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的本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质”人们日常生活和学术界使用较多的一个词,因为科学的目的就是发现、寻找事物的本质,研究本质之间的关系,总结出具有普遍性的规律。究竟什么是本质,各种定义太多,人们的认识不清晰,使用中也较混乱。我认为目前还没有准确的、让人满意的定义。
明确一个概念首先应该了解它的属性,本质具有那些属性呢:
1、普遍性。大千世界,万象丛生。我们看到的,听到的,感知和认识到的各种现象(事物、事件)时时刻刻都在发生。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有其本质的存在,都是本质的表现,都是本质的反映,都是由其本质所决定的。这一点无需证明。但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普遍性不是意指与特殊性相对的普遍性(共相),而是指本质的普遍存在。
2、必然性。要了解本质的必然性,先要明确界定必然性的含义。必然性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与偶然性相对立的意思,是指事物的发展具有不可避免的趋势和确定的规律。二是与自由相对立,是指正常人的行为一定按照某种目的行事,不是随机的,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所为。本质的必然性表现在:一、本质与现象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没有不反映本质的现象,也没有不表现现象的本质。二、现象多变而本质基本不变,相对现象本质是稳定的,本质即使变化也是缓慢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三、现象变化的规律是由其本质与本质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决定的,人们是可以认识的。如:力学描述受力物体的运动现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本质是力、质量和加速度这三者之间的关系:F=ma。力的本质又是由质量和加速度之间的关系来表现的,其它亦然。
3、同一性。有两个含意:一是,同类事物尽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中必有某种的东西是不变,是稳定的,如水的三态(固、液、气),不管那种现象、形式,H2.O是同一种不变的东西。二是,所谓同一,就是有无渊源关系,没有渊源关系就不会有同一性。现象与本质的渊源关系是不言自明的。同一性是本质最重要的属性。
4、非实体性(抽象性)。对本质是否是实体争议较大,我认为本质属于非实体,不存在本质的物质承担者,物质的承担者只能是现象。脱离主体的认识而独立存在的本质是找不到的,找到的具体东西只能是现象,否则我们只需要高倍显微镜就可发现本质,而不需要科学研究了。本质只能是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的“产物”,是主体在实践中建构的,对客体的正确反映。这里并不是反对本质的客观存在,而是说:本质不是实体,客观存在包含实体和非实体,如:人的某一
思想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思想不是实体,因为思想它并不占有空间和时间。
5、不可感知性。这里的感知是指不能被人们的感觉器官或借助延伸了的“感官”---仪器等观测到的东西。也就是说人们看到的或感觉到得只能是现象,是差别或差异,决不是本质。另外,感觉到的也只能是个别或具体东西,普遍的性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马克思曾今说过:“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的“透过现象看本质”严格来讲是不对的,因为本质是看不到的,借助高倍显微镜同样也是观测不到,否则人们只需发明先进的探测仪器,无需进行科学研究了。
最早对本质的定义是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本质是实体,实体由形式和质料组成,他在定义本质时,一会儿说:“本质是形式,相对质料而言”。一会儿又说:“本质是质料,相对形式而言,形式是变化的而质料是变中不变”。“本质是种(属中的一类)和属(类、群)”。所以亚里士多德对本质的论述是混乱的。其弟子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本质是形式和质料的统一。但仍没有脱离实体论,没有注意到只有人的理性参与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还有其它的本质定义:本质是事物、现象的类。本质是事物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内因。本质是事物的主要内容。本质是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等等定义。但大多没有准确的定义本质。
目前教科书流行的定义:“本质是指事物自身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固有的内部联系。”此定义意指本质有两种:一种是: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发展的“根本性质”是事物的本质;另一种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事物的本质。
“根本性质”有三层含意: 1、具有决定性或主导性的性质,即:在同一个性质层次,根本性质决定或规定着其它性质。问题是,究竟哪些性质是取决定性作用的根本性质,哪些是非决定作用的性质,由于人的划分标准、实践的目的或价值观不统一,很难确定。对你是具有决定意义,是重要的,但对我可能不是重要的。2、根本性质是指元性质或根源性质。相对于事物现在的性质来讲,是过去的性质或最初的、原始的性质,现性质是由过去的性质发展、变化而来的。
3、深层性质,较现在事物的性质来讲,是更深一层的性质。三种含意都表明,本质属于性质这个范畴。对于这一点虽有争议,但是可以接受的,但本质并不一定就是根本性质。如一个人,他(她)的性质有善和恶,有坚强和懦弱,还有内向和外向等等,当他(她)犯罪时
(一种行为现象)就认定他(她)的根本性质就是恶吗?第二种把本质又定义为事物的内部联系,联系即关系,包括一切事物或现象、状态、过程之间的联系,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渗透等,其核心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如果事物内部联系是本质,相对外部联系是现象,要发现事物的本质,只要找到与其有内部联系或有内部关系的事物就可以了。我认为这有点泛本质论了,说内部联系是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太多了,并没有说是事物内部的那部分的联系、谁与谁的联系,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哲学上许多概念和范畴都可以归为联系。在现实中,经常有人说这一事与那一事有决定关系,又说不清是什么决定关系,只好拿“本质”来做口头语,多于此有关。
当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时,要想知道“它”是什么,一种简单的方法就是:首先知道“它”不是什么,尤其是它与相近的概念的差别在哪里。
1、本质存在于空间,但不占有空间。本质是客观的却是无形的。但无形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本质,如:物理场(电磁场、引力场等)是无形的,但可以观测到它们的客观实在。
2、本质不具有偶然性。
3、本质不是关系或联系,关系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
4、本质不是目的,目的只有主体---个人或群体、社会才有,目的侧重的是结果,自然界没有目的性,但本质却依然存在。当然不排除许多时候人的目的与本质是一致的。
5、本质不仅仅是内容,内容是构成事物的内部的各种要素和意义,内容外延要比本质大,内容包含着本质。
6、本质不是原因或内因,原因相对结果而言,原因和结果仅仅是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是不同现象之间的先后转化,原因和结果总是可观测到的。原因和结果都具有相同的本质,否则它们之间不会有因果关系,鸡蛋本身就含有鸡的本质,否则不会变为鸡。本质也不完全等同于内因,内因是事物、事件变化的内在要素,是内部根据,也是属于内部现象。把根据等同于本质的主要依据是,黑格尔说:“某物的存在,必有其充分的根据,”“根据就是内在存在着的本质,而本质实质上即是根据。”本质与内因(根据)相似但有区别,根据总是具体的东西,在实践层次可以讲根据就是本质,但在认识层次根据不完全是本质,区别是:一个是具体的存在,另一个是抽象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