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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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豫发[2005]1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05—2020年)〉的通知》(豫发[2005]18号)要求,在整合现有文化资金的基础上,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有关法规、制度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每年从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

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专款专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二)集中支持发展势头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文化单位和具有高成长性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三)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分为补助资金、贴息资金和奖励资金。

第五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一)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二)社会效益显著和市场前景可观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第六条贴息资金主要用于:(一)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文化产业投资项目;(二)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新兴文化产业投资项目;(三)辐射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投资项目。

第七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一)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省属改制文化单位;(二)较大规模引入社会资本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单位;(三)其他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文化单位。

第三章使用的方式、条件和标准第八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规定的文化产业项目支出。

对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旅游补贴申请报告

旅游补贴申请报告

旅游补贴申请报告一、申请背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各地纷纷推出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游客。

河南省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资源丰富,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对非河南籍牌照、目的地在河南且在河南高速下站的旅游包车给予每车次1000元定额补贴。

我司作为一家致力于提供优质旅游服务的旅行社,积极响应政策,组织了一系列包车旅游活动,现向贵厅申请旅游补贴。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1. 申请条件:- 非河南籍牌照、目的地在河南且在河南高速下站的旅游包车;- 持有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合同;- 组织包车的河南省内地接旅行社。

2. 申请材料:-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团队名单表;- 团队行程单;- 组团社地接社确认件;- 景区门票凭证;- 包车客运标志牌照片;- 收款账户;- 收据扫描件;- 联系方式。

三、补贴申请理由1. 积极响应政策:我司作为一家具有良好口碑的旅行社,始终关注国家政策,积极响应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旅游补贴政策,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包车旅游服务。

2. 促进旅游业发展:通过组织包车旅游活动,我司为河南省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提高了河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 提高服务质量:为吸引游客,我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包括车辆、导游、行程安排等方面,力求为游客提供愉悦的旅游体验。

4. 拓展市场份额:通过补贴政策,我司在包车旅游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有助于拓展市场份额,提高企业效益。

四、补贴申请金额根据我司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组织的包车旅游活动,共组织旅游包车XX辆次,申请补贴金额为XX元。

五、承诺1. 我司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我司将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用于旅游包车服务,提高游客满意度。

3. 我司将积极配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合规。

六、结语我司真诚希望能够获得贵厅的旅游补贴支持,以进一步推动河南省旅游业的发展。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递补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递补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面试考生递补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3.02.16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考生递补公告
依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现场面试资格确认,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1个岗位个人提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将递补考生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递补考生名单》。

请递补考生于2023年2月1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16日附件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递补考生名单。

2022年7月25日事业单位联考A类《综合应用能力》试题

2022年7月25日事业单位联考A类《综合应用能力》试题

2022年7月25日事业单位联考A类《综合应用能力》试题2022年7月25日事业单位联考A类《综合应用力量》试题(网友回忆版)材料一A省C市Y区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爱护中心)作为政府设立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始终坚持公益文化进展方向,面对基层、贴近百姓、服务大众,乐观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挖掘、整理、爱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现有馆舍面积3200平方米,下设综合办公室、组织活动部、艺术创编部、剧场管理部、非遗管理部等部门。

王晨硕士讨论生毕业后,通过事业单位公开聘请考试,成为文化馆综合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文件起草、对外协调、日常管理等工作。

材料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基本方略,明确了文化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中的定位,提出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生活,近期,A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文艺团队建设的看法》(以下简称《看法》)。

《看法》强调了加强社会文艺团队建设的重要意义,社会文艺团队是指群众文化工及业余文艺爱好者组织或参加的社会文化团体。

其活动形式便于群众参加,内容贴近群众生活,是广阔群众文化权益自我保障的直接体现。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阔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社会文艺团队是文化强省建设的一支重要力气,对于对接城乡群众文化需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活基层文化资源要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加、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不行替代的重要作用。

《看法》提出了加强社会文艺团队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加、以人为本、扎根基层、创出特色”的工作原则,充分整合基层文化资源,提高社会文艺团队整体素养;达到有制度、有管理、有进展、有创新、有场地、有资金、有设备、有辅导、有沟通、有展演的“十有”进展目标,实现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社会文艺团队从自娱自乐向服务社会、富强文化跨更加展,切实维护和体现人民群众文化参加、文化制造和文化享受的权利。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4.08•【文号】财教〔2022〕89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050000005,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流动舞台车按照每台50万元标准核定;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按照每个乡镇每年配送6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5000元标准核定;戏曲公益性演出(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按照濒危剧种数量和测算标准(每年购买演出100场,每场5000元)核定分省补助资金,具体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兵团,以下统称省)财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确定公益性演出服务的购买对象、购买场次和补助标准,实施方案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按现行标准核定;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机顶盒按每户一次性补助100元核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按每个街道(乡镇)20万元核定,相关省财政部门、体育部门在安排项目预算时,要避免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交叉重复。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2年转移支付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申请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报告

申请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报告

申请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报告xx政办:一、公司基本情景县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以“务实、创新、诚信”为经营理念,以弘扬民族文化,把美和爱撒向人间为己任。

公司位于县镇东村,注册资金50万元,现有职工100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公司是集设计、生产、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制企业,不仅仅拥有一批技术精湛的工美设计大师,同时还拥有百余名专业技术骨干,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深受消费者喜爱。

二、项目资料县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艺生产线项目,拟征地30亩,建设坊展厅600平米、办公楼1000平米、厂房3000平米、烘干室2个共1200平米、气化窑10个、传统窑4个600立方、仓库2000平米。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目前,企业为小规模经营,其创作过程全部为手工制作,场地又狭小,注浆、翻模、烘干、抛光,无场地,形不成大的规模产量;设各陈旧落后,部分设备简陋原始,按日前设备生产本事年产量仅一万余件,且成品率低,生产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形不成批量,遏制了经济效益增长;综合生产本事不够,根据目前企业状况,其人力、机械、场地、仓储、运输等方面显然不足,为此,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急需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四、产业优势县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艺、挂件、摆件瓶等。

产品选用特殊黄河澄泥为原料,整个生产过程全部为手工工艺,经过选料、淋泥、拉型、绘画、雕刻、磨光、凉干、烘干、焙烧等一系列工序制作而成。

其造型美观,质地细腻,纹理清晰,线条流畅,是集雕刻、绘画为一体的收藏、馈赠佳品。

五、项目实施计划县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艺生产线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期为1年,第1个月,编制及上报可研、可研报告批复阶段;第2个月,初步设计及审批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第3个月,建设招标阶段;第4-12个月,土建施工、竣工验收阶段。

六、资金来源县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艺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1270万元,占地30亩,企业自筹1170万元,申请专项资金100万元。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4.08.07•【字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2024年度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课题申报公告》,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等,确定41个2024年度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课题立项名单(附件1)。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立项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其它立项课题无经费资助。

各相关单位须保证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物质条件。

无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确需经费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10月中旬对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我厅报送立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有经费资助的立项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我厅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

三、各相关单位应按前期所提交课题申报论证活页所确定的研究内容,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

课题名称必须与立项名单(附件1)保持一致,不得改动。

四、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及其他课题不少于1万字。

研究报告封面格式(附件2)正文按照公文版式统一格式。

我厅对相关研究成果拥有完整知识产权。

五、课题验收和结项,各相关单位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研究报告,逾期视为未完成,不予结项。

12月31日后,我厅将组织开展评审验收,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我厅两年内不再受理该课题负责人的相关项目申请,并不予发放结项证明,对于有经费资助的项目保留追回资金的权利。

六、各单位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厅(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1135室),同步报送研究报告Word版至邮箱:******************(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

文化活动专项资金申请

文化活动专项资金申请

文化活动专项资金申请尊敬的相关部门名称:您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文化建设在提升民众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丰富本地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交流与创新,我们申请单位名称计划举办一系列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文化活动。

然而,由于资金有限,这些活动的开展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因此,特向贵部门申请文化活动专项资金,以支持我们的文化事业发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我们申请单位名称是一家致力于推动文化发展的单位性质,成立于成立时间,拥有一支专业的文化工作团队,包括策划、组织、执行等各个方面的人才。

多年来,我们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活动的举办,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在本地文化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影响力。

我们的宗旨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的文化素养,增强社区凝聚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同时,我们也注重挖掘和培养本地的文化人才,为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拟举办文化活动的背景和意义1、背景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人们对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迫切。

在本地,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文化活动基础,但仍然存在着活动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计划举办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文化活动。

2、意义(1)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文化展览、讲座等,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文化选择,让他们在繁忙的工作和生活之余,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文化盛宴,丰富精神世界。

(2)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本地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如列举本地传统文化项目。

通过举办相关的文化活动,我们可以将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展示给更多的人,让其得到传承和弘扬,增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3)促进文化交流与创新文化活动的举办将吸引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人们参与,为文化交流提供平台。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2.01.24•【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57号)要求,现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取消外商投资比例限制。

将“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事项的名称,统一调整为“外商投资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申请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审批权限不变,申请材料、设立条件和程序与内资一致。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参照执行。

二、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中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有关场所规定含义理解和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21〕2号),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及测量方法,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按照《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我省明确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距离和测量方法参照中小学校执行。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
正文:
----------------------------------------------------------------------------------------------------------------------------------------------------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根据《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2021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人进行了评审。

现将拟补助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编:450003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度拟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
2.2021年度拟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示范馆名单
3.2021年拟补助省级传承人名单2021年5月31日
——结束——。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扶持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扶持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扶持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8.07.16•【字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南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扶持项目)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文化)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动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具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各级公共文化单位、文化类社会组织、文化企业。

申报主体需在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备案,成员相对稳定,管理制度完善,有承接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无违规违法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一)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群众文化活动(含展览)分为全省示范性文化活动、群众文化赛事和广场文化活动。

全省示范性文化活动、群众文化赛事指省文化厅或省文化厅会同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共文化活动或赛事活动。

广场文化活动指市、县级文化单位及文化类社会组织、文化企业等举办的公益性广场文化活动。

其中,省、市级群众文化活动每年应举办50场以上,每场活动60分钟以上,参与人员(含演员、观众)要在500人以上;县级群众文化活动每年要举办30场以上,每场活动60分钟以上,参与人员(含演员、观众)要在300人以上。

已获得2018年度扶持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读书活动项目:读书活动包括各级各类图书馆举办的各类专题讲座、公益阅读活动等。

其中,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大专院校图书馆、行业图书馆等年活动场次应在30场以上,每次参与人数应在100人以上,县级公共图书馆年活动场次应在20场以上,每次参与人数应在50人以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1.10.25•【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各地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保证金退还情况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邮箱:hnwltscglc )。

2021年10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行业恢复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要求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二)2020年2月6日至2021年10月18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

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更好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2〕33号),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我厅根据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基于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一)利用上述技术,推动文化艺术的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呈现方式创新,提升文化艺术创作效率、能力与艺术的表现力、感染力等方面的案例。

(二)利用上述技术,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存量文化资源的创作性转化,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等方面的案例。

(三)利用上述技术,创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和手段,丰富服务供给,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的案例。

(四)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文化生产和内容建设能力,提高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五)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旅游业数字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旅游”融合创新,丰富和优化数字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将《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1日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要点一、坚持底线思维,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线1、毫不放松抓好行业疫情防控。

制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持续推进“河南文旅通”平台应用,运用科技手段实现防控前置。

2、坚持不懈抓好行业安全生产。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开展行业安全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校园周边文旅市场安全建设,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二、积极助企纾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1、加大对市场主体扶持力度。

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落实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

支持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活动、会展活动。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

所有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全部在政务服务网公开,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理进度实时查看,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3、提升人才队伍素质能力。

举办2022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考试。

发布2022年导游专业素养研培要点,开展线上培训。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提升文明旅游工作水平和游客文明素养,我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和2022年度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在我省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从业人员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

(二)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正式开业两年以上,且已获评我省首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单位。

二、申报数量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本辖区内不超过2个单位,各省直管县(市)推荐1个单位申报2022年度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可根据情况推荐报送不超过1个2022年度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我厅将结合综合评议情况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

三、申报材料(一)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2.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证明材料;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材料复印件;4.自评打分表及自评得分佐证材料;5.其他相关材料。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豫发改服务业〔2021〕530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财政局(财政金融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强省,现就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一)“两业”融合。

行业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人才等优势,积极开展“两业”融合探索,为社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不含基建)。

(二)现代物流。

装卸、分拣、储运等公益性、半公益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新业态新模式。

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托技术和专业化优势,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数据挖掘、交易撮合、供应链管理等服务的建设项目(不含基建)。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河南注册的企业法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处理处罚,没有列入失信人名单。

(二)项目要求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齐备,资金落实到位,在建或确保2021年底前能够开工建设,且近3年内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国家、区域物流枢纽(节点)和国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等范围内的项目。

三、有关要求(一)请各地发改和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填报《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于2021年7月7日前联合行文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每个领域可上报5个项目,各省直管县(市)每个领域可上报1个项目。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19.09.11•【字号】•【施行日期】2019.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丰富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积极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继续对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进行专项资金补贴。

为做好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申报主体为在河南省境内依法注册并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并具备以下资格:1.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组织结构较为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管理制度;3.具有20人以上的专业演职人员和演出必需的设施、设备;4.三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信用状况良好。

二、剧(节)目申报要求1.演出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大众艺术、主题健康向上;2.每台演出剧(节)目时长不低于90分钟;3.在乡镇、村(社区)搭建舞台的演出,每场演出收入在4000元以下;在剧场、剧院演出,每场演出收入在10000元以下;4.每场演出须有10人以上的演员、演奏员。

三、申报材料1.《河南省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专项资金申报书》;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年检盖章);3.演职人员名单和设施、设备清单;4.申请扶持资金剧(节)目的节目名称、音像、视频资料;5.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规证明;6.本单位基本情况说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管理制度;7.申请单位对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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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1.09.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
省直文化艺术单位:
为加快构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河南艺术事业繁荣,扶持引导省直文化艺术单位的艺术事业发展,依据《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8号)精神,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2022年度省直艺术创作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为做好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使命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申报主体
省直文化艺术单位。

三、扶持范围
(1)对新创大型舞台剧目和作品、中型、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美术展览、书法展览、摄影展览等优秀作品,按照创作、加工提高、展览展演3个类别择优重点扶持。

大型舞台剧目艺术类型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杂技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主题晚会等艺术表演形式。

中型舞台剧目艺术类型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主题晚会等艺术表演形式。

小型舞台剧目艺术类型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加工提高类原则上只针对大型、中型舞台艺术类剧目和作品。

(2)艺术人才培养,举办编导、作曲、舞美等各艺术门类培训班,实施“河南省艺术名家推介工程”、“河南省青年艺术人才扶持计划”等项目。

(3)艺术理论研究成果出版及剧本征集、研讨等项目。

(4)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览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给予奖励,奖励项目为申报时间的上年度或本年度作品。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文化机构注册登记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新创剧(节)目剧本和主创人员名单、加工提高剧(节)目剧本和影像资料及节目单、展览展演项目相关资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五、扶持标准
(1)新创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①创作类:演出时长90分钟以上的新创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戏曲、话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不超过400万元;杂技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不超过200万元;主题晚会等艺术表演形式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演出时长30—90分钟的新创中型舞台剧和作品,戏曲、话剧项目,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儿童剧项目,杂技剧项目,木偶剧项目,小剧场戏剧项目,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主题晚会等艺术表演形式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演出时长30分钟以下的新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小戏曲、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项目不超过20万元;戏剧小品项目不超过10万元;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合唱项目不超过15万元;歌曲项目不超过10万元;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不超过10万元,群舞项目不超过20万元;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项目不超过10万元;木偶项目不超过20万元;皮影、杂技、魔术项目不超过15万元。

②加工提高类:加工提高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中型舞台艺术作品,每项不超过50万元。

③展览展演类:美术、书法、摄影等其他艺术门类重要时间节点的展览与舞台艺术活动系列展演,大型展览展演项目,每项不超过300万元,小型展览展演项目,每项不超过50万元。

(2)艺术人才培养
①举办各艺术门类培训班。

每个培训班根据不同艺术门类、时间、人数扶持不超过60万元。

②实施“河南省艺术名家推介工程”。

推介各艺术门类名家每人扶持20万
元。

③实施“河南省青年艺术人才扶持计划”。

扶持45周岁(含)以下的优秀青年艺术人才,帮助其立戏、创作、宣传、推介,根据艺术门类,每项不超过50万元;扶持已有代表作品的优秀青年人才,对其进行宣传推介,每项不超过15万元。

(3)扶持艺术理论研究成果出版及剧本征集、研讨,开展文艺批评,重点艺术作品、艺术活动宣传等,每项不超过100万元。

(4)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每部奖励10万元;入选国家级展览展演活动的大型艺术作品给予奖励每部10万元,小型艺术作品给予奖励每部5万元。

六、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的申报项目直接报送至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七、申报数量
省直各文化艺术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3个,河南歌舞演艺集团按内设专业机构数申报,河南豫剧院分别按院本部、内设专业机构数申报。

申报奖励的项目不占各单位申报数量。

“河南省艺术名家推介工程”、“河南省青年艺术人才扶持计划”项目不占各单位申报数量,各项限报1个。

八、申报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项目需填报2022年度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一式12份)。

2.新创作的剧(节)目,需提交剧(节)目文本和主创人员名单(一式12份)。

3.加工提高剧目需提交剧目剧本12份、剧目U盘2个、节目单12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装订成册,计12套。

申报奖励的项目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获奖成绩公布文件复印件。

九、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务于2021年9月30日前申报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报送至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此次项目申报的有关文件、表格,可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下载。

联系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王超
电话:*************
报送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43号(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报送联系人: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明巧玲
电话:*************
邮箱:136****5599@
十、监督验收
1.申报主体在申报项目时要一同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构建绩效管理系统,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全面评估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受扶持项目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

如确需延期完成,于2022年10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结项验收时,申报主体应按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将对受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3.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有弄虚作假、挪用扶持资金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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