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须得经保险人同意吗
2024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保险人1.2 投保人1.3 被保险人1.4 货物1.5 运输1.6 保险期间1.7 保险金额1.8 保险费用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范围2.2 保险事故2.3 保险金额赔偿2.4 免赔额2.5 保险赔付方式第三条保险条款3.1 自然灾害3.2 意外事故3.3 货物损失3.4 货物损坏3.5 运输延迟3.6 其他风险第四条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1 投保人解除合同4.2 保险人解除合同4.3 合同终止情形第五条保险合同的转让5.1 合同转让条件5.2 转让程序5.3 转让后的保险责任第六条投保人的义务6.1 提供准确信息6.2 协助保险人调查6.3 及时报案第七条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7.1 按时支付保险费用7.2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7.3 协助投保人处理索赔事宜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第九条法律适用9.1 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和生效10.1 合同签订地点10.2 合同签订日期10.3 合同生效日期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1.1 合同的修改11.2 合同的补充第十二条通知条款12.1 通知义务12.2 通知方式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期限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合同的保管14.2 合同的复印件14.3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后的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保险人(1)1.1.1 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批准,具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
(2)1.1.2 保险人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2 投保人(1)1.2.1 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货物所有人或其合法代理人,为货物运输保险的被保险人。
刍议海上保险单转让
刍议海上保险单转让杨波(吉林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5)保险单通常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期间和保险条件等等重要内容和在商品贸易中的流转性,而成为保险活动中至关重要的文件。
遗憾的是,无论我国《保险法》还是《海商法》均未对保险单进行定义;但从这些法律条文看,保险单显然有别于保险合同本身。
如我国《海商法》第229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以由被保险人背书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使得作为海上保险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几乎全部由转让保险单的形式来达到流转的目的。
中英两国对待保险单与保险合同关系的态度是一致的。
首先认为保险单不等同于保险合同,如《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第22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海上保险合同不能作为诉讼的证据,除非包含在符合本法的保险单内。
”同时,也承认保险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替代保险合同使用。
我国海上保险实务中,基本上仅使用海上保险单来证明海上保险合同,《海商法》第221条规定:“被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单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单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凭证的作用。
保险单的作用主要有三种: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装船文件的构成要素;请求保险赔偿金时的证明文件。
海上保险合同总是以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为要件,故保险标的的转让是保险合同转让的前提条件。
转让不改变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受让人获得让与人的全部合同权利,得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保险赔偿。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及其条款经过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签订保险合同并经批准发给投保人的保险单,与本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
本保险条款是标准条款,投保人可与保险人依据具体情况协商适当增加或减少约定条款。
第二条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为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所运输的货物(包括相关包装)、配件和应付运费,以及保险人所承保的附加权利与利益。
投保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确定货物的实际价值,并按照实际价值向保险人申报保险金额。
第三条损失计算及理赔保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赔偿责任。
投保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报告损失情况,并提供损失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保险人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以及实际损失情况进行理赔,并在收到必要的证明资料后,应当在60天内结案。
第四条保险费的缴纳本合同生效前,投保人应当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费的金额以保险单上所载明的为准。
保险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修订保险费率,并于本合同生效前通知投保人。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投保人可以要求变更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条款,但需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不得将保险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本合同经已签订,如需解除,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在书面文本上载明一致意见。
第六条争议解决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当本着诚信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则可以向有关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七条附加条款本保险合同如有需要,可以增加适当的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的具体内容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一致,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第八条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篇一:海上保险合同第十二章海上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前款所称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
第二百一十七条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一)保险人名称;(二)被保险人名称;(三)保险标的;(四)保险价值;(五)保险金额;(六)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七)保险期间;(八)保险费。
第二百一十八条下列各项可以作为保险标的:(一)船舶;(二)货物;(三)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四)货物预期利润;(五)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六)对第三人的责任;(七)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
保险人可以将对前款保险标的的保险进行再保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被保险人不得享有再保险的利益。
第二百一十九条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未约定保险价值的,保险价值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一)船舶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船舶的价值,包括船壳、机器、设备的价值,以及船上燃料、物料、索具、给养、淡水的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二)货物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货物在起运地的发票价格或者非贸易商品在起运地的实际价值以及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三)运费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承运人应收运费总额和保险费的总和;(四)其他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
第二百二十条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第二百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合同成立。
2024年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协议指南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协议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1.2 保险条款的定义与解释第二条保险范围与除外责任2.1 保险范围的具体内容2.2 除外责任的具体内容第三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用3.1 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3.2 保险费用的计算方式第四条保险期限与保险起始日期4.1 保险期限的具体规定4.2 保险起始日期的确定方式第五条保险理赔程序与要求5.1 理赔程序的具体步骤5.2 理赔要求的具体内容第六条保险责任与赔偿标准6.1 保险责任的具体规定6.2 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的具体规定7.2 合同解除的具体规定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争议解决的途径8.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失效与续约9.1 合同生效的具体条件9.2 合同失效的具体条件9.3 合同续约的具体规定第十条保险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0.1 保险公司的权利10.2 保险公司的义务第十一条货主的权利与义务11.1 货主的权利11.2 货主的义务第十二条运输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2.1 运输公司的权利12.2 运输公司的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与继承13.1 合同转让的具体规定13.2 合同继承的具体规定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的具体内容14.2 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本合同是指由保险公司、货主和运输公司三方共同签订的,以海洋运输货物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协议。
1.2 本合同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1)保险公司:指承担保险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货物保险的保险公司。
(2)货主:指拥有货物所有权,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货物投保的一方。
(3)运输公司:指负责运输货物,并与保险公司、货主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
(4)保险货物:指在运输过程中,由货主投保的,需要保险保障的货物。
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1、保险利益原则在一般财产保险中的规定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最严格的。
在一般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对其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所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保险利益额度。
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从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的全过程都存在。
一般财产保险的保单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
否则,转让无效。
2 、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要求在投保时可不存在保险利益,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利益一定要存在。
同时,由于运输货物处于流动状态,为了便于国际贸易的快速顺利地进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单可以自由地转让,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
3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
此外,人寿保险保单可出售、转让和抵押。
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有哪些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构成保险利益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是法律上承认并且可以主张的利益。
由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
比如,给偷盗来的财物投保财产险,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是可以实现的利益。
仅由投保人主观上认定存在,而在客观实际中并不存在的利益,不应作为保险利益。
确定的保险利益包括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现有的利益和由现有利益产生的期待利益。
现有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如投保人已购买的汽车),现有的机器设备和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等;期待利益是指由现有利益产生的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如出租房屋而预期可以获得的租金收入,维修设备而预期可以得到的修理费收入等)。
(3)保险利益必须是可用货币形式计算的利益。
无法用货币形式来计算其价值,发生损失无法用金钱给予补偿的利益,不能作为保险利益。
保险学判断题
1、目前我国的保险法规允许个人经营保险经纪业务,也存在个人保险经纪人。
2、海上保险中投保人订立合同时可以不具有可保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只是在承保时审查投保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订立合同之后不再要求。
4、保险合同的成立就意味着生效。
5、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偿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债务。
1、错误,不允许。
2、正确。
3、正确。
4、错误。
保险合同一般会另外约定生效时间。
5、错误,不需要偿还。
1、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仅仅在财产保险中适用,人身保险中不存在代位求偿问题,因为人身保险合同是给付性合同,而非补偿性合同。
2、保险营销就是保险推销。
3、农业保险不适合作为政策性保险。
4、健康保险一般都会规定一个等待期。
5、再保险的职能在于风险分散和转移。
1、错误,人身保险中的医疗保险适用代位追偿原则。
2、错误,保险营销不等于保险推销。
3、错误,农业保险更适合走政策性保险发展的途径。
4、正确。
5、正确。
1、风险因素一定会导致风险事故。
2、人身保险业务最发达的国家是日本。
3、生产决定保险,保险反作用于生产。
4、多种原因连续发生,且具有因果关系,那么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事故的原因就是近因。
5、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转让应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1、错误。
风险因素不一定导致风险事故的发生。
2、正确3、正确4、正确5、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转让不需要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1 、只要认真细致,风险因素都可以被及时地识别出来。
2、保险合同的成立就意味着生效。
3、海上保险中投保人订立合同时可以不具有可保利益。
4、非寿险的保险范围要比财产保险范围广泛的多。
5、目前我国的保险法规不允许个人经营保险经纪业务,也存在个人保险经纪人。
1、错误。
有的风险因素难以识别。
2、错误。
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
3、正确。
4、正确。
5、正确。
1、寿险的保险范围要比人身保险的范围广泛的多。
2、保险合同的成立就意味着生效。
3、海上保险中投保人订立合同时可以不具有可保利益。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是被保险⼈的变更,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对于海上运输货物,我国《海商法》第229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以由被保险⼈背书或者以其他⽅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合同转让时尚未⽀付保险费的,被保险⼈和合同受让⼈负连带⽀付责任。
”作出这样规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海上货物保险合同是国际货物贸易单证流转过程中⾮常重要的单证之⼀,通常要随提单的转让⽽转让,⽽且不论转让时货物是否已经灭失或受损,合同的转让都⽆须经过保险⼈的同意。
这是海上货物保险与其他保险在合同转让⽅⾯最重要的特点。
对于船舶,我国《海商法》第230条规定:“因船舶转让⽽转让船舶保险合同的,应当取得保险⼈同意。
未经保险⼈同意,船舶保险合同从船舶转让时起解除;船舶转让发⽣在航次之中的,船舶保险合同⾄航次终了时解除。
合同解除后,保险⼈应当将⾃合同解除之⽇起⾄保险期间届满之⽇⽌的保险费退还被保险⼈。
”该项规定与⼀般的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规定⼀致。
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转让规定
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转让规定第一条合同定义本合同所称的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转让,是指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将其在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书面形式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第二条转让条件1. 投保人需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保险合同未发生保险事故。
2. 转让行为需得到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
3.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就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转让协议。
第三条转让程序1. 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并附上受让方的相关信息。
2. 保险公司在收到转让申请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3. 经保险公司同意后,投保人和受让方应签署转让协议,并提交给保险公司备案。
第四条转让效力1. 转让协议一经签署并经保险公司备案,即对保险公司产生效力。
2. 受让方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原投保人在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转让限制1. 若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让,投保人不得进行转让。
2. 转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转让后的通知义务1. 投保人在转让合同后,应及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2. 保险公司在备案转让协议后,应向被保险人发出书面通知。
第七条转让费用1. 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2. 保险公司不承担因转让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他1. 本规定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海上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事宜。
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及答案(4)
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及答案(4)1、保险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多选题)A. 风险估测B. 风险的识别C. 风险管理方式决策D. 风险管理的实施与评价试题答案:A,B,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保险学教程真题模拟汇编2、上海某进出口公司将一批工艺品出口到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投保的险别是海上货运险的一切险,保险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条款,载运货物的海轮于10月3号到达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货物在10月5日全部卸离海轮,堆放在码头货棚内,若货物未被立即运往保险单上所载明的目的地即安特卫普港收货人仓库,则保险人责任在终止于()(单选题)A. 11月4日B. 12月4日C. 10月5日D. 11月20日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A. 某海轮投保了混合保险,航程自东京到纽约,时间为3个月,该船于3月15起航,若该海轮于6月12日抵达纽约港,保险责任于6月12终止B. 载货船舶航程保险的保险期限从起运港起锚时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时为止C. 海上货运险大都采用定期保险D. 投保船舶定期保险的船舶在保险期内,只要连续在港区内停泊20天以上,就可视为停泊保险试题答案:A4、ICC(A)(B)(C)条款的内容大体等于CIC条款中的()(单选题)A. 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B. 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C. 水渍险、一切险、平安险D. 水渍险、平安险、一切险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5、长风号货轮载货从厦门港驶往旧金山,航行途中机舱起火,船长基于船货的共同安全,采取紧急措施,引海水灭火。
火扑灭后,由于无法继续航行,船长雇用拖轮将货轮拖回厦门修理。
在这起事故中,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是()(多选题)A. 因灌水灭火造成的货物损失B. 雇用的拖船费用C. 额外增加的船员工资D. 主机被火烧毁的损失E. 被火烧毁的损失试题答案:A,B,C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6、一艘海轮满载袋装砂糖驶往某地,途中因气候恶劣,海水涌进舱内,致使部分糖包浸水,砂糖被溶解,此项损失属于()(单选题)A. 推定全损B. 单独海损C. 共同海损D. 实际全损试题答案:B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7、以下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A. 船舶保险合同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后方可转让B. 海上货运险合同可由被保险人背书或以其他方式转让C. 海上货运险合同的转让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D. 海上货运险合同允许保险合同背书转让与提单背书转让同步进行试题答案:C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8、在海运过程中,保险标的茶叶经水浸已不能饮用,这种海上损失属于()(单选题)A. 实际全损B. 推定全损C. 共同海损D. 单独海损试题答案:A9、保险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多选题)A. 风险估测B. 风险的识别C. 风险管理方式决策D. 风险管理的实施与评价试题答案:A,B,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保险学教程真题模拟汇编10、战争、罢工风险属于()(单选题)A. 自然灾害B. 意外事故C. 一般外来风险D. 特殊外来风险试题答案: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1、可保的海上风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多选题)A. 大量标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B. 风险发生的偶然性C. 风险发生的意外性D. 风险损失的预测性E. 必须是属于海上及航海中的风险试题答案:A,B,C,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2、调整保险人、托运人和承运人三者之间在货损责任上关系的国际公约是()(单选题)A. 《维斯比规则》B.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C. 《1906年船舶碰撞公约》D. 《北京理算规则》试题答案:A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3、平安险承保责任的范围包括()(多选题)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B.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C.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D.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E. 共同海损牺牲、分摊或救助费用试题答案:A,B,C,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4、某机器设备公司将一台机器价值80万美元,出口至坦桑尼亚达莱斯港口,以下最佳的投保方式为()(单选题)A. 逐笔保险B. 总括保险C. 流动保险D. 预约保险试题答案:A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5、下列提单按照提单上是否有批注的标准所作的分类是()(多选题)A. 清洁提单B. 不清洁提单C. 记名提单D. 空白提单E. 指示提单试题答案:A,B16、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国际惯例是()(单选题)A. 《维斯比规则》B.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C. 《1910年船舶碰撞责任公约》D. 《海牙规则》试题答案:B17、关于救助费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A. 大多可列入共同海损范围B. 救助行为是自愿的C. 保险人对于救助费用与货物损失的赔偿不得超过保险金额D. 保险人对于救助费用与货物损失的赔偿可以超过保险金额E. 救助行为主体必须是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试题答案:A,B,C,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8、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填写了“Order”字样的提单称为()(单选题)A. 记名提单B. 不记名提单C. 指示提单D. 限制提单试题答案:C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9、保险风险管理方式属控制型风险管理方式的主要包括()(多选题)A. 保险B. 回避C. 抑制D. 预防试题答案:B,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保险学教程真题模拟汇编20、海运提单是()(多选题)A. 运输合同B. 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C. 提货凭证D. 可抵押的单据E. 物权凭证试题答案:A,B,C,D,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21、属于“船残”的是()(单选题)A. 装卸作业中码头工人造成的货物残损B. 承运人没有管好货造成的货物残损C. 包装不固造成的货物残损D. 船舶不适航造成的货物残损试题答案: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22、协会海运货物战争险的保险期间采取什么原则()(单选题)A. “水面负责”B. “仓至仓”C. “门到门”D. “港到港”试题答案:A23、在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中,可以申请加保的特别附加险包括()(多选题)A. 交货不到险B. 进口关税险C. 冷藏货物险D. 散装桐油险E. 提货不着险试题答案:A,B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24、世界上目前被认为是最早的一张保单出现在()(单选题)A. 1335年B. 1384年C. 1393年D. 1347年试题答案: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25、保险风险管理方式属控制型风险管理方式的主要包括()(多选题)A. 保险B. 回避C. 抑制D. 预防试题答案:B,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保险学教程真题模拟汇编26、下列提单按照提单上是否有批注的标准所作的分类是()(多选题)A. 清洁提单B. 不清洁提单C. 记名提单D. 空白提单E. 指示提单试题答案:A,B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2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27、以下使用同一个保险金额的是()(单选题)A. 施救费用和保险标的本身损失B. 救助费用和保险标的本身损失C. 进口关税险和货物保险金额D. 额外费用和保险标的本身损失试题答案:B28、以下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A. 船舶保险合同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后方可转让B. 海上货运险合同可由被保险人背书或以其他方式转让C. 海上货运险合同的转让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D. 海上货运险合同允许保险合同背书转让与提单背书转让同步进行试题答案:C29、我国1992年11月颁布的《海商法》基本体现了以下()规则的精神(单选题)A. 《汉堡规则》B. 《海牙规则》C. 《维斯比规则》D. 《汉堡货物运输公约》试题答案:C30、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理赔的原则有()(多选题)A. 主动迅速B. 先赔后追C. 遵约守信D. 正确合理E. 实事求是试题答案:A,B,C,D,E31、海难包括()(多选题)A. 海啸B. 短量C. 淡水雨淋D. 碰撞E. 地震试题答案:A,D,E32、可保的海上风险不包括()(单选题)A. 船舶的自然磨损B. 恶劣气候C. 船舶失踪试题答案:A33、CFR价格条件中,不属于卖方的责任有()(单选题)A. 办出口手续,领取出口许可证B. 租船,订舱C. 办理保险D. 承担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试题答案:C34、CIF价格条件中,属于买方的责任有()(单选题)A. 办出口手续,领取出口许可证B. 租船,订舱C. 办理保险D. 承担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试题答案:D35、小刘是保险经纪人,下列关于保险经纪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协议甲方(转让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以下海上保险保单(以下简称“保单”)进行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事项1.1 甲方在此转让给乙方,乙方接受并购买甲方名下以下保单:(保单信息在此列出)1.2 甲方保证,上述保单均为其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对其产生的权利要求,也没有发生任何影响保险事故理赔的其它情形。
二、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过户保单,甲方应当向保险公司申请过户手续,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立即向甲方汇款。
2.2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本协议和保单的规定进行合法操作。
2.3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保单上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4 如乙方未按照保单规定或本协议履行付款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对乙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3.1 本协议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甲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海上保险合同,现甲方拟将该保险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转让协议。
第一条转让内容甲方同意将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海上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
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
第二条转让条件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转让程序1. 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的转让申请,并取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2. 乙方应在甲方取得保险公司同意后,与保险公司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
3. 转让完成后,甲方应将原合同的保险单等相关文件移交给乙方。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1. 转让完成后,乙方享有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 甲方在转让完成后,不再享有原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任何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建议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编号:__________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人:名称: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投保人:名称: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1.投保人愿意为其货物向保险人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保险;2.保险人同意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范围1.1本保险合同适用于投保人所有或经营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1)火灾、爆炸;(2)船舶、驳船触礁、搁浅、沉没、倾覆、失踪;(3)船舶、驳船与水流、岩石或其他障碍物碰撞;(4)船舶、驳船在装卸、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被窃;(6)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1.2本保险合同不适用于下列情况:(1)战争、敌对行动、入侵、罢工、暴动;(2)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变化引起的损失;(3)被保险货物的包装不当导致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在装卸、转运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5)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损失;(6)其他保险合同约定排除的责任。
第二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2.1保险金额:根据投保人的申请,保险人同意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_______元。
2.2保险费:投保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率为_______%。
2.3保险费支付方式: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支付全部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期限3.1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货物出发之日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止。
3.2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自货物离开出发地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开始,至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第四条保险赔偿4.1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货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2 海上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海上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
一、变更(Modification)
1、协商变更
① 批注 Remark ② 附贴批单 Endorsement ③ 书面协议 Written Agreement 2、法定变更
3、改正(correction)
4、续保(held cover)
二、转让 (“十二”)
1、合同转让
1)CMC 229
2)适用
① 原因:一般是货物转让 ② 不必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其同意 ③ 转让方式:“背书”、“其他方式” ④ 未付的保费:连带支付责任
5、其他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十三”) 《保险法》第49条 6、保险赔偿支付条款(Loss Payable Clause)
(“十四”)
7、海上保险合同转让的特点 (“十五”)(自学)
2、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CMC 229/ 230 《保险法》49 (保险标的转让的,应及时通知保 险人)
3、船舶保险合同转让
1)CMC Art. 230
2)适用:① 起因于 船舶转让 ② 须经 保险人 同意
③ 保险人若未同意,……
④ 退还未履行期间的保险费 3)实务: “合同自动终止条款”
4、海上货运保险合同的转让
三、保险赔偿请求权人(“十六”)
1.被保险人
2.保险单受让人
3.Loss Payee:无权独自起诉保险人 4.隐名的真正被保险人
《合同法》402/ 403:隐名代理制度 CMC “告知义务”的限制
保险利益与海上货物保险合同的转让
保险利益与海上货物保险合同的转让
徐丹丹
【期刊名称】《中国商界》
【年(卷),期】2009(000)002
【摘要】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允许海上货物保险合同的转让不需要经保险人同意,由被保险人经背书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即可.但如果允许没有保险利益的人转让保险合同,并使之合法有效,就等同于放纵和支持赌博,将会破坏和扰乱正常的保险秩序.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要求让与人具有保险利益,让与人具有保险利益应当成为保险合同转让的实质要件.
【总页数】2页(P262-263)
【作者】徐丹丹
【作者单位】广东江门五邑大学政法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6
【相关文献】
1.我国保险合同法之立法评析——以保险利益、告知制度、保险标的转让制度为例[J], 金东辉
2.《保险法》修订与我国海上货物保险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 [J], 黄韬
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J], 高伟
4.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诉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保险合同案 [J], 倪学伟
5.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利益问题 [J], 苏同江;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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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须得经保险人同意吗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须得经保险人同意吗你听说过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吗?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由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承保范围、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之损失以及产生之责任进行赔偿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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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不须经保险人同意一般而言,财产保险合同中,当保险标的发生转移必须经保险人同意。
其原因是:首先,保险标的发生转移,意味着保险标的的座落地址和所处环境要发生变化,保险标的的风险必然要发生变化。
其次,保险标的发生转移,意味着被保险人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始终在被保险人的控制和管理之下,而不同的被保险人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不同、防风险意识不同必然也会引起保险标的的风险要发生变化。
如,甲企业私自将其保险财产中的一台机器设备转移给乙企业,在保险期内,该机器发生全损,甲企业和乙企业都不能获得赔偿。
因为在出险当天,甲企业对该机器已无保险利益,而乙企业也不是该机器的被保险人。
因此,转移保险标的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由保险人根据转移后保险标的的风险大小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重新确定保险价格。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标的的转让不须经保险人同意,其理由是:其一,托运人一旦将货物(保险标的)交付给承运人后,风险始终控制在承运人手里,不会因为提单的转让,即被保险人的变更而使保险标的风险发生变化;其二,在海上运输中经常会出于货物贸易的需要,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常常可以通过转让提单进行买卖,被保险人也因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失去保险利益,使保险合同失去效力;新的提单持有人也因未经保险人同意并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而失去保险保障,为了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就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在海上贸易中,有时货物要经过多次转手交易,如果每次转让均需得到保险人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必然会妨碍货物的流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而,根据国际贸易的惯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视为货物运输合同的从合同,其转让可随着货物提单的背书转让同步进行。
2024版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变更程序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变更程序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变更1.1. 变更的条件和情形1.2. 变更的程序和方式1.3. 变更的生效时间和效力2. 第二条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2.1. 变更的内容包括2.2. 变更的幅度和限制2.3. 变更的生效条件和期限3. 第三条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变更3.1. 变更当事人的条件和程序3.2. 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后果3.3. 变更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 第四条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1. 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4.2. 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4.3. 解除和终止后的责任和义务5. 第五条保险合同的转让5.1. 转让的条件和程序5.2. 转让的法律后果5.3. 转让后的权利和义务6. 第六条变更程序的申请和审核6.1. 申请变更的条件和程序6.2. 审核变更的机构和流程6.3. 审核结果的通知和异议处理7. 第七条变更程序的时间限制7.1. 变更申请的时间限制7.2. 审核变更的时间限制7.3. 变更生效的时间限制8. 第八条变更程序的费用和支付8.1. 变更程序的费用包括8.2.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8.3. 费用的承担主体和责任9. 第九条变更程序的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方式和机构9.2.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和程序9.3. 争议解决的结果和执行10. 第十条变更程序的信息披露和保密10.1.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要求10.2. 保密义务和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后果10.3. 保密信息的范围和期限11. 第十一条变更程序的监督和检查11.1. 监督和检查的主体和机构11.2. 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和程序11.3. 监督和检查的结果和处理12. 第十二条变更程序的变更和修改12.1. 变更程序的变更条件12.2. 变更程序的修改程序12.3. 变更程序的修改生效时间13. 第十三条变更程序的终止和解除13.1. 变更程序终止的条件和程序13.2. 变更程序解除的法律后果13.3. 变更程序解除后的责任和义务14. 第十四条变更程序的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4.1. 适用法律的确定14.2. 争议解决的方式和机构14.3.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和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变更1.1. 变更的条件和情形1.1.1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货物损失或者损坏,被保险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提出变更申请。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前言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可能会受到不可预测的风险,如损失、破损、被盗等。
为了保障运输中的货物,商家和运输公司往往会在运输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情况下商家或物流公司需要将保险合同转让给其他方,本文将就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进行讨论。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的定义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人将合同上的保险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
在货物运输保险中,合同的重要内容通常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方式、理赔时效等,这些内容是保险合同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的适用范围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适用于投保人需要将保险合同上的保险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人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投保人将会考虑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投保人将货物出售给其他人;•投保人需要委托其他人运输货物;•投保人的业务调整,需要将货物保险合同转移给其他人。
转让方和接收方的注意事项转让方注意事项在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定转让权利的转移转让方在将保险合同转让给其他人时,需要明确转移的权利和义务。
如何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转移,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要求接收方提供合法证明转让方在将保险合同转让给其他人时,应要求接收方提供合法证明。
接收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等证件,以确保其身份真实。
同时,还需要提供证明其能够承担保险责任的相关证明文件。
接收方注意事项在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过程中,接收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认货物的保险责任接收方在接收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时,需要确认货物保险责任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只有明确了货物保险责任的范围,投保人才能确定后续是否需要增加其他保险种类进行保障。
确定赔付方式和时效接收方在接收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后,需要在合同生效期间内确定赔付方式和时效,以确保在货物损失时能及时获得保障。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2
目的港卸离海轮当日午夜零时起60天为限。
•在非正常运输过程中(运输迟延、绕道、被迫卸货、 重新装货、运输合同在中途终止),致使保险标的 物运到非保险合同所载明的目的地时,被保险人应
1.被保险人的义务
•及时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2.保险人的责任
•及时签发保险单的义务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义务
•严格遵守保证的义务
•危险程度增加及时通知 的义务 •出险时及时通知和施救 的义务
•协助保险人追偿的义务
六、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损失与费用
1. 承保的风险
指尚未发生的、有可能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害或灭 失的危险与事故。包括: •海上灾难——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火灾或者爆炸 •共同海损 •船长和船员的恶意行为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
的比例分摊。共同海损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
•作出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合理的
•采取的措施必须合理
(2)费用
•施救费用:包括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合同 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和被 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救助人)采取救助行动并 获成功后,应由被救助人支付 的报酬,包括救助
3.附加险种
•一般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须经特约承保的风险
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 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 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 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 拒收险/黄曲霉素险 战争险 罢工险
保单是否可以转让,转让保单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吗
保单是否可以转让,转让保单需要经过保险⼈的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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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是否可以转让,转让保单需要经过保险⼈的同意吗
转让的,被保险⼈或者受让⼈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保险法》
第四⼗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承继被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或者受让⼈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起三⼗⽇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保险责任开始之⽇起⾄合同解除之⽇⽌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
被保险⼈、受让⼈未履⾏本条第⼆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发⽣的保险事故,保险⼈不承担赔偿保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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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不须经保险人同意一般而言,财产保险合同中,当保险标的发生转移必须经保险人同意。
其原因是:
首先,保险标的发生转移,意味着保险标的的座落地址和所处环境要发生变化,保险标的的风险必然要发生变化。
其次,保险标的发生转移,意味着被保险人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始终在被保险人的控制和管理之下,而不同的被保险人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不同、防风险意识不同必然也会引起保险标的的风险要发生变化。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须得经保险人同意吗
如,甲企业私自将其保险财产中的一台机器设备转移给乙企业,在保险期内,该机器发生全损,甲企业和乙企业都不能获得赔偿。
因为在出险当天,甲企业对该机器已无保险利益,而乙企业也不是该机器的被保险人。
因此,转移保险标的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由保险人根据转移后保险标的的风险大小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重新确定保险价格。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标的的转让不须经保险人同意,其理由是:
其一,托运人一旦将货物(保险标的)交付给承运人后,风险始终控制在承运人手里,不会因为提单的转让,即被保险人的变更而使保险标的风险发生变化;
其二,在海上运输中经常会出于货物贸易的需要,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常常可以通过转让提单进行买卖,被保险人也因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失去保险利益,使保险合同失去效力;
新的提单持有人也因未经保险人同意并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而失去保险保障,为了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就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在海上贸易中,有时货物要经过多次转手交易,如果每次转让均需得到保险人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必然会妨碍货物的流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而,根据国际贸易的惯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视为货物运输合同的从合同,其转让可随着货物提单的背书转让同步进行。
即只要被保险人背书后就也提单同时转让受让人,而无需征得保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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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形式
(一)保险单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
它是我国目前经营各类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所采用的一种标准保险单。
其内容分为正面与反面。
正面印有该保险所需填写的基本事项。
包括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名称、数量和包装;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与保险费;运输工具、开航日期、装运港和目的港;承保险别;检验理赔人或代理人名称;赔款偿付地点;合同签订日期等。
背面则载有保险条款。
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保险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损失处理、索赔理赔、保险争议处理、时效条款等项内容。
(二)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
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有效存在。
保险凭证与上述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故又被称为小保单。
保险凭证的正面所列内容与上述保险单相同。
但无背面条款。
只是在正面注明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所载条款为准。
(三)联合凭证
联合凭证是指国际贸易的发货票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相结合的一种特殊的保险凭证。
亦称联合发票。
其具体程序是:保险人在出口公司为国际贸易活动签发的出口商品发票上。
加注承保的保险种类.保险金额等内容,并加盖保险人的公章。
至于保险单上所列明的其他项目。
诸如承保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承运工具、装运港和目的港等。
均以发票记载为准。
一旦发生海上事故。
保险人按有关承保险别规定的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四)批单
批单是保险人为变更已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内容而出立的补充性书面凭证。
又称批改单。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变更。
如更改险别、被保险人名称、地址、运输工具名称、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权益转让等。
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后。
均需由保险人出立批单。
批单可以是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进行批注。
也可以另行出具变更单证。
保险单一经批改。
保险公司即应按批单上规定的内容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