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区级骨干教师等评选范围与条件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推荐范围、对象

教龄5年以上且在本校从教满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教师,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区级以上教坛新秀称号,在学科(专业)教学、教改和教研中实绩突出的教师。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学科(专业)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拔尖教师。

已经获得区历届学科骨干及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践教育教学创新。

2.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计算机、普通话等级均达到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在同校、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深受学生欢迎。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学创新能力,2007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间,在区级及以上发表、交流、获奖的学科教学论文(论著)、教育实验报告或教改经验文章2篇及以上,其中一篇必须获得宁波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

4.中学教师应具备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被推荐者申报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必须一致,连续任教本学科一般应满5年以上。对于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必须已在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且仍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近3年教学工作量不足同校教师三分之一的校领导,在推荐时应从严掌握。

6.获得教坛新秀等称号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果和业绩。近3年学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

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于2010-2011年进行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小学为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1

日后出生)、在职在岗的的中小学(含成人教育、中专、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

凡已被评为宁波市“教坛新秀”一等奖或浙江省“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轻负高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当地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四)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符合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教学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具有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网络技术开展教学活动。

三、评选步骤和办法

(一)各初中。。。

(二)各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分别报区教研室和区职成教教研室(各校每学科推荐1名)。并于2011年1月至4月参加区“教坛新秀”评选。

(三)小学。。。

(四)幼儿园。。。

(五)评选学科设置如下:

小学(12门):。。。

初中(12门):。。。

高中(16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通用技术

(六)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本届市“教坛新秀”评选中,要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学科专业基础和教育教学水平,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逐级推荐评选。推荐学校应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事迹材料在本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教育行政部门在上报推荐名单前要通过适当的媒体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推荐评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七)上报材料包括:

1、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

2、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候选人汇总表。文本上交。并发邮件(区职成教教研室jyss1185@)。

3、参评教师2年来撰写的教学论文一篇(一式5份)。

(八)评选通过课堂教学、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水平和全面素质等考核,差额评出区级“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凡获奖者,由区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者推荐参加宁波市第十一届“教坛新秀”评比。

四、组织领导

区“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区教育局教研室和区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中中小学心理健康由区教科室组织比赛选拔事宜。

关于做好第四批鄞州区名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名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全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

(2)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以上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务;普通话、计算机操作达标;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以后出生);必须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满工作量,担任学校党政领导职务的每周教学课时应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至少有一个优秀。区外引进的优秀教师必须在本区工作达3学年以上。

(3)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义务段学校教师须具有在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的经历。

(4)申报教师原则上是获得省、市教坛新秀或区学科骨干教师、区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的教师(教学研究机构的教研人员除外)。

2、其他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艺术精湛,教育教学实绩突出,满工作量,在区内学科教学、教改和教研中起指导和示范作用,在本地有较高知名度。指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