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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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

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

规划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参考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参考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参考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参考在城市规划中,各种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各不相同,简要摘草了部分规定,希望会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居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规范

居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规范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50-200m;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m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独立设置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一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正式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3、变电室符合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它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15-30km;220kv/1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抵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各种城市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各种城市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各种城市公共设施服务半径发表于:2011-04-06 09:29 | 分类:个人日记阅读:(3) 评论:(0)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各种设施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设施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有了这个以后做总规和控规就方便了。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定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定
200~500
——
17、书店
书刊及音
响制品等
300~1000
——
18、市场
以销售农副
产品和小
商店为主
设置方式应根据气候特点与当地传统的集市要求而定
居住区1000~1200
小区500~1000
居住区1500~2000
小区800~1500
19、便民店
小百货、
小日杂
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
——
——
20、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30、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
300~1000户设一处
30~50
——
31、物业管理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环卫设施等
——
300~500
300




32、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
——
根据采暖方式确定
33、变电室
——
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欲其他建筑内
30~50
——
34、开闭所
——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 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
18班≥11000
24班≥12000
30班≥14000
医疗卫生
5、医院
含社区
卫生服
务中心
1、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
2、10万人左右则应设一所300~400床医院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照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12000~18000
零售、洗染、
美容美发、
照相、影视文化、休闲娱乐、
洗浴、旅店、综合修理以及辅助就业设施
具体项目规模不限

服务半径

服务半径

为便于居民使用,各级公共建筑应有合理的服务半径,一般为居住区级800~1 000m,居住小区级400~500m,居住组团级150~200m 。

所谓合理的服务半径,是指居民到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m,在地形起伏的地区可适当减少。

各类建筑服务半径小区内商店300米托儿所300米小学500中学 1000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须设置在车站、码头、机场、大型旅馆、商店、体育场、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商业街等公共建筑附近。

其服务半径为100~300m。

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地段,公用汽车库库址距主要服务对象不宜超过500m。

详规原理——四、居住区的组织思想、规划结构等第四章居住区的组织思想、规划结构、类型、规模及规划形式组织思想、规划结构、规划形式是一组概念相近的名词。

是与居住区规划相关的内容。

组织思想--可以理解为一种理论和方法。

即居住区的理论和方法。

规划结构--主要是指规划用地的结构,也就是在一定的组织思想指导下的用地与用地之间的关系。

规划形式--即规划结构的表现形式。

包括组织思想上的和空间形态的表现形式。

组织思想、规划结构、规划形式都是说明要从“整体”上把握城市规划,把握居住区的规划。

没有整体的规划是不成为规划的,没有整体的规划不可能指导城市建设,一定意义上说,规划就是站在相对宏观的层面上,把握城市发展。

居住区规划结构与城市的规划结构是一样的概念:城市的规划结构应该包含有规划对象全部的构成要素,反映各系统的构成在构成配置与形态方面的内在的和相互的基本关系(包括基本规律与要求),同时可以在定量要素方面用图表、在定性要素方面用文字、在空间形态方面用图形来表现。

(参考书P30)整体的观念反映在很多方面。

工程、艺术等。

同样,结构的概念也是非常的重要,结构合理就意味着整体的合理科学性。

而规划结构的不合理,将是规划布局上的至命缺陷,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居住区组织思想的演变(一)古代城市中的组织思想1.居住用地的组织,随城市出现形成,我国周代有“里”,古希腊与罗马时代有“坊”就是例证。

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

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

规划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城市房屋服务半径

城市房屋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有了这个以后做总规和控规就方便了。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服务半径

服务半径

服务半径:指居住区内居民到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M,在地形起伏地区还应适当减少。

住宅间距: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住宅的平面组合的基本形式及其特点行列布置:建筑按一定朝向和合理间距成排的布置形式。

优:绝大多数居室朝向良好结构施工简单缺:处理不好会产生单调、呆板改进:a、山墙错落b、单元错开梯搂c 、成组改革影响周边布置:建筑沿街坊式院落周边布置形式优:①能形成封闭小空间,便于组织绿化、休憩地②对于寒冰地区可阻挡风沙③节约用地,提高密度缺:①部分居室朝向差,炎热地区西晒②结构施工较为复杂,不利于抗震,造价会增加③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会造成较大的土方工程混合式布置:以上两种形式的结合,最常见的往往是以行列式为主,以少量住宅式公建沿道路式院落周边布置,以半开敞式院落。

自由式布置:建筑结合地形,在照顾日照、通风的条件下,成组成团自由灵活地开置。

哲学思想:规律中有变化,在变化中(灵活)有规律。

千人指标:以千人居民为计算单位,千人指标是根据建筑物不同性质而采用不同的定额单位来计算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社区:概念最早源于拉丁语。

本意是共有与互助的关系(地区)。

现在认为:社区是居住在一定地域空间,具有共同关系,社会互组及服务体系的人口为主体的人类生活共同体。

它具有地域界线,以居住为中心的生活、经济、公共活动的环境整体。

区内通道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第一级:居住区道路红线≮20M(车行道≮9M)用以解决居住区的内外联系第二级: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采暖区≮14M 非采暖区≮10M用以解决区居住区内部联系第三级: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采暖区≮10M 非采暖区≮8M第四级:宅间小路路面宽≮2.5M人车分离系统:人车分流是在道路上将人流与车流完全分隔开,互不干扰地各行其道。

包括人行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以及步行街、步行区等措施。

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一般规定

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一般规定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 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2. 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m 的服务半径设置 1 处, 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 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 1 -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独立设置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 设置一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 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 在300-500m 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 , 繁华地区为150m 。

[正式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3、变电室符合半径不应大于250m ,尽可能设于其它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 ; 110kv/35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15-30km ; 220kv/1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 、中抵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

各种设施的服务半径

各种设施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一般规定

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一般规定

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一般规定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50-200m;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m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独立设置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一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正式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3、变电室符合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它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15-30km;220kv/1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抵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小区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小区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小区公共设施服务半径托儿所:收1一3岁儿童。

建筑面积6一8平方米/座,用地面积7一9平方米/座,每班25座。

服务距离宜小于300米,层数不宜大于3层。

不超过3个班的托、幼困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但应有独立庭院和出入口。

不少于4个班的托、幼园所均应独立设置。

一般规模4个班。

xx:收3一6岁儿童。

建筑面积6一9平方米/座,用地面积8一10平方米/座,每班容量30座。

一般规模9个班。

小学:建筑面积3一4平方米/座。

用地面积6一10平方米/座,学校规模24班,每班容量45座,校内设有60米直跑道。

服务距离宜小于500米,层数不宜大于4层。

中学:建筑面积4.5一6平方米/座,用地面积10一161平方米/座。

学校规模24一30班,每班容量50座。

校内设置250一300米环跑道和100米直跑道。

层数不宜大于5层,不少于30个班的中学应设置400米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卫生站:结合居委会布置,5000人左右设一处。

文化活动中心:每个小区设一处,包括图书室、娱乐室,其中图书室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平方米,可结合室外运动场地一起设置。

粮油店:供应户数不宜超过3000户。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肉菜分销店z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食品副食品综合店:经营副食、调料、干鲜果品、蔬菜、糖烟酒茶、海味等,每1000一1500户可设一处。

肉菜市场:每1.5一2.0万人设一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

基层百货店:经营副食、水果店、烟酒为主,兼营小百货和日杂。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日用杂品店=经营日用陶瓷、厨房用品、卫生用品等。

车辆修理部:包括自行车修理、摩托车汽车保养等项目。

综合修理店:包括修理家用电器、日用工业品、钟表、燃气炉具等项目。

邮电所:信函、包裹、兑汇、报刊零售、电话、电报等。

变电房:每800一1200户可设一处,一般在住宅楼内安排;每栋高层建筑至少设置一处。

路灯配电室:供电半径宜为500米,提供小区和周围城市道路照明,可与小区变电房结合在楼内设置。

公共服务设施半径

公共服务设施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备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备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备半径不大于 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备半径不大于 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备半径不大于 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商场:依据 500 米的服务半径设置 1 处,在大型综合商场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商场)依据服务半径不大于 1000 米,服务人口 1-2 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 480 平方米 / 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备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出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 3-5 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 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出1000m 设置 1 处。

(日照整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 1000m 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 300m- 500m 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整体规划)xx低压 (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出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里供电半径一般为 250m,繁荣地域为 150m。

[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该大于 250m,尽可能设于其余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4、35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各种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设施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 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 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 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样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样3-5 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 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 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 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都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样不超过400m[都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样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都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 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都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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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
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
设计规范]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m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独立设置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一处。

(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正式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3、变电室符合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它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15-30km;220kv/1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抵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
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平方千米,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
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

[城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0.7-1㎞²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²设置一座。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小型的服务半径是500m。

城市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
1、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
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为750-1000m为宜;居住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住区为100-150m,新建居住区为300-500m。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1987]
2、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

一般街
道间距不大于800m。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1989]
3、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
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宜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
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加油站的服务半径:
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消防站的服务面积:
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²;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
指令后5min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²。

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一样,服务半径是1.4-1.8km。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
城市热源的供热服务半径:
输送蒸汽的距离一般为0.5-1.5km,不超过3.5-4.0km;送热水的距离为4-5km,特殊情况下可至10-12km。

热电厂的输送距离一般为3-4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邮政服务网点的服务半径:
城市人口密度大于2.5万人/km²,服务半径为0.5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
2.0-2.5万人/km²,服务半径为0.51-0.6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1.5-2.0万人
/km²,服务半径为0.61-0.7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1.0-1.5万人/km²,服务半径为0.71-0.8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5-1.0万人/km²,服务半径为
0.8-1.0km;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1-0.5万人/km²,服务半径为1.01-2.0km;
城市人口密度大于0.05-0.1万人/km²,服务半径为2.1-3.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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