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保护及延期汇交审批流程图

合集下载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地质图件制作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地质图件制作要求

地质图件制作及注意事项大家好!我借此机会把各单位在汇交报告中,图件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应注意的地方来给大家讲一下。

我本人对制图方面有所了解,但对地质方面不专业,在讲述过程中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谅解!在此也向大家说明一下,在过去验收图件中提出的问题有不对的地方请给予指出我及时改正。

第一方面:地质图的制作地质图是以表示地质内容为主的专题地图,图上的其余内容作为编图、用图的依据,但我们在编制地质图时必须掌握以下特点,才能突出主题,主次分明,使读图者能迅速地判读专业内容。

㈠、地质图件中地形要素的取舍要合理地质图是以地质要素为主,地形要素为辅。

地形内容是地质图的地理基础,它与普通地形图的主要区别,在于地形内容的选取是主要根据地质图的需要而定的。

因此我们在做地质图时不要直接把地质内容套到地形图上,这样呢地形内容载负量特别大,重点不突出,层次不清楚,让看图着就感觉图面特别乱,也不符合编图要求。

大家都知道地形图或者搜集来的地形图,它上面的内容比较多,地理内容、地形内容都比较详细,所以我们就要对地形内容进行选取,进行一定的取舍。

㈡、地形要素的选取要有所侧重地形要素的选取,不仅要考虑编图比例尺的大小,而且要根据各种地质图的不同需要有所侧重。

第一点:对综合性地质图的地形底图来说,一般需表示山峰和高程、水系、居民地、主要交通、境界和地貌等主要地形要素,应强调表示与地质、矿产有关的内容。

作为地形底图,一般不表示植被要素和与地质、矿产无密切关系的独立地物,管线等符号。

大比例尺地形底图,应适当考虑野外现场定向、定位以及寻找地质体所需要的方位物。

第二点:如矿区地形地质图,图的比例尺是以相同的或比地形图稍大的为底图,自1:500~1:1万不等。

图上表示等高线、水系、坐标线,主要厂房、桥梁、高压线路,主要交通线路等。

图上的各种地理注记,如城镇、居民点、以能说明矿区地理位置及经济条件为限,不宜过多。

下面讲一下各要素的表示方法:1、水系的表示:水系的含意是指四大类水系物体(海洋;河流、运河和沟渠;水井与水源)的总称。

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要求

3、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要在 “源电子文件” 子目录下按照一张图件一个子目录的原则再建立若 干个三级子目录,每一个子目录的名字与该图所对 应的电子文件名相同。
4、数据库和软件类,也要在“源电子文件”子 目录下建立一个名为“数据库和软件”的三级子目 录。
5、如有插图、插照、图版等的电子文件,还需 在“源电子文件”子目录下再建立一个名为“插图 文件”的三级子目录。
2、色彩方面:插图和图版的色彩纸电不一致,图件转换时丢色或 严重偏色。
3、内容方面:文字描述缺失,插图不清晰,目录不是用word自动 生成或页码与实际不符。审批类文件及其他类文件扫描后未进行编 辑和整饰。
4、用word制作的附表中续表缺少表栏头,表名没有用标题命令定 义,使用Excel等软件制作的附表没有在工作表标签用其表名的简称 来命名。
其它类电子文件汇交要求
电子文件登记表
源电子文件采用XLS、HTML或XML格式; 文件名为“电子文件登记表”,纸质和电子都要汇交; 填写的内容要齐全、完整、规范,不得有遗漏和错误。
载体外标签
文件格式采用DOC、WPS或XLS格式,文件名为“载体 外标签”,归于其他类中(附录C)。
成果地质资料目录著录表 完整地填写后,归于其他
图件部分:
1、附图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纸质资料三者中地质体的 颜色相差太大,甚至做的图件不符合国家或部的制图标准。
2、附图电子文档的岩性符号与纸介质上的岩性符号不一致。 3、附图存档电子文件中缺少图名;图上的名称与责任签的名称 不一致;图上的比例尺与责任签及成果报告的附录的比例尺不一 致。 4、未汇交制图时所采用的系统库、汉字库或所汇交的系统库、 汉字库与所汇交的图件不匹配。 5、源电子文件的系统库没有存入一个文件夹。用AutoACD制作 的源文件,缺少相关信息文件,如线型库及字库文件等。 6、所汇交的源电子文档不是最终的矢量文件。 7、存档电子文件中的附图分辨率过低,附图清晰度差,分辨率 达不到300dpi。 8、分割的钻孔柱状图缺少图栏头。 9、纸质附图在出图时同样出问题,如丢失信息,地质符号发生 变化,颜色变色、丢色、与图例不相一致等。

《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工作成果资料(简称地质资料,下同)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

第三条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全国地质资料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机构是地质资料汇交的管理机关,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保管和提供使用,并对地方、基层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按本办法附件规定办理。

第六条地质资料从审查批准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汇交:一、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区域物、化探和航空遥感地质报告以及大中型矿区的勘探报告,二年以内汇交。

二、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地质资料一年以内汇交。

第七条地质资料的汇交份数规定如下:一、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一式二份。

二、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地质资料一式四份。

第八条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管理机关提交资料。

汇交一式四份的地质资料,其中二份由地方地质资料管理机关转送全国地质资料管理机关。

第九条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附有矿产储量委员会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地质资料审查批准的正式文件,或者委托单位对地质资料正式验收的凭据。

二、完整、齐全。

经行政、技术负责人和编写人签名盖章,并盖有汇交单位的印章。

三、资料正文及其附件的规格为。

长27厘米,宽19厘米(标准16开本)。

附图按同样规格进行折叠,图签折在外面。

四、文字报告编有页码,并印有章节、附图、附表及附件目录。

附图、附表、附件编有顺序号。

附图顺序号依序一张一号。

五、使用胶板纸或者其他利于长期保存的纸张印刷。

六、正文、附表、附件不得用易锈蚀的金属物装订。

第十条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按下列规定印制:一、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区域物、化探报告等,文字、表格应当铅印或者胶印,图件应当胶印。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提高地质资料汇交水平,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决定在全国建立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

为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在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立统一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对成果、实物、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实行全程监管,实现汇交人依法汇交地质资料。

二、监管范围(一)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形成的地质资料。

(二)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

(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应汇交的其他地质资料。

三、任务分工(一)部的主要任务。

1.负责组织制定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

2.负责组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的推广、使用。

3.负责在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地质工作项目和部批准的探矿权、采矿权信息,按统一格式导入监管平台数据库。

4.负责组织对向部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核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核准由部审批的地质资料保护申请和延期汇交申请,并通过监管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有关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

5.负责检查、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按部的统一要求建设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

(二)各省(区、市)主要任务。

1.负责组织执行部制定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

2.负责统一管理本省(区、市)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3.负责在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省(区、市)及其下辖的市(地)、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探矿权、采矿权信息,以及地方财政安排和其他形式投资的地质工作项目信息按统一格式导入监管平台数据库。

4.负责对向本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核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核准由本省(区、市)审批的地质资料保护申请和延期汇交申请,并通过监管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本省(区、市)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

地质资料汇交有关问题

地质资料汇交有关问题

地质资料汇交有关问题一、提交汇交有关材料除报告有关的正文、附图、附表、附件外,还须提供:1.地质档案文件目录(档案明细帐)电子及纸质2份2.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注意汇交人即为出资人)3.不超过400的内容摘要电子附正文后4.任务书、审批意见书、勘查证、资质证扫描5.正文插图矢量化文件。

当然,以上说的只是项目里要提供的一些相关的材料,还有一些比如目录著录表、涉密情况登记表等电子文档制作人员准备了。

二、编制有关要求1.资料的题名、篇名、章名、节名等标题应用标题命令定义,标题阶次依次降低(如采用1-4级标题),同一层次标题的阶次应相同。

各电子文件的目录要通过插入索引和目录命令自动生成,应具有超链接。

自动生成的目录要对其字体、字号、行距整饰,去掉题名名称,要保证页码的正确性(遇到更新域只更新页码时页码更新不了,需更新整个目录或重新插入目录)(报告正文的章、节大家都定义标题,目录超级链接,这一点基本都做到,报告名称应定为一级标题,类推章、节级别)。

报告附表表名也要求使用标题命令进行定义,自动生成目录,具有超链接同正文(做的不够)。

需注意的是在“文档结构图”中只显示各级标题目录,不能有其他的内容(如有的文字也误设为标题)。

2.文本部分字号最小不得小于5号字,行距最少不得低于单倍行距。

正文中的插表、报告附表均需表头栏主要是指表格跨页时(标题行重复)。

所有图片、照片、表格、图版等在电子文件中的显示方向应直立向上,符合正常的屏幕浏览习惯如插图。

三、存在问题档案馆除对资料完整性、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检查验收外,还聘请了一些老地质专家对资料的正确性进行验收,所以我们提供的报告虽然已经经过了初审、终审层层把关审查通过,但汇交时还是存在许多问题要求修改。

近来汇交的资料(七个专项各水口、荆山、湖头、甲公楼、仙亭尾、吉口还有黄凌腊溪、安石坑、员当)存在的问题汇总如下:1.图例图例问题较多,图面中出现的各类点、线、面表示的地质内容需在图例中说明其代表的实际意义,不能遗漏或表示错误。

地质资料汇交相关标准和纸质要求

地质资料汇交相关标准和纸质要求
因救灾等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无偿利用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
17 17
第十七页,共二十七页。
纸质成果地质资料要求
18 18
第十八页,共二十七页。
地质资料打印用纸
1. 正文、附表、附件、其它类纯文本文件应采用70g以上的A4幅面纸张,双面激光打印输出。其 中含有彩色图、照片的页面需用80克以上的纸张彩色打印输出。为达到长期保管、多次利用 的目的,不能复印,均要打印。纸质资料规格应为21.0cm×29.7cm(A4),附表纸质资料一般 为21.0cm×29.7cm(A4)或29.7cm×42.0cm(A3)。 2. 附表套印要符合正常浏览习惯,横版表头都在页面的左边,不能上下套印错误。竖表表头位 于页面上端。 3. 附图要采用韧性好的95g,100g工程绘图纸喷绘,效果为经折叠再正常打开后不会出现叠痕破裂为
13 13
第十三页,共二十七页。
地质资料汇交时限
两权项目的地质资料汇交时限:
1. 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汇交 2.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汇交地质资料 3. 探矿权人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变更前汇交被放弃区块的地质资料; 4.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前终止勘查或者采矿活动的,在办理勘查许可证 或者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前汇交地质资料; 5. 探矿权人由勘查转入采矿的,应当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汇交该矿区的地质资料; 6. 采矿权人开发矿产资源时,发现新矿体、新矿种(指原勘查报告中未反映的具有经济开采价值的矿体、矿种) 或者矿产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指进一步地质工作证实,资源储量误差超过50%的情况)自开发勘探工作结束之日 起180日内汇交地质资料; 7. 属于阶段性关闭矿井的,自关闭之日起180日内汇交地质资料(对于大型矿山一般由若干个独立的采区组 成,每一个独立的采区开采完毕后,都要按上述时间汇交地质资料)。 8. 因违反探矿权、采矿权管理规定,被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地质矿产部令第5号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地质矿产部令第5号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文:----------------------------------------------------------------------------------------------------------------------------------------------------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令第五号发布)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简称《汇交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无论其国籍和投资来源如何,都应当按照《汇交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

我国投资在远洋、极地等地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也应按《汇交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

第三条国家投资取得的地质资料,其所有权属国家所有。

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汇交的地质资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拥有的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全国地质资料局(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地质资料处(馆)应按照《汇交管理办法》和本细则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保护。

第四条地质矿产部全国地质资料局和各省(区、市)地质资料处(馆)是地质资料汇交的管理机关,负责《汇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并对地方和基层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地质矿产部全国地质资料馆和各省(区、市)地质资料处(馆)负责承办地质资料的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具体业务。

能源部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并接受全国地质资料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按《汇交管理办法》附件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汇交地质资料的期限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区域物探(含航空物探)、区域化探报告、遥感地质报告及大、中型矿区的勘探报告,从审查批准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汇交。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信息系统用户手册(2014年)(内部文档请勿复制或分发予第三方)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二○一四年十月目录目录1、系统部署 (6)1.1 系统安装 (6)1.1.1 汇交信息系统安装环境(单机版) (6)1.1.2 汇交系统安装说明 (6)2、主要功能 (26)3、数据准备 (28)3.1 成果资料准备 (28)3.1.1 正文报告、附件、审批、附表、其他类文件准备 (28)3.1.2 附图类准备 (29)3.1.3 附图册电子文件整理 (30)3.1.4 数据库、软件、多媒体数据的准备 (30)3.2 原始资料准备 (31)3.3 实物资料准备 (31)4、注册和登录 (32)4.1 注册新用户信息 (32)4.2 选择工作路径 (32)4.3 登录系统 (34)5、制作汇交档 (35)5.1 填写基本信息 (35)5.1.1 标引信息 (36)5.1.2 成果信息 (36)5.1.3 项目信息 (38)5.1.4 汇交人信息 (38)5.1.5 电子文件信息 (40)5.1.6 原始资料信息 (41)5.2 成果资料 (42)5.2.1 正文类、审批类、附表类、其它类 (42)5.2.2 附图类 (47)5.2.3 多媒体类、数据库和软件类 (56)5.2.4 插图类 (61)5.3 原始资料 (64)5.3.1 文件著录—文件属性信息填写 (64)5.3.2 文件目录 (69)5.4 实物资料 (70)5.4.1 实物资料信息 (71)5.4.2 钻探工程 (71)5.4.3 区调项目 (74)5.5 生成文档 (75)5.5.1 著录检查 (75)5.5.2 生成文档 (75)6、验收检查 (84)6.1 文件检查 (84)6.2 报表预览 (85)6.3 文件浏览 (85)7、主界面其它功能 (87)7.1 加载档、删除档、复制档 (87)7.1.1 加载档(导入档) (87)7.1.2 删除档 (87)7.1.3 复制档 (88)7.2 上传档、下载档 (88)7.2.1 上传档 (88)7.2.2 下载档 (88)7.3 DBF导入 (89)7.4 原始资料清理数据导入 (89)7.5 涉密清理数据导入 (90)7.6 EdMaker3.3电子文件登记表导入 (91)7.7 目录导出 (92)7.8导出报送单数据 (92)7.9 导出DBF (93)7.10 导出上报数据 (94)8、系统设置 (95)8.1个人信息 (95)8.2用户管理 (96)8.3日志查询 (97)8.4系统设置 (98)9、PDF生成 (99)10、统计报表 (101)10.1案卷统计 (101)10.2分类统计 (102)10.3原始资料统计 (102)10.4文件统计 (103)11、退出系统 (103)修订历史记录1、系统部署1.1 系统安装1.1.1 汇交信息系统安装环境(单机版)➢操作系统:Microsoft Windows xp sp3 以上➢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1.1.2 汇交系统安装说明1.1.2.1 计算机环境1.1.2.2 安装操作步骤1.1.2.2.1 查看是否已安装Office 2007及以上版本首先确保电脑系统已安装Microsoft Office 2007,如若不知道是否已安装,可到“控制面板”—“添加或删除程序”内查看。

成果资料汇交与验收

成果资料汇交与验收

附图图签
单位名称
附图名称
拟 编 顺 序 号






计算机制图 项目负责 总工程师
比 例 尺 资料来源
三、汇交人的工作内容
在按照本《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的规定 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时,汇交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按项目工作要求和《格式要求》的规定制作所有的成果 地质资料源电子文件; 2、生成存档电文文件(文本部分文件格式为“ .pdf”,图 像文件格式为“.jpg、.tiff、.eps、.pdf、.gif”); 3、如果电子文件中有插图、插照、图版等,创建“插图文 件”文件夹,用于存放这些文件插入前的源图形文件(是 图像格式文件); 4、提交地质成果资料目录数据库(电子文件)或著录表; 5、提交地质成果资料涉密登记系统库(电子文件)或涉密 登记表;
二、成果报告汇交基本要求
4、文字报告须在参考文献后附300到500字的内容摘要(编 写按照“著录要求P17-18”)。内容摘要按照“章”的标题 定义 5、文字报告装订为A4(21.0cm X 29.7cm)大小,胶印或棉 线装订牢固; 6、正文、附图、附表等目录须与内容相符。目录顺序编排 要求如下: (1)正文目录:按文字报告章节顺序编排,自动链接页码。 (2)附图目录:应反映图件的顺序号、图号、图名、比例尺 。顺序号应依序一张一号,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3)附表目录:单独成册,分册编目目录。 (4)附件目录:编排要求与附表相同。单独成册的照片(图 版)应作为“附件”编目。 以上各类目录在正文目录后,另起单独成页。

1 2

河北省兴隆铁矿工业指标 河北省兴隆铁矿选矿试验报告

1 2

河北省兴隆铁矿审查意见 冀储字78第25号决议书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汇交人使用手册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汇交人使用手册
图 2-2 用户注册 第二步,点击【注册】按钮后,在弹出的注册界面 填写用户登陆信息,然后点击【提交】按钮。 下表为用户注册时所填写的数据项说明: 4
注册信息
用户注册项填写说明 填写内容
用户名
必填,用来登陆监管平台的用户名称。备注:6-12 个字符,可使用字母、数字、下划线,需以字母开头。
密码
必填,注册用户用来设置登陆系统的密码。备注: 8-16 个字符,区分大小写。
第一步:矿权汇交状态查看。在矿权查看功能节点下可查 看矿权的汇交状态,汇交状态主要为“全部、逾期、已发证、其它”。
图 3-3 矿权汇交状态查看 9
第二步:矿权详细信息查看。在结果展示区,双击 矿权信息后系统弹出新界面即可查看矿权的详细信息。
第三步:矿权检索。当展示区的数据量过多时,用 户可在检索区输入检索条件(矿权名称或许可证号),然 后点击【搜索】按钮,可对矿权信息进行模糊检索。
第四步:探矿权、采矿权添加。当汇交人检索不到 矿权信息时,汇交人可进行矿权信息添加,在矿权查看功 能中点击【添加探矿权】或【添加采矿权】按钮,即可进 行探矿权、采矿权信息的添加。
图 3-4 矿权信息建立 10
(2)项目查看
汇交人在该功能点下可查看监管平台内的本单位承担的项 目信息。如果监管平台内不存在所要汇交资料的项目信息,汇 交人可自行添加项目信息。
第二步:汇交凭证信息检索。在汇交凭证查看界面中的检 索区可输入汇交凭证号、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进行项目信息的 检索。
第三步:汇交凭证详细信息查看。在汇交凭证查看功能点下, 双击结果展示区中的汇交凭证记录,即可查看汇交凭证的详细 信息。
5. 实物汇交信息上报
(1)矿权实物目录清单上报
矿权实物目录清单上报,主要是汇交人上报探矿权和采矿 权项目的实物地质资料清单。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及修复要求2年福建地矿局

地质资料归档汇交及修复要求2年福建地矿局
编辑课件
原始地质资料归档类目
原始地质资料归档类目表
编辑课件
原始地质资料归档类目
编辑课件
地质档案文件目录
其他类样式\Q01_0003地质档案文件目录(新).doc
编辑课件
原始地质资料归档要求
立卷归档要求
地质工作结束(包括中止)后3个月内完成立卷工作,并向 地质档案部门(各地勘单位资料室)移交。地质档案部门验收合 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发给原始地质资料归档合格凭证。
编辑课件
成果资料汇交要求—基本原则
齐全完整性 全部成果及相关技术文件 规范性 与工作任务、审查意见和有关技术标准相符;资料中的文字、 术语、符号、代码、注记、数字、图件、表格、图版等符合国 家有关行业标准或规范,同一份资料中计量单位一致; 电子文件符合国土资发[2006]210号 利于保管 纸质资料利于长期保存。 一致性 纸、电地质资料中的地质信息一致,不能相互矛盾。 一套资料中不同文件中的地质信息相互一致
2008年,《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 国土资发[2008]69号
2010年,《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32号
…………
标准规范
2002年,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DZ/033-2002
2006年,《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国土资发[2006]210号
b) 在一级子目录下按卷内类别建立二级子目录,分别用于直接存放该份电子文档相应类别所有的电子文件,二级子目录名为案卷 号+类别代号;
c) 如果二级子目录下需建三级子目录,在二级子目录下应按照每一文件一个子目录的原则再建立若干个三级子目录,每一个子目 录的名字与该件所对应的档号相同,它们将分别用于存放该文件及其运行时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如二次开发软件、系统库、字库和 文件等),且这些相关文件应存放在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中。如果各件电子文件是用同一工具软件形成的,运行时所必须的相关文件 相同,则可以将这些相关文件以一个独立文件夹的形式直接放在该子目录下,但此时应在电子文件使用说明书中给予说明;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汇交人使用手册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汇交人使用手册
第三步:补充修改通知书详细信息查看。在补充修改通 知书功能点下,双击结果展示区中的补充修改通知记录,即 可查看补充修改通知书的详细信息,也可下载由馆藏机构发 放补充修改通知书附件。
(3)汇交凭证查看
用户可在该功能点下查看地质资料主管部门发放给本 单位的汇交凭证信息。
图 3-10 汇交凭证查看 16
第一步:点击【汇交凭证查看】进入到汇交凭证查看界面, 在该功能下显示本单位所有已发证的数据条目信息。
18
第四步:附件上传。汇交人可将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 扫描成电子文件格式,将电子文件上传至监管平台。在实物 清单上报界面中切换至【附件上传】标签页中,在该页面下 点击【附件上传】按钮,然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需要上 传的实物清单进行上传后,点击【保存】按钮,附件上传操 作完成。
图 3-12 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上传
汇交人在该功能点下可查看监管平台内的本单位是勘查单位 时的相关探矿权信息。此功能需要馆藏机构授权后方可查看。
第一步:汇交人可在勘查矿权查看中浏览本单位是勘查单 位时探矿权的汇交状态,也可进行项目的检索等操作。
图 3-7 勘查矿权查看 第二步:勘查矿权详细信息查看。在结果展示区,双击勘查 矿权信息后系统弹出新界面即可查看勘查矿权的详细信息。
二、系统概况
1. 运行环境
全国地质资料监管平台汇交人模块系统运行配置 环境:
1)硬件环境 CPU Intel Pentium 2.4 以上,内存 1G 以上,硬盘可用空间 150G 以上;
2)显示器最佳分辨率 1024X768 ; 3)操 作 系 统 Windows 2000、Windows XP、 Windows 7; 4)操作系统浏览器 Microsoft IE 6.0 以上,办公软 件 Microsoft Office 2003 及以上。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作用,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第三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地质资料馆(以下简称地质资料馆)以及受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以下简称地质资料保管单位)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第五条、国家建立地质资料信息系统。

第六条、在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地质资料的汇交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前款规定以外地质工作项目的,其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但是,由国家出资的,承担有关地质工作项目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第八条、国家对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

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按照本条例附件规定的范围汇交地质资料。

除成果地质资料、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外,其他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只需汇交目录。

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细目,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九条、本条例附件规定的下列地质资料,由地质资料汇交人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一)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放射性矿产的地质资料;(二)海洋地质资料;(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向其汇交的其他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图示版)

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图示版)

数据库 验收意见书;成果报
告正文电 子版
上传实物清单
4. 盖章并扫描的实物地质资料目
录清单
项目办成果处 科技处
5. EDmaker 软件制作成果地质资
料文档
成果地质资料汇交
内容见附件 2 馆藏机构见附件 3
项目工作区所在地 面积最大的省(市 、 区)馆藏机构
保存
6. 合格的成果地质资料全套(电
子+纸质)
地质调查二级项目下属独立汇交单元(子项目) 地质资料汇交流程
1. (取得评审和审查意见后的)
项目原始地质资料
原始资料归档 内容参考附件 1
二级项目承担单位 资料管理部门
2. 二级项目科技处在监管平台建
立立汇交单元
科技处
二级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审核
3. 的 “地质资料汇交明细表”;
评审 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和
5. 用 EDmaker 软件最新版制作成果地质 资料文档,到项目工作区面积相对最大的省
(市、区)资料馆藏机构汇交地质资料,取 得汇交凭证(汇交的内容请参考附件 2,各 省馆的联系方式见附件 3)。
6. 取得汇交凭证后的成果地质资料全套 (电子+纸质)送交至项目办成果处。
项目办成果处
1. 在取得二级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处组织的 成果评审和审查意见书后,将原始地质资料
到二级项目承担单位资料管理部门归档,归
档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
签字并盖章(原始资料归档的内容请参考附 件 1)。
2. 二级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处在全国地质资 料汇交监管平台上申请建立独立汇交单元 (子项目)。
3. 项目成果处在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 台上审核独立汇交单元。独立汇交单元承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的矿业权信息公示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的矿业权信息公示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的矿业权
信息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2.09.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的矿业权信息公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91号)要求,我厅对截至2022年9月29日计44条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的矿业权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逾期未汇交地质资料矿业权清单
湖北省国土资源资料馆2022年9月29日。

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图

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图

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图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图承办机构:矿产资源储量处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1.地质资料汇交地质资料汇交人(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承担地质项目的单位)汇交完整的地质资料:(①成果地质资料文字及附图、附表、附件;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审查)意见书、备案证明;③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④《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著录表》、《原始地质资料目录》、《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汇交的地质资料(纸质、电子文档各俩套),2.是否受理(1个工作日)内)3.检查验收辽宁省地质资料馆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

主要验收内容:(①是否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规范要求编写;②地质资料完整齐全;③印制清晰,着墨牢固,不可用易锈蚀金属物进行装订。

④法律凭据要齐全;⑤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内容是否一致,依照国土资发[XX]210号文件要求,检查电子文件汇交格式是否正确。

(9个工作日)不属于地质资料汇交范畴的不予受理,通知汇交人人汇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或者地质资料汇交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报材料的,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地质资料汇交人实物资料合格否是4.发放汇交凭证验收合格后,通过《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向汇交人发放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加盖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地质资料汇交专用章。

(1个工作日)辽宁省地质资料馆向地质资料汇交人发《地质资料汇交回执》原始资料合格成果资料合格不合格,发补充、修改通知书5资料转交,提供社会服务及时提供社会服务利用,并于90日内转交全国地质资料馆一份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或验收未通过,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受理、不予发放汇交凭证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光盘: 张
磁带:盒
硬盘: 个

始地质资料


文字报告: 册
附图:张
附表: 册
附件: 册
此次汇交原始资料目录:页


光盘: 张
磁带:盒
硬盘: 个






岩心: 米
标本:块
副样:袋
光薄片: 件
岩屑:袋
其他:
此次汇交实物资料目录: 页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汇交专用章)
年月日
注:本证是汇交人履行汇交义务的证明,也是汇交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在办理探矿权保留、采矿权时,须出示此证,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时,此证随权转移。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沪地资凭〔〕号
汇交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或
探(采)矿权许可证号
地质工作所在省(区、市)
说明:行政区名称。
来源
口中央财政安排项目口地方财政安排项目口其他资金安排项目











果地质资料


文字报告: 册
附图:张
附表: 册
附件: 册
此次汇交成果资料目录: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质资料保护及延期汇交审批流程图
地质资料保护及延期汇交审批流程说明
一、受理条件:
1、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复印件;
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或出资人出资证明文件;
3、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证复印件;
4、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申请表;5因不可抗力,地质资料汇交人不能按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提供的延期汇交地质资料申请。

二、承办具体岗位:
储量科
三、运行程序及时限
1、由政务大厅受理,符合条件的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受理后于当日转储量科。

(时限1日)
2、储量科承办人在2日内审核材料,如需补充材料,由承办人于2日后反馈给政务大厅,大厅于当日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符合符合评审条件的由承办人报专家组评审。

(时限2个工作日)
3、储量科科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局长签署意见。

(时限2个工作日)
4、主管副局长审定后签署意见。

(时限2工作日)
5、对主管副局长签署意见的汇交资料进行归档。

(时限3个工作日)
四、总的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监督制约机制
执行《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鸡西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六、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
对不按法定时限审批的当事人可以向鸡西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及举报,投诉举报形式可以采取当面和书面及电话举报,举报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