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油罐区(含油泵房)是燃油锅炉系统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灾易发部位。
为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二、用火管理制度1. 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2. 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用火作业方案,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3. 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用火作业程序和防火安全知识。
4. 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扑救。
5. 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 用火作业前,必须对油罐区(含油泵房)进行彻底的清理,消除火源隐患。
7. 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8. 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确保无残留火源。
9. 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三、用火作业程序1. 用火作业前,用火作业人员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用火作业许可,并提供详细的用火作业方案。
2. 用火作业方案经审批后,用火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3. 用火作业开始前,用火作业人员必须对用火作业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消除火源隐患。
4. 用火作业过程中,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5. 用火作业结束后,用火作业人员必须对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确保无残留火源。
6. 用火作业结束后,用火作业人员必须向相关部门报告用火作业情况,并提供用火作业记录。
四、用火作业监督检查1. 油罐区(含油泵房)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油罐区(含油泵房)用火作业进行检查,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3. 对违反用火作业规定的行为,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及时的制止和纠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 对用火作业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及时的调查和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油罐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罐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油罐区域,包括油罐、油泵房等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油罐区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油罐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油罐区域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油罐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3. 定期检查油罐区域防火安全设施;4. 处理油罐区域防火安全事故。
第六条油罐区域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防火安全知识和技能,接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章防火安全措施第七条油罐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油罐区域周围应设置防火隔离带,高度不得低于1米,宽度不得小于3米。
第九条油罐区域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油罐区域应配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油罐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油罐区域禁止吸烟、乱扔烟蒂等行为。
第十三条油罐区域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建立油罐区域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第十五条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灾。
第十六条油罐区域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扑救技能。
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对在油罐防火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油罐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动力分厂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是为锅炉开车提供升温、点火用燃油,也是火灾易发部位。
为确保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二、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1.柴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
柴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
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
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3.消除静电。
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
具体如下: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
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或系统接地线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4.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
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
5.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6.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柴油罐区。
三、柴油罐区(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1.检修后灌注油品时,各种安全设备必须在灌注油品前安装配备好。
2.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4.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
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5.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
6.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
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40℃。
7.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油罐区安全运行,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油罐区及其相关设施,包括油罐、油泵房、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
第三条油罐区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防护第四条油罐区周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五条油罐区周围应建立禁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特殊情况需进入者,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油罐区周围应设置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总容积,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容纳全部存油。
第七条油罐区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雷电电流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第八条消除静电:所有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必须严格接地,包括与管道相连的胶管、槽车等。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油罐区。
第十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油罐区。
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配备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油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严禁在油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
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
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第十三条油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四条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第十五条油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四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十六条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等。
第十七条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一、概述为了保证油罐区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油罐区的含油泵房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三、防火措施(一)设施及设备防火措施1.含油泵房应保持通风好,配备消防器材,并在压力容器处设置泄火口及防爆门。
2.含油泵房上方设置自动式水幕墙,水幕墙向外四周宽度不小于10米,另外,高度不小于1米,四周应设置防爆板。
3.区域内应实行管理制度,禁止吸烟、明火、焊接。
各种无关人员应严禁进入,门禁系统需要配备报警功能。
4.含油泵房均应配备有泡沫灭火系统。
5.含油泵房和管道支架应设有“禁止靠近、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的标志。
(二)人员防火措施1.泵房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及各类消防器材维护操作培训和消防应急措施的熟练操作等纪检工作。
2.泵房管理人员对于检查发现有火灾隐患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有关领导。
3.泵房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在消防门、抽屉柜中储存各类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
四、应急预案(一)火情发生时,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切断泵房电源,按规定及时报警,进行灭火工作。
(二)如遇到严重火灾,应立即迅速从容撤离,远离火场,保障人身安全。
(三)如发现泵房内煤气、油气泄漏,应立即从容撤离和报警,并切断总阀门。
五、责任制度(一)油罐区主管负责此制度的实施和监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油罐区火灾预防工作,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
(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油罐区火灾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执行。
六、后勤保障(一)优先配置和管理相关消防设施和设备,并配备专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定期对油罐区包括含油泵房进行防水、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
七、其他此制度的详细制定、实施及更新由油罐区主管负责,经主管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油罐区主管单位负责人所有,并为必要修改的权利。
如有规定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备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油罐区和油泵房,全部员工必需遵守本制度。
二、定义和缩写•油罐区:指存放有可燃液体的封闭或半封闭场合,包含油罐和相关设备。
•油泵房:指存放油罐区相关泵机设备的封闭场合。
•可燃液体:指易燃、可燃的液体,包含但不限于汽油、柴油等。
•灭火设备:指用于灭火或掌控火灾的各类设备,包含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等。
三、管理标准1.油罐区和油泵房必需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油罐区和油泵房必需设置明显可见的警示标识,标示出禁止吸烟、明火等相关安全提示。
3.油罐区和油泵房必需与周边建筑物、绿化带等保持肯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火灾扩散。
4.油罐区和油泵房的进出口必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人员能够进入。
5.油罐区和油泵房必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6.油罐区和油泵房必需订立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和救援。
四、考核标准1.油罐区和油泵房的管理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执照,并能够娴熟运用灭火设备。
2.油罐区和油泵房的设备必需依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和维护,考核合格率实现100%。
3.油罐区和油泵房的警示标识必需清楚明显,考核标准为正确设置和维护率实现100%。
4.油罐区和油泵房的安全距离必需符合规定,考核标准为不得低于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
5.油罐区和油泵房的进出口安全防护设施必需完满,考核标准为无明显缺陷和故障。
6.油罐区和油泵房的应急预案必需完备和实施,考核标准为定期演练,实现演练合格率100%。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六、其他规定1.油罐区和油泵房的值班人员必需随时保持警惕,发现火灾隐患或火警情况应立刻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是储存和处理易燃易爆液体的重要场所,火灾风险较高。
为了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完善的防火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的具体内容:一、总则1.1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油罐区(含油泵房)的防火管理,包括油罐区、油泵房及其配套设施。
1.3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防火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防火措施、组织防火培训和演练、检查防火设施设备、处理火灾事故等。
2.3 油罐区(含油泵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三、防火措施3.1 油罐区(含油泵房)应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禁止携带火源、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2 油罐区(含油泵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斧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3 油罐区(含油泵房)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包括电气线路、油罐、油泵等设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4 油罐区(含油泵房)应设置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5 油罐区(含油泵房)应采取措施消除静电,如使用防静电接地装置、安装静电消除器等。
3.6 油罐区(含油泵房)应设置通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油气积聚。
3.7 油罐区(含油泵房)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用火管理4.1 油罐区(含油泵房)内严禁明火作业,确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油罐区(含油泵房)内的易燃物品,并进行清洗和置换,确保无油气残留。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油罐区以及油泵房的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同时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油罐区和油泵房,涵盖从油品接收、储存、输送、使用到油品废弃物处理的全过程。
三、管理标准3.1 油罐区规划设计1.油罐区应阔别火灾隐患区域,与其他不安全物料区域保持最低合理距离。
2.油罐区应设有防止火灾扩散的防火墙或防火间距,并定期检查维护。
3.2 油品接收、储存与处理1.油品接收时应确认油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并标明入库日期。
2.油品储存区域内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要确保通风通畅。
3.油品储罐应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异常进行记录并及时处理。
4.对废弃油品及时清理,确保无泄漏、无残留。
3.3 油泵房设施管理1.油泵房的布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通道、通风设施等应保持畅通有效。
2.油泵房内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初期灭火。
3.油泵房设施应定期检查,存在问题要及时修复。
3.4 人员培训与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油罐区和油泵房的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油罐区和油泵房的员工应定期参加消防演练,熟识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5 防火设施维护1.油罐区和油泵房应装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火灾。
2.油罐区和油泵房应配备散水系统或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6 灭火器材储存与保养1.油罐区和油泵房内应配备充分数量的灭火器,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灭火器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灭火效果。
四、考核标准1.对油罐区和油泵房的消防设施、防火墙、防火间距等进行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对油罐区和油泵房员工进行定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记录培训和演练情况。
3.对油罐区和油泵房的油品接收、储存、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废弃油品无泄漏、无残留。
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防火安全范本(四篇)
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防火安全范本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的防火安全是保障加油站正常运营和人员安全的重要方面。
以下是关于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防火安全的一些范本措施,旨在提高加油站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措施。
1. 储油罐防火安全范本1.1 储油罐的存放和维护- 储油罐应当远离易燃物品和火源,保持周围清洁无杂物。
- 储油罐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罐体、阀门和附件的完好无损。
1.2 罐体和附件的监测- 定期对储油罐进行罐体厚度检测,确保罐体的结构完整。
- 对储油罐的阀门、管道和配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1.3 防雷和静电防护措施- 储油罐应设置专用的避雷装置,确保雷电天气时的安全。
- 实施静电防护措施,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包括对罐体和附件进行接地处理。
1.4 安全管理措施- 制定储油罐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加油机防火安全范本2.1 定期维护和检修- 加油机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定期对加油机进行漏油检测,防止油料泄漏造成火灾。
2.2 防静电措施- 加油机应设置防静电装置,减少因静电引发的火灾风险。
- 定期检查加油机的防静电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2.3 储油管道和配件- 定期检查加油机的储油管路和配件,确保其完好无损。
- 对加油机周围的油料管道进行防腐蚀处理,减少泄漏风险。
2.4 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制定加油机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 员工应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如发生泄漏或火灾事故,能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管理室和加油站场防火安全范本3.1 防火设施和器材- 管理室和加油站场应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防火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
- 员工应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3.2 防火隔离和标识- 加油站场应根据相关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确保不同区域的火灾无法互相蔓延。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033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正式样本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安全用火范围1.1 生产用火:电气焊、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加热炉、电炉等维修用火。
1.2 运转机械打火:装卸机械打火、机械设备的运转冲击、摩擦打火等。
1.3 内燃机喷火: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排气管喷火等。
1.4 电火花:电气线路、设备的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电火花、电弧、电缆燃烧等。
1.5 静电火花:物料因输送中的摩擦或人员穿戴化纤类衣服导致的静电放电。
1.6 自行发热自燃:物品堆放储存不当引起的物质自行发热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热物品的化学反应热以及生产中超过自燃点的物料遇空气的自燃等。
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
1.8 雷击、太阳能热源及其他高温热源等。
2 动火分级: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
2.1 特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油罐区、油泵房、锅炉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产装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储油罐着火灭火措施:(一)立即停止卸发油作业,关闭储油罐一切阀门,将量油口、呼吸阀等孔口用石棉毯蒙盖;(二)开启消防泵,向着火油罐喷洒冷却水,开启消防泡沫,向罐内注入灭火泡沫;(三)接装水龙带,用水枪喷射罐体降温;(四)必要时可对相邻储油罐采取降温等保护措施;二、油罐车着火灭火措施:(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电源、阀门,取出鹤管、胶管,迅速关闭油罐车盖,用泡沫灭火机灭火,有条件时将着火油罐,拖离卸油线;(二)卸油鹤管取出困难时,应迅速用石棉毯覆盖堵塞罐车上口,同时用泡沫灭火机泡沫封口;三、油泵房着火灭火措施:(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各管路阀门;(二)迅速切断电源;(三)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四)将周围油桶、棉丝等易燃物品及时转移,采取隔离措施;四、作业场地着火灭火措施:(一)切断火源,清理易燃物品;(二)就近利用灭火器、砂、土等扑救;五、对无法扑救的火灾应急措施:(一)值班人员立即报警,拨叫火警电话119。
(二)报告火警时,要将单位、姓名、职务、着火原因、位置、火情、车辆通行路线报告清楚;(三)向消防部门报告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报告,并及时打开消防通道大门,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有关管道阀门,转移火场周围易燃物品,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消防设备积极扑救,控制火源;(四)值班电话要专人守候,绝对禁止外人使用,保证通讯畅通;(五)消防队赶到后,一切行动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柴油罐区的防火安全管理,包括柴油罐区内的设备、人员、作业及消防设施的布置和维护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学技术保障”的原则,确保柴油罐区安全稳定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三篇)
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油库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范用火行为,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油库的用火活动管理。
三、用火活动管理要求1. 用火活动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禁止在储油区域以外的地方进行用火活动。
2. 所有用火活动必须经过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进行。
3. 用火活动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人必须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能力,并持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证书。
4. 每个用火活动必须有专门的监管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5. 每个用火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用火范围和用火时间,不得超出范围和时间限制。
6. 用火活动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定期检测和维护设备和器材的功能正常。
7. 用火活动必须在有风险较小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避免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环境下进行用火活动。
8. 禁止将明火带入储油区域进行用火活动,必须使用无火焰的电子设备代替。
四、用火活动安全措施1. 用火活动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火场所无可燃物或易燃物的存在,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2. 用火活动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火源和用火活动。
3. 用火活动必须做好周边环境的消防隐患排查,如储油区域的防火墙、防火通道等。
4. 用火活动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用火工具,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的工具和材料。
5. 用火活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燃油储罐附近进行用火活动。
6. 用火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进行,严禁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
7. 用火活动必须在专人的监督下进行,严禁无人管理的情况下进行用火活动。
8. 用火活动必须在用火范围内进行,禁止超出范围进行用火活动。
五、用火活动检查和防范措施1. 油库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用火活动进行检查,检查用火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 油库管理部门要制定用火活动的检查计划,确保每个用火活动都能得到检查。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模板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模板1. 引言为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的安全运营以及防备火灾事故的发生,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进入油罐区(含油泵房)的员工和访客,旨在规范用火行为,确保安全、可连续的生产环境。
2. 安全用火管理标准2.1 用火策略和规划•在油罐区(含油泵房)范围内,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明火使用。
•全部用火活动必需进行策划和规划,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必需提前编制用火计划,并提交给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2.2 用火器材的选择和管理•全部用火器材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合格的安全性能评定。
•必需定期对用火器材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确保用火器材储存安全,存放在指定的设施和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2.3 用火操作规范•火源必需距离易燃物和可燃物的最小安全距离,防止火灾扩散。
•在用火过程中,必需有专人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用火安全。
•操作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了解并掌握用火操作规范。
•禁止在用火区域内存放任何可燃物。
2.4 灭火设备和应急处理•在油罐区域内必需配置充分的灭火设备,并常常进行检查和测试。
•全部员工必需了解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接受灭火应急处理培训。
•发生火灾事故时,全部人员必需快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警。
2.5 油罐区域巡查•油罐区域必需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没有可燃物存放在不安全区域。
•巡查人员应熟识油罐区域的布局和安全要求,并认真记录巡查情况。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必需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
3. 安全用火考核标准3.1 用火策略和规划•员工应理解并遵守用火策略和规划的要求,确保明火使用得到授权和批准。
•无授权使用明火或违规用火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制度,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2 用火器材的选择和管理•员工应了解用火器材的选择标准和管理要求,确保使用合格的器材进行用火活动。
•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器材使用将被视为违反制度,并将受到纪律处分的处理。
3.3 用火操作规范•员工必需接受用火操作规范的培训,并能够娴熟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罐区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罐区的建设、运行、检修、改造和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油罐区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油罐区安全管理工作中,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应承担监管责任,从业人员应承担岗位责任。
第二章建设安全管理第五条油罐区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油罐区应具备下列安全设施:(一)符合国家标准的储油罐;(二)可靠的消防系统;(三)泄漏报警系统;(四)通风、照明、标识等辅助设施;(五)其他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七条油罐区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章运行安全管理第八条油罐区运行过程中,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油罐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油罐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油罐区内的作业活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油罐区内的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应制定并定期演练。
第四章检修和改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油罐区的检修和改造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报经政府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检修和改造过程中,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检修和改造完毕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油罐区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企业应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政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一、概述为保障油罐区(含油泵房)的安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制定本防火制度。
二、油罐区(含油泵房)的防火安全要求1.油罐区(含油泵房)要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防火分区。
2.做好火源管理,禁止在油罐区(含油泵房)内使用明火、进行任何焊接、切割等作业。
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3.做好油罐区(含油泵房)内的消防设备的安装、维护工作,保障消防设备的有效性。
4.油罐区(含油泵房)应设立防火安全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做好油罐区(含油泵房)的安全管理工作,警示标识醒目,定期组织演练。
三、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应急措施1.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2.对于火源无法控制的情况,应尽快关闭油库进口和出口,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火势扩散。
3.若有可移动的油罐,则应立即将油罐移动到安全地点,避免发生二次爆炸事故。
4.保障应急疏散通道畅通,进行人员及财产疏散。
四、防火检查及整改1.油罐区(含油泵房)内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处理。
2.防火检查时,应核查基础设施及系统的完好与否,检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指示标识是否醒目。
3.发现问题及隐患,应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五、责任与承诺1.油罐区(含油泵房)的防火工作由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负责,确保制度执行,确保防火工作的有效性。
2.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者给公司或其他人员造成损失或者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规定在公司内部逐级审核通过,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对于防火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于不遵守防火制度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防火安全模版(四篇)
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防火安全模版第一部分:储油罐防火安全措施一、防火设施设置1. 储油罐应设置在专门的储罐区域内,并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 储油罐周围应设置消防水源,并定期保持消防水源供应的有效性。
3. 储油罐附近应设有遮阳棚或屋顶,用以预防阳光直接照射,减少罐体温度。
4. 储油罐周围应设有专门的防火墙,以隔离罐体和其它建筑物,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性。
5. 储油罐应设置液位报警器,并保持正常运行。
一旦液位超过安全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二、相关设备维护1. 储油罐内外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检查,保持罐体内外的清洁和无杂质。
2. 储油罐的排气管道和液位报警器的引线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 储油罐周围应定期除草并保持干净,防止干草等易燃物质的积累。
4. 储油罐的防火设施(如遮阳棚、防火墙等)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操作人员培训1. 储油罐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储油罐的安全使用和防火措施。
2. 操作人员应熟悉储油罐的液位报警器和其它设备的操作方法,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
3.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法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
四、应急预案1. 储油罐应配备灭火器和泡沫灭火装置,用于紧急情况下的火灾扑灭。
2. 储油罐周围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标识,以便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3. 储油罐应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部分:加油机防火安全措施一、设备安装和维护1. 加油机应保持与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避免火势蔓延。
2. 加油机应平稳放置,确保不会因为不稳定而引发火灾。
3. 加油机的油管、油枪、油泵等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杜绝漏油现象。
4. 加油机周围的地面应保持清洁,防止积水和杂物造成火源。
二、操作规范1. 加油机操作人员应戴好防静电胶手套,以减少静电火灾的风险。
2. 加油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加油机操作安全。
2024年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例文(五篇)
2024年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例文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具用火证进行用火操作。
经分析确认无爆炸危险后,所授权限在两小时内有效。
若两小时内未实施用火,则需重新取样分析;若设备内已进行用火作业,并在中止后欲再次启动,则需进行明火试验验证其安全性。
但隔夜后,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分析。
在用火过程中,设备内部应控制人数,仅允许用火操作员与防火监督员进入,并需在设备外部设置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3.7 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含有易燃物料或处于带压状态的设备、管道上进行用火作业,必须事先报请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各单位负责安全管理的总副经理批准。
4.3.8 在用火作业期间,应持续监测周围环境变化。
一旦发现易燃物料泄漏、易燃气体浓度超标、风力达到五级及以上等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止用火作业。
4.3.9 当一个单位需在另一单位所属区域进行用火作业或涉及其他单位时,应事先与相关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对于在装置、罐区等区域进行的水、电、气、仪表等用火作业,需由装置或罐区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4.3.10 用火作业中所使用的盲板,严禁采用油毛毡、石棉板及马口铁皮等材料制作。
应根据管道直径的大小选用适当厚度的钢板进行制作。
4.3.11 在进行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并获得批准的动火工作票。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4.3.12 动火工作票应一式两份,一份交予动火操作员随身携带,以便安全、保卫、消防等人员的检查;另一份则留存于发电运行部值长处备查。
动火工作票应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并落实防火措施,审批人需根据动火部位的具体需求选择若干条防火措施进行注明,如有不足则应及时补充。
4.3.13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动火作业。
在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应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进行防火监督;在一般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则由动火单位自行指定防火监督员。
防火监督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随时停止动火作业。
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范文(3篇)
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强油库、油轮(驳)、油罐汽车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场所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第三条用火审批是由申请用火库区第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公司领导,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
指定专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由公司领导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动火。
第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在库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基建、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会同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出监护人员对用火现场进行监督。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
第五条需要动火的油罐和管线,要认真进行油气浓度测试,将检测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
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任何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第六条关于机动车辆进入油库罐区及危险场所的规定:1.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和危险场所作业,必须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油库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油库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未采取防护措施和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正在作业的罐区等危险场所。
第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协调裁决。
第八条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了确保油库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油库工作人员,并以安全为优先原则。
二、管理责任1. 油库经理对油库的安全用火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2. 监督人员负责对油库的安全用火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 油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加强油库安全用火意识,自觉履行安全用火职责。
三、安全培训1. 油库应定期组织安全用火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用火知识和操作技能。
油罐间、油罐区域管理制度范文(3篇)
油罐间、油罐区域管理制度范文1.0目的为了确保全厂工作及环境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2.0适用范围全厂涉及油罐间、油罐区域工作及环境安全方面须遵守的规定。
3.0规程正文3.0.1所有油罐区域都有泡沫灭火设备或消防沙箱,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禁止挪用。
油罐呼吸阀要保持其畅通。
3.0.2严禁敲打,碰撞油罐,以免产生火花或造成破损泄漏。
地下燃油输送管道应采用双层管道并采取相应的腐蚀防护措施。
3.0.3罐区要装有避雷设施,对已装好的防雷、防静电的接地导线不准任意拆动,每年雷雨季节前(4-____月份)要进行一次测定,保持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3.0.4罐区不准随便安装电器设施,一切电气施工要经厂务部门审查批准。
不得使用非防爆工具,尤其是非防爆电动工具。
3.0.5认真检查、计量,防止跑油、漏油。
一旦发生,要马上清理干净。
3.0.6禁止无关人员随便进入罐区以及油罐间。
除厂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外,其它一切人员单独进入罐区和油罐间都须办理登记手续。
3.0.7在罐区及油罐间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作业。
3.0.8任何人员进入罐区之前必须交出火种,或容易产生火花的物品。
例如:打火机、火柴等。
3.0.9罐区内禁止存放,堆积杂物。
4.0参考文件及说明:4.0.1相关EHS文件与国家有关法规。
4.0.2本规定未尽之处,可参考有关EHS文件(指导书,规程等)。
4.0.3若本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EHS文件(指导书,规程等)存在矛盾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EHS文件(指导书,规程等)为准。
油罐间、油罐区域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油罐间和油罐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油罐间和油罐区域的企事业单位。
二、责任与义务1. 企事业单位应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油罐间和油罐区域的负责人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员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个人安全和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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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安全用火范围
1.1 生产用火:电气焊、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
加热炉、电炉等维修用火。
1.2 运转机械打火:装卸机械打火、机械设备的运转冲
击、摩擦打火等。
1.3 内燃机喷火: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排气管喷
火等。
1.4 电火花:电气线路、设备的漏电、短路、过负荷、
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电火花、电弧、电缆燃烧等。
1.5 静电火花:物料因输送中的摩擦或人员穿戴化纤类
衣服导致的静电放电。
1.6 自行发热自燃:物品堆放储存不当引起的物质自行发热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热物品的化学反应热以及生产中超过自燃点的物料遇空气的自燃等。
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
1.8 雷击、太阳能热源及其他高温热源等。
2 动火分级: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
2.1 特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油罐区、油泵房、锅炉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产装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凡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特级动火证。
2.2 一级动火: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
甲、乙类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气的场所。
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油罐区、油泵
房、锅炉日用油箱等区域防火间距(30米半径的范围)内动火作业。
在些范围内的动力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2.3 二级动火:指在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在此范围内的动火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2.4 遇特殊情况:需要在节假日进行的动火,按原动火级作升一级动火标准进行审批和管理。
3 动火证的审核、签发
3.1 特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落实逐项复查后报分管安全厂领导审批。
3.2 一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落实逐项复查后审批。
3.3 二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对
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复查确认后审批。
3.4 所有级别的动火证的有效期均为24小时。
4 动火有关责任人员职责
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的安全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的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4.2 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整,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厂安保科报告。
动火时应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动火。
4.3 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防火措施的检查、落实和现场监护工作。
若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制止作业,通
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在动火过程应佩带明显标志,不准离开现场。
作业完毕后,应会同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监护人一般由动火作业所在部位(岗位)的操作人员担任。
4.4 各级审查批准人: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
审批人应了解现场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级别、防火措施等,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 动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5.1 审证:动火前办理动火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等,手续不全,不准动火。
5.2 联系:动火前应和有关的生产车间、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位置、由生产车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拆卸、清扫等工作。
5.3 拆迁: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他安全区域动火
的作业不应在现场(禁火区)内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的动火工作量。
5.4 隔离:对无法拆迁的需动火检修设备,应与其他生产系统用加堵盲板等方法进行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来;将动火区和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着火事故。
5.5 搬移可燃物:将动火地点10米以内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点。
5.6 落实应急灭火措施:动火期间,动火现场保证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对于特级、一级动火,应有消防人员到现场保护。
5.7 检查和监护:动火前后及动火过程中,动火责任部门、厂安保科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检查,对照确认动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落实动火监护人和动火项
目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5.8 动火分析:动火分析不宜过早,一般不要早于动火前的30分钟;若动火中断30分钟以上,应重作动火分析;动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级动火分析试样应保留到动火之后。
分析数据应作记录,分析人员应在分析化验报告上签字。
动火分析合格的标准为:当采用测爆仪测试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体积浓度应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10%时,其浓度应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的爆炸下限4%时,则其浓度0.2%为合格;若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4%,则其浓度0.5为合格;若罐内动火,则还应符合罐内作业的有关安全要求。
5.9 动火操作:动火操作人员应具备操作资质,规范操作,注意火星飞溅方向,可采用阻燃材料挡住火星的飞溅,防止火星飞入危险区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
物外泄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排除危险后方可重新作业。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确认无隐患存留后方可离开现场。
5.10 油罐区、油泵房、锅炉日用油箱的临时用电,应同时进行动火申请和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申请,并严格按获准动火和临时用电架线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按规定使用期限拆除临时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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