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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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近年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地区民政局的指导支持下,XX县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和谐XX

的建设。20XX年,XX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救急难”试点县,按照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临时救助”、“救急难”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要求,XX县在

搭建县乡间、部门间“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平台、逐渐完善运行和保障社会救助机制、破解社会救助难题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有效地保障了社会最底层、最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协调运行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由县长任组长的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明确31个社会救助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社会救助工作联系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建立了政策会商、督查督办、工作联络、信息通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制度,形成了民政部门牵头有力、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大格局提供强大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下发和。建立申请居民家庭人口和收入申报制度。初步建立与信用社和建设银行等部分金融机构、公安、住建、人社等经济状况核查信息共享。XX县结合多地经验,按照信息平台全覆盖的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量,投入10万元印制下发低收入家庭档案万本,完成了申请救助家庭、已享受城乡低保家庭、医疗救助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手工核对工作。按照工作推进要求,在XX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加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三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自XX县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借助乡(镇)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民政、社会保障、司法、计划生育和涉农单位力量,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初步建立起“一站式”办结急难救助流程。四是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及时足额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灾害救助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2008年农村新增低保人口未给予资金保障部分,XX县财政给予兜底配套。20XX年以来,在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XX

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县财政依然将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按保障对象人均10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费按核对对象人均3元、“救急难”基金1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50万元、灾害救助资金50万元等列入财政预算,给予足额保障。

五是健全救助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救助投诉举报监督机制,在原审核、审批和公示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两会一票”民主评议低保准入机制,完善选聘“两代表一委员”、住村工作组成员担任低保工作监督员和调查员。在县、乡(镇)、村(居)三级低保主动公开基础上设立了地区、县、乡(镇)三级低保举报监督电话,在“2885885”电话救助平台基础上积极筹建“12349”全疆四级民政救助平台建设,主动发现求助对象,为其答疑释惑,及时受理承(转)办救助事项。同时,每年度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进村救助政策宣传,通过“8+1”惠民资金现金发放,切实增强群众自发对救助对象、经办人员和救助事项的监督。深入落实“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低保工作责任机制,分别建立了乡(镇)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社会救助管理责任纳入县、乡(镇)政府绩效考核。

(二)社会救助内容日趋完善。一是城乡低保兜底功能和政策落实到位。不断加大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认真贯彻,完善和落实村(居)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低保对象家庭档案“一户一档”制度,规范申请、公示、审核、审批流程。同时,将“人情保”、“关系保”等列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持深入开展基层一线政策宣讲,家庭人口和收入如实申报、公开评议、财产和收入核对、逐级审批公示多力驱动,重点保障重、残、病全额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差额保障对象,多年来XX县差额低保动态率保持全地区最高,全面贯彻落实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制度。积极实施财政配套政策,足额配套低保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到民政部门。三年来,累计向民政部门拨付自治区奖补资金474万元,县财政落实低保配套资金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配套资金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324万元。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先后6

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6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自20XX年7月开始,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75元。二是临时救助解急难效果显著。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行署(阿行办发〔2012〕190号)文件精神,围绕对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等各种特殊原因导致的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执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批,充分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手工核对手段,通过乡报县批,村(社区)、乡(镇)、县逐级公示,严格执行区分纳入范围对象和救助标准。2013年1月以来,XX县累计投入临时救助资金万元,给予临时救助对象7494人。三是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先后印发实施了、,建立健全了全额资助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居医疗保险、事前医疗救助、住院事中救助、每年一次性定额门诊救助、特困医疗救助机制。20XX 年,享受城乡医疗救助人员12722人,救助资金万元(其中: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4698人万元、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6012人万元、大病救

助1513人万元、门诊救助499人万元)。保障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三无”人员111人次,救助金额万元。同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XX县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疾病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按30%比例给予救助,2013年以来,救助重特大疾病36人万元。四是“救急难”试点出新路。研究制定了(富政办发〔20XX〕50号)。建立健全了“救急难”联系会议、首问和转办负责、督查和督办制度。目前,XX县“救急难”试点工作正在稳步开展,已召开联系会议6次,全县乡(镇)及民政局均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窗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仅民政部门实施救助就达1447人次247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后处于初建磨合期。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牵头单位,牵头和协调金融、公安、住建、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政的此项职能还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建议: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协作机制,自上而下加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导也十分必要。

二是社会救助能力建设需逐步深化。县级社会救助工作专业化和难度日益提升,自治区通过解决基层民政专干,解决了乡(镇)有人办事问题。作为基层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社会救助机构的专业化队伍建设十分紧迫,社会救助力量业务专业性和执法能力不强、规格设置较低还普遍存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独立设置还较为困难,专业化管理要求较高,这与日益发展扩展的社会救助工作量十分不匹配。建议:民政厅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等相关部门提升各级社会救助机构规格,明确要求任务落实部门,同时加强核对人员专业培训。

三是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不平衡。通过“救急难”实践来看,仅以民政部门来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基础性作用毋庸置疑,但医疗、临时等补充性社会救助在第一时间化解群众急难问题,灵活性、实效性显得更加突出,但这块资金保障还非常有限,20XX年,除上级资金外,XX县每年配套了近300万元,但还是满足不了救助对象的需求。建议:自治区民政厅加大医疗、临时等“救急难”资金投入,同时,在城乡低保资金中酌量平衡调整,实现民政救助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虽然,XX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县(市)相比还存在不足,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压力重大。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采取有力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把社会救助工作扣在保障改善民生、增进百姓福祉的主线上,定在稳定、改革、发展的主轴上,不断巩固、发展、提高工作水平,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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