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输血科建设要求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
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一)布局要求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4、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5、有直拨功能的专用电话。
三、人员配备(一)输血科(血库)配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与病床的比例为1:120~150配备,三级医院不少于5人,二级医院不少于3人,贮血室应不少于1人。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医院输血权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输血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输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权限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临床用血原则,科学、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血液。
2. 输血权限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输血医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临床输血知识。
三、输血医师权限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考核合格,取得临床输血处方权限。
2. 具有临床输血处方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暂停其用血权限。
3.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5.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批准,方可备血。
四、输血医师职责1. 严格遵守临床用血原则,合理选择输血适应症。
2. 在输血治疗前,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等。
3. 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征得同意后,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4. 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5. 及时向输血科(血库)反馈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解决。
五、输血科(血库)职责1. 严格执行血液质量检查制度,确保血液质量。
2. 严格按照输血申请单开具血液,不得擅自改变血液品种和剂量。
3. 定期对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进行输血知识培训。
4. 配合临床科室做好输血工作,及时解决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监督与处罚1. 医院设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输血权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输血科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那么,制定用血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
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标准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在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方案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第六条医疗机构对验收合格的血液,应当认真作好入库登记,近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储存。
经办人要签名和签署入库时间。
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库。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完好,全血、红细胞、代浆血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应当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学标准。
第八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标准?。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由卫生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条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 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以下是 6 条关于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1. 人员配备得足够专业呀!你想想看,如果手术台上急需输血,没有熟练专业的人员怎么行呢?就好比一支球队,没有各个位置的优秀球员,怎么能赢得比赛呢?咱们输血科一定得有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技术精湛的检验人员等。
2. 设备设施必须要精良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就好像战士上战场,没有好的武器怎么能打胜仗呢?像先进的血液储存设备、精确的检测仪器等,一个都不能少。
3. 流程规范得严谨起来呀!你说要是输血流程乱套了,那不是要出大乱子嘛?这就如同在轨道上运行的火车,必须得按照规定的路线走才行,不能有丝毫差错,从血液的采集到输注,每个环节都得严格把控。
4. 质量控制要死死抓住不放啊!这就好比盖房子,质量不过关,房子能坚固吗?对于血液的质量,我们必须时刻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5. 培训和教育可不能马虎啊!这就像给汽车加油,没有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怎么能跑得远呢?输血科的人员得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
6. 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啊!要是安全出了问题,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这就相当于保护我们的心脏一样关键,绝对不能掉以轻心,要全方位保障输血科的安全运行。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医疗机构输血科的建设标准基本要求非常重要,每一项都关乎着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必须严格认真地落实好!。
2024版临床输血法律与法规
通过颁发献血证书、纪念品、提供优先用血等激励措施,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献 血,并建立长期稳定的献血队伍。同时,加强对献血者的社会认可和宣传,提 高其社会荣誉感和归属感。
04 受血者权益保障
受血者权利与义务
受血者权利
受血者有权了解输血相关信息,包括输血目的、风险、替代方 案等,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输血。同时,受血者在输血过 程中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医疗安全等权利。
临床输血法律与法规
contents
目录
• 临床输血概述 • 法律法规体系 • 献血者权益保障 • 受血者权益保障 • 输血科建设与管理要求 •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01 临床输血概述
输血目的与意义
01
02
03
04
救治患者生命
输血能够及时补充患者所缺失 的血液成分,挽救生命。
纠正贫血
通过输血可以提高患者体内的 红细胞数量,改善贫血症状。
治疗凝血功能障碍
输入含有凝血因子的血液制品, 可以治疗凝血功能障碍引起的
出血性疾病。
提高机体免疫力
输血可以增强患者的免疫力, 有助于抵抗感染等疾病。
输血发展史及现状
早期输血
现代输血技术
早期的输血实践可以追溯到17世纪,但由于 缺乏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输血风险极高。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现代输血技术得到了 极大的改进和完善,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 血、成分输血等。
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输血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等。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加强输血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和医护人员对输血安全的认识 和重视程度。
05 输血科建设与管 理要求
输血科职责与功能定位
输血科建设标准
精品课件
一、输血科设置要求
• 1. 我省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 设置独立的输血科,或有专职人员负责临 床用血工作,要符合临床科室诊疗需求。
• 2. 各医院输血科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 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 员、设施、设备,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 或血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安排专(兼)职 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
• 3.1输血科业务用房:各功能用房要有 明显标识,入库前血液处置室、血液标本 处理区、储血室、发血室、输血相容性检 测实验室、污废物处理室、自体血采集室、 血液治疗室、资料档案室、值班室、办公 室和生活区,承担临床输血技术人员培训 任务的应配备教学示教室(二级医院房屋 分区布局功能上满足工作需求即可)。
精品课件
• 4. 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 列健康标准:
• 4.1无精神病史; • 4.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 4.3无影响履行输血专业职责的疾病或
功能障碍。 • 4.4乙肝、丙肝、艾滋病毒携带者和梅
毒阳性者不得从事输血科(血库)工作。
精品课件
• 5.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年版)规定人员数量符合要求,输血科人 员配置与床位数或与年输血量参考比例为 1:100(床)或1:1000单位(以红细胞成分 计算)。
• 2.2输血科(血库)应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物体表面及空气净化消毒效果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367-2012医 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输血科开 展自体回输血、输血精品治课件 疗等工作,其卫生
• 2.3输血科(血库)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 内部环境业务区与办公区分开、污染区与 清洁区分开、血标本接收窗口和发血窗口 分开。
精品课件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与医院输血科建设要求
? 血小板低下,不可控制出血,不受上述限制
第二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三:九点 十四分。
? 3/ FFP:
?
PT or APTT> 1.5 正常值,创面弥漫渗血
?
大量输库血或红细胞(出血相当于自身
?
血容量)
?
先天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 4/ 全血:
?
大失血出现低血容量休克
?
或持续活动性出血 >自身血容量 30%
? 31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注,血液内不得加入
?
药物
? 32 输血管道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 33 输血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速度,
?
严密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第二十一页,编辑于星期三:九点 十四分。
? 32 输血管道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 33 输血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
? 速度,严密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第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三:九点 十四分。
血液入库、核对、储存
? 19 入库前核对 ? 20 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登记, ? 资料保存 10年 ? 21 不同血型血液和成分分别存入 专用冰箱 ,并有
明显标志
? 22 不同成分保存温度和保存期 ? 23 储血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并定期消毒 ? 和细菌培养
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三:九点 十四分。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 12 医务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 ? 试管当面核对并采集血样 ? 13 专人送到血库并双方逐项 核对
第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三:九点 十四分。
交叉配血
? 14 标本应为输血前 3天内的 ? 15 血库应核对申请单、血样,复核 ABO ? 血型(正反定型),交叉配血
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三:九点 十四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44359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造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者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 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预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预临床输血会诊。
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第十四条输血科(血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和卫生标准,建筑面积、工程设计、装修装饰、通风、照明、消毒等设施应当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应当配备适宜的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分离机、冰箱、离心机、输血泵、血液过滤器、血液贮存仓等,确保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六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原辅材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袋、采血器、血液标本管、试剂等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确保血液质量的安全和稳定。
五、人员配置第十七条输血科(血库)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经验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管技师、技师、护士等,确保输血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输血科(血库)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临床用血管理和技术水平。
六、安全卫生第十九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完善的血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液采集、储存、运输、发放和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事故处理等,确保血液的安全和有效。
第二十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加强对血液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做好血液筛查和病毒灭活等工作,确保输血过程中的感染风险最小化。
第二十一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输血科(血库)环境的清洁和无菌,避免交叉感染。
七、业务管理第二十二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液采集、储存、发放、输血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输血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第二十三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血液质量控制、质量评估、质量监督和质量改进等方面,确保输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八、计算机管理第二十四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库存管理、血液质量控制、输血记录和信息管理等方面,提高输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九、质量管理第二十五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方针、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等方面,不断提高输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中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医疗机构输血科和血库基本要求
我国输血协会团体标准医疗机构输血科和血库基本要求一、概述我国输血协会作为我国输血事业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对于团体标准医疗机构输血科和血库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标准化。
这些要求不仅对医疗机构的输血科和血库自身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也对于保障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输血协会对于团体标准医疗机构输血科和血库的基本要求。
二、输血科的基本要求1. 输血科人员要求(1)输血科的医生和护士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位等级和资格,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2)输血科必须有专职的负责人,对于输血科的运行负有最终的责任。
2. 输血科的设施设备要求(1)输血科必须具备完善的空气净化和洁净标准,以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
(2)输血科必须配备充足的输血设备和输血材料,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 输血科的管理要求(1)输血科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于输血操作过程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记录。
(2)输血科必须进行规范的医疗废物管理,确保输血过程中的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4. 输血科的志愿者献血者管理要求(1)输血科必须建立健全的献血者档案管理制度,对献血者的信息进行严格保护。
(2)输血科必须做好献血者的健康评估和献血前的相关检测工作,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5. 输血科的危害事件管理要求(1)输血科必须建立危害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输血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2)输血科必须进行危害事件的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估,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血库的基本要求1. 血库设施和设备要求(1)血库必须具备完善的空气净化和洁净标准,以确保储存的血液安全无菌。
(2)血库必须配备充足的血液采集和储存设备,保证血液的质量和保存期限。
2. 血库的管理要求(1)血库必须建立健全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对储存和管理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和记录。
(2)血库必须建立健全的血液保质期管理制度,确保血液的储存期限和使用安全。
3. 血库的血液来源和采集管理要求(1)血库必须建立健全的血液来源和采集管理体系,确保从合法渠道获取血液。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方案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方案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输血治疗在临床治疗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输血治疗的安全、有效,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临床用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方案。
二、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采购、储存、发放、输注等工作。
2. 输血科应具备与其工作量相适应的面积和设施设备,确保输血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输血科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护人员,负责输血工作的技术指导、操作和质量控制。
4.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输血科的管理,建立健全输血工作制度,确保输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建设要求1. 输血科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 输血科应具备独立的业务用房,并根据工作量合理安排各功能区布局,如取血区、储存区、配血区、发血区等。
3. 输血科应具备完善的设施设备,包括冷藏设备、配血仪器、输血器材等,并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4. 输血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储存。
四、管理要求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输血工作制度,包括血液制品的采购、储存、发放、输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2. 输血科应建立完善的血液制品追溯体系,确保血液制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3. 输血科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输血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输血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4.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输血科的质量控制,定期对输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监督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输血科进行自查,确保输血工作符合本规范方案的要求。
2.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输血科的监督与指导,定期对输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3. 对不符合本规范方案要求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
输血科相关法律法规
时,应当认真检查领血单(卡)的填写项目,合格后方可发血。未按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申 报手续的不得发血。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 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输血情
况详细记入病历。
第十五条 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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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sxk-001
编订依据: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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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医疗机构要把上述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
重要考核内容。
自身储血、 自体输血由在治医疗机构采集血液。
患者亲友献血,
由血站采集血液和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ຫໍສະໝຸດ 文件名称:输血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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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输血科相关法律法规
输血科相关法律法规输血科相关法律法规1. 引言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输血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医疗治疗手段。
然而,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涉及输血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输血科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和解析。
2. 国际上的法律法规2.1 世界卫生组织指南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卫生相关事务的管理和推广。
该组织发布了一系列关于输血的指南,以规范各国的输血工作。
例如,WHO发布的《安全和血液质量改进的指南》提出了输血的安全性要求和血液质量的改进措施。
2.2 国际血液标准化组织国际血液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Blood Transfusion, ISBT)是一个国际性的组织,致力于推进血液学和输血学领域的发展。
该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包括血液和输血的规范要求,以及血液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等。
3. 中国的法律法规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法》是中国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于2002年出台。
该法规主要针对血液管理进行了规范,包括采供血液、贮存和输血等各个环节。
该法规对于输血科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2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外,各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输血科的工作。
例如,北京市就发布了《北京市输血科技术管理规定》,对于输血科技术的管理和操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4. 输血科相关法律法规的意义和影响输血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些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严格遵从血液管理的规范,从而减少了输血引发的潜在风险,保障了患者的生命安全。
另外,法律法规的依法执行也提升了血液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了浪费和滥用。
这对于维护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
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一)布局要求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4、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5、有直拨功能的专用电话。
三、人员配备(一)输血科(血库)配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与病床的比例为1:120~150配备,三级医院不少于5人,二级医院不少于3人,贮血室应不少于1人。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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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自体输血指南 • • 自体输血三种方式 • 自体输血实施
• 3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 1/ 浓缩红细胞: • Hb>100g/ 可不输 • Hb<70g/L 应考虑输 • Hb 70~100g/L 视贫血程度、 • 心肺功能、年龄等而定 • 2/ 血小板: >100 x 109/L,可不输 • <50 x 109/L 应考虑输 • 50~100 x 109/L 视自发出血、渗血而定 • 血小板低下,不可控制出血,不受上述限制
输血相关的医疗咨询
参与输血方案的制定和输血效果的评估
协助疑难疾病的诊断和输血治疗
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和监测 输血新技术应用、输血科研等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总
• • • • • • • •
则
1 为规范、指导科学、合理用血而制定 本规范 2 血液应合理应用,杜绝浪费 3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使用成熟 的 输血技术和血液保存技术,包括成分 输血、自体输血 4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独立输血科(血库), 负责临床输血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
冷沉淀 合理输血理由: 纤维蛋白原<0.8g/L 不合理输血理由: 1. 纤维蛋白原 > 1g/L 2. 纤维蛋白原 > 0.8g/L,无出血表现 3. 量不足(<1.5单位/10kg)
□
全血 合理输血理由: 1. 低血容量性休克 □ 2. 持续活动性出血,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 的30% 不合理输血 □ 输血前用药 评价:合理、部分合理、不合理
• 3/ FFP: • PT or APTT> 1.5 正常值,创面弥漫渗血 • 大量输库血或红细胞(出血相当于自身 • 血容量) • 先天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 4/ 全血: • 大失血出现低血容量休克 • 或持续活动性出血>自身血容量30%
• • • • •
4 内科输血指南 1/ 红细胞 Hb<60g/L or HCT < 0.2,可考虑输 2/ 血小板:预防性和治疗性输注的标准 3/ FFP: 补充凝血因子缺乏, 10~15ml/Kg • 4/ 洗涤红细胞: • 5/ 机采白细胞: 治疗性输注
• 32 输血管道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 33 输血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 • 速度,严密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 34 若怀疑溶血或细菌污染,立即停止输血,以生理 • 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报告上级医生,及时处理, 并核对: • 1/ 申请单、血袋标签、配血记录 • 2/ 供、受者血型、并重测血型(保存血样、新采 • 血样、血袋血样)、抗体筛选和配血(盐水和 • 非盐水介质) • 3/ 立即采血肝素抗凝,观察血浆颜色 • 4/ 抽受者血液测胆红素、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直抗 • 试验及相关抗体效价 • 5/ 怀疑细菌污染,取血袋血作细菌培育 • 6/ 尽早查血、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 • • • • • • •
血小板 合理输血理由: 1.血小板< 50×109 /L 2. 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 不合理输血理由: 1. 血小板>100×109 /L 2. 血小板50-100×109/L,无出血 3. 量不足(一次性输注< 2.0×1011)
□ □ □
□
• • • • • • • • • • •
输血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与职能
组成:院长或医疗副院长任主任,委员 5—7人,由医务科、输血科(血库)、检验科、 血液科、 外科主任等兼任。
职责:
领导和管理医院输血工作 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 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输血权威性和指导性
贯彻落实国家输血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合理输血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 推行合理、安全输血,提供技术指导; 调查严重输血反应和差错,提出预防方案; 分析评估特殊输血或不合理输血病例并提出修正;
监督和检查输血科的日常业务工作;
开展合理用血教育培训,促进新技术应用
组织临床输血科研,提高输血整体水平
加强输血科建设 1、场地与设备 2、人员: • 人员结构与知识结构; • 业务能力与、专业性与权威性 3、管理: • 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血库建筑与布局(工作区)
标本接收
实验室
发血室 贮血室
发血室
贮血室
输血科(血库)
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 “仓库”或“血液中转站”
要加强输血科建设, 增强在输血管理中的作用:
人员 : 配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技术力量,人员须 由具备相应学历、具有国家认定的卫生技术职 称、经输血专业培训合格。 配血技能
临床知识
管理知识职责:制定医院床用血计划并检查临床用血储存和提供合格的血液 开展输血前相关检测 互助献血的动员和组织 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
县级医院输血科(血库)—— 血库建设和管理(检查表和100问答)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1999第6号)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献血法》
无偿献血、血液管理、违法处罚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临床用血由省级卫生部门批准的血站供给, 而且是属地供血。 医疗机构可开展自身储血、自体输血。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 临床用血应合理、科学,要制定用血计划, 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输血管理委员会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血
24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血库取血 25 取、发血人员共同核对病人姓名、性别、 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 结果等,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26 不得发出的血液: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破漏;凝块;颜色改变;气泡;颗粒; 溶血;过期等 27 供、受者血样于2~6度保存7天以上,以便 追查不良反应 28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血站和血库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与
医院输血科建设要求
广州血液中心
汪 传 喜
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要内容 卫生部和卫生厅输血管理督导: 血站督导检查 县级以上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 临床输血督导检查
内容:
临床输血—— 合理输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3、4, 具体见广东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检查评分表, 分 手术科室和非手术科室)
输
• • • • • • • • •
血
29 输血前,两名医务人员再次核对病人、 血袋、配血报告等,无误后方可输血 30 输血时, 两名医务人员再次带病历床前 核对,无误后用标准输血器输血 31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注,血液内不得加入 药物 32 输血管道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33 输血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速度, 严密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 附件一 成分输血指南 附件二 自身输血指南 附件三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附件四 内科输血指南 附件五 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指南 附件六 输血治疗同意书 附件七 临床输血申请书 附件八 输血记录单 附件九 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 1 成分输血指南 • 1/ 成分输血定义 • 2/ 成分输血优点 • 3/ 成分血的临床应用: • 成分血的种类 • 制备、特点、保存、作用及适应证、 • 注意事项
县级血库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
无偿献血及相关规定 用血来源 输血程序与节约用血 血液接受、储存、发放管理及记录 标本接受、交叉配血及标本管理 成分输血基本知识——常用成分血 输血过程、输血反应预防及处理 违法处罚
新鲜冰冻血浆 合理输血理由: 1. 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 输血量≥自身血容量 □ 3. 凝血功能障碍 □ 4. 紧急对抗华法令抗凝血作用 □ 不合理输血理由: 1. 无上述血浆输注指征 □ 2.促进伤口愈合 □ 3. 治疗低蛋白血症 □ 4. 与红细胞搭配输注 5. 用于补充营养 □ 6. 用于提高免疫力 □ 7. FFP量不足(<10-15ml/kg)
• 9 治疗性输血:血库和经治医生共同制定 • 方案并实施监护 • 10 RhD(-)血及其他稀有血型病人应 • 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性输血 • 11 新生儿换血由医生申请,主治医生 • 核准,家属签字同意,血站和血库 • 提供血液,经治医生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 12 医务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 • 试管当面核对并采集血样 • 13 专人送到血库并双方逐项核对
血液入库、核对、储存
• • • • 19 入库前核对 20 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登记, 资料保存10年 21 不同血型血液和成分分别存入专用冰箱,并有 明显标志 • 22 不同成分保存温度和保存期 • 23 储血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并定期消毒 • 和细菌培养
发
• • • • • • • • • •
输 血 申 请
• • • • • • • • • 5 由经治医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主治医生核准签字,连同血样送血库 6 输血前向病人或家属说明有关事项, 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 签字。紧急情况有主管领导同意。 7 术前自身输血由血库采集存储经治医生负责 监护,手术室自身输血由麻醉医生负责实施 8 互助献血及检测、调配:无辐照仪不可输注 亲属血
交 叉 配 血
• 14 标本应为输血前3天内的 • 15 血库应核对申请单、血样,复核ABO • 血型(正反定型),交叉配血 • 16 输注全血、红细胞,浓缩白细胞、 • 手工血小板,应交叉配血,机采 • 血小板应ABO同型输注
• 17 作抗体筛选试验的情况: • 交叉配血不合时 • 有输血、妊史或短期内多次输血者 • 18 二人值班时,互相核对;一人值班 • 时,操作毕自己核对,填写配血结果
• • • •
5 6 7 8
输血治疗同意书 临床输血申请单 输血记录单 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临床输血检查 输血程序(申请单、同意书、不良反应记录 与报告等) 输血指征掌握情况
检查表
分手术和非手术科室
红细胞 • 合理输血理由: • 血红蛋白< 70g/L □ • 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病情决定 • 严重创伤合并感染,Hct可达0.35 □ • 不合理输血理由: • 1. 失血患者补液扩容前输红细胞 □ • 2. 血红蛋白>100g/L □ • 3. 失血量< 20% 自身血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