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品报废赔偿制度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模版(3篇)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模版一、背景在许多组织和机构中,仪器和设备是非常重要的资产。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包括意外事故、人为失误等,仪器可能会丢失、损坏或报废。
为了保护组织和机构的资产,建立一套严格的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仪器丢失损坏报废事宜的处理流程,明确责任和赔偿责任,以及保护组织和机构的利益。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定,可以提高员工和职员对仪器和设备的管理和保管意识,减少丢失和损坏的发生。
三、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组织和机构的仪器和设备。
无论是公司、学校、医院还是其他机构,都应遵守该制度的规定。
四、定义1. 仪器和设备:指组织和机构用于工作和研究的各种科学仪器、设备和机械。
2. 丢失:指仪器因无法找到或被盗导致不可用的情况。
3. 损坏:指仪器发生无法修复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4. 报废:指仪器因年限过期或无法修复而被废弃的情况。
五、责任与赔偿1. 使用人员的责任使用人员应对仪器和设备负有保管责任,严禁私自搬动、丢弃或乱放仪器。
2. 主管和管理人员的责任主管和管理人员应对仪器和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确保仪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3. 使用仪器的费用赔偿当仪器丢失、损坏或报废时,使用人员应进行相应的费用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仪器的市场价值、损坏程度和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
4. 赔偿流程(1)仪器丢失使用人员应立即向主管报告仪器丢失的情况,并配合进行调查。
在调查结果出来后,使用人员应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赔偿。
(2)仪器损坏使用人员应立即向主管报告仪器损坏的情况,并配合进行维修或评估。
使用人员需按照维修或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赔偿。
(3)仪器报废主管和管理人员应对仪器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需要报废。
如确定需要报废,使用人员需按照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赔偿。
5. 赔偿方式赔偿可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组织和机构,也可以通过工资扣除、绩效奖金抵扣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措施1. 严重违反仪器管理规定而导致仪器丢失、损坏或报废的使用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等。
医院物品报损报废制度
物品报损报废制度
一、医院的各项后勤物资,要爱护和保管好,不能继续使用时,要履行报废手续,不经总务科允许,不得随意报损报废。
二、物品报废的标准:指一次性维修费用超过本物品的50%时,方准予报废,
维修费用在50%以内的进行报损维修,核算科室的维修费用进入科室成本核算范畴。
三、超过物品管理范畴的按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处理。
四、物品报废程序为:必须先由使用科室将物品交到后勤物资仓库进行鉴定,贵重物品需由有关技术部门鉴定,确属不能修复,丧失使用价值的,由报废科室填写物品报废单,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然后由修理人员鉴定签字,分别报总务科、审计科、院领导签字后方可报废下账处理。
五、物品报废后,由物资仓库统一收集管理,报经院领导同意后,组织总务科、审计科到场集中变卖处理,所得残值收入统一上交院财务科。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本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对仪器的管理和维护,提高资产利用率,确保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科研中心和实验基地等部门,以及使用本单位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仪器丢失、损坏、报废等情况按照下列办法进行赔偿:
1. 仪器丢失的赔偿:对于不正当原因造成的仪器丢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根据仪器当前市场价值确定,如仪器不再生产或市场价难以确定,应根据仪器的年限、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2. 仪器损坏的赔偿:对于仪器的损坏,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根据仪器的维修费用确定,如仪器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过高,应根据仪器的年限、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3. 仪器报废的赔偿:对于因正常磨损、老化等原因无法使用的仪器,责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对于因人为操作不当、维护不善等原因导致仪器报废的情况,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根据仪器当前市场残值和维修费用确定,同样应根据仪器的年限、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第四条责任人在仪器丢失、损坏、报废等情况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经调查确认后,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并依照本制度进行赔偿。
第五条赔偿金额应当在责任人赔偿决定书签字后的15个工作日内缴纳。
赔偿款项应该用于购买同类型的仪器或者用于维修、更换仪器。
第六条对于责任人拒不赔偿的情况,可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求赔偿。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修改、补充,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医院财产、物资报废及赔偿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报废及赔偿制度1、固定资产报废(1)房屋、建筑物按基本建设管理条例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一般医疗专用设备的报废需经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设备维修部门鉴定,并提出报设备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报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手续报财务科做帐务处理。
(3)对大型、贵重医疗仪器的报废必须持慎重态度,除按一般医疗设备的报废手续办理外,由院主管院长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并报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才能核销帐务。
(4)交通工具、图书报废按其有关规定办理。
(5)其它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按一般医用设备的报废手续办理。
2、流动资产(库存物资、药品)的报废由财务科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实地盘点后再履行相关手续办理。
(1)财产物资的赔偿。
①各科室因管理不力造成设备的遗失,应立即向各职能科室及设备科报告备案,同时写出书面说明,1万元以上精密贵重设备的遗失,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如因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导致设备的损坏,应立即向设备科、总务科、网络科报告,1万元以上精密贵重设备的损坏,应写出书面说明。
②设备档次划分原则:a.一般设备:价值 1万元以下。
b.精密贵重设备:价值 1万元以上。
③赔偿办法:a.设备价值或设备因人为损坏维修费用在 5000元以下,当事人应赔偿设备价值(或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的 30-40%,科室赔偿30-40%,直接从奖金中扣除。
b.设备价值或设备因人为损坏维修费用在 5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者,当事人应赔偿设备价值(或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的 20-30%,科室应赔偿设备价值(或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的20-30%,直接从奖金中扣除。
c.设备价值或设备因人为损坏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者,当事人应赔偿设备价值(或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的 10-20%,科室应赔偿设备价值(或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的 10-20%,直接从奖金中扣除。
④如科室对上述情况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医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医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保障医院公物的正常使用和保养,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对公物的使用和管理,在此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损坏范围
本制度所指损坏公物是指因工作需要使用医院公物或在使用过程中不慎造成的公物损坏。
二、赔偿标准
1.轻微损坏:指公物部件或配件的磨损,如公文袋、笔筒等失去使用价值的损坏,由使用者或部门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2.一般损坏:指公物部分损坏,如一些磨损和锈蚀、移位后影响使用、或者桌椅板面有裂缝等,由使用者或部门承担搞好费用。
3.严重损坏:指公物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无法修复等情况,由损坏者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全额费用。
三、赔偿流程
1.使用者在使用或管理过程中发现公物受损后,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将受损物交与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2.商定赔偿方案:经过评估后,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报告所在部门领导,最终确定赔偿方案。
3.报销赔偿费用:损坏者根据所确定的赔偿方案,向所在部门的财务人员报销赔偿费用。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院各部门宣传推广,以确保各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执行。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
制定人:医院行政部门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医院医用物资及设备报废与赔偿制度
XX医院医用物资及设备报废与赔偿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医用物资及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资源浪费,本制度制定。
本制度所涉及的医用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仪器设备、电脑等。
二、报废原则1.医用物资及设备在达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予以报废:(1)超过保质期;(2)失效、损坏无法修复;(3)存在质量问题无法解决;(4)使用人员对其进行报废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报废。
三、报废程序1.医用物资的报废程序:(1)使用人员在发现医用物资应报废的情况下,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2)科室负责人对报废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报废的合理性;(3)科室负责人将报废申请提交给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4)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废申请移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废处理。
2.设备的报废程序:(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需要报废的设备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报废申请;(2)行政管理部门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设备是否需要报废;(3)确定报废的设备后,行政管理部门将其报废申请移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处理。
四、赔偿原则1.因医用物资及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病患或医院财产受损的,由厂家或供应商负责赔偿,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将协助病患或医院向相关厂家或供应商提出赔偿要求,并进行跟踪督促,确保赔偿款项到位。
2.因医院人员错误操作、疏忽等原因导致医用物资及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与责任人协商确定。
五、赔偿程序1.医用物资及设备损坏情况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赔偿申请表;2.科室负责人核实损坏原因及责任人;3.行政管理部门与责任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4.责任人在一周内缴纳相应赔偿款项到医院财务部门。
六、违反制度的处理对于故意破坏、盗窃、侵占医用物资或设备的行为,除了要追究法律责任外,医院还将对其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理。
医疗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华夏医疗集团珠海九龙医院制度编号:
制定部门:药械部
医疗设备损坏赔偿制度修订日期: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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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了保障临床科室使用需要,发挥仪器设备最大产值。
二、适用范围:医院各部门
三、赔偿制度:
(一)评定标准:
1、仪器设备在开机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先关闭电源,第一时间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场后,与报修人,设备所在科室资产管理人共同确认故障,判定设备故障属于小故障,大故障。
是否人为损坏、自然老化磨损等性质
2、小故障属于能自修或者购买小额价值配件更换后能达到临床使用要求。
3、大故障属于须更换价值一千元以上配件能修复达到临床使用要求或者无法修复须新购买。
(二)责任划分:
1、小故障:先自修或者更换小额价值配件修复,调试好后由维修人员,设备使用人,设备所在科室资产管理人共同确认,填写维修申请单、合格确认签名。
该小故障属于人为损坏的,由资产管理人与经营主任确认当事人赔偿事宜后报财务处理。
如当事人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必要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大故障:经维修部门和所在科室负责人认定出现大故障后,先确认能否自修或者更换配件可修好或者须新购买。
后由当事人出具事情详细经过,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院长,设备维修部门同时出具维修意见,事件经过说明报送院长。
由院长组织科室负责人,经营主任共同认定赔偿事宜,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必要时抄送人事科通报批评处理。
如当事人故意损坏的,除赔偿。
医院物资报损、报废赔偿制度
医院物资报损、报废赔偿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根据医院管理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财产物资报损、报废、赔偿制度:
一、财产管理部门每年对资产、物资进行清查、盘存。
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盘亏或发生呆帐损失,应由原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职能科室审定,按审批权限办理报损手续。
二、医院的财产物资属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调拔或任意损坏和丢失。
需要转让调拔物资时,须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后办理。
三、无意损坏视情节酌情处理,有意损坏按参考价值赔偿。
四、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承担赔偿责任。
如查无人头,科内由科室负责赔偿。
五、赔偿原则上一次性支付。
以实物抵偿或需要修理的在三天之内办好,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
六、大型设备如发生损坏,提交院部处理。
医学装备报废和赔偿制度
医学装备报废和赔偿制度一、设备报废条件1、、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设备使用已到年限(5-8年),且严重老化,已不能达到正常技术指标者。
3、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又无改造价值者。
4、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费用超过其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5、计量检测不合格,强制报废者。
二、设备报废具体流程1、使用部门提出设备报废申请,填写《xx县人民医院设备报废申请表》或《XX县人民医院大型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一式二份),说明该设备使用、损坏、经济效益等情况。
2、医学装备科设备报废管理员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并在报废表上签字。
3、报废申请经医学装备科设备报废管理员技术鉴定确认并签字后,按序送使用科室主任、财务科、医学装备科、分管院长审批,最后财务科、医学装备科销帐。
4、已报废的医学装备由医学装备科统一回收至医学装备库房•,建立账目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5、需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设备报废,经医院认定后,报县国资办审批。
6、如遇特殊情况,例如:被盗、遗失、人为损坏等,由医学装备科、保卫科按规定酌情予以处理。
在抢救病员过程中不慎损坏的器械,经在场人员证明,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医学装备科;被盗物资应由使用科室在报废申请表上将相关情况填写清楚,其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保卫科签署意见,再由医学装备科签字后报院领导审批处理。
7、凡因下列情况使医院财产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人赔偿,由医学装备科按资产的价值评定赔偿比例后,责任人到财务科办理交款手续:(1)使用人员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器械损坏或因人为保管不善导致器械遗失或失去使用价值;(2)库存器械无故盘亏、交接不清致使医院财产遭受损失;(3)在用器械无故遗失或财产管理人员在工作交接时交接不清导致医院财产遭受损失;(4)因警惕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离库、离室、离岗未锁门窗致使财产被盗;(5)病员或陪伴损坏医院财产一律照价赔偿;(6)其他人为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
医院报废及赔偿制度
医院报废及赔偿制度1. 由于财产、物资的自然损耗和非因过失引起的损失,如使用过久、自然消失其效能、不能修理者;易碎、易损物品、在擦洗、消毒过程中引起的自然破损,灾害事故无法挽回的损失、以及其他非因过失招致的损失,应做报损、报废处理。
2. 工作人员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的物品丢失和破损、应作赔偿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或本人认识态度决定部分或全部赔偿,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 患者或患者家属在治疗中由于不慎损坏的一切物品,如暖瓶、体温表以及其他材料等,根据其物品的新旧程度按规定赔偿。
4. 在购货业务过程中,由于供货方责任,造成产品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XX期交货、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向供货方提出索赔。
5. 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报损须经主管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才能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6. 报废物资由科室填制报废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到物资供应、药剂等分管科室办理报废手续,单价在200元以下者由分管科室审批,单价在200元以上者由院领导批准。
7. 损失赔偿,由负责赔偿人填写赔偿单,经科室讨论提出具体赔偿意见、送交财务科办理赔偿交款手续。
赔偿单一式三联、一份通知赔偿本人,一份留财务科记帐,一份交主管科室作为销帐和补发物品的凭证。
(1)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2)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1000元以上按10%赔偿,1000元以下按30%—50%赔偿。
8. 凡不按规定办理报损、报废和赔偿手续者,短缺物资不予补充,并追究科室责任。
对隐情不报者将加倍处罚。
医疗设备报废与赔偿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与赔偿制度医疗设备报废与赔偿制度是指对于已经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的处理和赔偿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化的制度。
这是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所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下面将对医疗设备报废与赔偿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设备报废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果。
医疗设备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工具,其质量和性能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诊疗效果。
因此,一旦医疗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应当及时进行报废处理,以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医疗设备报废制度应当明确报废的程序和标准。
在报废的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包括对于医疗设备的检测、鉴定、评估和评估等程序。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维修和报废文件记录,以备查验。
此外,医疗设备报废制度还应当保护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当医疗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向患者提供相应的解释和协助。
对于因医疗设备故障而导致的患者损失,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医疗设备赔偿制度也是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的重要制度之一、医疗设备赔偿制度主要是针对由于医疗设备质量问题、过失或事故导致的患者损失进行赔偿。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损害赔偿机制,包括赔偿标准和程序。
对于因医疗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患者损失,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赔偿,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医疗设备赔偿制度还应当与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
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赔偿保障的保险方式,可以在医疗机构无法承担赔偿责任时起到弥补损失的作用。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医疗设备报废与赔偿制度是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的重要制度。
它既是保障医疗设备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保护患者权益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仪器丢失、损坏和报废对于每个实验室和科研机构来说都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机构和组织都建立了相应的赔偿制度。
本文将就仪器丢失、损坏和报废的赔偿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仪器丢失赔偿制度在科研机构中,仪器丢失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风险。
当一台仪器丢失时,机构需要通过赔偿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仪器丢失需要由使用者或者保管者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赔偿金额的确定通常基于仪器的价值和损失的程度。
如果仪器丢失是由于使用者的原因导致的,使用者需要全额赔偿;如果是由于保管者的原因导致的,保管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仪器损坏是另一个常见的问题。
当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时,通常需要进行相应的修复或更换。
根据仪器的损坏程度和修复或更换的成本,机构会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一般来说,损坏仪器的修复费用由使用者承担,然而,如果损坏是由于正常使用或意外因素导致的,机构可能会承担一部分或全部修复费用。
三、仪器报废赔偿制度仪器报废是指仪器的寿命已经到期,无法继续使用。
当一台仪器报废时,机构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赔偿金额通常基于仪器残值和使用年限。
机构可能会根据仪器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计算,然后给予使用者或保管者相应的赔偿。
另外,如果仪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报废,机构可能会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费用。
四、仪器损失、损坏和报废的避免措施除了赔偿制度外,机构还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避免仪器的丢失、损坏和报废。
首先,机构应该加强对仪器的管理和监管,确保使用者和保管者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其次,机构可以通过培训和指导来提高使用者的仪器使用技能,减少仪器损坏的可能性。
另外,机构应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避免过早报废。
最后,机构应定期进行仪器清查和检验,确保仪器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
总结起来,仪器丢失、损坏和报废的赔偿制度对科研机构来说非常重要。
通过建立合理的赔偿制度,可以有效解决仪器问题,并激励使用者和保管者对仪器负责。
医院资产损坏赔偿制度模板
医院资产损坏赔偿制度模板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医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赔偿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固定资产的损坏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仪器、家具、设施、房屋及附属设施等。
二、赔偿责任1. 因自然损耗导致的资产损坏,由医院负责维修或更换。
2. 因人为原因导致资产损坏的,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若行为人为医院员工,按照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 故意损坏资产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医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无法查明损坏原因的,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三、赔偿标准1. 损坏设备、仪器:按照设备、仪器购买价格的50%-100%进行赔偿。
2. 损坏家具、设施:按照家具、设施原价的50%-100%进行赔偿。
3. 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按照房屋及附属设施修复费用的50%-100%进行赔偿。
4. 损坏灯具、插座、开关等:每件赔偿200-500元。
5. 损坏门窗、玻璃:按照门窗、玻璃更换成本的50%-100%进行赔偿。
6. 损坏其他固定资产:根据资产价值及修复费用确定赔偿金额。
四、赔偿程序1. 资产损坏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如实说明损坏原因。
2. 管理部门对损坏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赔偿金额及责任方。
3. 赔偿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
如有异议,可向医院有关部门申请复核。
4. 复核结果出来后,赔偿责任人应无条件履行赔偿义务。
5. 赔偿款项支付后,医院不再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资产损坏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处理。
2. 医院资产损坏赔偿事项涉及法律诉讼的,医院保留依法追究权利。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通过以上医院资产损坏赔偿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医院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医院内部管理规范,提高员工的责任心,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医院医疗设备、器材赔偿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器材赔偿制度
一、由于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设备损坏,尚能修复,不影响使用,按照一般事故处理。
赔偿修复费的20%—50%。
二、由于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设备损坏,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赔偿设备折旧后价值的20%—50%。
三、由于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损坏,尚能修复,不影响使用,按一般事故处理,赔偿修复费的20%—50%。
四、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设备损坏,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赔偿设备折旧后价值的50%—100%,严重者还要给予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设备,新品赔偿原价,旧品按使用年限折旧后价值赔偿,丢失高值设备,除赔偿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六、小型器材,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新品赔偿原价,旧品按使用年限折旧后照价赔偿。
如损坏,根据损坏后程度确定赔偿比例。
七、万元以上设备损坏、丢失,要报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
八、各类设备发生损坏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如实反应情况,如果推诿扯皮,隐瞒不报,从严追究责任。
九、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其他人员擅自维修造成进一步损坏,由损坏人按设备折旧后价值赔偿。
医疗设备报废赔偿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及赔偿制度
1.医疗设备报废标准如下:
计量不达标,使用不安全,造成公害,无法修复。
超期使用,结构性能落后,精度太差,无法修复。
维修无配件或经反复修理,无法修复,准许报废。
2.报废单需有使用科室主任、工程技术组长、器械科主任、财务会计、库房管理员签字,报主管院长审批。
3.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设备科会计留存一份,为削减固定资产总帐及分户帐凭证,库房管理员留存一份,由使用科室留存一份,以便于核对与查找。
4.仪器设备非正常损坏或丢失配件,依损失程度,责任大小,由使用科室提出赔偿意见,器械科评议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5.低值易耗物品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人为损坏者按医院有关规定赔偿,一般为原值的5%~50%。
6.报废设备收回后,新的设备补发,按请领手续办理。
7.所有报残设备,均应退回设备科库房保存,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上报卫生局,经卫生局来人验收审批后方可统一处理。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医疗设备报废流程图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医院赔偿制度
赔偿制度
一、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和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二、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所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科主任签字,可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三、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损坏,药品霉烂失效、虫蛀时,除检查原因外,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凡低值易耗品、材料、一次性用品、印刷品等因质量问题、采购量过大造成积压浪费或过期变质,致使医院遭受经济损失者,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
医院物品报废赔偿制度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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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品报废及赔偿制度1、报废①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②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③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④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废手续。
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赔偿①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②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③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④各类物品发生损环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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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品报废赔偿制度
医院物品报废及赔偿制度
1、报废
①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②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③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④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废手续。
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赔偿
①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②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③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④各类物品发生损环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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