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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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19.09.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中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9日至11月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厅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并于2019年1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
在对我厅近年脱贫攻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扶贫领域存在4个方面9类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意见。
厅党组坚决贯彻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从问题根源入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性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厅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
(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
2月2日,以厅党组文件形式将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印发至厅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
2月15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和对四川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扶贫领域专项
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厅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认领整改任务。
2月28日,厅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十一届省委扶贫领域专项巡视集中反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厅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担起政治责任,将巡视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查“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二)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真抓严改。
厅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承担具体整改责任。
制定《省委第五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问题细化为4项21个问题,制定64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和时限。
党组书记、厅长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问题亲自牵头,及时掌握全厅整改进展,督促推进整改事项件件落实。
厅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
(三)分层分类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对具备条件能够马上解决的任务,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
坚持上下统筹、全系统抓整改,对涉及市县的点人点事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点对点”逐一开展核查、督促整改,务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注重与民政部党组正在推进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筹起来,在工作举措、制度创制、机制建立上加强衔接,形成巡视整改系统效应。
4月29日,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巡视整改情况,对持续深化整改作出安排。
将整改工作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开展“回头看”和成效评估。
在8月28日厅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了阶段性整改情况。
二、严实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强化领导小组作用发挥。
印发《四川省民政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议事
规则》,确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截至8月底,召开3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8次厅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有关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制定了2019年度“1+4”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厅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了各季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及次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二是加强低保兜底指导督促。
召开市县乡三级座谈会,深入掌握了解各地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建议。
会同省扶贫开发局印发《关于正确处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和管理衔接,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截至8月底,全省共有138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保障。
针对巡视指出“对部分地区追求短期效应、人为提升贫困率、降低低保率的做法关注研判和纠治解决不够,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制定《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救助。
三是加强救助政策宣传。
在民政厅门户网站开设社会救助专栏,将城乡低保政策、程序及工作流程等向社会公开,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法规。
公布省、市、县三级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推动解决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和“漏保”等突出问题。
会同省残联举办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
统全国上线运行培训会,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管理员400余人参训。
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及时掌握新增、减员补贴对象信息,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通过“一卡通”的清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四是牵头推动社会保障扶贫。
针对巡视指出“在牵头推进社会保障扶贫和参与社会扶贫、健康扶贫过程中主动与扶贫、残疾、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接会商不够,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配套不够,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在基层仍有滞后的情况”问题,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圆满完成了对各地2018年脱贫攻坚社会保障专项综合评估打分,制定了2019年脱贫攻坚社会保障专项实施方案。
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局签订了数据共享合作协议。
与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局、省残联共同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存量核实工作。
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对接,进一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放时间和流程,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足额发放。
五是推动督促脱贫攻坚村务公开。
将贯彻《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县(市、区)统一的村务公开指导目录,重点解决村(居)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防止出现选择性公开、虚假性公开及公开的内容让群众看不懂等现象。
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
对民政系统服务事项需在村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村级公开的程序、形式、时间及要求。
六是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组织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省级业务主管单位
要聚焦2019年省委脱贫工作目标,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联合省扶贫开发局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协调联系机制的函》《转发〈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指导深度贫困地区提供适合社会组织参与的扶贫清单,实施2019年“种子基金”扶贫项目18个。
举办省级社会工作脱贫攻坚能力提升暨服务项目管理培训班,遴选10家省内先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扶持10家贫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推荐2家社会组织扶贫典型案例报国务院扶贫办和民政部,多家社会组织参加第二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七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行业监管。
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市县民政部门的点人点事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了整改台账,深入甘孜、阿坝等地开展调查走访。
涉及的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组建工作专班,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民政“政策、对象、项目、资金”清理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驻厅纪检监察组及时传达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政策要求,共同分析研判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协助党组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进行“回头看”,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
分别召开社会救助、公墓管理等民生类民政业务问题分析专题会议和巡视整改、政风肃纪专项督查责任落实推进会,加大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扶贫领域工作的督促落实,加强对民政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管责任落实。
明确把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情况纳入处(室)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2018年度处室负责人会议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传导行业监管责任压力。
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利用网络监督曝光平台及时通报4起民政系统涉及侵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情况,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脱贫攻坚政策规定落实方面
一是认真解决低保对象识别管理不精准问题。
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印发了《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加快建设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已完成开发并通过验收。
着力推进省市核对系统对接,全面对接已建、在建市级系统;对未建核对系统的市(州)拟依托省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分中心,逐步实现全省核对“一张网”。
会同公安厅、省银监局联合发文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查询协作机制;与省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省总工会、省扶贫开发局6个部门签署了数据共享机制合作协议。
5月召开了全省社会政策暨低保信息系统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和管理教育,强化责任和服务能力,提高政策水平。
针对巡视指出“2018年113个县低保兜底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等,已督促县(区)进行了全面复核,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退,对违规享受的低保资金进行追缴,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认真解决低保资金分配结构性问题。
整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分配、统筹下拨、统筹使用。
进一步加大低保资金分配统筹力度,修订完善低保财政资金因素分配方法,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结余较大等结构性问题,从制度上有效解决了全省救助资金滚存结余问题。
同时,将滚存结余纳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范围。
三是认真解决资金兑现不到位、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督促各市(州)、县(市、区)严格执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纳入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解决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够好、财政拨付不及时问题。
指导市县民政部门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做好经费预算和拨付,确保民政各项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程序,明确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30日内全部下达。
四是解决部分专项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对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指导各地按照要求建立制度,制度建立率达到
100 %。
认真整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利政策配套制度仍不健全,全省范围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政府购买儿童关爱保障政策尚未有效落实”问题,6月召开省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2019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推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政策措施。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清理孤儿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孤儿基本生活增长机制,社会散居和机构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和1400元。
在凉山、绵阳、泸州、达州、宜宾等地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试点,通过试点经验推广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基本生活保障、监护责任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
加大儿童关爱保护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45个深度贫困县区实施“快乐同行”项目;投入1000万元,在34个县、1000个村实施“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推动健全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针对巡视指出“在2017年度全省21个市(州)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9个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配备不达标,7个市供养服务机构登记率不达标”问题,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解决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配备不达标问题。
关、停、并、转了235所规模小、设施落后、供养人员少的农村敬老院。
新建29所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5564张。
对723所农村敬老院7万张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
截至8月底,全省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
87.5%,居全国前列。
(三)脱贫攻坚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解决群众丧葬负担过重的问题。
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实现全省户籍人口惠民殡葬政策
全覆盖。
2019年省财政安排资金8000万元为遗体火化逝者家庭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纳入省委、省政府30件民生实事强力推行。
加大绿色殡葬宣传力度,清明节期间,组织全省民政部门联动开展50余场“仁孝四川·平安清明·绿色殡葬”主题宣传活动,发放绿色殡葬倡议书,将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内容、惠及对象、减免报销方式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向社会公开,扩大知晓度。
开通网上祭祀平台,建设“仁孝四川·四川网上绿色祭祀平台”,为社会公众实现网上远程祭祀提供免费便捷服务,成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倡导移风易俗、传承家风家教的宣传阵地。
稳妥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本殡葬服务水平。
2019年安排资金1.28亿元,支持全省74个殡葬基础设施新建、改造项目。
二是重点解决低保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屡禁不止,蝇贪、微腐案件多发的问题。
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印发《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开展全省民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及村(居)民小组组长违规享受低保、死亡人员享受低保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和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收集各地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加强警示教育。
完善投诉举报响应机制,在省、市、县三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公布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相关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调查研究。
厅领导班子成员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基层调研的重要内容,截至8月底,先后20余次深入凉山州喜德县、布拖县、昭觉县、美姑县、甘洛县、越西县等深度贫困地区和达州市万源市,分别就民政兜底保障脱
贫攻坚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的焦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对南充、达州、巴中、广安、广元5个市集中调研,对宜宾市珙县孝儿镇黄连村和凉山州昭觉、布拖、普格等3个深度贫困县蹲点调研,对5个县5个乡镇11个村(社区)城乡低保户全覆盖调查,形成“新时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指导。
结合巡视指出问题和调研中收集到的基层意见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实际,实施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及设施改造行动,协同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助工作。
及时将10余万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发挥好民政“兜底作用”。
2019年5月在凉山州开展为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简称“索玛花开”项目)活动,计划三年投入福彩资金1000多万元,救治白内障患者人数将超过6000例,截至8月底已救治1000例。
发挥慈善组织帮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扶贫。
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稚爱天使·童心同行”主题爱心活动,向凉山州“一村一幼”幼教点捐赠价值100万元的幼儿运动器材、智力玩具、教学用具等,助力凉山州脱贫攻坚。
三是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
把扎实开展定点扶贫作为转变脱贫攻坚作风的重要抓手,将其纳入《2019年度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民政系统脱贫攻坚举措,引导全体党员树牢“头等大事”意识。
印发《民政厅2019年定点扶贫“冲刺”工作方案》《2019年聚力推进万源市帮扶工作要点》,先后召开民政厅支持万源市脱贫攻坚座谈会、定点扶贫万源市省级部门(单
位)联席会议,组织厅机关15个处室、10个直属事业单位深入6个联系村开展“认准亲戚、摸准情况、问准需求、提准措施”活动,“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集中筹集帮扶资金17.5万元。
组织6个厅直属机关党组织、6个社会组织党组织与6个贫困村党支部开展党建结对共建“三联建”活动。
积极筹集整合资金23.3万元扶持各联系村产业发展。
将志愿服务引入脱贫攻坚,组织厅直属机关青年志愿者在万源市开展了“扶贫路·致青春”志愿服务活动。
三、持续用力,举一反三,持续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厅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一丝不苟地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做实落细监督责任,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追责。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
继续紧盯巡视组反馈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抓住不放,倒排工期,压茬推进,保证按时间节点完成“规定动作”。
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跟踪跟进,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整改不彻底或反弹。
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各个问题改到位、改彻底,确保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三)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
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落实好一批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责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治理;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项
目、人才支持;大力支持联系点万源市和红原县脱贫攻坚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邮政信箱: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民政厅专项巡视整改办,邮编610061。
电子邮箱:****************。
中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