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流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流程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下面将介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流程。
首先,外商投资者需向中国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者资格证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申请材料需真实、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接着,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投资者资格、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等。
审查通过后,外商投资者将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获得批准证书后,外商投资者需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企业登记材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企业登记完成后,外商投资企业将取得《营业执照》。
在企业登记完成后,外商投资者还需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汇登记等手续。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还需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相关登记和备案手续。
最后,外商投资者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特殊资质许可等。
这些手续的办理将有助于外商投资企业更好地开展业务。
总之,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批、登记以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
整个流程需要外商投资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外商投资者还需充分了解中国的外商投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开展业务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希望本文能够对外商投资者了解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流程有所帮助。
外商投资公司注册需要的步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外商投资公司注册需要的步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要求明确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委托有效期限)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3、公司章程(原件);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有限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10、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外商独资公司注册流程
外商独资公司注册流程一、前期准备。
你得先确定好公司的名字呀。
这名字可不能随便取,得独特又符合规定。
要多准备几个名字哦,就像挑衣服一样,这个不行还有那个呢。
因为可能你想好的名字已经被别人用啦。
而且名字里不能有一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比如说,不能有侮辱性的词汇之类的。
还有就是公司的经营范围也要明确好。
你要知道自己的公司是做什么的,是搞贸易呢,还是做科技研发,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业务。
这就像你规划自己的人生方向一样,得清楚明了。
注册资本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呢。
你得想好要投入多少钱来开这个公司。
这个数额要根据你的业务规模和发展计划来定。
可不能太盲目,要是注册资本写得太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压力;要是写得太低呢,又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二、注册地址。
公司得有个地方办公呀,这个注册地址可不能是随便找个小角落就行的。
要是你自己有房产,那就可以用自己的房产地址来注册。
但如果没有呢,你可以租一个合适的办公场所。
这个场所得是商业用房哦,住宅一般是不行的。
而且要确保这个地址能够收到政府部门或者合作伙伴寄来的信件之类的东西呢。
三、申请审批。
这时候就要开始走一些审批流程啦。
你得向相关的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注册资本证明、经营范围说明等等。
把这些材料准备得整整齐齐的,就像小学生交作业一样认真。
提交了申请之后,就等着商务部门的审批啦。
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漫长,你得有点耐心。
就像等待一朵花开一样,虽然需要时间,但结果总会到来的。
四、工商登记。
如果商务部门审批通过了,那就要进行工商登记啦。
这一步可是很关键的呢。
你要填写各种工商登记表格,把公司的基本信息都准确无误地填上去。
什么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信息之类的,一个都不能错。
这就像在搭积木一样,每一块都要放在正确的位置上,不然整个“大厦”可能就会倒塌哦。
五、税务登记。
公司注册好了,可别忘了税务登记这一茬。
要到税务部门去登记,这样才能合法纳税呢。
办理外商独资企业程序
办理外商独资企业程序办理外商独资企业程序(参考)一、外商独资企业的概念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二、办理外商独资企业的程序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到市工商局外资科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及经营范围预审。
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资科报核外商独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提交办理外商独资企业所需的其他文件。
获得市人民政府批文后,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
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资科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到市工商局外资科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刻制公司公章;到市外汇管理局办理开户手续;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到海关办理海关登记;到财政局办理财政登记。
公司开展正常业务活动三、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文件目录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报告;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有效工商登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场地租用或土地使用有关文件;外资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预审表;投资者法定代表签署的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各位董事签字);外资企业章程及其附件;项目建议书(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需提交的文件。
四、投资方出资规定:投资总额:包括投资者认缴的投资额、厂房和其他建筑设施、设备及其他物料、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土地使用权。
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的,必须出具所有权、使用权、处理权及作价价值的有效法律文件和说明。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以等于投资总额,也可小于投资总额,具体规定如下:总投资额注册资本(万美元)300万美元及以下不得低于70%300万美元---420万美元不得低于210万美元42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不得低于50%1000万美元---1250万美元不得低于500万美元1250万美元---3000万美元不得低于40%|3000万美元---3600万美元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3600万美元以上不得低于1/3出资期限:外商独资企业必须在章程中明确出资期限。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流程指南通用版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流程指南通用版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企业。
在中国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
本文将为您介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通用流程指南。
一、前期准备工作1.市场调研:投资者首先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情况、潜在竞争对手、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
2.商业计划书:编制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包含公司的发展战略、市场分析、财务预测等内容。
3.资金准备:确定投资金额并准备足够的资金用于企业设立及运营。
4.选择投资地:根据市场调研的结果,选择合适的投资地。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提交申请:投资者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在线系统或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2.核准结果:企业名称的核准结果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即可进入下一步流程。
三、办理设立登记手续1.提交申请材料:投资者需提交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投资方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公司章程和商业计划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资者、董事和监事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2.审核与核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核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3.领取营业执照:如审核通过,投资者可领取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四、办理税务登记手续1.提交申请材料:投资者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明等。
2.提交申请材料:投资者需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税务局,并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
3.领取税务登记证:如申请材料审核通过,投资者可领取税务登记证。
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1.提交申请材料:投资者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等。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一)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一)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一)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二)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三)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四)说明:1、具体项目核准权限,按照国务院国发[2004]20号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文)、《安徽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皖发改外资[2005]1274号文)等规定执行。
2、核准建设项目一般均应提交的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4)国土资源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6)地震部门对项目抗震设防或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批复;(7)项目建设外部供水、供电、供气的承诺文件;(8)项目建设资金各筹措渠道的承诺文件;(9)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供的文件。
3、除第2条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材料外,部分建设项目还需要提供:(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a 供水项目需提供取水许可证、水源水质监测报告 b 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提供供电部门对电量上网的意见。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对项目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意见(3)外商投资项目: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融资银行提供的融资意向书;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项目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外商投资项目属国家限制类行业的,需提供行业部门审查意见;特殊需要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国家规定的行业归口文件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所需材料和程序
外商独资企业设⽴审批所需材料和程序申请事项:外商独资企业设⽴1.承诺书、办理⼈员授权委托书及⾝份证复印件2.设⽴申请表(投资⽅签字)3.可⾏性分析报告(包括⽂字及经济部分,由投资⽅签字盖章)4.(1)若投资外⽅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有效证明⽂件(包括投资⽅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出具)。
(2)若投资外⽅是⾃然⼈,需⾝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出具)。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若⼲问题的执⾏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件。
5.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件应⼀并报送(如卫⽣、环保等)。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市⼯商局办理)7.董事会⼈员组成名单复印件(包括姓名、职务、委派⽅、任期、国籍、⾝份证件号码、亲笔签名)、董事⼈员委派书(由投资⽅分别签字委派)、全体董事⾝份证件复印件;⽆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委派书、⾝份证件复印件。
8.章程中⽂正式⽂本(全体投资⽅签字)9.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件申请程序:申请⽂件⼀式⼀份,报区商务局审批(审批权限: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限制类⾏业)。
领取批复后,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续(需名称核准通知书、批复原件),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通知书、批复原件到区商务局办理批准证书⼿续。
领取批准证书后,到市⼯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续。
注:1、提交复印件和翻译件的,应当在复印件和翻译件的内容上注明与原件⼀致,由申请⼈或被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
2、书写和签字部分应使⽤蓝⿊或⿊⾊墨⽔。
3、如提交的⽂件、证件为外⽂,均应附中⽂翻译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资独资企业章程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资独资企业章程审批
1、申请批准章程及设立企业的请示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复;
3、章程(一式五份),由审批机构骑缝盖章;
4、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府关于同意的书面答复;
5、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投资者营业执照(如是个人投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原件为外文的要有中文翻译件;
7、投资企业法定代表证明,原件为外文的要有中文翻译件;
8、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及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
9、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10、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文件或购买土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证明文件;
11、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12、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除第7项及个人存款证明提供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一份。
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流程与规定
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流程与规定尊敬的读者您好,以下是关于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流程与规定的文章。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流程与规定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涌入中国市场。
为了加强监管、促进合规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流程和规定,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本文将为您介绍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详细流程与相关规定。
一、前期准备在正式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之前,首先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了解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和要求、以及经过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同时,还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 投资方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的注册文件、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等。
2.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在准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获得预核准通知书。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成报告,以证明投资的可行性和盈利能力。
二、申请材料准备当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就可以着手准备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材料了。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申请书:详细描述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投资规模、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重要信息。
2. 合作协议或章程:投资方应与中方合作单位达成一致,签署合作协议或章程,并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
3. 股东资格证明:提供投资方的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股份持有者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 投资资金来源证明:提供投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投资方出资凭证等。
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前期准备中准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纳入申请材料中。
6. 其他附加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项目建设方案等。
三、申请审查与核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后,需要将其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与核准。
具体的流程如下:1. 材料递交: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主管部门,通常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一)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一)合外外商独资合作企业申请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市工商局)用地预审(市国土局)环境影响报告(市环保局)项目核准(市发改委)企业设立审批(市商务局)见附图 1企业登记注册(市工商局)见附图 2企业登记需前置审批的(相关部门)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市质监局)见附图 3地税登记(市地税局)国税登记(市国税局)外汇登记(市外管局)见附图 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市海关)见附图 4预赋码(市质监局)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一)附图1 企业设立审批(市商务局)审批权限:1、市商务局审批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
2、省商厅审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外资并购类项目的审批。
提交材料: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告(原件);2、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可从网投资程序中下载);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4、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章程(原件);5、经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6、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7、项目用地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8、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9、董事会组成名单、投资者各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复印件;10、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土地利用和节能环保表;11、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文件(原件);12、投资者签署的需要进口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13、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
属省商务厅审批的,市商务局初审后,出具转报文件连同上述材料报省商务厅(一式二份)。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附图2 企业登记注册(市工商局)提交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公司章程;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公司住所证明;9.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仅限股份有限公司);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2.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设立外商投资公司详细程序(武汉)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程序一、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部门:市工商局提交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立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查询意见4.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假设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承诺时限“武汉〞字样的,即办。
“湖北〞字样的,需网上报经省工商局核准,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或不含行政区划的,先在当地登记机关现场查询是否重名(即办),后直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办理;4.已落户武汉的企业,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或不含行政区划的,收到按规定报送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以下简?意见书?〕中签署初审意见,企业持此?意见书?到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办理。
二、办理前置审批〔一〕卫生局前置审批武汉市食品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武汉市餐饮业卫生许可武汉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武汉市食品生产单位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业许可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二〕发改委前置审批外商投资工程核准受理部门:市发改委提交文件:1. 工程单位申请〔其中含工程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2. 工程申请报告〔应具备相应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主要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工程申请报告通用文本?、〕;3. 中外投资各方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4. 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工程的公司董事会决议;5. 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表;6.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招标内容;7.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8.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用地预审意见;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10.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审查意见书〔由发改部门审核后提供)。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流程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流程如果您打算在中国北京设立一家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 ),那么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一、 与办公室出租方签订租房协议所需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政府费用:房租总额1/1000的印花税。
二、 向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政府时间:大约7个工作日;政府费用:无。
三、 章程审批政府时间:如果公司设立在西城区,政府时间为自提交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果公司设在朝阳区,政府时间为自提交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政府费用:无。
四、 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政府时间:1个工作日;政府费用:无。
五、 批准证书核发政府时间:3个工作日;政府费用:无。
六、 工商注册登记及营业执照申领政府时间:5个工作日;政府费用:公司注册资本的0.8/1000。
七、 公安备案及刻章所需时间:1个工作日;所需费用:610元。
八、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政府时间:2个工作日;政府费用:30元。
九、 统计登记政府时间:2个工作日;政府费用:10元。
十、 税务登记政府时间:3个工作日;政府费用:30元。
十一十一、、 商务局外贸业务备案政府时间:5个工作日;政府费用:无十二十二、、 外汇登记政府时间:20个工作日;政府费用:无。
十三十三、、 银行开户所需时间:大约15个工作日;所需费用:各银行收费不同,大约为2000元以内。
十四十四、、 验资转账所需时间:大约15个工作日;所需费用:由客户与会计公司协商确定。
十五十五、、 海关登记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所需费用:50元十六十六、、 到工商局更换新的营业执照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所需费用:120元。
从开始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到拿到营业执照,政府时间大约为30个工作日。
全部的政府登记和审批手续大约需要70个工作日。
全部的政府费用大约为:注册资本的8/1000+办公室租金总额的1/1000+850元。
银行开户费用在2000元以内。
验资费用大约为注册资本的2%,但要根据与会计公司的最终协商而定。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武汉)
3、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由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1份
(复印件、原件提交工商局)
4、境外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1份
5、新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书1份
6、新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1份
7、新公司执行董事委派书1份
8、新公司执行董事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1份
7、新公司章程(正本)1份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本)1份
9、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由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原件)1份
10、投资主体股东构成及董事证明文件
10、境外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1份
11、新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书1份
12、新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缴费领证费用148元
四、武汉市商务局8279 6663黎黄陂路欧阳(女)
1、新公司商务局批复文件1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名称预先核准办理人委托书(复印件)1份
5、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相关事项表(复印件)1份
6、投资者所在国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8、新公司执行董事1寸照片1张
9、新公司监事聘任书1份
10新公司总经理聘任书1份
10、新公司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表1份
12、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13、公司设立申请报告(对洪山区商务局)1份
1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15、名称预先核准办理人委托书1份
16、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相关事项表1份
设立外资企业(初审)办事指南
设立外资企业(初审)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设立外资企业(初审)办事地址北滘镇工业大道10号企业服务中心302商贸发展股受理部门北滘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电话2633210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服务内容设立外资企业(初审)政策依据登记条件办事程序带齐所需资料到镇经济促进局加具初审意见,然后到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区经促局外资管理科窗口处办理证件和材料(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需到所属镇(街道)经促局加具意见);(原件)(2)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3)外资企业章程;(原件)(4)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5)外资企业监事成员名单及监事委派书(原件);监事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但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自然人投资者,可提交身份证和有效入境签证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7)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则不需提交)(8)外资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对无法提供上述房产证明的,需提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有关部门、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权属及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
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若需要须提交原件验证。
)(9)由金融机构出具的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10)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如涉及到环境影响的项目);(原件)(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2)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1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备案表(表一、表二);(1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该类企业所需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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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A、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市工商局)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身份证明);
3、被指定人身份证明或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B、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市外经贸局)
1、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300 万美元以上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外商所在国家的商业登记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外商的银行资信证明;
6、需要进口的设备、材料清单;
7、场地使用证明;
8、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单;
9、公司章程;
10、件签署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C、申办外资企业法人代码号(市质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外经贸局批准文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市外经贸局)
1、外经贸局批准文件;
2、赋码号(由市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出具);
E、外商独资企业开业登记(市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
2、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3、外经贸局批准文件;
4、外经贸局批准证书副本及原件;
5、企业合同;
6、企业章程;
7、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企业投资的需提供商业登记证明、
个人名义投资需要提供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8、外国(地区)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11、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12、法定代表人彩色1 寸相片1 张;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F、刻章
1、刻章通知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G、领取外资企业法人代码证(市质监局)
1、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H、办理税务登记证(市国税局)
1、填写《税务登记表》
2、营业照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明或租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8、批准证书、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K 、办理税务登记证(市地税局)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扬地权属依据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8、填写《代扣(收)代缴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L 、办理《开户核准通知书》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如非法人本人办理开户必须提供授权书,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M 、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市消防局)
1、说明:如符合建筑高度24 米以下、建筑面积1500 平方米以内的丁、戊类厂房、
库房(洁净厂房和设有地下室的除外)报简易。
(1)《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简易审核申报表》;
(2)工程总平面图(含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及其他平面设计图,图纸可为A4 规格。
2、办理自动消防审核所需资料
(1)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消防图一式三份;
(3)消防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复印件盖红印;
(4)消防产品检验报告;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申请消防验收所需资料
(1)消防产品相关资料;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装修平面图一套。
N、工业项目环保审核(市环保局)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评价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送审函;
3、江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项目可行性报告(总投资500 万元的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M 、外资企业验资(中介机构)
1、企业须提供的文件:
(1)外资企业营业执照事思想政治工作及批准证书;
(2)外资经营企业的外汇登记证原件;
(3)外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复印件;
(4)招商局对合同、章程的批文的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
(6)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
(7)董事会成员名单;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聘书等复印件。
2、企业须提供的会计资料:
(1)各方投入外汇资本金的银行收账通知书原件;
(2)资本金结汇水单原件;
(3)资本金账户及变更核准原件;
(4)中方以实物资产出资的需提供购置发票(原件)及双方签订的价值协议书,属于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及国资办的资产评估确认书;
(5)外方以进口设备作为出资的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原件(进口付汇联),境外购货发票、合同及运输、保险费等单据,并办理设备价值商检报告书(独资企业不用);
(6)有关财产的产权证原件;
(7)会计记账凭证及总账、明细账账页(与实收资本相关的所有会计科目);
(8)近期的资产负债表一份,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会计人员签名;
(9)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N、领取国税登记证正本:
1、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O、收费标准及依据
1、办理工商执照:
收费依据:粤府办[1992]67 号
收费标准:
(1)、外商独资企业预先申请名称登记费:100 元/证
(2)、开业注册登记费: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按0.8 %计算,
1000万元以上按1000万元0.8 %。
+超出1000万元部分0.4 %计算
(3)、营业执照副本费:10元/证
(4)、镜框工本费:20元/个
2、办理代码证书:
收费依据:粤价[2003]170
收费标准:
(1)、代码证证书费:108元/证
(2)、代码证书IC 卡收费:40元/证
3、办理外经贸局批准证书: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00元/证
4、办理《江门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收费依据: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编号第
( B13002 号) 收费标准:
(1)许可证镜框工本费:20 元/个
5、办理国税登记证:
收费依据:江价[2002]50 号
收费标准:
(1)、税务登记证:15 元/套(含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外框:20 元/个
(3)、副本:8 元/本
6、办理地税登记证:
收费依据:粤价函[1993]102 号、粤价函[1998]20 号、粤价函[2002]285 号收费标准:
(1)、税务登记证:15元/套(含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外框:20 元/个
(3)、增发副本:8 元/本
(4)、印花税:5 元/件注:各类收费如有变动,以行政服务总汇大厅公示栏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