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及质量变更控制管理规程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质量管理1第三章机构与人员2第一节原则2第二节关键人员2第三节培训4第四节人员卫生4第四章厂房与设施5第一节原则5第二节生产区6第三节仓储区7第四节质量控制区7第五节辅助区8第五章设备8第一节原则8第二节设计和安装8第三节维护和维修8第四节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9第五节校准9第六节制药用水10第六章物料与产品10第一节原则10第二节原辅料11第三节中间产品与待包装产品12第四节包装材料12第五节成品13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13第七节其它13第七章确认与验证14第八章文件管理15第一节原则15第二节质量标准16第三节工艺规程17第四节批生产记录18第五节批包装记录19第六节操作规程和记录19第九章生产管理20第一节原则20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21第三节生产操作22第四节包装操作22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23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23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27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28第四节变更控制29第五节偏差处理29第六节纠正和预防措施30第七节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30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31第九节投诉32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32第一节原则32第二节委托方33第三节受托方33第四节合同33第十二章产品发放与召回34第一节原则34第二节发放34第三节召回34第十三章药品不良反应34第十四章自检35第一节原则35第二节自检35第十五章术语3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对药品生产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第三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以附录的形式发布并根据情况随时修订.第四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创新或改进的方法,达到不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3.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6.适当的贮运条件。
变更控制管理规程
管理标准类文件目的:制定变更控制管理规定,对所有的有可能造成产品质量变化和波动的因素加以控制,规范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变更管理,变更控制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内容: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文件、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生产工艺及计算机软件变更的申请,评估,审核,批准和实施。
责任人:变更部门负责人、QA、质量部经理、生产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内容:1.定义:变更指对已获准上市药品在生产、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提出的涉及来源、方法、控制条件等方面的变化。
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2.变更的分类:根据药品管理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变更可能对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稳定性产生的影响,对变更划分为四类:2.1Ⅰ类变更:是指不涉及注册,对产品质量没有影响,由公司自己控制,不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而直接进行的变更,如:生产用容器规格的改变;不影响药品质量的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的改变等。
2.2 Ⅱ类变更:是指对产品质量会产生影响,由公司自己控制,不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可能需要通过相应研究验证工作来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的变更,如:内部系统文件的变更;中间产品或待包装品检验方法的变更;关键监控点的变更;质量控制室样品常规处理方法的互换;色谱柱允许使用范围的互换;试剂或培养基生产商的改变;生产设备非关键零部件的改变(不包括直接接触药品的部件材质)等。
2.3 Ⅲ类变更:指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验证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令要求,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变更。
如:生产与质量的关键设备、设施的更换;原辅料的生产工艺或质量标准的改变:关键生产条件的变更;印刷类包装材料样式的变更;关键工序生产场地的变更等。
2.4 Ⅳ类变更:是指对中间产品或成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验证、研究,检验比对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引言概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措施。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质量管理规范可以有效地控制生产环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质量管理体系1.1 质量方针和目标: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以确保药品生产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1.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记录文件,以规范和记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
1.3 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责任的落实和执行。
二、药品生产过程控制2.1 原辅料管理:建立原辅料的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制度,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2 生产设备管理:制定设备管理规程,确保生产设备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3 生产过程控制:建立标准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参数,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三、质量控制3.1 检验检测:建立完善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对原辅料、中间体和成品进行全面的检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不合格品管理:建立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处理和记录,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入市场。
3.3 变更控制:建立变更控制程序,对生产过程、设备和工艺进行变更时,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变更后的产品依然符合质量要求。
四、环境控制4.1 清洁和消毒:建立清洁和消毒规程,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度。
4.2 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生产场所的温度、湿度、洁净度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
4.3 废物处理:建立废物处理程序,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记录,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五、质量持续改进5.1 内部审核:建立内部审核程序,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5.2 不良事件管理:建立不良事件管理程序,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变更控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变更控制摘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GMP的变更管理必须贯彻“科学、有效、规范”的原则,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变更给生产和质量带来的风险。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人员、设备、生产工艺、场地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变更存在不确定因素,如设备和工艺变化、原材料变更、工艺参数调整等,一旦不能及时得到控制和处理,就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产生偏差,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来防止这些不确定因素给产品质量带来影响。
一、建立完善的变更控制制度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变更控制制度,并按照该制度要求对每一项变更进行控制。
制定明确的变更范围,对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的变更,按照“风险”原则,根据影响程度来进行分类处理,尽量降低风险,确保产品质量。
具体可按照以下几方面来执行:1、对物料和中间品(包括原辅料、包材、包装材料等)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2、对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时间等)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3、对生产环境(如车间温湿度变化)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4、对设备(如设备选型或设备修理)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5、对人员(如技术人员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6、对检验方法或检验规程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7、对不符合 GMP要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上述每项变更都要有详细的书面资料,包括历史数据和最新数据,以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信息。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沟通,特别是对生产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各种变更带来的影响和控制措施,避免未及时发现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
要建立必要的控制措施,使产品质量不受任何影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变更管理过程,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查工作。
二、明确变更控制管理人员(一)企业应成立变更控制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企业应对所有变更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采取“科学、有效、规范”的原则。
变更控制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企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变更内容的来源、变更范围、影响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查、评估,并确定其是否符合变更控制管理要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变更控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变更控制作者:叶赛仲来源:《科学与财富》2016年第36期摘要:在我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中,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等问题。
但是药品在生产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给药品质量带来风险。
如果将这些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可以将风险引起的质量问题降到最低。
本文论述的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变更控制,首先介绍了变更的相关内容,随后介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最后总结全文。
关键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变更;控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一、变更的相关内容(一)变更的基本概念在药品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变更的范围很宽泛,一切改变了目前的合法存在的东西都属于变更,但是变更的真正含义是指一些对产品的质量有影响或者可能会产生影响的因素。
在药品的质量系统中,变更和偏差不能被混为一谈,二者有着明确的界定和区别。
偏差属于不在预期内出现的现象,是已经对产品的质量产生了影响,可能影响了产品的标准、规定、条件和安全等异常的情况。
变更却不是这样,变更是指药品在生产或者管理过程中的几个内容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主动地、有预见性的变化,这些变化的结果是可以预见到的。
偏差和变更之间的关系是,确认了出现偏差的原因,就得根据这些原因做出变更,但是做出了变更之后,不能保证一定没有偏差。
处理偏差和变更的程序是不同的。
变更对药品的生产和质量都会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关系到产品质量的变异因素。
因此,在药品的质量管理系中,要严格对待,做好药品的审计工作。
目前在国内这一方面做的还有所欠缺,药品的质量管理属于薄弱环节。
(二)变更的控制管理变更就是以改进药品质量为目的而提出的对药品生产和管理程序的改变。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质量管理1第三章机构与人员2第一节原则2第二节关键人员2第三节培训4第四节人员卫生4第四章厂房与设施5第一节原则5第二节生产区5第三节仓储区7第四节质量控制区7第五节辅助区8第五章设备8第一节原则8第二节设计和安装8第三节维护和维修8第四节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9第五节校准9第六节制药用水10第六章物料与产品10第一节原则10第二节原辅料11第三节中间产品与待包装产品12第四节包装材料12第五节成品13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13第七节其它13第七章确认与验证14第八章文件管理15第一节原则15第二节质量标准16第三节工艺规程17第四节批生产记录18第五节批包装记录19第六节操作规程和记录19第九章生产管理20第一节原则20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21第三节生产操作22第四节包装操作22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23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23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27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28第四节变更控制29第五节偏差处理29第六节纠正和预防措施30第七节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30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31第九节投诉32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32第一节原则32第二节委托方33第三节受托方33第四节合同33第十二章产品发放与召回34第一节原则34第二节发放34第三节召回34第十三章药品不良反应35第十四章自检35第一节原则35第二节自检35第十五章术语3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对药品生产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三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以附录的形式发布并根据情况随时修订。
制药行业药品生产质量控制规程
制药行业药品生产质量控制规程一、引言制药行业是一项关系人民健康的重要行业,药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为确保药品质量,我们制定了本规程,旨在规范制药行业的药品生产质量控制。
二、质量管理体系2.1 质量方针我们的质量方针是:以科学的方法、严格的管理、优质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2 质量目标我们的质量目标是:药品合格率达到100%,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2.3 质量责任2.3.1 董事会对质量管理负总责,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并推动其实施。
2.3.2 生产部门负责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制定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3.3 所有员工都要加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
2.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了以下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文件等。
三、药品生产质量控制3.1 质量控制原则3.1.1 药品生产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确保每个生产环节的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3.1.2 采用合格的原辅材料,并建立完善的原辅材料管理制度,确保其质量可控。
3.1.3 对每个生产批次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并建立样品留存制度。
3.1.4 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可追溯每一批次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
3.2 质量控制措施3.2.1 进行合格的环境空气检测,维持生产环境符合GMP要求。
3.2.2 严格执行工艺流程,确保每一道工序符合要求。
3.2.3 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包括外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检验等。
3.2.4 建立合理的质量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3.3 抽样检验3.3.1 根据批次大小和生产规模合理确定抽样数量。
3.3.2 抽样检验应覆盖批次中的每个环节,并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
3.3.3 对不合格的样品进行及时处理,包括追溯、退货、挑选、返工等措施。
3.4 不合格品处理3.4.1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要进行排查,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文件 SMP-QA-007-02 变更控制管理规程
目录1.目的 (2)2.范围 (2)3.职责 (2)4.内容 (2)4.1定义 (2)4.2变更分类 (2)4.3变更前提 (2)4.4变更处理 (2)4.5涉及外部公司的变更 (6)4.6变更审批单 (7)4.7执行方案 (7)4.8风险评估 (8)4.9变更关闭 (8)5.相关程序、记录,附件 (9)6.参考资料 (15)7.历史和修订记载 (15)1.目的:明确变更管理程序,规范变更处理流程,通过变更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及改进其它质量体系的目的。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涉及的变更。
3.职责:3.1变更申请部门:负责提交变更申请;变更被批准后,执行部门负责实施。
3.2变更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风险评估;质量管理部负责微小变更的批准及关闭。
3.3质量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负责次要变更和主要变更的批准及关闭。
4.内容:4.1定义:变更:本程序所列变更指主动对经过批准的文件、处方、标准,经过确认或验证的厂房、设施、设备、工艺、方法,经过确认的供应商、关键人员等方面进行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工艺重复性的正式改变。
4.2变更分类:根据变更的性质、范围、对产品质量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分为:4.2.1微小变更:可能给产品质量带来的影响或潜在影响非常小,不需要通过再验证/再确认来证明变更的可行性。
4.2.2次要变更:可能给产品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或潜在影响,需要通过再验证/再确认来证明变更的可行性,但不涉及到产品注册、与委托方的技术协议,或其它法规性文件的变更。
4.2.3主要变更:可能给产品质量带来较大的影响或潜在影响,或者需要对产品注册、与委托方的技术协议,或其它法规性文件进行变更。
4.3变更前提:4.3.1变更获得批准的前提是:变更能带来预期的好处,不会对产品质量带来负面影响;4.3.2提交变更申请时,应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不同变更需要的材料参见附件1;4.3.3当证明材料需要在实施一定的工作后方可获得,特别是需要进行再验证/再确认时,应编制获得证明材料的实施方案,并报批。
变更控制管理规程
文件名称变更控制管理规程文件编号编制人编制日期批准人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日期质量保证部审核日期生效日期编订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编制部门质量保证部分发部门质量保证部、检验中心、生产部、合成车间、设备工程部、供应科、仓库1.目的:建立变更控制管理规程,使变更管理规范化。
以保证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的相关变更得到及时运行、批准、回顾和记录;以确保产品适应于预定的用途,质量可靠且符合注册标准,满足法规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相关的计划性改变,包括厂房设施、公用系统、物料、生产工艺、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生产检验设备仪器等的改变。
3.责任:质量保证部、检验中心、生产部、合成车间、设备工程部、供应科和仓库4.内容4.1定义变更控制是由适当学科的合格代表对可能影响厂房、系统、设备或工艺的验证状态的变更提议或实际的变更进行审核的一个正式系统。
其目的是为了使系统维持在验证状态而确定需要采取的行动并对其进行记录。
4.2变更的适用范围: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重现性的变更都必须得到有效控制,变更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原辅料的变更•标签和包装材料的变更•处方的变更•生产工艺的变更•生产环境(或场所)的变更•质量标准的变更•检验方法的变更•有效期,复检日期,贮存条件或稳定性方案的变更•验证的计算机系统的变更•厂房、设备的变更•公用系统的变更•产品品种的增加或取消•清洁和消毒方法的变更•供应商的变更•文件和记录的变更•其他不涉及产品质量的其他变更不在此讨论范围内。
4.3变更控制的基本要求4.3.1公司的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所有影响产品质量或产品验证状态的变更进行管理,并由质量保证部QA专人负责变更控制。
4.3.2 公司所有的变更都应按照本程序的要求提出申请,经评估、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3.3 任何申请的变更都应评估其对产品质量或对产品验证状态的潜在影响。
判断变更所需的验证、额外的检验以及稳定性考察应有科学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程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程1. 前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程是为了保证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程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标准的操作指南和要求,旨在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和标准。
2. 质量管理体系2.1 质量方针药品生产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并将其传达给所有员工。
质量方针应包括对质量的承诺、目标和持续改进的原则。
2.2 质量目标药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具体的质量目标,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质量目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和标准,并保证其可测量和可跟踪。
2.3 质量保证体系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 质量控制 - 质量保证 - 不良品管理 - 变更控制 - 验证和确认2.4 内部审核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内部审核应由经过培训的审核员进行,并记录审核结果和改进措施。
2.5 外部审核药品生产企业应接受外部审核,包括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审核。
外部审核主要是为了验证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并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和标准。
3. 质量控制3.1 原材料控制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材料控制程序,包括供应商评估、采购、验收和储存等环节。
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分析。
3.2 生产过程控制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包括工艺参数控制、设备校准、操作规程和工艺记录等。
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并进行必要的监控和验证。
3.3 成品检测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成品检测程序,包括成品样品的采集、分析和评估等。
成品检测应覆盖所有质量指标,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4 环境控制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环境控制程序,包括对生产车间和实验室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和通风等的控制。
环境控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 质量保证4.1 人员培训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包括新员工培训、定期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
变更管理规程
b.印刷类包装材料样式的变更;
c.包装规格的变更;
d.设备布局及增加设备的变更。
b.非关键工艺条件和参数的变更,如原辅料以及加料顺序的改变等;
c.工艺控制参数变更至更严格的范围或采用新的准确度更高的中间体检验方法;
d.产品外包材的变更;
e.标签的变更;
f.生产辅助设备(动力中心、计量器械)的变更;
f.产品内包材的变更;
g.关键工艺条件和参数的改变;
h.关键原材料、中间体、成品以及过程产品的分析方法作重大的增补、删除或修改;
i.产品质量标准的变更;
g.产品有效期(复验期)的变更;
k.其他对中间体或成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变更。
对于其他未包括在以上范围内的变更,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由QA经理批准变更类型并实施相应的管理。
4.3变更的分类:
根据药品管理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对产品质量或对产品的验证状态的影响程度可分为三类。Ⅰ类:次要变更;Ⅱ类:中度变更;Ⅲ类:较大变更。
Ⅰ类:次要变更
是指规定变更范围对质量没有影响的变更,用验证结果支持过程或确认的变更,没有影响或影响甚微,但对质量与变更前有等效性的变更。次要变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风险的评估
所有被批准实施的变更或被否决的变更文件,以及相关资料均由变更控制专人归档。
4.5.3变更登记台帐:变更实施部门、质量管理部均需建立相应的《变更登记台帐》,便于对变更进行统计、分析以及其他的查证管理。
5.变更管理程序流程图:
6.本标准规程的附表:
变更备案表( 类) 编号:QD-8049-01
4.1.6 改变原辅料的量、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影响药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时,还应当的变更实施后最初至少三批次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估。如果变更可能影响到药品的有效期,则质量评估还应当包括的变更实施后生产的药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以下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详细内容:一、质量管理体系1.1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和相关程序文件。
1.2 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二、人员管理2.1 药品生产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2 所有从事药品生产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包括药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GMP等方面的知识。
2.3 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了解和遵守质量管理规范。
三、设施与设备3.1 药品生产企业应拥有适当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保证药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3.2 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符合质量要求。
3.3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设备清洁和消毒程序,以防止交叉污染和药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四、原辅料管理4.1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辅料采购的管理程序,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质量要求。
4.2 原辅料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和入库检查,包括外观、标识、纯度和含量等方面的检测。
4.3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辅料的储存和使用管理程序,以防止混淆、交叉污染和变质等问题的发生。
五、生产过程控制5.1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可控和稳定。
5.2 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记录和监控,包括原辅料使用、生产参数、环境条件和操作人员等方面的记录。
5.3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样品管理程序,对生产过程中的样品进行采集、分析和保存,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六、质量控制6.1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检验、分析和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6.2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6.3 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质量自查和质量抽查,以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版与2023年修订版对比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如下简称药物GMP)是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旳基本准则。
我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药物GMP至今已经有20数年,其间经历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剂均在符合药物GMP旳条件下生产旳目旳。
新版药物GMP共14章、313条,相对于1998年修订旳药物GMP,篇幅大量增长。
新版药物GMP吸取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旳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物生产全过程管理旳理念,愈加重视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到达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物GMP旳一致性。
新版药物GMP修订旳重要特点:一是加强了药物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旳规定。
细化了对构建实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旳规定,强化药物生产关键环节旳控制和管理,以增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旳提高。
二是全面强化了从业人员旳素质规定。
增长了对从事药物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素质规定旳条款和内容,深入明确职责。
如,新版药物GMP明确药物生产企业旳关键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必须具有旳资质和应履行旳职责。
三是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献管理规定,增长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深入完善了药物安全保障措施。
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旳概念,在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旳偏差处理、发现问题旳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物质量旳监控等方面,增长了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防止措施、产品质量回忆分析等制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也许出现旳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积极防备质量事故旳发生。
提高了无菌制剂生产环境原则,增长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规定,提高无菌药物旳质量保证水平。
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物必须使用独立旳厂房与设施,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旳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规定,排风口应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旳进风口;生产β内酰胺构造类药物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旳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他药物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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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控制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变更控制程序管理文件,明确变更的申请、评估、批准、通知、实施及跟踪、验证的过程,使任何符合本规程的变更都在受控状态,便于产品质量追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范围2.1本规程适用于与药品生产及质量有关的所有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新产品的上市。
指新品种、新剂量的产品或新包装规格的产品上市。
2.1.2现有产品的撤市。
将现有产品品种、现有规格的产品或现有包装规格的产品从市场上撤回。
2.1.3厂房的变更。
包括厂房设计功能的改变,间隔的改变,洁净装修材料或形式的改变,对墙体或地面造成破坏性的改变等生产环境的变更。
2.1.4设备、设施、公用系统的变更。
包括改变送回风管路和送、回、排风口尺寸、位置,空调机组或消毒系统,改变温湿度控制设施,改变气流组织,改变洁净区内地漏,纯化水制水设备,贮水设施材质、纯化水管路及用水点的改变,净化空调系统空调过滤器型号改变,高效过滤器供应商的改变,直接接触药品的气体过滤器的改变,生产设备的改变(包括新增和报废),直接接触药品容器材质的改变,洁净区内运输形式的改变等。
2.1.5检验方法的变更包括取样方法、条件的变化,样品制备和处理方法的变化,对照品配制方法的变化,检验仪器型号的改变等。
在法定的检验方法(如药典检验方法)变更后,按照企业内部备案流程在企业内部落实变更后的检验方法。
2.1.6质量标准的变更。
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标准项目的改变,有效期或贮存期的改变,贮藏条件的改变或稳定性方案的改变,中间产品项目监控点的改变等。
在法定标准(如药典中的质量标准)变更后,按照内部备案流程在企业内部落实变更后的质量标准。
2.1.7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技术文件的变更。
2.1.8生产工艺、处方的变更。
包括辅料品种或数量(数量范围)、溶媒浓度、用量的改变,生产方法的改变,批量调整、药材炮制方法的改变等。
批记录、操作规程的变更。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需要确定该变更是否需要到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或批准。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取得批件后),在实施变更前按照备案流程落实变更后的生产工艺。
2.1.9物料供应商的变更。
包括中药饮片的生产商以及其他原药材、辅料和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生产地点或供应途径的变更。
2.1.10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变更。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该类变更需要由药品监管部门批准。
2.1.11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
包括使用于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工器具、手的消毒剂和用于生产环境的消毒剂的改变、消毒方法的改变,工作服材质和款式的重大变化,产品关键监控点或监控方法的改变,生产地点的改变,与生产、质量控制相关的计算机软件的变更,包装材料设计样稿和内容的变更,包装规格的变更,产品外观的变化等。
2.2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内容的变更质量保证体系等同或升级的变化;一些计划如验证主计划的变化;等同替换:如相同功能部件的更换;仪器、设备原厂原型号备件的更换;一些软件版本的更新;程序或文件模板的变更。
2.3本规程同样适用于临时性变更。
对于临时性变更,简述如下:为纠正偏差或其它特殊原因引起的变更(变更只对一段时间或若干批次有效),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有权在其所负责的领域内有限度地实施临时性变更,并应有相应记录。
临时变更如计划性变更一样需经评审及批准,如最终评估认为该临时性变更对产品质量无负面影响,方可放行所涉及批次的产品,必要时应在销售之前通知客户,符合与客户之间质量协议的要求。
临时性变更时限不超过120天,其它规定需参见相应的规程,例如《偏差处理程序》。
三、职责3.1变更申请人:起草与收集变更支持性材料,填写《变更审批表》的第一部分;向QA递交变更申请(须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在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变更相关的质量、法规、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实施相应的变更。
3.2 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对相应变更负责;审阅与确认变更申请;对变更评审组陈述变更理由;参加讨论与确定变更相关内容及措施;负责变更项目的实施。
3.3质量保证(QA)3.3.1产品或体系分管人:接收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对变更申请表中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符合要求;评估判定变更级别及涉及的相关部门,填写QA初审意见;起草变更的相关内容及措施;跟踪变更实施情况;填写《变更控制通知单》,并及时解答客户反馈的相关问题。
3.3.2变更体系负责人(QA主管):接收与汇总变更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审核并确认QA初审意见,包括变更级别及涉及的相关部门;按要求授予变更控制号;负责批准Ⅰ类变更;负责组织变更评审会议;负责汇总各部门审核意见,确定变更相关内容及措施;督促变更的实施;负责传达与沟通变更相关信息给相关部门;跟踪变更项目的实施及关闭,协调各相关项目按要求日期完成;管理变更相关文件并按要求归档。
3.3.3质量受权人:负责批准Ⅱ类变更。
3.3.4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Ⅲ类、Ⅳ类变更。
3.4变更控制小组:变更控制小组成员根据各自负责领域的职能对变更进行审核与评估,确认变更的影响因素,确保各项变更符合GMP规范要求;讨论与确定变更相关内容、措施及其责任人、预期完成的期限;得出评审结论,包括是否需要通知客户、是否涉及药政、是否涉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EHS)管理等。
3.5办公室:负责对安全/环境/健康相关的影响进行评估,确认变更与EHS方面的相关性,并提供EHS相关的变更编号(若涉及)。
3.6 药事注册人员:负责评估该变更是否影响药政报批;负责更新药政报批文件,根据相关的药政法规要求和变更级别向相应官方申请备案或批准;及时将官方审批结果通知质量管理部。
3.7变更涉及的相关部门:各部门有责任为变更申请部门提供支持文件;在变更讨论时充分考虑变更的影响因素,对变更方案提出建议或意见。
积极配合、支持变更的实施。
3.8厂长:负责对企业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变更进行最终审批,如:重大改造,扩建,设备投资,生产场地变更等。
四、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2007年)《中药、天然药物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6年版)《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ICH Q10ICH Q7A五、规程5.1术语5.1.1变更:任何对己确定的产品、工艺、工艺环境(或场所)、物料、设施、设备、标准、检验方法、GMP文件、计算机系统等各项内容的修改行为;它有可能定性或定量地影响产品组成、质量、外观、功能或稳定性。
变更通常是计划性的,批准后将长期实施。
5.1.2临时性变更:指仅适用于某一段时间或某几批产品的变更;临时性变更通常发生在当遇到非预期的偏差时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或纠偏措施;临时性变更同样需要申请、评估和批准。
5.1.3永久性变更,经证明确定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
变更执行后将一直保持到新的变更批准。
5.1.4变更控制:变更控制是指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发生变化,对这些变化在产品质量可控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法规的符合性。
5.1.5变更申请人:变更申请的提出人,任何岗位人员均可对现有的产品或系统提出改进的变更申请。
5.1.6项目负责人:通常为变更发生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熟悉变更的产品和制造工艺或需变更的系统。
对于复杂的变更,最好指派一个不同于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
5.1.7变更控制小组变更控制小组是变更的专业评审组织,负责对各级变更的审批。
该小组由以下人员或授权人组成:质量负责人、QA负责人、生产负责人、QC负责人、设备负责人、物料负责人、药政注册负责人、销售负责人、EHS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为变更控制小组组长。
5.2变更分类根据变更对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包括半成品)的影响程度以及变更是否影响注册等,将变更分为Ⅰ类(微小变更)、Ⅱ类(次要变更)、Ⅲ类(中度变更)、Ⅳ类(重大变更);其中Ⅰ类、Ⅱ类为次要变更,Ⅲ类、Ⅳ类为主要变更。
依据变更时限要求,将变更分为临时性变更和永久性变更两种。
5.2.1Ⅰ类(微小变更)指不涉及注册,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由企业自已控制,不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而直接进行的变更,微小变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2.1.1组织结构整合、优化、重组和相关负责人的变更;5.2.1.2文件记录的变更(按文件管理规程执行);5.2.1.3生产设备非关键零部件的变更;5.2.1.4不影响药品质量的包装材料(如打包带)的供应商的改变;5.2.1.5生产用容器规格的改变;5.2.1.6分析方法及实验过程的微小变动;5.2.1.7成品制造增加新的中控检测和限度,或提高中控检测限度(非生产过程异常引起);5.2.1.8生产工艺微小变化,如缩小参数限度范围;5.2.1.9取消或减少物料复验期;5.2.1.10改变物料或产品贮存条件至更为严格;5.2.1.11产品外包装的更改;5.2.1.12其它评估认为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微小变更。
5.2.2Ⅱ类(次要变更)指变更范围对产品质量影响甚微,可用验证结果支持或确认,不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而直接进行的变更,次要变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2.1.1生产工艺过程关键监控点的变更;5.2.1.2中间产品检验标准或方法的变更;5.2.1.3实验室样品常规处理方法的变更;5.2.1.4试剂或培养基的变更;5.2.1.5物料平衡的变更;5.2.1.6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生产批量的变更;5.2.1.7设备清洗方法的更改;5.2.1.8关键原辅料供应商的改变(工艺保持不变);5.2.1.9删除成品制造中不重要的中控检测和限度(非生产过程异常引起);5.2.1.10删除成品/原辅料/中间产品一个不重要的质量标准参数,或删除中间产品/试剂检测程序;5.2.1.11因法规更新而照做的更改,如药典方法的更新;5.2.1.12增加原辅料/中间产品标准;5.2.1.13中间产品储存期或贮存条件的更改;5.2.1.14成品有效期或贮存条件变更(已完成稳定性实验,变动不是生产异常或稳定性实验出现问题引起);5.2.1.15GMP相关的厂房设施、公用设施布局的改变;5.2.1.16GMP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改变;5.2.1.17其他评估认为对产品质量无重大影响的次要变更。
5.2.3Ⅲ类(中度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制不产生影响。
这类变更需要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要求,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中度变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5.2.3.1质量标准的变更;5.2.3.2印刷类包装材料样式或规格的变更;5.2.3.3非关键工艺条件和参数的变更;5.2.3.4设备布局和新增设备的变更;5.2.3.5标签及包装标识的变更;5.2.3.6产品外包材的变更;5.2.3.7产品仓储条件及运送方法的变更;5.2.3.8局部厂房或生产地址的变更;5.2.3.9物料质量标准中新增检验参数、检验项目、检验方法的变更;5.2.3.10生产工艺没有根本性改变情况下生产设备的变更;5.2.3.1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5.2.3.12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