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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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取、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的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计征对象征收社会保障费(税)的一种行为。
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是指按照负率、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社会保障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式将资金给付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社会保障基金给付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最终环节,是国民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的标志。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分红的一种有价证券。
《第三章》
给付确定制:指雇员未来领取的养老金的待遇标准是事前已经确定的,如实现规定雇员退休后所能领取的退休金为确定的金额或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率。
缴纳确定制:指雇员退休后所能领取的养老金取决于工作期间的缴费额及其增值情况。
社会救助基金:国家通过经常性预算和财政性拨款等形成的,专门用于救助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指用于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需要的基金。
社会福利基金:国家和社会用于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记者跟对象征收的
《第五章》
社会保障管理: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并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工作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指社会保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社会保障水平: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第七章》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十章》
老年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个主要项目,是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绝对金额制:是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之一,这种计算方法是将被保险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每一种类的人按同一绝对额发放给养老金,这种计算方法与被保险人退休前的工资多少无关,多用于普通国民保险或家庭补贴的给付,属于较大范围的养老金范畴。
薪资比例制:以被保险人退休前某段时期内的平均工资或最高工资数额为基数,再根据是否与投保年限有关,按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金额。
现收现付制:根据横向平衡原则,先作出今年内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预算,然后以支定收,将这笔费用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参加保险的各个单位。
部分积累制: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在对一些有关的人口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如退休率、死亡率、通货膨胀率、工资增长率)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之后,将被保险者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的费用总和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并对已经提取而尚未支付的保险基金进行有计划的管理与运营。
待遇确定型:采用统筹账户,事先确定一个待遇标准,以支定收,确定缴费比率。缴费确定型:根据缴费确定未来养老金待遇,一般采取个人账户形式,详细记录雇主、雇员缴费,投资收益等,退休时账户余额为养老金。
社会统筹: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收取资金并作统一调配,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发放。
个人账户:将个人投保与企业投保的一部分完全记在个人的名下,有利于落实个人的责任,与个人利益挂钩,调动个人投保的积极性,并且便于劳动者在不用体制和单位之间的自由流动。
个人账户是指在国家立法和行政约束力的保证下,采取“个人预缴转款备付金”的方式进行基金管理运行的形式。
横向平衡:指当年或近几年内提取的基金总和应与其所需支付的服用总和保持平衡,即保证短期内对已退休人员支付退休金的平衡。
纵向平衡:指某个参加保险的人员,所提取的全部基金总和(含银行利息和投资运营收入),应与其所支付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
隐性养老金债务:在养老金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到基金积累制或半基金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已经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没有过去的积累,而他们又必须按照新制度领取养老金,那么他们应得的,实际又没有的“积累”部分就被称作养老金隐性债务。
隐性附带债务:与隐性养老金债务相关联的债务是随通货膨胀和工资增长所增长的养老金,可称作隐性附带债务。
转制成本:同上。
统账结合:实质上是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与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方式。
家庭养老:指依靠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所需的物质帮助、生活服务、精神慰藉等保障的养老方式。是家庭范围内的代际经济交换。
《第十一章》
失业:是指劳动者在有劳动能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当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失业率: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
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基本生活的促进再就业的双重职能。
失业预警机制:检测失业并实施采取对策,将失业率控制在安全水平之下,即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就业扶助:主要通过政府对就业市场的指导和干预,以优惠政策鼓励积极就业,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等,来推动失业者实现再就业。
《第十二章》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医疗社会保险基金:指通过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在事先确定的缴费比例下,缴纳规定数量的医疗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种货币资金。
医疗社会保险的给付:指被保险人生病后,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和待遇标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或为其报销医疗费用。
新农合: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国家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它是以社区群众互助合作为基础,面向社区的全体成员,通过个人集资与政府或者集体补贴相结合的手段筹集资金,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补偿社会成员的医药以及预防保健费用支出的一项中国特色的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第十三章》
工伤保险:工业伤害险、因工伤害保险、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伤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家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的物质补偿。
工伤鉴定: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差别费率:每一类型企业的单位工资总额平均工伤损失和管理性费用的比例。《第十九章》
最低生活保障: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遭遇贫困,特别是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要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经济援助的制度安排。最低生活保障的目标是克服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贫困问题。
绝对贫困:绝对贫困是指维持生存的最低限度的需求品缺乏。
相对贫困:建立在将贫困者的生活水平与其他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对比的基础之上的,是指比社会成员平均生活水平低的生活状态。
第九章《老年社会保障》
1.老年社会保障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