业审批程序
占路作业由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占路安全措施,经
牌、警示灯。
3.2.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项目主管单
位,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2.7 在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
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施工单位
如需要时,备有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介质报警 10
仪。
安全
11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普通灯 □防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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