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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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

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

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场地租赁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临时场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展览会、活动演出、临时办公等。

第三条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进行。

第二章租赁程序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临时场地租赁,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租赁合同。

第六条场地出租方应及时进行场地核实,保证场地符合租赁要求,并在租赁期间保持场地整洁和无障碍。

第七条出租方应当在与承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双方约定地点向承租方提供使用权。

第八条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按时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

第三章租赁费用第九条租赁费用应根据场地面积、使用时间、设施设备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第十条租赁费用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但应保证在使用前支付至少30%的租金。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出租方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临时场地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提供完整的场地使用说明和安全指引。

第十三条承租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应当合理使用场地,保持场地整洁和安全。

第五章违约处理第十四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时提供场地或场地质量不符合租赁要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约定使用规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骗取租金或发生任何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的问题,出租方有权利提起法律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不定期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对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租赁管理部门。

以上为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

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

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场地临时租赁行为,确保场地租赁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高效,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场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场地临时租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展览厅、体育场馆、剧院、演艺场所等场地的临时租赁行为。

三、租赁申请和审批1. 租赁方向出租方提出场地租赁申请,填写租赁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租金和押金。

2. 出租方接到申请后,对租赁申请表进行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场地租赁的具体时间、租金和押金的确认,并签署租赁合同。

3. 出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约定双方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

四、租赁管理1. 租赁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和押金,并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约定使用场地,并妥善保管场地设施和设备。

2. 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内保障场地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和完好,并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

3. 租赁方在使用场地时,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场地管理规定,对场地进行合理使用,不得私自改变场地结构和设施,不得进行损坏和浪费。

五、租赁违约和处罚1. 租赁方未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款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 租赁方在使用场地时,擅自损坏或者私自改变场地结构和设施的,出租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可以暂停其使用权利。

3. 租赁方未按照规定使用场地,或者在场地内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行为,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六、租赁服务质量监督1. 出租方应当加强对场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抽查,及时了解租赁方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租赁方和使用者对出租方的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以向出租方提出申诉,出租方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租赁方和使用者作出答复。

七、其他规定1. 本管理制度由出租方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出租方有权对租赁管理制度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后的管理制度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租赁方。

出租场地管理制度

出租场地管理制度

出租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场地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出租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出租的各类场地。

第三条出租场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合同精神,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单位定期对出租场地进行检查、评估,做好出租场地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出租场地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场地的安全、文明使用,不得有任何损坏、盗窃、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六条出租场地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和保养。

第二章出租程序第七条出租场地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出租手续。

1. 出租方应当向租赁方提供出租场地的相关资料,包括场地位置、面积、用途、租金等信息。

2. 租赁方应当准确填写租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出租方审核无误后办理出租手续。

3.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使用规定、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出租场地应当按照规定的价格办理租金缴纳手续。

1. 租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

2. 租金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

3. 租金必须凭合同和发票等相关证明进行核算,确保款项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出租方应当向租赁方交付场地使用的相关证件和钥匙等物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

1. 出租方应当向租赁方提供场地使用说明,包括场地的功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2. 出租方应当指导租赁方正确使用场地,保障场地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出租管理第十条出租场地应当进行管理,包括日常保洁、巡视、维护等工作。

1. 出租方应当组织专人负责场地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卫生。

2. 出租方应当定期对场地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出租方应当做好场地的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十一条出租方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场地的安全使用。

1. 出租方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防范、应急疏散等内容。

2. 出租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场地租赁安全管理规定(3篇)

场地租赁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商铺及场地租赁使用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鉴于出租方拥有位于[详细地址]的商铺及场地(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现出租方愿意将租赁场地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租赁场地使用安全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场地使用安全管理1. 安全责任:1.1 出租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确保租赁场地符合安全标准。

1.2 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制定的租赁场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2. 安全教育:2.1 承租方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员工在发生紧急突发事故时有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2 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3. 消防安全:3.1 经营超市、酒楼、饮食、罐装燃气等业务的承租方,须办理相关消防安全、卫生等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规定进行营业。

3.2 在经营罐装燃气时,必须按有关部门核准的存储量进行营业。

3.3 未经有关部门及出租方同意,不得在租赁场地内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含烟花炮竹)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

4. 消防设施设备:4.1 承租用于经营的商铺(50平方米以下)必须配备有效的4KG灭火器1—2具,50平方米以上的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

4.2 承租方应定期对租赁场地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安全责任,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安全责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租赁商户管理制度

租赁商户管理制度

租赁商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商户管理,促进租赁商户健康发展,维护租赁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租赁商户。

第三条租赁商户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循商业道德规范,加强自律,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租赁商户应当保持经营场所整洁,秩序井然,消防安全设施完善,保障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租赁商户应当妥善保管商铺、设备和商品,做好防火、防盗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租赁商户管理第六条租赁商户应当按照经营范围和规模合理设置管理人员,明确责任、权限和禁止行为。

第七条租赁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守法经营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租赁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第九条租赁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负责,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租赁商户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第三章租赁市场秩序第十一条租赁商户应当与周边商户和社会公众和睦相处,互相尊重,不得进行恶意竞争、恶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租赁商户应当自觉接受市场监督和消费者维权,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租赁商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不得对执法人员进行妨害、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租赁商户应当主动参加行业协会和商会,共同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和秩序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租赁商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六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租赁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惩处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的租赁商户,应当积极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不再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租赁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对其采取控制措施。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租赁商户应当加强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制度

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制度

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活动。

2. 物业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租赁场地的安全、清洁、有序,以及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二、租赁管理1. 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用途、管理费用、维护责任等条款。

2.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三、安全与秩序1.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系统、监控设施、消防管理等。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地内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四、环境与卫生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租赁场地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2. 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五、设施维护1.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场地内的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2. 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六、费用与收费1. 物业管理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2. 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逾期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承租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2. 严重违规者,物业管理公司可终止租赁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1. 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遵循合同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正式发布的文件进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物业管理制度模板,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确保所有规定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场所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场所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场所租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场所租赁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保障承租人和租赁场所的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场所租赁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活动场馆、演出场所等。

第三条目标与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场所租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租赁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

第四条主要任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场所租赁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管理流程,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承租人和租赁场所的安全。

第五条安全管理责任:租赁场所的出租方、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对租赁活动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当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安全管理内容: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场所租赁活动的安全。

第九条安全管理效果评估: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十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租赁场所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出租方和管理员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场所租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租赁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场所租赁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巡查检查、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租赁场所应当制定适用于自身情况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入口的设置、安全巡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

租赁门店管理制度

租赁门店管理制度

租赁门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租赁经营行为,促进租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各方权益,维护租赁市场秩序,提高租赁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场所租赁业务的租赁门店,包括商品租赁、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等。

第三条租赁门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租赁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自律管理,依法开展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租赁门店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维护租赁市场秩序,不得有欺诈、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租赁门店应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第六条租赁门店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保障租赁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租赁门店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员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租赁门店应当注重环保和资源节约,推广绿色环保租赁产品,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

第九条租赁门店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立企业良好形象。

第十条租赁门店应当加强危机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十一条租赁门店在营业地点经营租赁业务,应当依法申请工商相关许可,取得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租赁门店应当依法纳税,按规定申报和缴纳相关税收。

第十三条租赁门店经营房屋租赁业务,应当取得房地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租赁门店经营汽车租赁业务,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租赁门店应当依法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注册,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租赁门店不得擅自进行营业场所地址变更、营业范围变更等行为,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十七条租赁门店应当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租赁义务,不得违约或者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第十八条租赁门店不得损害租赁物品的完好性和使用功能,保持物品的良好状态。

第十九条租赁门店应当对租赁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物品的安全、可靠性。

场地租户管理制度

场地租户管理制度

场地租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地租户的行为,保障场地租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场地租户的公共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租用场地的租户。

第三条场地租户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我公司有权对场地租户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场地租户应当保护场地的环境和设施,不得损坏场地的公共设施,不得侵占他人的个人空间。

第二章场地租用管理第六条场地租户在租用场地之前,应当提前向我公司登记并申请租用,经我公司同意后方可使用场地。

第七条场地租户应当按照约定时间租用场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场地,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

第八条场地租户在使用场地时,应当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污染场地环境。

第九条场地租户在使用场地时,应当遵守规定的使用规则,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用途,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第十条场地租户在使用场地时,应当保护场地设施,不得损坏场地设施,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汇报给我公司。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场地租户如违反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的场地租户可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一般违规的场地租户可以给予罚款处理,金额根据违规行为轻重决定。

3. 暂停使用:对严重违规的场地租户可以暂停其使用场地的权利,直至其整改。

4. 终止合同:对严重、多次违规的场地租户可以终止其场地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场地租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任何变动,将提前通知场地租户。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第十五条场地租户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我公司提出,我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回复。

以上管理制度如有所缺失之处,欢迎各位多提宝贵意见。

感谢合作。

租用场地使用规章制度

租用场地使用规章制度

租用场地使用规章制度一、场地租用范围1.1 场地租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活动场地、展览厅等各类场地。

1.2 租用方需在租用场地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超出租用范围。

1.3 租用方需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段使用场地,不得私自延长使用时间。

1.4 租用方需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场地布置和装饰,不得擅自改动场地布局。

二、场地租用费用2.1 租用方需按照事先约定的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

2.2 租用方需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押金,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领取押金退还。

2.3 租用方需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定支付管理费和清洁费等额外费用。

2.4 租用方需按照相关规定支付额外设备的租用费用,如音响、投影仪等设备。

三、场地租用须知3.1 租用方需提前预订场地,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3.2 租用方需按照事先约定的要求进行场地使用,不得违反租用协议中的规定。

3.3 租用方需遵守场地使用规章制度,不得在场地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3.4 租用方需按照规定时间内离开场地,不得拖延时间造成场地浪费。

3.5 租用方需按照规定要求清理场地,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

四、场地租用安全管理4.1 租用方需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活动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4.2 租用方需负责组织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

4.3 租用方需加强对场地设备的监管,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4.4 租用方需及时向场地管理方汇报活动进展,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五、场地租用后勤服务5.1 租用方可向场地管理方申请提供额外服务,如餐饮、保安、协助布置等服务。

5.2 租用方需提前通知场地管理方对服务需求进行预订,确保服务品质。

5.3 租用方需按时支付额外服务费用,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反馈。

5.4 租用方需遵守相关服务规定,不得私自占用和浪费服务资源。

六、场地租用纠纷解决6.1 如发生场地租用纠纷,租用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店铺门面租赁管理制度

店铺门面租赁管理制度

店铺门面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店铺门面租赁管理行为,维护店铺租赁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店铺门面租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等各类店铺门面租赁。

第三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维护租赁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繁荣。

第四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商业租赁市场要保持市场秩序,促使商贩们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第六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是指依法负责管理店铺门面租赁业务的组织。

第七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店铺门面租赁管理制度,并定期更新完善;(二)审核、登记、备案店铺门面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三)监督检查店铺门面租赁市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四)处理店铺门面租赁争议,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第八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管理不当行为,保证管理工作的廉洁、公正。

第十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护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店铺门面租赁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店铺门面租赁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店铺门面租赁登记制度,收集、归档、保管租赁相关资料;(二)店铺门面租赁审核制度,对店铺门面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备案;(三)店铺门面租赁监督制度,定期检查店铺门面租赁市场情况;(四)店铺门面租赁争议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租赁纠纷,维护租赁市场秩序。

第十二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店铺门面租赁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店铺门面租赁交易情况,确保租赁市场的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店铺门面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店铺门面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对店铺门面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登记,确保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店铺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店铺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店铺租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店铺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商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名下所有店铺的租赁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收取、商铺使用管理、维修责任、违约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租赁双方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租赁活动。

第四条公司作为出租方,应保证商铺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提供符合租赁条件的商铺。

第五条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商铺,确保商铺的安全和完好,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二章租赁合同签订第六条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租赁双方的名称或姓名、租赁商铺的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示商铺的权属证明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第八条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商铺的钥匙,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

第三章租金收取与管理第九条租金的收取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租金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第十条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按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商铺进行检查,确保商铺的安全和完好。

如需维修,承租方应承担维修费用。

第四章商铺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

第十三条承租方不得在商铺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商铺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四条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商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商铺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维修责任第十五条出租方应保证商铺的基本设施完好,如遇到设施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商铺内的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章违约处理第十七条租赁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场所租赁管理制度

场所租赁管理制度

场所租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场所租赁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促进民众生活品质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场所租赁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场所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场所租赁指在一定时间内向他人出租或出借场地或建筑物的行为。

第四条场所租赁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场所租赁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信、公开、方便原则。

第六条场所租赁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场所租赁管理应当注重文明礼仪,维护良好社会风尚。

第八条场所租赁管理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客户信息不得外泄。

第九条场所租赁管理应当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的各类市场活动。

第十条场所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人员配备。

第二章场所租赁手续第十一条进行场所租赁活动,应当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租赁申请。

第十二条提交租赁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第十三条租赁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租金和押金。

第十四条租赁人在租赁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租赁协议。

第十五条租赁协议应当明确租赁期限、租金、费用等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租赁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

第十七条租赁期满,租赁人应当按时退还场所,并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若租赁期间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九条租赁人应当保管场所内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或私自拆除。

第二十条租赁人不得私自转租或转借租赁场所,如有需求应当向出租方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租赁方应当及时处理租赁期间出现的问题,确保租赁活动正常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租赁期间,租赁方应当保持场所清洁,维持良好卫生环境。

第二十三条租赁方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场所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四条租赁方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场所安全。

第二十五条租赁方应当配备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十六条租赁方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不得擅自改变场所用途或违规经营。

第二十八条违反场所租赁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商户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商户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商户租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商户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商业项目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租赁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租赁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2. 合法合规:租赁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 诚信经营:租赁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商业项目的声誉。

4. 统一管理:商业项目经营管理方应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商业环境的整洁、安全、有序。

第三条租赁合同管理1. 租赁合同内容应包括: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用途、违约责任等。

2. 租赁合同签订前,经营管理方应核实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及经营资格。

3. 租赁合同签订后,经营管理方应将合同副本留存备案。

第四条租赁期限管理1. 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经营管理方有权根据商业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租赁期限。

2. 租赁期满后,租赁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退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经营管理方有权依法收回租赁标的。

第五条租金管理1. 租金标准应根据市场行情及商业项目的定位制定,经营管理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租金。

2. 租金支付方式分为按月支付和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 租赁双方应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经营管理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第六条租赁用途管理1. 租赁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标的,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 租赁双方开展经营活动时,应遵守国家关于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 租赁双方应确保经营活动不影响商业项目的整体形象和周边环境的整洁、安全。

第七条经营管理方职责1. 经营管理方应确保租赁标的的安全、合规、完好,及时维修保养,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经营管理方应建立健全商业项目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管理制度,确保商业项目的正常运营。

场地租赁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场地租赁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场地租赁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租赁场所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出租方责任:(1)租赁场所应具备合法的出租资格,确保租赁场所的合法合规。

(2)对租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用电、用气、用热等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3)建立健全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定期对租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对租赁场所内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维护和保养。

2. 承租方责任:(1)遵守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所的结构和用途。

(2)租赁场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租赁场所内不得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4)租赁场所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5)租赁场所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确保用电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1)租赁场所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禁止在租赁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

2. 用电安全:(1)租赁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并定期检查。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确保用电安全。

(3)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用气安全:(1)租赁场所内的燃气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并定期检查。

(2)禁止在燃气管道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3)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通风换气,并及时报修。

4. 安全巡查:(1)出租方应定期对租赁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巡查。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后,租赁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租赁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租赁双方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我单位场地临时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场地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及对外场地临时租赁管理。

三、租赁申请1. 需租赁场地者,应向场地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租赁原因、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金预算等。

2. 场地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租赁审批1. 租赁申请经场地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需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场地管理部门。

五、租赁合同签订1. 审批通过后,场地管理部门与租赁方签订《场地临时租赁合同》。

2. 合同内容包括租赁双方基本信息、租赁场地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六、租赁费用1. 租赁费用包括场地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2. 租赁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支付方式可协商确定。

七、租赁期限1. 临时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2. 租赁期限届满,租赁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场地管理部门提出续租申请。

八、租赁管理1. 场地管理部门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管理,确保租赁场地符合租赁合同约定。

2. 租赁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租赁合同约定及我单位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九、违约责任1. 租赁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损坏场地设施等,应承担相应责任。

2. 租赁方逾期未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缴租金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3. 租赁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场地管理部门,并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十、附则1. 本制度由场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范文

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范文

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范文场地临时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管理和规范场地临时租赁以及保障双方(出租方与承租方)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临时租赁场地的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

第二条 [定义]场地临时租赁是指承租方根据一定的条件,向出租方租用场地进行特定活动或者临时使用的行为。

第三条 [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场地临时租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2. 诚信合作原则: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本着互利共赢、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租赁活动。

3. 公平竞争原则:场地临时租赁的选择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合规承租方。

4. 规则确定原则:场地临时租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租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 [权益保障]1. 出租方权益:出租方有权按照规定收取租金,并保障承租方在使用场地期间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租赁需要。

2. 承租方权益:承租方有权按照规定使用场地,并享有其他相关权益,同时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归还场地并保持场地的完好。

第二章租赁流程第五条 [租赁需求]1. 承租方应提前确定租赁场地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租期、面积、设备、配套设施等要求。

2. 承租方可以通过报价、招标、协商等方式确定出租方。

第六条 [场地查看]1. 承租方有权提前预约出租方进行场地查看,确保租赁场地的适用性。

2. 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配合承租方的查看请求,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指导。

第七条 [租赁谈判]1. 承租方和出租方应就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进行租赁谈判。

2. 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租赁协议。

第八条 [租赁合同]1.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2. 租赁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租赁管理第九条 [租赁证件]1. 承租方在使用场地前应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证件,如承租方资质证书、身份证明文件等。

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范文

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范文

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范文临时场地租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临时场地租赁活动的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维护场地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特定活动或项目需要临时场地租赁的情况下,对临时场地租赁进行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临时场地租赁的程序和条件第三条租赁方应根据特定活动或项目的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临时场地。

第四条租赁方应对所需的临时场地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租赁计划和租赁合同草案。

第五条临时场地的出租方应根据租赁方的申请,对所提供的临时场地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符合特定活动或项目的需求。

第六条出租方和租赁方应就临时场地的租赁费用、租赁期限、场地使用规定、清洁和维护责任、赔偿责任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章临时场地租赁的管理第七条租赁方在使用临时场地时,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

未经出租方同意,租赁方不得私自改变场地用途、转租场地或进行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八条租赁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租赁费用,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向出租方提前通知是否续租或退场。

第九条出租方应对租赁方履行租赁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租赁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场地,不损坏场地设施和设备。

第十条出租方在临时场地租赁期间,应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如提供场地清洁、安全保卫和配套设施等。

第四章临时场地租赁的违约处理第十一条出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导致租赁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租赁方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租赁方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损坏场地设施和设备的,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履行方式和违约金的数额。

第五章其他条款第十四条临时场地租赁的争议,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对于租赁违约行为,有关部门可根据违约情节轻重,对违约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珠海购物中心商业运营商户临时场租管理制度

珠海购物中心商业运营商户临时场租管理制度

珠海购物中心商业运营商户临时场租管理制度商户临时场地租赁包括停车场租赁、广告租赁、购物中心室内外场地租赁、花车租赁、库房租赁、其它租赁。

1.停车场租赁要求1)参照物业部停车场相关规定执行。

2.广告位与花车租赁1)广告位与花车租赁标准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任何超出公司的标准的应报公司流程审批后执行;2)广告位除合同约定的免费之外,其它任何免费的要通过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3)具体租赁的操作流程由市场策划部负责合同的签定与费用的收取;4)花车管理由招商楼层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项目保安负责日常安全的维护管理;5)广告位的安装由工程人员到现场实施安装管理,保安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实施管理,市场策划部负责安装现场的协调服务工作,日常维护检查由市场策划部负责;6)广告位与花车,由公司财务应定期进行租赁抽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按公司处罚规定执行。

3.场地与库房租赁1)场地租赁与库房租赁,都是待开发的租赁收入,是利用项目空置场地或空置其它房间进行租赁,因此属业务招商人员负责租赁与费用的收取;2)所有空置场地与空置其它房间的租赁标准,公司未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同楼层,同业态的租金价格进行招商租赁管理;3)所有空置场地与其它空置房间的开发,形成固定的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应按租赁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执行,在三个月以下的,可按花车使用标准进行;4)空置场地与其它空置房间的开发经营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应约定好安全协议与经营管理协议,似同正式的租赁合同的执行;5)空置场地与其它空置房间的开发经营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装修管理,按公司装修管理要求进行装修,同时要特别注重与购物中心的整体形象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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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临时场租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临时场租的活动,保证公司的利益又保证商贸城的形像
(2)适用范围:商贸城除商铺租赁之外的租赁收入。

(3)程序要点
1)临时场租分类
A、广告租赁
B、场地租赁
C、库房租赁
D、其它租赁收入
2)要求
A、广告位租赁
※广告位租赁标准,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任何超出公司的标准的应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广告位除合同约定的免费之外,其它任何免费的要通过程序审批后执行,特殊情况可申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具体租赁的操作流程由市管人员负责合同的签定与费用的收取
※广告位的安装由工程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督安装管理,保安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实施管理,策划人员负责安装现场的协调服务工作,日常维护检查由策划人员负责。

B、场地与库房租赁
※场地租赁与库房租赁,都是项目挖掘的租赁收入,是利用项目空置场地或空置其它房间进行租赁,因此属招商人员负责租赁与费用的收取。

※所有空置场地与空置其它房间的租赁标准,公司未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同楼层、同区块、同业态的租金价格进行招商租赁管理。

※所有空置场地与其它空置房间的开发,形成固定的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应按租赁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执行,在三个月以下的,可使用临时租赁约定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进行。

※空置场地与其它空置房间的开发经营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应约定好安全协议与经营管理协议,似同正式的租赁合同的执行。

※空置场地与其它空置房间的开发经营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装修管理,按公司装修管理要求进行装修,同时要特别注重与商场的整体形象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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