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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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对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公司负责、公司监管、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公司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通过有效的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公司各级人员及职能部门职业病防治职责第六条董事长职责(一)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审定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宣传教育计划。

(三)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会议,审定公司职业病防治重大事项。

定期召开职业病防治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重大问题。

(四)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审定批准职业病防治人员的配备、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决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奖惩。

(五)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审定批准公司的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应承担的职业病防治责任。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在特定工作环境下,由于接触和吸入有害物质、经常接触危险工具、长时间处于高强度工作状态等原因,导致工人身体发生疾病的一种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不仅仅对个体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还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各国逐渐建立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国家责任国家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中担负着核心责任。

国家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基本要求和标准,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国家还应当加强职业病监测和监管,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源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及时发布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信息,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二、企业责任企业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承担着最直接的责任。

企业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对于那些特别危害的操作岗位,企业应当对工人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从根源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三、个人责任个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直接受益者,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个人要加强自身的职业病防护意识,严格遵循企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个人应当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和教育,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和预防方法,并主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个人应当自觉接受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健康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和反映职业病危害问题。

四、职业病防治机构责任职业病防治机构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技术支撑和监督检查的任务。

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提供职业病预防和诊断服务。

职业病防治机构还应当定期对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媒体责任媒体在职业病防治中扮演着信息传媒的重要角色。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三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三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任命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符合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4.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5.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危害监测、诊断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

6.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预防意识,鼓励劳动者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7. 用人单位应当配备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8.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并为职业病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救治和赔偿。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需要,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

4.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扩散的管理措施,确保相关设备和设施的密封、密闭和通风。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1.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工艺改造、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等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扩散。

3.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无害或较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艺、工具和材料。

4.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机制,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11、总则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4、管理要求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目录一、前言 (2)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概述 (2)1.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4)2.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原则 (5)三、组织与管理 (6)1. 机构设置与职责 (7)2. 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 (8)3. 监督管理 (9)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估 (11)1. 识别方法与流程 (12)2. 评估标准与方法 (13)3. 风险等级划分 (14)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5)1. 工程控制措施 (16)2. 个体防护用品 (18)3. 安全操作规程 (20)六、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检测 (21)1. 监测计划与实施 (22)2. 数据分析与评价 (23)3. 持续改进 (24)七、健康监护与教育 (25)1. 健康检查 (26)2. 职业健康教育 (27)3. 培训与演练 (28)八、法律责任与应急处理 (29)1. 法律责任 (30)2. 应急处理 (31)一、前言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职业病危害问题日益突出,对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公司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概述在现代工业生产中,职业病危害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建立和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相关主体根据法律和规定,负有防治职业病危害的责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以下是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____字详细阐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生产安全,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包括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个方面的责任。

第二章政府的职责第四条政府负有监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

第五条政府应当通过立法、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职业病预防知识的认识。

第六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报告职业病病例。

第七条政府应当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审查,确保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政府应当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指导本地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十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主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治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二)配备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修和更换。

(三)保证劳动者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培训和教育。

(四)落实职业病监测和体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职业病病例。

(五)提供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六)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意识。

(七)落实劳动者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业病病人提供工伤保险和工作能力评估等相关服务。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三条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并认真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特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职业岗位健康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对检查中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治疗和妥善安置。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完整记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是指长期接触某种有毒、有害物质或处于特殊工作环境下,引发人体内部器官、生理机能等发生异常变化和永久性损伤的疾病。

随着各种职业病的不断增多,职业病防治工作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本文将对其进行介绍。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概念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指的是,企业、政府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分别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内容企业的职责和责任企业作为职业病的主体,应当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预防控制策略和要求,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职业病预防控制的职责和要求。

同时,企业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技术措施,尽可能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政府的职责和责任政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政策,指导、督促和检查企业和上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强职业病防治领域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的职责和责任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执行者,需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政策,指导、督促和检查企业和职业病人的防治工作。

同时,还需要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和方法的研究,提供技术指导,科学防治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目前,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企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注意力不够,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政府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的职能未能真正发挥,职业病防治体系和职责权利比较分散,制度和政策尚未完全健全。

总结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是职业病防治的重要保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有助于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任务是:明确本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各级各类岗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和岗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单位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和监督全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本单位应有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职业健康证书。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第九条本单位应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由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应对所有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第十二条本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员工在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有效性。

第五章职业病防护培训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职业病防护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的认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的使用、职业病防护措施的采取等。

第十七条职业病防护培训由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记录应及时保存并随时提供相关部门查阅。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工区和劳动者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矿级领导到各科室、工区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煤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如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1.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制定并实施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提供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力资源及经费保障。

2)定期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建立.健全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2.主管职业病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明确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内容,指导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2)促进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严厉追究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3)及时组织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相关会议,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4)及时研究提出煤矿职业病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汇报,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实现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落实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工作要求。

第三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以单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各级领导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员工负责,对自己负责”;各级各类人员应当履行所在岗位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义务。

第四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结合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各单位管理职责第六条成立各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同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总裁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一)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职业病防治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二)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单位、人员职责。

(三)制定公司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与使用。

(四)直接领导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

(五)组织对公司领导干部、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六)定期检查公司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单位按期解决。

(七)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病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6、组织对劳动者进行培训与宣传教育。

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7、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危害警示与告知。

9、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及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指定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为每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建立劳动者卫生监护档案(个人档案),并逐年将体检表等其他个人资料存入到本人档案之中。

11、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12、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5篇)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5篇)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对粉尘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安全科、人力资源科、生产科、技术科、通风科、财务科、后勤中心共同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工作,其职责是:(1)通风科负责制定通风规章制度,负责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资料管理,绘制相关图表,鉴定主扇工作情况、矿井通风指标;负责测定、报告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以及其它职业危害情况;。

(2)安全科负责开展粉尘作指导工作业现场督促检查、管理、,有权制止、处理违章作业;负责接尘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3)生产科、技术科负责督促检查操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和个人防护作业。

(4)后勤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发放,负责除尘、降尘等设备、仪器、材料的购置,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的各种资用开支。

(5)人力资源科与财务科负责职业病检查和体检人员的确定,协调安排职工进行体检,复查及职工健康档案资料收集等工作,负责制定矿山劳动保护措施和方案。

二、职业病范围与治疗规定1、职业病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职业病范围执行。

2、治疗规定:(1)对已确诊的各期矽肺病例人均应立即调离接尘岗位,实行治疗或疗养。

(2)对于职业病患者,要积极开展治疗工作,脱离原职业危害,适当照顾安排工作,医疗终结确诊为残废或医疗无效死亡时,应按上极有关规定处理。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2)是指企业依法对职业危害进行全面管理和防控,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

职业危害包括各种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具体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粉尘、噪声、振动等。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卫生责任:企业应根据职业危害情况,制定并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 防护设施责任:企业应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合理使用与维护。

3. 岗位评估责任:企业应对各岗位进行评估,确定岗位的职业危害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3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3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职业而引起的疾病,是工作岗位与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所导致的一类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严重影响着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并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的人力和经济损失。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建立科学、高效的责任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国家层面的责任制度1. 国家主管部门的责任国家主管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 社会组织的责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工会等,应当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协助国家主管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业和事业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具体责任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制度,并明确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职业危害防控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健康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病例等。

二、企业层面的责任制度1. 企业领导层的责任企业领导层是职业病防治的具体责任实施者,应当树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将职业病防治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并明确领导层的职责和义务。

领导层应当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加强职业危害防控措施的落实,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中。

2. 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的工作需要,分工负责,并明确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例如,安全保卫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和完善职业危害分级管理制度,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培训与管理,及时掌握劳动者职业健康状况等。

3. 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岗位工作人员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直接操作者,应当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操作规程和要求,提高职业危害防范意识,正确使用和保护个人防护设施和装备,参与相关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管理负有的法律责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是最主要的责任主体,负有对员工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诊断,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等。

2.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用人单位实施监督和指导,确保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提供职业病防治培训等。

3. 相关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管机构,负有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合规,加强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技术研究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各相关方应当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三篇)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三篇)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和个人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合理分工、明确责任、高效合作,共同推动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责任:政府应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监管和执法,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企业责任:企业作为劳动者集中的地方,应建立并落实职业病防控制度,提供安全卫生条件和合理的劳动保护设施,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宣传教育员工关于职业病的知识,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病例。

3. 职业病防治机构责任:职业病防治机构是负责职业病防控工作的专业组织,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监测和防治技术咨询等工作。

4. 个人责任:每个从事劳动的个体应自觉遵守职业卫生法律和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及时报告和处理自己的疾病情况,关注自身的职业健康。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可以有效提高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效率,减少职业病发生率和危害程度,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二)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工作所致的,以慢性病为主的工作相关疾病。

职业病的防治一直是各个国家重视的问题,而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详细介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含义、意义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情况。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含义和意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指依法规定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和义务,明确各方责任,并通过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有效落实。

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建立,能够有力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通过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推动各方履行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实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项目部职业病危害,保护项目部员工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安全监察条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管理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的粉尘、噪声、低温、高温、有毒有害物质、低温等造成的职业病危害。

第四条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实行项目部监管、负责的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所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项目部凡有领导或部门人事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责任制第七条管理机构为加强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项目部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成员由各部门副经理、安全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副经理兼任,具体负责职业危病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责任制一、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项目部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3篇)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3篇)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是指对企业内部进行工作环境的危害因素进行调查研究、监测评估、预防控制、医疗保健的一项专门工作。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业领导、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不同层次的职责和义务,旨在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减少、消除或控制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领导责任:企业的领导必须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确立和贯彻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

领导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应起到示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确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落实。

2.管理人员责任: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职业健康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治。

他们应根据职业危害防治的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确保这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管理人员还要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从业人员责任:从业人员是企业内部接触职业危害最直接的群体,他们应当严格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规定,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必要的职业健康培训和教育,并主动参与职业健康管理活动。

从业人员还要积极参与企业职业危害的控制工作,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

4.职业卫生专业机构责任:职业卫生专业机构是企业或行业内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和技术支持的机构,他们应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调查研究、评估监测和控制措施的制订,并向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职业卫生专业机构还负责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责任: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是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对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追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监督管理部门还负责对职业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的扩散,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职业健康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它涉及企业领导、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专业机构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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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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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2322-29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
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
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
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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