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增值电信营业执照年报应用策略的完整解释!!
2020年,呼叫中心,SP和ICP等增值电信服务营业执照的年度检查将很快开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初次营业执照改革后事后监督”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等文件,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改革。
在电信领域,根据《电信营业执照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原《电信营业执照年检制度》调整为电信业务信息年度报告,从2017年开始,将从无盖印更改为年度报告。
一,年度报告义务
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电信营业执照的所有企业必须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通信部的监督检查中央直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电信管理局)。
二,工作机制
电信管理机构按照“签发证书,负责人”的原则组织实施年度报告工作,包括组织提交,社会宣传,年度报告抽查,信用记录等。
所有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敦促签发电信营业执照的企业履行其年度报告义务。
三,工作安排
(1)信息提交
每年一月至三月,所有企业都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年度报告信息。
每年四月,对于未能按要求报告年度报告信息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敦促它们认真履行年度报告义务,并在一个月内进行更正。
(2)社会宣传
每年5月,电信管理机构将披露年度报告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和参与企业选择向公众公开的年度报告信息。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收集有关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资料,各通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本行政区域年度报告的书面摘要,并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
(3)年度报告抽查
每年5月至9月,电信管理机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执法活动随机抽样的通知》的要求,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
(工业技术信息部政函[2016] 606号)。
通过书面检查,现场核查,技术检测等方式,检查每个企业的年度报告信息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在抽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4)信用记录
每年五月,对于拒绝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应将其列入不良电信业务清单。
相关企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后,电信管理机构可以将其从不良清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