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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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类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类编码

01——耕地10——交通运输用地
011:水田101:铁路用地
012:水浇地102:公路用地
013:旱地103:街巷用地
02——园地104:农村道路
021:果园105:机场用地
022:茶园106:港口码头用地
023:其它园地107:管道运输用地03——林地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1:有林地111:河流水面
032:灌木林地112:湖泊水面
033:其它林地113:水库水面
04——草地114:坑塘水面
041:天然牧草地115:沿海滩涂
042:人工牧草地116:内陆滩涂
043:其它草地117:沟渠
05——商服用地118:水工建筑用地
051:批发零售用地119:冰川及永久积雪
052:住宿餐饮用地 12——其它土地
053:商务金融用地121:空闲地
054:其它商服用地122:设施农用地
06——工矿仓储用地123:田坎
061:工业用地124:盐碱地
062:采矿用地125:沼泽地
063:仓储用地126:沙地
07——住宅用地127:裸地
071:城镇住宅
072:农村宅基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1:机关团体用地
082:新闻出版用地
083:科教用地
084:医卫慈善用地
085:文体娱乐用地
086:公共设施用地
087:公园与绿地
08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9——特殊用地
091:军事设施用地
092:使领馆用地
093:监教场所用地
094:宗教用地
095:殡葬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09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
交通运
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1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森林沼泽 灌木林地 灌丛沼泽 其他林地 天然牧草地 沼泽草地 人工牧草地 农村道路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沟渠 设施农用地 田坎 零售商业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旅馆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娱乐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盐田 仓储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机关团体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教育用地 科研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 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乔木郁闭度≥0.2 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 的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 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配套服务设施等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工矿 060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 仓储 060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用地 0603 盐田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0506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 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
0507 其他商服用地 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维修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
利 1104 坑塘水面*
设 1105 沿海滩涂**
指陆地水域,滩涂、沟渠、沼泽、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城镇、村庄、道路等用地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 万 m3 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 万 m3 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120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1202 设施农用地*
12
其他 土地 1203 田坎*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 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 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 的地坎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120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6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注:农用地标注*,建设用地不标注,未利用地标注**。
配套服务设施等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工矿 060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 仓储 060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用地 0603 盐田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务用 0806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0807
文化设施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 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特 090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
殊 0903 监教场所用地 用 0904 宗教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地 090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0906
风景名胜设施用 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 GB/T21010-2007

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代替GBT21010-2007)

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代替GBT21010-2007)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 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乔木郁闭度≥0.2 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 的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 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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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 GB/T21010-2007
2017 年 11 月 1 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类别 类别 编码 名称
二级类
类别
类别
编码
名称
01 耕地 0101 水田* 0102 水浇地* 0103 旱地*
0201 果园* 02 园地 0202 茶园*
0203 橡胶园* 0204 其他园地*
0604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07
住宅 用地
0701 0702
城镇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配套服务设施等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完整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完整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
0808 体育用地
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
施用地
第2页共7页
0301 乔木林地* 0302 竹林地* 03 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0306 灌丛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041 天然牧草地* 04 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 米固定的沟、 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 改变用途的耕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 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506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 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第2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空间对象编码

第2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空间对象编码
20位阿拉伯数字符
地类块主号
4位阿拉伯数字符 在所在权属单位唯一
地类块支号
4位阿拉伯数字符 在所属地类图斑主号唯一
初始调查地类块外码 = 变更后权属块外码 + 地类块主号 变更后地类块外码 =初始调查地类块外码 + 地类块支号
农村 农区 林区 牧区 1:10000 1:25000~50000 1:50000~100000 城乡居民点 1:500~1000 1:1000~2000 1:1000~2000
分类衔接和转换的方法
• 当原有地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地类含义 完全一致时,可直接转换为对应新地类
• 当原有多个地类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一 个地类时,可将几个地类合并,再转换为对应的 新地类 • 当原有地类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多个地 类时,须进行补充调查,再转换到对应的新地类
工矿用地,作为二级类,在其下划分城市、建制镇、农村
居民点、独立工矿、盐田和特殊用地6个三级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内容
• 概述
• 我国土地调查分类回顾
•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
• 农村土地调查地类认定 • 分类衔接和转换
•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
标准(GB/T 21010—2007)完全相同,以《土地
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为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土地综合分类方法,
根据土地的利用现状和覆盖特征,对城乡用地进行 统一分类
• 分类依据和原则 • 分类基本框架
• 地类含义
分类依据和原则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服务国土资源管理为主,依据土 地的自然属性、覆盖特征、利用方式、土地用途、经营特 点及管理特性等因素 • 分类原则: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管理 0804 科研用地
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08
与公 共服
0805
医疗卫生用地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 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务用 0806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0807
文化设施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 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120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
1202 设施农用地* 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
12
其他 1203 田坎* 土地
1204 盐碱地**
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 的地坎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6 裸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三大类对照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三大类对照表

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
201 城市 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

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镇 村
202
建制 镇
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 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
20
及 工
203
村庄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 业、仓储、学校等用地
05
用地 餐厅、酒吧等
用 053 商务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 地 金融 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
用地 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
用地
054 其他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 商服 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 用地 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112 湖泊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用
水面

113 水库 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万m3的水库 建
水面 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域 114 坑塘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 农
及 水面 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 水 115 沿海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 利 滩涂 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建
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
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
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
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
01
耕 地
耕地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完整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完整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0301 乔木林地* 0302 竹林地* 03 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0306 灌丛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041 天然牧草地* 04 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 米固定的 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 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 70%的土 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506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 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
0507 其他商服用地 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维修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
务用 0806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编码.doc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编码.doc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编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和二级两级分类体系,分为12个一级类和56个二级类。

第一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等土地。

表4-第一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等土地。

表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编码;第一类、第二类、有意义的数字名称、数字名称、01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耕地、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休耕土地(包括轮作休耕土地和休耕土地);主要种植农作物(包括蔬菜)的土地,其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平均来说,填海形成的海滩和海岸可以确保每年的收获季节。

可耕地包括南部1.0米宽、北部40%宽的林地。

033其他林地包括稀疏林地(指树冠密度≥0的树木。

1、0.2林地、林地、田径场、苗圃等林地。

草地是指草本植物主要生长的土地。

041天然草地是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人工草地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其他草原是指树冠密度小于0.1,地表为土质,主要生长草本植物,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原。

05商业服务用地是指主要用于商业和服务业的土地。

051批发零售用地是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和零售的土地。

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及其附属的小仓库、车间、车间等场所。

052住宿和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的土地。

包括酒店、酒店、餐厅、酒店、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商业服务金融用地是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用于商业经营的办公用地。

包括办公楼、商业办公室、金融活动和工厂外的独立办公室。

054其他商业服务用地是指上述土地以外的其他商业和服务用地。

包括洗车店、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美发店、洗浴场所等场所。

工矿仓储用地是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物资储存的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2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2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12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
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2进行归并。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管道运输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3
水库水面
118
水工建筑物用地
12
其他土地
121
空闲地
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类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类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类编码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01——耕地10——交通运输用地011:水田 101:铁路用地012:水浇地 102:公路用地013:旱地 103:街巷用地02——园地 104:农村道路021:果园 105:机场用地022:茶园 106:港口码头用地023:其它园地 107:管道运输用地03——林地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1:有林地 111:河流水面032:灌木林地 112:湖泊水面033:其它林地 113:水库水面04——草地 114:坑塘水面041:天然牧草地 115:沿海滩涂042:人工牧草地 116:内陆滩涂043:其它草地 117:沟渠05——商服用地 118:水工建筑用地051:批发零售用地 119:冰川及永久积雪052:住宿餐饮用地 12——其它土地053:商务金融用地 121:空闲地054:其它商服用地 122:设施农用地06——工矿仓储用地 123:田坎061:工业用地 124:盐碱地062:采矿用地 125:沼泽地063:仓储用地 126:沙地07——住宅用地 127:裸地071:城镇住宅072:农村宅基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1:机关团体用地082:新闻出版用地083:科教用地084:医卫慈善用地085:文体娱乐用地086:公共设施用地087:公园与绿地08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9——特殊用地091:军事设施用地092:使领馆用地093:监教场所用地094:宗教用地095:殡葬用地。

最新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代替gbt21010-)

最新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代替gbt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123注:农用地标注*,建设用地不标注,未利用地标注**。

4三大类567湿地面隆起的暗红色肿物,主要有四种:1、隆突性纤维肉瘤。

2、神经纤维瘤。

3、毛细血管瘤。

3、感染性病变。

B足底肿物鉴别:1、跖腱膜炎。

为足底深筋膜炎。

本例包块似乎已累及足底皮下层了,与跖腱膜炎表现有差别。

另外,后者一般有明显的疼痛。

2、跖腱膜断裂或挛缩。

除了前面所说,本例无外伤史、无疼痛也不大支持。

3、足底脂肪垫炎(跟垫炎)。

脂肪垫炎倒可以表现为皮下层异常回声,但发病部位在足跟部,一般也有明显的疼痛。

4、跖腱膜其他瘤样病变。

如跖纤维瘤,一般不会见到这种强回声结节,内部回声也不像本例这么复杂。

楼上有朋友考虑血管瘤,确实血管瘤也可以有这种强回声结节,但多为静脉性血管瘤。

5、肉芽肿性病变。

肉芽肿样病变倒与本例有诸多相似之处。

但足底的肉芽肿性病变一般都与异物有关。

本例似乎没有看到有异物回声。

8C 病变主要在脂肪层,与皮肤关系不大,因此,不太考虑皮脂腺囊肿、钙化性上皮瘤等病变。

考虑脂肪因各种原因坏死后所致的肉芽肿伴钙化。

D滑膜囊肿,起源于屈肌腱鞘,但是多较小,如绿豆大小,质地坚硬,临床常认为骨质增生。

表皮样囊肿,多见于手指掌侧和手掌,但是男性多于女性(此患者为女性),常见于手部刺伤、裂伤木工、建筑工人。

E脂肪瘤是最常见间叶组织良性肿瘤,常见于腹、背、肩、颈、及四肢近端皮下组织,呈扁圆形多见,典型的脂肪瘤,可呈高回声,低回声或等回声,回声强度起决于脂肪组织与纤维组织所占比例,内部回声呈平行间断的细条纹,肿块内多无血流信号。

脂肪瘤临床无症状,质地软,无压痛,有一定的活动度,似有波动感,极少恶变,手术易切除。

F神经鞘瘤是周围神经最常见良性肿瘤,多数认为是外胚层神经膜细胞增生所致,以四肢多见,椭圆形或梭形肿块分布于神经干走行区域,在神经走行横轴方向活动性大,在纵走上活动受限,大多数患者按压或叩击肿块有麻痛感向肢体远端放射,神经鞘瘤沿神经干生长,超声显示有包膜,‘鼠尾征’,内以低回声常见,易出血坏死囊性变,团块内是可见血流信号。

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

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


用地
二级类 编码 名称
含义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批发零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 051
售用地 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05
商服
住宿餐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
用地
052
饮用地 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1
一级类 编码 名称
交通 10 运输
用地
11
水域
及水
利设
施用

二级类
编码 042
名称 人工 牧草地
其它 043
Hale Waihona Puke 草地铁路 101用地 公路 102 用地 街巷 103 用地 农村 104 道路 机场 105 用地 港口码 106 头用地 管道运 107 输用地
河流 111
水面 湖泊 112 水面 水库 113 水面 坑塘 114 水面 沿海 115 滩涂
编码 名称
军事设 091
施用地 使领馆 092 用地 监教场 093 所用地 宗教用 094
地 殡葬用 095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 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20 工矿用 203 村庄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
地 204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一级类 编码 名称
风 景 名 胜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 .下载可编辑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02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03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0302 竹林地*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3 红树林地*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030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041 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043 其他草地**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05 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0501 零售商业用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的用地0502 批发市场用地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0503 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0504 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0505 商务金融用地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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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代替 GB/T21010-2007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一级类二级类类别类别类别类别含义编码名称编码名称1耕地2园地3林地4草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 1.0 米,北方宽度〈 2.0 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0101 水田 *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0102 水浇地 *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0103 旱地 *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0201 果园 *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0202 茶园 *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0203 橡胶园 *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0204 其他园地 *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0301 乔木林地 * 指乔木郁闭度≥ 0.2 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0302 竹林地 *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 的林地0303 红树林地 *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0304 森林沼泽 *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0305 灌木林地 * 指灌木覆盖度≥ 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0306 灌丛沼泽 *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0307 其他林地 *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 、< 0.2 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41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42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043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 ,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商服05用地工矿6仓储用地住宅07用地公共管理与公08共服务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0501 零售商业用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的用地0502 批发市场用地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0503 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0504 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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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用途分区
土地用途分区主要是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规划内容而存在,是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派生出的分区,将区域土地资源根据用途管制需要、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和管理目标,划分出不同空间区域,并制定各区域土地用途管制规则,通过用途变更许可制度,实现对土地用途的管制。

当前,我国的土地用途分区主要应用于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开垦区、一般耕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以及其他用地区等。

土地利用分区
发表时间:2011/8/2 11:33:26 作者:来源:浏览:1530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
根据东兴市土地利用现状、土地适宜性和规划需要,将全市土地划分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用地区、林牧综合用地区、风景名胜和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区等七类土地用途区,并明确各类分区土地主导用途和管制规则。

【城镇建设用地区】
1、规模范围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2918.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32%,包括东兴中心城区、江平镇区、马路镇区和国有火光农场场部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2、土地主导用途
该区是为城镇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城镇和依托城镇的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

3、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城镇总体规划。

(2)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有关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3)城镇和工业建设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者劣质耕地。

(4)区内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

(5)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和基本农田。

【农村居民点用地区】
1、规模范围
农村居民点用地区面积1184.3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6%。

包括三个镇所辖的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所在村(屯)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区,不包括规划期间拆迁整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

2、土地主导用途
该区是为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集镇、村庄居民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

3、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

(2)区内土地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者劣质耕地。

(3)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乡(镇)村企业,向农村居民点用地区集中。

严禁在农村居民点用地区以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

(4)鼓励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加协调、合理。

(5)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6)区内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7)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历史名村,防止水土污染和破坏历史文化遗产。

【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区】
1、规模范围
采矿与独立建设区面积为95.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7%,包括分布在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区以外的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环保设施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主要布局在江平镇的横隘村、思勒村、东兴镇的江那村。

2、土地主导用途
该区是独立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之外,为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不宜在城镇及农村居民点范围内配置、因资源、环境等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采矿、工业、能源、旅游和环保等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项目使用。

3、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鼓励其他零散分布的工矿企业向采矿和独立建设用地区集中。

(2)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不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项目用地,应向城镇建设用地区集中。

(3)区内建设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严禁擅自占用区内的基本农田。

(4)区内不得安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项目用地,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基本农田保护区】
1、规模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4929.0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98%。

主要布局在滨海平原、河谷地带和公路干线两侧。

基本农田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有东兴镇的松柏、河洲等村,江平镇的长山、贵明、澫尾、榕树头、黄竹等村,马路镇的大桥、吊应、大旺等村。

2、土地主导用途
该区是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殊保护区域,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3、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区内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2)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3)支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调整为基本农田或其他农业生产用地。

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不得破坏、污染基本农田,不得在基本农田上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5)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新增非农建设。

(6)纳入规划的建设项目的选址涉及本区土地的,在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条件下,可按规定简化相关用地报批手续。

【一般农业用地区】
1、规模范围
一般农业用地区面积为1042.5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林牧综合用地区以外的一般耕地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分布于东兴镇的大田村、江那村、河洲村、松柏村、楠木山村、牛轭岭村、长湖村,江平镇的横隘村、思勒村、长山村、那漏村和黄竹村等丘陵地带。

2、土地主导用途
该区是为发展农业生产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禽畜水产养殖地等农业生产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3、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按规划可保留现状用途的非农业生产用地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2)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

(3)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经组织科学论证后进行。

【林牧综合用地区】
1、规模范围
林牧综合用地区面积32180.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66%,包括规划的林地、园地、牧草地等。

主要分布在防东一级公路以北地区,其中园地以橡胶园为主,集中分布在火光农场、松柏村、大桥村、北联村等;林地以江平镇分布较多,马路镇次之,林地集中分布的行政村有吒祖村、班埃村、黄竹村、平丰村;畜牧水产养殖用地以江平镇分布最多,集中分布的行政村有榕树头村、江龙村、澫尾村、巫头村,东兴镇和马路镇布局相对较少。

2、土地主导用途
该区为发展林业、牧业等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供林果业生产、牧业生产及其服务设施使用。

3、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鼓励区内不符合土地主导用途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2)控制区内的耕地改变用途。

确需改变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3)除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擅自占用区内的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以及各种防护林进行建设,不得占用区内的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砂、取土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

【风景名胜和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区】
1、规模范围
风景名胜与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用地区面积为4682.6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53%,主要包括位于江平镇的京岛风景名胜区、北仑河口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兴镇的冲满大岭景区、位于马路镇的红石谷景区以及东兴镇狗尾濑水源林一级保护区、江平镇尤古垄水库段水源林一级保护区、黄淡水库水源林保护区和国境线国防林区。

2、土地主导用途
该区是为保护特殊的自然、人文景观划定的土地区域,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对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以及用于旅游和生态环境建设。

3、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

(2)区内影响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的其他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3)区内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设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景观资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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