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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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要点总结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要点总结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要点总结建造师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承担管理职责的专业人员,他们需要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合规性。

以下是建造师中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规要点的总结。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 强调建设工程质量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从设计、施工、监管到验收等各环节都要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

2. 明确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方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3. 规定了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程序和方法。

二、《建筑法》1. 确立了建设工程的法律地位和管理制度,明确了国家对建设工程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

2. 强调了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等方面的要求,为建造师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 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4. 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保护了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

三、《招标投标法》1. 规定了招标和投标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投标人和招标人的权益和义务。

2. 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了工程建设过程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3. 规定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措施,维护了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 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强调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规定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措施,保障了施工工人的安全权益。

五、《环境保护法》1. 确立了对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要求建设工程过程中应当保护环境。

2. 规定了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处罚措施,促进了工程建设与绿色环保的有机结合。

六、《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 规范了建筑市场的经营行为,保护了建造师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权益。

2. 强调了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建筑市场规则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总结:建造师在承担工程建设管理职责时,需要熟悉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干货笔记

二级建造师干货笔记

二级建造师干货笔记一、工程法规部分。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 刑法:对建设工程中的犯罪行为进行规定。

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罪名的界定。

- 法人制度。

-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在建设工程中,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等通常为法人。

例如,施工企业作为法人,要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民事责任。

-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但项目经理部可以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等。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 申请主体为建设单位。

法定批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等。

-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 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例如特级企业的净资产要求较高,一级、二级、三级企业的净资产有相应的标准。

- 有符合规定的主要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的数量和资质要求。

- 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不同资质等级对企业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有不同的要求,如二级建筑企业需要有一定规模和类型的建筑工程业绩。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一级建造师是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具有一定资历和专业水平的高级技术人员,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为了使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详细的解析。

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必须熟悉的基本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和程序,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其中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建筑施工的基本要求、建筑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知识。

3.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土地征收、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规定,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法合规地运用土地资源。

4. 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基础设施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条例》、《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城市建设的要求、交通运输管理的规定、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等,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必须重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中关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职工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6.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7. 合同法律法规合同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在建筑行业中,建造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技术能力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了解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是建造师必备的素养之一,本文将以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为主题,介绍建造师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建造师必须要熟悉的一项内容。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针对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需要遵守的法律要求,并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应用这些法律法规。

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一个管理者,建造师还需要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建造师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资福利、工时、劳动关系处理等内容,并在管理工作中依法操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建筑行业中,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建造师需要了解并且贯彻执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建造师需要熟悉的内容。

建造师需要具备安全生产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四、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建筑行业对质量要求较高,建造师需要了解有关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中的质量检测要求。

建造师需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能够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进步,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建筑行业也需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建造师需要了解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2、合同法:包括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等。

合同法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重要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合同管理、施工信息管理、施工成本管理等。

这些知识是建造师在建造工程施工中必须掌握的管理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技术法规等。

这些法规是建造师在建造工程施工中必须遵守的法规,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总之,这些知识点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建造师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这些知识点,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拓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2-25分)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知识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分)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在备考的过程中,很多学员反馈课程里的口诀和总结不易区分,总是记着记着就混淆了,而且很难对应到知识点。

因此,给大家准备的《总结和口诀》就是罗列的总结和口诀考点,帮助大家更好地区分和记忆。

大家可以放在手边,随时翻阅〜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口诀:立名成人】2.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口诀:为名为果】3.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口诀:干完了、不想干了、不能干了】4.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I)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抢险救灾等工程【口诀:小临和国军救灾】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落实承诺书)(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设计审核)【口诀:地龟争气,查错今宵】6.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口诀:国有外国大公(鸡)】7.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口诀:421]8.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额的比例过大【口诀:选择机会少,公开费用高】9.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口诀:首尾遍布投资,开瓶(即)中签】10.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1)逾期送达(2)未按要求密封(3)未通过资格预审【口诀:大风神】1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I)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3)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口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口诀:手机拆破膜,掉土漆】13.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2024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分攻略

2024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分攻略

——提分攻略一、章节分值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布分值分布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0-25分第2章建筑市场主体制度10-12分第3章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3分第4章建设工程发承包制度15分第5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15分第6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5-16分第7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5-16分第8章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4分第9章建设工程劳动保障法律制度10-12分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17-18分特点1.第一章与第十章分值最高,但难度也最大,适当多分配一些时间进行学习;2.10分以上的章节,是通过考试的关键,有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九章;3.分值最低是第三章和第八章,可以有选择性的进行学习。

二、答题技巧(一)单选题1.每题备选项中有1个最符合题意,其余都是干扰项,如果选择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单选题大部分来自考试用书中的语句表述,一般比较简单,应全面复习,争取在单选题作答时正确率达到75%以上。

3.一般的命题逻辑:(1)填空型考题:主要以考察记忆型考点为主,掌握具体细节知识点,理解知识内容。

(2)时间型考题:考察时间维度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理论性知识点和记忆性的总结(3)案例分析型考题:通常在题干或选项中设置一种案例的故事背景,以此案例背景来引导考察对应知识点的应用。

4.在作答选择题时,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直接选择法:如果对考点非常熟悉,可以直接选择正确的答案,以节省时间。

这种方法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知识储备和对考试要求的深刻理解。

(2)逻辑推理法:当无法直接选出正确项时,可采用逻辑推理法进行判断,选出正确项。

(3)排除法:当无法直接选出正确项时,应用推理和分析能力,将不正确的干扰项一一排除,最后选出正确答案。

(4)比较法:有时出题为了凑答案,句子或用词不是那么专业化或显得又太专业化,应用深入思考和比较的能力,通过对答案和题干进行研究、分析、比较可以找出一些陷阱,去除不合理选项,然后应用排除法或猜测法来选择答案。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章节考点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章节考点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章节考点2017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章节考点《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之一,大家在备考时最好整理好每个章节的考点,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2017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章节考点:第四章一节,更多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店铺。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一)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1.简述合同的订立原则?答:合同的订立原则包括:(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

2.简述合同的分类?答:合同分为以下六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无名合同首先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然后可比照最相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适用(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大部分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

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委托合同、无偿保管合同(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保管合同、定金合同、民间借款合同都是实践合同注: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6)主合同和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从随主”)3.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答:建设工程合同分为:(1)勘察合同;(2)设计合同;(3)施工合同。

(二)合同的要约与承诺4.简述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答:(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1)订立是过程;成立是结果(2)合同订立的两个必经阶段:要约与承诺(注:要约邀请不是必经阶段)(二)要约(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构成要件:①要约内容具体确定;②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三)要约邀请(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向不特定人发出。

(2)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一级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要点

一级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要点

一级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要点一级建造师在建筑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也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级建造师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要点,帮助建造师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其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并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

一级建造师应熟悉该法律,了解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工程建设中,招标投标是常见的程序,也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环节。

一级建造师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包括招标程序、投标资格、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过程和投诉处理等内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是建筑市场的基本法规,对建筑市场准入、从业人员资格、建筑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该法规,掌握建筑市场的组织管理和从业要求,推动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维护建筑从业人员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时休息、劳动保护等内容。

一级建造师承担着管理建筑工地和指导施工的责任,需要合理安排工人劳动时间,确保工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质量管理条例》是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等过程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级建造师应当了解该法规,督促工程各方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建筑质量达到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备安全法》建筑设备的安全性对工程建设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备安全法》对设备的选用、安装、维护保养和报废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一级建造师需了解该法规,确保工程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七、《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1、建筑工程一切险:自然时间、意外事故。

2、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附加刑可以单独使用。

3、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投资在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已办理开工报告的;军队房屋建筑工程。

4、建设资金到位情况:1年以内的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的工程合同价的30%。

5、在建工程因故停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指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报告。

停止施工满1年的,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6、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班里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7、自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8、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有权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

9、无资质承包主体(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但其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无资质承包主体起诉发包人,法院应当受理。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10、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是项目负责人。

11、企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出的停止施工处罚决定的,将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强制执行。

12、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到1000玩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以上一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一亿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13、仲裁必须有仲裁协议,采用书面形式。

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1.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施工合同法律责任:施工合同法律责任是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基础,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

-施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保修期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内,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招标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不同形式的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
的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建筑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是质量管理的指导性
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等。

5.建筑设计法律法规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分别规定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重点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重点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重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建筑法▲0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1、形式: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原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不用背理解)▲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条件: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项目上的管理者)法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重点掌握必考)▲ 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特征:a.在权限范围内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行为具有法律意义.d. 法律后果属于被代理人▲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盖章的空白合同书)2.物权分类:1. 所有权2.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3.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物权变动:(1)不动产:登记时发生效力(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动产:a.一般物-占有和交付 b.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继承——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特征——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可能多选:授予发明和使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1、专利权: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 著作权(50年)——申请日计算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或者寄出的邮戳日2、商标权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3、著作权——单位作品——著作权∈单位——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单位承担责任(招投标文件)职务作品——著作权∈作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资单位优先使用——未经单位同意,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著作权∈单位——主要利用单位物质 +由单位承担责任——作者只有署名权(设计图纸)委托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受托人期限——终生及死后50年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计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综合考量▲ 建设工程担保制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多选)2、保证:(1)书面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注意:约定不明——连带保证(3)不得做保证人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③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4)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单选)(5)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证种类;1.投标保证金2.合同履约保证金3.工程款支付担保(多选)3、抵押:(1)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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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 年。

2. 10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热付连带责任。

4.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 年。

5.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如身体伤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声明。

权利被侵害超过20 年,法院不保护。

6.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 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8.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 2 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物品除外。

9.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0.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30% 。

11. 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 万元以下或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

12.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过 3 个月。

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3. 必须有监理的: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以上)3)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14. 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的必须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目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15.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 天,(即: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后30 天;投标有效期: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

16. 投标人少于3 个人的(不包括3),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7. 开标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是同一个时间。

18. 评标委员会有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员,成员为 5 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的三分之二。

19. 确认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在15 天内确定中标人,最晚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 个工作日前确定。

20. 招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21.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最晚退还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开始30+30+5 )。

22.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发出投标邀请。

23. 招标文件的出售之日至停止出售之日,最短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应当在开标时间前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 天。

24. 生产安全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30 人以上死亡;100 人以上重伤;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0~30 人死亡;50~100 人重伤;5000 万~1 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3~10 人死亡;10~50 人重伤;1000 万~5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 3 人以下死亡;10 人以下重伤;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5.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接到报告后,应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可直接向~~报告。

那些部门逐级上报的每级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要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 天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 日内,死人数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

26.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情况,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 日。

27.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 日前,办理备案材料: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

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8.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9.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要延期的需在到期前 3 个月内办理手续。

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延期 3 年。

30. 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 5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31.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如期。

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6 个月、12 个月、24 个月依合同约定。

32.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33.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 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34. 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 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噪音值、及采取的防止措施。

35. 女职工不少于90 天的产假。

3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1 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 1 年时效限制。

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

37. 裁决:仲裁厅裁决劳动争议案,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 日内结束,需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 日。

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8. 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39.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1)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街道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法院提出。

40. 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 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3)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爱你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 个月。

4)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 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2. 保密期限不得超过2 年。

43. 劳动者提前30 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是提前 3 天。

P12844.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要提前30 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

此工资按劳动者上 1 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45. 裁员20 人以上或不足20 人但占职工总人数10% 以上。

46.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7.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 1 年支付1 个月工资的标准。

6 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发放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 年。

赔偿金按 2 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48.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 日内未作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49.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合同订立的合同应为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0.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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