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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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整治取缔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据《河南省XX年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XX年5月31日前,依法整治取缔全市现有的“小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推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和依法治理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强化社会化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二、整治取缔类别、范围和标准

(一)类别

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

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具体整治取缔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X年本》修正版。

(二)范围

1.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

2. 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3. 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 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5.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

6. 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

(三)标准

取消“小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三、整治取缔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分类整治台账。各镇(街道)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分工,XX年3月15日前,对本辖区、本行业“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彻底澄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帐,确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报市攻坚办备案。整治行动中,对新发现而未列入整治台账的“小散乱污”

企业,一并进行整治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科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

(二)整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工信部门负责核查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小散乱污”企业(生产线),凡涉及国家XX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XX年5月31日前,做到应退尽退,严禁异地转移。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科工信委

(三)整治取缔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涉及工商、环保、质监、国土等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XX年5月31日前,依法予以整治取缔。对涉及两个以上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市政府指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做好以下配合联合整治取缔工作。

1. 工商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营业执照,凡涉及无工商手续的污染企业,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工商局

2. 环保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环评手续,凡涉及无环保手续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污染企业,以及XX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列入关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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