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重编)范本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文件范本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文件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国城市道路环境的整洁卫生,提高城市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保洁范围和标准1. 道路保洁范围:包括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街巷道路等。
2. 道路保洁标准:(1)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粪便、痰迹等污物;(2)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无垃圾、杂草、树叶等杂物;(3)道路井盖、排水口等设施无堵塞,保持畅通;(4)道路标志、标线清晰可见,无涂抹、损坏等现象。
第三条道路保洁责任主体1.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保洁工作。
2.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道路保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 道路建设、养护单位应当确保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整洁、完好,配合做好道路保洁工作。
4. 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其权属范围内的道路保洁工作。
第四条道路保洁作业规范1. 道路保洁作业应当遵循环保、节能、高效的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作业方式。
2. 道路保洁作业时间:每日晨6:00至晚22:00。
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3. 道路保洁作业人员应当着装统一,持证上岗,遵守作业规范。
4. 道路保洁作业车辆应当具备环保、安全等手续,保持清洁,不得污染道路。
第五条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管理1. 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征得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2. 挖掘道路的,应当取得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 临时占用或者挖掘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责清理现场,恢复道路原状。
第六条监督管理1.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道路保洁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质量,确保道路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3.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道路保洁工作的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七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罚款:(1)擅自占用或者挖掘道路的;(2)不按照规定的保洁标准、作业规范进行道路保洁的;(3)道路保洁作业中,造成环境污染或者道路设施损坏的。
路政清洁管理制度范本
路政清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道路清洁管理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道路环境的整洁和美观,维护城市形象,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清洁管理工作,包括对道路、街道、广场、绿化带、河道等公共场所的清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道路清洁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洁便民、环保节约、科学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四条负责道路清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清洁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体制,保障清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负责部门第五条道路清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为市政管理机构或环卫管理机构,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管理。
第六条道路清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清洁管理科,全面负责道路清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清洁管理科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具有相关的管理经验和知识,负责指挥和实施道路清洁管理工作。
第八条清洁管理科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共同解决道路清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九条清洁管理科应当每年制定清洁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员。
第十条清洁管理科应当每月制定清洁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道路清洁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对道路、街道、广场、绿化带、河道等公共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垃圾、杂物和落叶等杂物;(二)定期清洁道路、街道、广场、绿化带、河道等公共场所,确保清洁卫生;(三)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引导市民自觉爱护环境;(四)建立清洁卫生档案,对清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二条道路清洁管理工作应当根据不同的环境和季节特点,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保障道路清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道路清洁管理工作中,应当重视对环卫工人的培训和保障,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意识和技能水平。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城市道路环境管理,提高城市道路卫生水平,保障城市道路整洁、畅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清扫保洁标准1. 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工作制度。
清扫保洁时间:每天早上7:00以前必须普扫完成,下午14:00进行第二次清扫,全天保持道路整洁。
2. 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交通隔离栏、公交车站台等城市道路公共区域。
3. 清扫保洁内容包括:垃圾收集、废物箱清理、路面漂浮物、痰迹、粪便、小广告等污染物的清除。
4. 清扫保洁质量要求: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痰迹、粪便等污染物;绿化带、交通隔离栏等公共区域无垃圾杂物;废物箱标识清晰、整洁、完好。
第三条保洁员管理1. 保洁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服从领导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 保洁员应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件,保持个人卫生和工作环境整洁。
3. 保洁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在道路清扫保洁过程中的安全。
4. 保洁员应正确使用清扫工具和设备,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5. 保洁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清扫保洁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监督检查1.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保洁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2. 建立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考核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保洁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保洁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3. 鼓励市民参与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监督,对发现的道路卫生问题及时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
第五条应急处理1. 遇有大风、暴雨、冰雪等特殊天气,保洁员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清除道路障碍物,保障道路畅通。
2. 道路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泄漏事故等)发生时,保洁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进行现场处理。
第六条法律责任1. 保洁员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 损害道路清扫保洁设施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国公路环境的清洁与美观,提高公路服务质量,保障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清扫保洁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等公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第三条清扫保洁标准(一)路面: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泥土等污染物质。
(二)路肩、路沟、绿化带:保持路肩、路沟、绿化带整洁,无垃圾、杂物、杂草等。
(三)交通设施:保持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带等设施干净、整洁、完好。
(四)服务设施:保持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等服务设施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等。
第四条清扫保洁责任(一)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是所辖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公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二)公路养护单位负责所辖公路的养护保洁工作,确保公路养护质量。
(三)沿线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应当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维护公路环境整洁。
第五条清扫保洁措施(一)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路等级、交通量、气候条件等因素,制定清扫保洁方案,确保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扫保洁设备和人员,定期对公路进行清扫保洁。
(三)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清扫保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清扫保洁档案,记录清扫保洁情况,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清扫保洁作业安全管理(一)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清扫保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清扫保洁作业的安全。
(二)清扫保洁人员应当遵守作业安全规程,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清扫保洁设备。
(三)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清扫保洁作业的监督,确保清扫保洁作业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条监督检查(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清扫保洁标准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文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文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清扫保洁工作,提升公路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公路的整洁美观,保障交通安全。
第四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清扫保洁队伍承担,相关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五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应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清扫保洁队伍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章清扫工作第六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两种方式。
第七条机械清扫应使用合适的清扫车辆,确保清扫效果,并注意车辆维护保养,以保证运行正常。
第八条人工清扫应配备专业保洁工具,如扫把、簸箕、垃圾袋等,保洁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并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清扫保洁工作时间应根据公路的交通流量和车辆行驶速度灵活安排,确保不影响交通顺畅。
第十条清扫保洁工作应包括清扫公路两侧及分隔带、收集垃圾、清理道路沉积物、处理杂草等工作内容。
第三章垃圾处理第十一条为保障垃圾的及时清理,公路应设立垃圾桶,并配备专人负责定期清空。
第十二条垃圾桶的设置应考虑交通量、场所特点等因素,保证设置合理方便,同时要注意安全防护,避免垃圾桶成为危险隐患。
第十三条垃圾桶的清理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
第四章清洗工作第十四条公路清洗工作包括路面清洗、排水沟清洗等。
第十五条路面清洗应根据需要配备清洗机械设备,确保清洗效果,并注意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运行正常。
第十六条排水沟清洗应定期进行,确保排水通畅,防止积水对公路交通造成影响。
第五章规范管理第十七条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单位应编制清扫保洁工作计划,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第十八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件,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不得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对于工作失职、过错等情况,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四篇)
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居民区的卫生管理,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特制订本制度:一、宣传教育1、搞好环境卫生宣传,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橱窗、远程教育等阵地作用,宣传有关政策和卫生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
2、搞好门前三包,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落实人员,区域划分包干制度配足清扫、保洁人员,清扫员、保洁员划分区域包干责任到人,区域定岗,到位到岗,明确清扫、保洁地段和内容,开展全天性清扫和保洁工作。
三、清扫、保洁制度(一)保洁员上岗时间:保洁员上岗时间。
上午____时至____时,下午____时至____时;保洁员上岗时间,不得误工,有事需请假,两天以上的,经主要领导批假。
(二)工作要求:1、街面清扫干净,当天垃圾当天清运结束,保持地面无垃圾,水泥路面无沙石,保洁程度高,无卫生死角。
2、垃圾装车后,垃圾桶四周及桶下面不留剩余垃圾。
3、道路周围绿化带内无纸屑,无乱丢杂物。
4、保洁员穿带环卫服装上岗,清洁车摆放整齐,管理好卫生工具。
5、及时清理排污水沟及化粪池出口边的污物,保持清洁,无臭味。
6、按时上下班。
如遇突击任务,随叫随到,按时完成任务。
四、督查1、加强对保洁员的卫生教育,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天督促检查不少于三次。
具体督查标准参照《卫生保洁制度》。
五、奖励处罚制度1、清扫保洁人员考核奖罚标准。
根据每周一次大检查的考核为依据。
对保洁员逐个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在各区块划定的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进行奖、罚。
2、凡群众____查实或检查发现,有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经现场查实,参照《卫生保洁制度》进行处罚。
3、连续三次受处罚的,给予辞退。
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街道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创建文明卫生城镇,特制定我乡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望各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自觉遵守。
一、各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每天早晨(春冬季8:00、夏秋季7:30)前必须____打扫门前卫生(路沿石以上),机关单位将垃圾收集后自行拉运到垃圾场,个体工商户将垃圾收集后,按统一时间投入垃圾车内,不得将垃圾扫到路沿石以下。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精选5篇)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道路保洁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保洁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的车行道、人行道、街巷、桥梁(立交桥、高架桥、隧道、人行过街天桥等)、地下通道、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和各类车站、机场、码头、市场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地。
进行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应当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建设、改造相协调。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所需经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需要,每年适当增加或调整。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断改善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作业条件,积极开展机械化清扫,有条件的城市要对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水洗和建立进城车辆清洗站。
在炎热季节,适时组织对重点道路实行洒水、降温、压尘。
并与有关科研单位进行协作,对城市道路清扫、冲洗、除雪机械化等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
第六条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道路清洁质量评定标准》和《城市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内容范文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公路的整洁,提升公路环境质量,规范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管辖范围内的公路清扫保洁工作。
第三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应遵循“及时、规范、高效、绿色、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设立公路清扫保洁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和监督公路清扫保洁工作。
第五条管理机构应组建专业清扫保洁队伍,配备清扫保洁设备和工具。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根据道路类型和特点,制定清扫保洁工作计划,并确定清扫保洁责任区域和工作时间。
第七条清扫保洁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清扫保洁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熟悉相关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主要包括道路表面清扫、沟渠清理、垃圾收集和处理、绿化养护等内容。
第九条道路表面清扫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扫尘土、杂草、积水等,确保道路表面的清洁和畅通。
第十条沟渠清理应定期进行,包括清理沟渠内的垃圾、杂物,清除积水和清洗沟渠,确保三清原则。
第十一条垃圾收集和处理应定期进行,包括清理道路两侧的垃圾,并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绿化养护应定期进行,包括修剪草坪、绿化带的浇水养护,清理落叶和干枝,确保绿化带的整洁和美观。
第四章设备和工具管理第十三条清扫保洁人员应妥善保管清扫保洁设备和工具,并按规定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清扫保洁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十五条清扫保洁设备和工具的购置选择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并且具备一定的可靠性和寿命。
第十六条清扫保洁设备和工具的报废处理应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清扫保洁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清扫保洁工作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九条清扫保洁人员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和标志,确保自身安全和交通畅通。
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文
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文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市环境整治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第三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清扫保洁部门应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清扫保洁部门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扫除垃圾、除尘、洗刷道路、清理卫生死角等。
第六条清扫保洁人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范,尊重行人、车辆优先通行原则,并做好文明引导。
第七条清扫保洁人员应按时出勤,不得旷工迟到早退,严禁夜间违规工作。
第八条清扫保洁部门应加强对清扫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行。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清扫保洁部门应根据城市环境整治计划,制定清扫保洁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清扫保洁部门应每月制定清扫保洁工作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清扫保洁人员应根据工作计划制定每日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清扫保洁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路段进行清扫工作,严禁私拆工作时间。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清扫保洁工作应进行定期考核,评选优秀清扫保洁人员。
第十四条清扫保洁人员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不得接受他人礼品。
第十五条清扫保洁人员如发现或收到礼品、假账、行贿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未履行清扫保洁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清扫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市政府法规制定,并于发布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市政府所有。
这是一个大致的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1.1 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公路交通畅通、安全,提升公路形象,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公路使用寿命,规范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包括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部位的保洁清扫。
第二章组织机构2.1 公路管理部门公路管理部门是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清扫保洁工作。
2.2 清扫保洁单位清扫保洁单位是公路管理部门的协助单位,负责具体的清扫保洁工作,按照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保证公路清洁卫生。
2.3 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是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对公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清扫保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工作流程3.1 巡查与清扫公路管理部门要制定巡查计划,定期对公路进行巡查,发现路面垃圾、残留物、积水等问题,及时通知清扫保洁单位进行清扫工作。
3.2 保洁作业清扫保洁单位应按照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路进行定期、有序的保洁作业,包括机械清扫、人工清扫、水洗等方式,确保公路清洁卫生。
3.3 设备维护清扫保洁单位要做好清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清扫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清扫效率。
3.4 废弃物处理清扫保洁单位要做好对清扫垃圾、残留物等废弃物的处理工作,采取符合环保标准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3.5 防护措施清扫保洁单位要做好对清扫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章质量控制4.1 质量标准公路管理部门要制定清扫保洁工作的质量标准,明确清扫保洁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和评价的依据。
4.2 考核评价公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清扫保洁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奖惩激励。
4.3 效果监测公路管理部门要通过监测手段,对清扫保洁工作的效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第五章安全管理5.1 安全教育清扫保洁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对清扫保洁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内容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清扫保洁工作,保持道路环境整洁,促进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适用于国道、省道和县道的清扫保洁工作管理。
第三条清扫保洁工作应当依法保障运输通畅,保证交通安全,维护道路环境卫生,以及节约能源,减少人为造成的污染。
力求达成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和平等,全面协调、安全高效、经济合理的绿色清洁化运输系统目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路清扫保洁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设立清扫保洁管理部门,负责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清扫保洁作业班组建立,设立统筹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
第七条清扫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由公路管理部门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清扫保洁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和安排。
第八条清扫保洁工作由公路管理部门和单位共同承担,实行全员参与和全员管理。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清扫保洁工作内容包括日常清扫、定期清洗、特殊清理、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等工作。
第十条日常清扫包括对道路表面、道路两侧的清扫,清理积水、积雪,扬尘和垃圾等工作。
第十一条定期清洗包括对道路进行机械、手工清洗,清除油污、污垢和粘附物,保持道路平整和清洁。
第十二条特殊清理包括对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
第十三条垃圾清运包括对道路两侧的垃圾、垃圾箱内的垃圾等进行清运和处理。
第十四条绿化养护包括对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修剪、浇灌和施肥等养护工作。
第四章工作标准第十五条清扫保洁工作应当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清扫保洁作业班组应当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清扫保洁作业班组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扫保洁设备和器具,并保持设备和器具的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清扫保洁作业班组应当制定清扫保洁作业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清扫保洁工作班组应当定期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本区域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确保道路整洁,无积尘、积污、积水、积冰等;2. 保证道路无暴露性垃圾、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等;3. 提高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4. 增强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安全意识,保障工作安全。
三、工作职责1. 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负责本区域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2. 道路清扫保洁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道路清扫保洁工作;3.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1. 工作时间:每日进行两次普扫,上下午各一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2. 清扫范围:包括道路、人行道、绿化带、交通设施等;3. 清扫标准:四无”(无烟头、无纸屑、无瓜果壳皮、无暴露性垃圾)、“四净”(路面净、路沿石净、垃圾容器周围净、场地净);4. 清扫方式:采用人工清扫、机械清扫相结合的方式;5. 清扫工具:配备清扫车、扫把、簸箕、铁锹等清扫工具;6. 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垃圾容器清洁;7. 雨雪天气:及时清理路面积雪,保持排水畅通;8. 安全防护:保洁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夜间作业时设置警示标志。
五、管理制度1. 保洁人员需接受岗前培训,掌握清扫保洁技能和安全知识;2. 保洁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离岗,不得擅离职守;3. 保洁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4. 保洁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卫生,不得随意堆放杂物;5. 保洁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6. 保洁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六、奖惩措施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保洁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质量不达标的保洁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3.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保洁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公路的良好环境和交通秩序,规范公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公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负责公路清扫保洁的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应当遵循“精细、高效、环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公路清扫保洁组织第四条建立公路清扫保洁组织,负责统筹协调公路清扫保洁工作。
第五条公路清扫保洁组织应当具备以下职责:1. 确定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2. 制定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3. 分派和指导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任务;4. 监督清扫保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5. 定期评估和总结清扫保洁工作效果;6. 完善清扫保洁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路清扫保洁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路清扫保洁情况,并及时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七条公路清扫保洁组织应当定期组织清扫保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清扫保洁工作流程第八条清扫保洁工作应当遵循以下流程:1. 制定公路清扫保洁计划和工作方案;2. 分派清扫保洁人员进行清扫保洁工作;3. 清扫保洁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清扫保洁工作;4. 监督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质量和进度;5. 定期评估和总结清扫保洁工作效果;6. 不定期进行清扫保洁工作的巡查和检查。
第九条公路清扫保洁计划的制定应当根据公路的使用情况、周边环境和季节变化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安排,并报公路清扫保洁组织审批。
第十条清扫保洁工作应当注重细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清扫公路上的垃圾、杂草、落叶等杂物;2. 保洁公路绿化带,包括修剪植物、浇水、除草等工作;3. 清洗公路护栏、标志牌等设施;4. 排除积水和疏通雨水排放设施。
第十一条清扫保洁工作应当遵循环保原则,不得乱倒乱扔垃圾,不得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清洁剂和工具。
第四章清扫保洁设备和工具的管理第十二条公路清扫保洁组织应当配备适用的清扫保洁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环卫队清扫保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场环境卫生质量,使我场各族人民群众有个优美整洁的环境,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1、保洁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安排,遵守考勤制度,认真完成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20元。
2、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如发现违纪者立即辞退。
3、路面、无瓜果皮壳、纸屑等杂物。
每5平方米内的烟头及相应大小的杂物不超过2个。
4、清扫的垃圾和废弃物,应及时倒入垃圾容器,严禁露天堆放。
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10元,5、清扫保洁应符合“四无、四净”(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污物积水;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净、人行道净、花坛净)的标准。
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10元。
6、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的,一次处罚10元。
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
请假必须报负责人批准。
病假、事假超过期限的,事假扣除每天两倍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病假扣除当天工资。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7、保洁员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不好,包括责任区内的设施的整洁,一次不达标的罚10元,两次罚20元,三次以上不达标者予以辞退。
8、发现在工作时间内聚集聊天者,第一次罚10元,第二次罚2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9、及时掌握设施损坏保养情况,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若有损坏而没有发现或上报的一次罚20元。
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10、对保洁工作完成出色、片区卫生况状较好、遵守考勤制度的保洁员给予奖励。
11、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如有抵触情绪将予以辞退。
第二篇:清扫保洁管理制度道路保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打造整洁优美的卫生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要爱护环卫设施(垃圾箱、桶、果皮箱),用好配备的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关于道路清扫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的整洁、卫生,提高城市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清扫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道路清扫计划,监督道路清扫工作,对清扫工作进行考核。
2. 道路清扫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道路清扫工作,确保道路清扫质量。
3. 社区(街道)居委会: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道路清扫工作,监督道路清扫公司的工作。
四、道路清扫标准1. 清扫时间: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工作制度。
具体时间为:(1)每日早上7:00前完成普扫;(2)下午13:00至14:00进行第二次普扫;(3)其余时间做好巡回保洁。
2. 清扫标准:四无、四净、四不准。
(1)四无:无烟头、无纸屑、无瓜果壳皮、无暴露性垃圾;(2)四净:路面净、路沿石净、垃圾容器周围净、场地净;(3)四不准:不准将垃圾扫入街道落水口,并保持其畅通;不准向绿化带内倒垃圾;不准将垃圾倒在垃圾容器外;不准在街道和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
3. 雨雪天气:及时清疏落水口,保持排水畅通,积极参加清扫积雪活动。
4. 垃圾箱管理:街道果皮箱内的垃圾要及时清掏,外部要经常擦洗,保持清洁,并做好环卫设施的管护工作。
五、道路清扫管理规定1. 道路清扫公司要严格按照清扫标准和规定,确保道路清扫质量。
2. 清扫公司应配备足够的清扫人员,确保清扫工作顺利进行。
3. 清扫人员要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文明作业,礼貌待人。
4. 清扫人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5. 清扫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定期对清扫人员进行培训。
六、监督检查1.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道路清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社区(街道)居委会要加强对清扫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清扫公司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道路保洁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保洁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保持城市道路的清洁、整洁,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成立道路保洁作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道路保洁作业管理工作。
组长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保洁范围和标准道路保洁范围包括城市主次干道、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
道路保洁标准如下:(一)路面、人行道、路边沟、排水沟、花坛、绿地地穴树头、果皮箱四周保持洁净,路面见本色,路旁无杂草;(二)交通隔离栏、交通信号灯、路灯等公共设施无污渍、灰尘;(三)公共广告牌、公交车站、地铁站等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四)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行道树保持整洁,无垃圾、杂物。
第四条保洁作业人员管理(一)聘请清扫保洁人员,对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保洁人员业务素质;(二)清扫保洁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按照保洁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进行保洁作业;(三)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工作服,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四)清扫保洁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五条保洁作业时间(一)日常保洁作业时间为每日凌晨4:30至晚上22:00;(二)特殊情况下,如重大活动、节假日等,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洁作业时间;(三)遇有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加大保洁力度,确保道路清洁。
第六条保洁作业规范(一)日常保洁作业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标准进行;(二)机械化作业区域应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三)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应加大人力投入;(四)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行道树应定期修剪、清理。
第七条垃圾处理(一)清扫保洁人员应将垃圾倒入垃圾车或垃圾收集池,实行垃圾分类投放;(二)垃圾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防止垃圾遗洒;(三)垃圾处理场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监督检查(一)道路保洁作业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道路保洁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保洁作业的监督指导;(三)鼓励群众对道路保洁作业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
环卫道路清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环卫道路清扫工作,保障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道路清扫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环卫道路清扫作业。
三、组织管理1. 环卫道路清扫作业由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环卫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环卫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环卫道路清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安全操作规程1. 环卫工人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反光背心等防护用品。
2. 环卫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3. 环卫车辆作业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 环卫工人作业时,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方法进行清扫,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5. 环卫工人作业时,应保持与车辆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发生意外。
6. 环卫工人作业时,应避免在道路中央、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作业。
7. 环卫工人作业时,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五、安全教育培训1. 环卫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环卫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入职的环卫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环卫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1. 环卫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环卫管理部门报告。
2. 环卫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环卫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路政清洁管理制度范本
路政清洁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国道路环境的整洁与美观,提高道路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路政清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路政清洁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三)科学管理、高效运作;(四)环保先行、节能减排。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路政清洁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道路清洁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洁责任第五条道路清洁责任主体分为政府、企业和个人。
(一)政府:负责制定道路清洁政策、法规,统筹安排道路清洁资金,对道路清洁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二)企业:负责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具体清洁工作,确保道路整洁美观。
(三)个人:遵守道路清洁规定,爱护道路环境,自觉维护道路整洁。
第六条政府应根据道路等级、车流量、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道路清洁标准和责任主体。
第七条企业应按照政府确定的清洁标准和责任区域,配备足够的清洁人员、设备,确保道路清洁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道路清洁管理制度,明确清洁作业流程、质量标准、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清洁作业第九条清洁作业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洁作业,尽量避免对交通产生影响;(二)采用环保、节能的清洁设备和作业方式;(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清洁人员的人身安全;(四)妥善处理清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道路清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道路污染程度、天气状况等因素,调整清洁作业频率和措施。
四、监督管理第十二条政府应建立健全道路清洁监督管理机制,对道路清洁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考核。
第十三条政府应加强对道路清洁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履行清洁责任,提高道路清洁质量。
第十四条政府、企业应定期开展道路清洁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道路清洁意识。
马路清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马路清扫作业的安全,提高清扫效率,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马路清扫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作业设备。
三、安全责任1.公司成立马路清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马路清扫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马路清扫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清扫作业安全。
3.清扫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对清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新入职清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清扫作业人员应熟悉清扫设备操作规程,掌握安全防护措施。
五、清扫作业安全要求1.清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2.清扫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3.清扫作业时,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堆放杂物,以免影响交通。
4.清扫作业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5.清扫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进行清扫,不得随意改变清扫路线。
6.清扫作业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发现坑洼、积水等危险路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7.清扫作业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设备安全1.清扫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清扫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
3.清扫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维修人员处理。
七、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清扫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领导。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教训进行总结,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道路清扫管理制度模板
道路清扫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道路清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公共道路、街道、广场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清扫工作。
三、责任分工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清扫计划和监督执行。
2. 道路清扫作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清扫工作。
3. 社区和居民应配合清扫工作,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四、清扫标准1. 道路表面无明显垃圾、杂物。
2. 雨水口、排水沟无堵塞。
3. 道路两侧绿化带无垃圾堆积。
五、作业时间1. 每日清扫作业不得影响交通早高峰。
2. 特殊天气或重大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时间。
六、作业规范1. 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
2. 使用机械设备清扫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 清扫过程中应避免扬尘,减少对环境和市民的影响。
七、质量监督1. 管理部门定期对清扫质量进行检查。
2. 对于清扫不达标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作业单位整改。
八、应急管理1. 遇有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道路畅通。
2. 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九、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的培训。
2. 对作业人员的清扫效果进行考核,与绩效挂钩。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城市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模板进行调整和补充,以适应具体的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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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道路清扫保洁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6909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Model of road cleaning and clean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保持我村家园清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我村家园保洁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成立环卫保洁队伍,负责家园清洁工作。
二、聘请数名清扫保洁人员。
1、清扫保洁员交由村环卫领导小组、监督员负责统一管理。
2、清扫保洁员职责:按划分好的保洁区,分片包干,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并巡视做到全天候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⑴清扫作业
①每日两普扫,普扫时间为上午4:30–7:00,中午12:00–14:00;
②作业规范要求:普扫应达到路面、人行道、路边沟、排
水沟、花坛、绿地地穴树头、果皮箱四周洁净,路面见本色,路旁无杂草。
⑵保洁作业
①全日制巡回保洁,时间为上午7:00–12:00,下午14:30–20:00;
②作业规范要求:保洁规范要求保洁期间做到路面、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污秽物、纸屑。
3、清扫保洁员工资待遇:按包干区的工作量统一定制。
4、各家、各商店门口实行三包,并实行垃圾袋装。
5、各村民家中应备有垃圾桶,应将垃圾倒入垃圾车或垃圾收集池。
6、清扫保洁员应每天上、下午各运一至二次垃圾到转运站,实行统一处理。
7、按照《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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