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请假管理,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合法、及时报告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调休等。
第五条事假:因私事需请假者,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事假期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六条病假:因患病需请假者,应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休假。
病假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职工可增加婚假10天。
第八条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九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难产、多胞胎生育的,增加产假。
第十条陪产假:男职工可享受7天陪产假。
第十一条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
第十二条调休: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休。
第三章请假审批第十三条事假、婚假、丧假、调休等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病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五条事假、病假等请假,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第四章请假待遇第十六条事假、调休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病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手续不全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或擅自离岗者,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汇编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汇编一、休假类型及标准1.年休假: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和岗位等级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年休假天数,一般为5-15个工作日。
2.婚假:结婚员工享受3-15个工作日的婚假。
3.产假:女职工在办理生育手续后,享受带薪产假,产假时间根据国家规定给予不同长度的休假,通常不少于90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或配偶去世,可以享受3-7个工作日的丧假。
5.病假:员工生病需要请假治疗,公司将根据员工病情及治疗需要给予相应的病假,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长时间病假可视情况给予6个月至1年不等的病假。
6.探亲假:员工可申请探亲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哺乳假:员工在生育后6个月内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期满可以申请转其他假期或加班工资。
二、请假申请流程1.员工需要根据具体请假情况,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如遇上级不在岗,需将申请书转交给代理人。
2.请假申请书应包含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信息,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3.经过上级批准后,员工将请假申请书交给人事部门备案。
三、请假期间的注意事项1.员工必须按时履行请假期间安排的各项事务,不得违反请假期间的规定和公司的制度。
2.请假期间,员工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公司员工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3.员工请假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员工请假期间如需延长假期,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申请,并得到公司批准后方可延长假期。
四、请假期间的权益保障1.员工在请假期间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工资发放时间和方式与正常上班员工相同。
2.员工请假期间,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食堂用餐等,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3.员工请假期间,政策性调整和福利待遇调整,均按照正常上班员工的情况进行调整。
五、请假违规处理办法1.如无合理事由擅自请假或者无故不请假者,一经查实将扣除相应的工资。
2.员工请假期间无故缺岗或违反请假条例者,将被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1. 背景介绍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工作是为政府提供服务和支持。
这些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任务和压力,因此,在保障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实施合理的请、休假制度,是对其工作的肯定和关心。
2. 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制度2.1 年假机关工作人员享有年假,年假按照工作年限、级别等因素不同而产生差异。
具体如下:•工龄在1年以下的工作人员,享有5天年假。
•工龄在1年及以上,不满10年的,享有10天年假。
•工龄在10年及以上,不满20年的,享有15天年假。
•工龄在20年及以上的,享有20天年假。
年假可分割,分别休假时间不得少于3日,也可以连续休假。
年假可以结转到次年,但超过2年的年假不予结转。
2.2 病假机关工作人员享有病假,病假的天数与工作年限相关。
具体如下:•工龄在1年以下的工作人员,病假年度内不超过10天。
•工龄在1年及以上,不满10年的,病假年度内不超过15天。
•工龄在10年及以上,不满20年的,病假年度内不超过20天。
•工龄在20年及以上的,病假年度内不超过25天。
病假需要提供医疗证明,否则将不予认定。
病假时间超过3天的,应向所在单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病假专项鉴定。
2.3 事假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享受事假,事假需要提前请假并且得到所在单位的批准。
事假日数不得超过10天,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天,且不得与其他休假重叠。
2.4 探亲假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享受探亲假,探亲假为事假的一项。
探亲假日数不得超过7天,次数不得超过2次,最少间隔为1年。
2.5 婚假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享受婚假。
婚假时间为10天。
如果是离婚,可以享受3天离婚假。
2.6 丧假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享受丧假。
具体天数根据亲属关系和所在地政策而定。
•配偶或直系血亲,享受5天丧假。
•配偶或直系血亲再次丧亡,从第一个丧假起,享受3天丧假,如是连续丧假的,最多6天。
•非直系血亲,如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兄弟姐妹等,享受3天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最新规定模版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最新规定模版一、请假的定义和范围1.1 请假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暂停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1.2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类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假类型。
二、请假的申请和审批流程2.1 请假申请人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类型等必要信息。
2.2 直接上级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
2.3 请假审批结果应书面通知请假人,包括通过审批、驳回申请或延期审批的原因。
2.4 如请假时间超过3天,还需将请假申请提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三、请假期限和假期计算3.1 请假期限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请假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
3.2 假期计算方式如下:- 事假、病假:按照实际请假的天数计算;- 年休假:按照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每满一年工作时间享有10天年休假;- 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计算;- 婚假、丧假、探亲假:按照实际请假的天数计算。
3.3 请假期间暂停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参照单位相关规定。
四、请假条的填写和保存4.1 请假条应包含以下信息:请假人姓名、工作单位、请假类型、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期限、联系电话等。
4.2 请假条应由请假人填写,并附上请假事由的相关证明文件。
4.3 请假条应妥善保存,需要提交备案的请假条和相关证明文件应交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保存。
五、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5.1 请假期间,由直接上级负责安排请假人的工作职责。
5.2 请假期间工作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请假违规处理6.1 请假人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事由不真实,将视为无效请假。
6.2 无效请假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可能导致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工资扣除等后果。
八、附则8.1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请假制度的临时调整,但需报请上级同意。
8.2 本请假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一、请假种类和流程请假种类主要包括年休假、病假、事假、调休假等。
员工需要根据请假原因选择相应的请假种类,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请假申请表应包括请假时间、请假原因,以及相关附件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员工需要向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递交请假申请表,并在请假前尽量提前几天通知,以便组织安排工作。
二、请假审批流程请假审批流程一般是由直接上级、人事部门和单位领导进行的层层审批。
请假申请表需要直接上级的签字同意后,再递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由单位领导核准。
在请假流程中,适当设立审批时限,以免因无明确时间导致申请者延误日程。
三、年休假管理年休假是员工按照工作年限享有的休息时间,一般需要提前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才能休假。
请假期间,单位会有其他人员进行工作的安排,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病假管理员工出现疾病需要请假时,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或医生证明,以证明确实有病情需要请假休息。
请假期间一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资支付或福利待遇安排。
五、事假管理员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如参加婚丧嫁娶事宜等,可向直接上级提出事假申请。
事假的申请和批准应严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免影响工作单位的正常运转。
六、调休假管理调休假是员工在法定假日或额外加班后可以调休休息的时间。
员工需要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调休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才能享受调休权。
七、异常请假管理员工如需连续两天以上的请假,需要提供合理的请假原因,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在特殊情况下,如长期病假、孕期调整等,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请假记录和统计工作单位需要建立假期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请假情况和相关数据。
定期进行请假统计和分析,以了解工作单位请假情况,以及根据请假情况制定合理的人员安排和调度。
以上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的一般规定,不同单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请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工作单位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对于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积极的工作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请假休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休假制度一、请假概述请假是指在工作日或者工作时间内因个人特别原因需要短时间不参加工作的情况。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订立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单位正常运作。
二、请假类型1.带薪年假定义:是指员工在单位工作肯定年限后享受的有薪假期。
申请条件:员工在职满1年以上,告知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需提前报批。
实在规定:实在天数依据国家规定,城镇职工带薪年休假为5天至15天不等,务农职工在单位休假7天至21天不等。
2.病假定义:是指因患病或隔离治疗而短时间不参加工作的请假。
申请条件:员工生病,需要请假,须供给病历证明,经单位或者医院证明后,可以批准病假。
实在规定:病假不得蓄意延长。
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 3 天的,凭本身的病假证明向所在单位申请;请假时间超过 3 天但不超过 3 个月的,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并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批准;请假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劳动鉴定机构认定和所在单位批准。
3.婚丧假定义:是指员工因结婚或抚恤亲属死亡而短时间不参加工作的请假。
申请条件:员工结婚、计划生育技术操作、夫妻同归国(境)外或者因抚恤亲属死亡所致缺勤。
实在规定:国家规定,婚假不少于三天,丧假不少于三天,员工在特别情况下可申请延长婚假和丧假。
4.公休假定义:是指员工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由于单位放假而短时间不必参加工作的请假。
申请条件:员工可以自由支配。
实在规定:公休日是周六和周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均在休假日内,并且可以和调休一起使用。
5.产假定义:是指女职工因怀孕、分娩、哺乳或者流产而需要休息,短时间不参加工作的请假。
申请条件:女职工已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规定。
实在规定:女职工产假一般分为产前假、产后假和哺乳假,依据不同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实在请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三、请假管理请假需要遵守肯定流程,以保证单位运营正常进行,以下是请假申请流程:1.员工在请假前应当咨询单位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政策;2.员工依照“请假申请表”的格式向主管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提出申请;3.主管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确认;4.对于多而杂、疑难的请假问题,由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看法并向主管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报告;5.主管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对请假申请进行终审,并作出批准或拒绝的决议;6.批准之后,由单位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假期类别,签发《请假证明》,注明员工姓名、编号、请假类别、请假开始和结束时间等。
事业单位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请休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工作人员休息权,维护单位工作秩序。
第二章请休假类型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分为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
第五条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年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单位实际情况,规定年休假的具体天数。
第七条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请假者,可申请事假。
第八条病假:因患病需请假者,可申请病假。
第九条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规定具体假期和待遇。
第三章请休假程序第十条请假手续:(一)事假: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二)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三)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履行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请假审批:(一)部门负责人审批:对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单位人事部门审批:对超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请假,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一)请假人员应按时销假,特殊情况需延期者,应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二)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应立即销假。
第四章请休假待遇第十三条事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病假:病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五条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享受相应假期和待遇。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请休假的管理,定期对请休假情况进行检查。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请假管理,保障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二)科学合理,简便高效;(三)以人为本,关心职工;(四)严格纪律,严肃处理。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事业单位请假分为以下类型:(一)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申请事假。
(二)病假:因患病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三)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申请婚假。
(四)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
(五)产假:女职工生育,可申请产假。
(六)护理假:职工直系亲属患病需要照顾,可申请护理假。
(七)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八)调休: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可进行调休。
(九)其他: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经单位批准,可申请其他类型的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请假人员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填写《事业单位请假审批表》。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事业单位请假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第七条单位负责人对《事业单位请假审批表》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请假人员。
第八条请假人员应当在请假结束后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请假情况。
第四章请假期限第九条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十条病假:根据病情和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请假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婚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十二条丧假:根据与去世人员的亲属关系确定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
第十三条产假:女职工生育,一般不少于九十天。
第十四条护理假:根据实际情况和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五条年休假:职工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单位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调休: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进行调休。
机关请假休假制度

机关请假休假制度前言机关请假休假制度是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的一项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请假或休假,符合机关规定的各项条款,可以享受该制度所规定的各种假期福利。
假期种类机关请假休假制度所规定的假期种类有:年休假年休假是指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机关工作人员,每年享受的带薪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工作年限不同,以及按照机关的规定计算,一般为5~15天。
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年休假来享受自己的生活和旅游。
病假病假是指因生病而无法工作,经机关医院或其他公立医院诊断,具有病假资格的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申请需要提供详细的医学证明,根据疾病情况和机关规定的病假天数计算病假天数,一般为1~30天。
婚假婚假是指机关工作人员结婚时可享受的带薪休假。
婚假天数根据机关规定的条款计算,一般为3~5天。
产假产假是指女性机关工作人员因生育需要享受的带薪休假。
产假天数根据机关规定的条款计算,一般为90天。
陪产假陪产假是指女性机关工作人员配偶因女方生育需要享受的带薪假期。
陪产假天数根据机关规定的条款计算,一般为3~5天。
丧假丧假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因家庭成员死亡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
丧假天数根据机关规定的条款计算,一般为1~7天。
请假流程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需要遵循以下的流程:1.提交请假申请。
机关工作人员需要向所在机关提出请假申请,申请流程一般在机关规章制度中有具体规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2.审批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需要经过机关上级或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审核的标准一般由机关制定。
如果审核通过,则申请人可以享受该制度所规定的假期福利。
3.提交请假证明。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期满后需要向所在机关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以便机关进行考勤和工资发放。
操办注意事项机关工作人员在使用请假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请假申请需要提前进行,以便机关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和安排工作。
2.使用请假制度需要严格遵守机关制定的条款和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应用范围、超过使用限制等行为。
机关事业人员请假制度最新4篇

机关事业人员请假制度最新4篇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篇一(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1、休假天数: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1、休假天数:(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
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公职人员请销假制度范本

公职人员请销假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职人员的请假和销假行为,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职人员请假、销假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第四条公职人员因病、因事、因公需要请假时,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请假申请应当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期间工作安排等内容。
第六条请假时间:(一)病假: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由单位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二)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说明原因。
(三)公假: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七条请假期间,公职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第八条请假结束后,公职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假期的实际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销假第九条公职人员在请假结束后,应当向单位提交销假申请。
第十条销假申请应当包括请假期间的实际情况、请假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内容。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对公职人员的销假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批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请假、销假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请假、销假行为的监督。
第十三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请假、销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职人员,单位应当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请假、销假制度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制定。
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制度细则

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人员请假管理,保障公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公务人员的请假管理。
第三条公务人员请假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做到请假和值假的双向管理。
第四条具体请假事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条件第五条公务人员请假包括以下类型: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六条年休假:公务人员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具体天数由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安排,一般不得少于五天。
第七条病假:公务人员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按照单位规定进行请假手续。
第八条事假:公务人员因私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向单位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婚假:结婚的公务人员可以享受带薪婚假,婚假的天数由单位规定,不得低于三天。
第十条产假:女公务人员生育孩子可以享受带薪产假,产假的天数由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丧假:公务人员因亲属丧事需要请假的,根据亲属关系和丧事情况,单位会根据规定进行安排。
第三章请假申请和审批第十二条公务人员请假应当提前进行申请,提出具体的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请假申请应当提交给所在部门领导审批,领导应当及时审批并做出批复。
第十四条特殊假期,如婚假、产假、丧假等应当提前向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审查请假申请,做到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三个方面的审核。
第十六条请假经过审批批准后,公务人员方可享受请假待遇。
第四章请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第十七条公务人员请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排,具体福利待遇由单位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八条年休假工资:公务人员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计算,不因休假而减少。
第十九条病假工资:公务人员因病请假期间,工资按照单位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范例(一)事假1. 在职工作人员在处理私人事务时,通常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工作时间处理,需本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领导按权限批准。
享受公休假的工作人员,事假应首先使用公休假抵消。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2. 事假的长度一般不超过____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期限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包括使用公休假抵消的天数)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二)病假在职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相关领导按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三)婚假考虑到教育系统的特殊性,鼓励在寒暑假或节假日办理婚事。
如在工作期间确需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的可请婚假____天,达到晚婚年龄(男____周岁以上,女____周岁以上)的可请婚假____天(不包括节假日)。
(四)丧假对于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岳母)的丧事,准予丧假____天。
如工作人员在外地,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如需延长假期,经核实并同意后,按事假规定办理。
(五)产假正常产假为____天。
晚育(____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产假增加____天(不包括节假日),难产增加____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____天,男方护理假____天(不包括节假日)。
晚育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申请并获单位批准,可延长休假至子女一周岁。
若产假期间正值寒暑假,寒暑假时间可顺延。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不能享受相关休假。
怀孕____个月内流产假____天,怀孕____个月以上流产假____天。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范例(二)(一)事假1. 在职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包括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处理私人事务为宜。
2.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并请事假,需由本人书面申请,并经相应权限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三篇】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订法规;规定;规定品级的服饰;制作;谓制作方法;规模;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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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1一、事假(一)事假期限。
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
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因事需请假,5个工作日以内的需经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按教职工请假程序报批手续。
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四)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1、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及请销假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及请销假制度一、休假制度休假制度是指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休假的权利和具体办法的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以下类型的休假:1.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的休息日,享受带薪休假。
2.年休假:根据个人工作年限,享受不同天数的年休假,一般为5-15天。
3.病假:工作人员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可享受带薪病假,根据具体情况享受不同天数的病假。
4.婚假:结婚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带薪婚假,一般为3-7天。
5.丧假:工作人员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一般为3-7天。
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其他类型的休假,例如生育假、哺乳假等。
请销假制度是指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和销假程序的制度。
具体流程如下:1.请假申请:工作人员需提前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期限。
2.请假审批:主管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批准,请假时间是否合理。
3.请假登记:主管部门将请假情况登记在工作人员档案中。
5.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工作人员需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销假申请,说明请假期间工作情况和完成的工作。
7.销假登记:主管部门将销假情况登记在工作人员档案中。
请销假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请假流程,保证请假过程的公平和公正,同时可以有效管理工作人员的请假情况,避免滥用请假权益。
总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及请销假制度的设立,可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休假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单位管理水平。
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休假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加强相应的管理和宣传,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工作人员也应遵守制度规定,合理利用休假和请假机会,不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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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4、其他
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
二、事假
(一)请假手续
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假。
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
2、请事假须事由充分,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二)事假待遇
1、基本工资
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补贴。
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
3、补助
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4、其他
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晋级晋职。
三、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根据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四、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
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陕西新计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共计:10天。
产假由原来的98天延长60天,孕前检查10天,共计168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
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
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再婚夫妻同样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婚假待遇。
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
员工配偶、父母(养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市内可请丧假3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5天;外省可请丧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市内可请丧假2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4天;外省可请丧假6天。
五、旷工
(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
(二)出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助和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
计二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予以辞退》
六、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贻误所承担的工作。
(二)请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门备案。
(四)休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审验存档。
(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备案制度,每月初将上月考勤统计好,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存档,将其作为评先树优、年度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六)各单位要按照批准权限,严格把关审批,认真落实请销假制度,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准假。
(七)不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