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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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法”简答题知识点汇总(1)

自考“劳动法”简答题知识点汇总(1)

自考“劳动法”简答题知识点汇总(1)
自考“劳动法”简答题知识点汇总(1)
1、简述19世纪下半叶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答: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 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2、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幺?
答: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一些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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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简述劳动关系的各类的哪些?
答: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从职业分类上可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题型:单选题20*1+多选题10*2+名词解释题4*3+简答题3*5+论述题1*15+案例分析题2*91.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主体的权利义务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2.劳动:契约上义务,从属的关系,职业有偿的劳动。

3.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

其他如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惯例等。

4.劳动法5功能:◆保护权益,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社会劳动,提高生产率◆规范市场,完善法律保障体系◆维护和发展稳定劳动关系,促定团结。

◆推进社会进步。

5.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5特征:主体;存在过程之中;兼有双重性质;具有相互交错的特征;主要内容。

6.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7个主要内容及特点:缩短了劳动时间,扩大了适用范围;改善劳动条件;工资保障法律;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社会保险法;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7.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4特点:关系缓和。

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

经济全球化冲击和挑战。

信息化结构性影响。

8.国际劳动立法的4形式:组织章程。

公约和建议书。

组织的决议和会议结论。

对国际劳动组织章程以及公约的解释和“判例法”。

9.国际劳动立法的4内容(核心劳动标准):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废除强迫劳动:平等权:禁止使用童工10.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立法,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条件:贯穿始终,体现核心和灵魂;执法的基本准则,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相对的稳定性;立法、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1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5内容:维护合法权益;按劳分配;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

12.劳动法律关系:之间,在过程中,依据,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自考劳动法复习重点

自考劳动法复习重点

劳动法题型:单选题20*1+多选题10*2+名词解释题4*3+简答题3*5+论述题1*15+案例分析题2*91.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广义)2.劳动:为基于契约上义务在从属的关系所为之职业有偿的劳动。

特征:法律的义务之履行;基于契约关系;有偿;职业的;为在于从属的关系。

3.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形式,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

其他如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惯例等。

4.劳动法的功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推进社会进步。

5.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特征:◆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必须存在与劳动过程之中;◆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6.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如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学徒健康与道德法》7.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出现了社会保险法;◆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8.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的特点:◆劳资关系相对缓和。

◆劳资关系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

◆经济全球化对劳动法的发展形成冲击和挑战。

◆信息化造成结构性影响。

9.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形成时期:◆1994,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劳动合同法》◆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就业促进法》◆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10年,《社会保险法》◆2007年,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10.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和法国社会活动家大卫.李格兰。

劳动法自考考试重点

劳动法自考考试重点

劳动法自考考试重点劳动法是一门研究劳动者和雇主之间关系的法律学科,它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劳动法是自考法学专业中的一门核心课程,对于考生来说,掌握劳动法的重点内容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自考考试的重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考生需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1.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原则: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例如劳动合同、工资、休息休假、安全保护等权益的保护原则。

2.平等就业原则:劳动法明确规定,雇主在招聘和录用员工时应当遵循平等就业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人。

3.合同自由原则: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基于自愿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是劳动法考试中的重点内容。

以下是考生需要掌握的知识点:1.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例如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等。

2.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个人解除和雇主解除两种方式。

三、工资与劳动保护工资和劳动保护是劳动法考试中的重要知识点:1.工资的支付:劳动法规定了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例如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等。

2.劳动保护: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相关规定,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的解决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1.劳动争议解决途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2.劳动争议仲裁:劳动法明确规定,对于劳动争议,双方可以选择仲裁解决,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劳动法自考考试的重点内容,考生需要在备考过程中重点复习这些知识点。

劳动法是自考法学专业中的重要课程,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是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的关键。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障法律;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社会保险法;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7.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4特点:关系缓和。

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

经济全球化冲击和挑战。

信息化结构性影响。

8.国际劳动立法的4形式:组织章程。

公约和建议书。

组织的决议和会议结论。

对国际劳动组织章程以及公约的解释和“判例法”。

9.国际劳动立法的4内容(核心劳动标准):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废除强迫劳动:平等权:禁止使用童工10.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立法,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条件:贯穿始终,体现核心和灵魂;执法的基本准则,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相对的稳定性;立法、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1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5内容:维护合法权益;按劳分配;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

12.劳动法律关系:之间,在过程中,依据,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5法律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交错共存的特点内容双重意志客体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围绕劳动者的保护13.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联系:基础,表现形式,是现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

反映劳动关系,产生积极的影响,运行与不断完善。

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区别: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享受和承担当事人,劳动者:法定年龄、劳动能力,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规定或的约定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组织。

14.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4特点:统一的。

不可分割性。

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

已经参加了某一种劳动法律关系,一般就不能再参加另一种劳动法律关系。

15.劳动法律事实:法律规定,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16.劳动者的8个基本权利: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权17.劳动者的5个基本义务:履行劳动、提高技能、执行规范、遵守纪律道德、其他义务。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根据什么制定的?A、宪法B、刑法C、民法D、行政法2.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A、平等就业B、选择职业C、取得劳动报酬D、休息休假3. 劳动者就业,不因什么不同而受歧视?A、民族B、种族C、性别D、宗教信仰4.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多少岁的人员?A、15B、16C、17D、185.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什么的协议。

A、权利B、责任C、义务D、薪资6.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A、劳务合同B、临时工协议C、劳动合同D、实习协议7.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A、自愿B、平等C、协商一致D、强制施行8. 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谁来确认?A、劳动者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C、用人单位D、人民法院9. 下列哪项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A、劳动合同期限B、工作内容C、劳动报酬D、劳动纪律10.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几种?A、2B、3C、4D、511.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A、2B、3C、5D、612. 劳动者在哪些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A、15日B、28日C、30日D、31日14.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A、15日B、28日C、30日D、31日15.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多长时间的工时制度?A、7小时B、8小时C、10小时D、12小时16.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多长时间的工时制度?A、40小时B、42小时C、44小时D、48小时17.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多长时间?A、12小时B、1日C、1.5日。

自考00167劳动法重点知识梳理

自考00167劳动法重点知识梳理

劳动法课程代码:00167第 1 页,共 40 页目录第一部分单选题精选 (1)第二部分多选题精选 (3)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题精选 (5)第四部分简答题精选 (8)第五部分论述题精选 (19)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题精选 (27)第 2 页,共 40 页1第一部分单选题精选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

6.《社会保险法》第33条亦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7.1802年英国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核心,也是用人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9.北洋政府于1923年颁布《暂行工厂规则》,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劳动立法。

10.裁决书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人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第 3 页,共 40 页21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12.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即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13.国际劳工组织是在巴黎和会上由各国一致同意建立的由各国政府、雇主、工人代表参加的国际组织,于1919年6月正式宣告成立。

14.就业促进的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

自考《劳动法》中常考

自考《劳动法》中常考

【18世纪末、最早】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集体协议的国家,、18世纪末英国出现了雇佣劳动团体与雇主签订的集体协议。

【19世纪上半叶】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

【19世纪初期】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是从英国为首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的。

【19世纪初】世界上最早的工会组织出现于19世纪初西欧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

【19世纪末、最早】最低工资的立法,出现于19世纪末。

【起源】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它首先开始于原苏联。

【开始】社会保险成为劳动法的内容是从德国开始的。

【最早】《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做夜工的公约》和《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动公约。

【最先】瑞士是最先同意制定国际劳动法的国家。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工厂立法”的开端,是现代意义的劳动法产生的标志,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法律。

【1848年】,瑞士颁布了第一个限制成年人工作时间的法律。

【1871年】英国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和【1875年】制定的《企业主和工人法》,率先肯定了工会有与企业主签订契约的权力。

【1889年】,德国颁布的《残疾和老年保险法》为养老保险法诞生的标志。

【1894年】,新西兰颁布的最低工资法是世界上最低工资立法的开端。

【1896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颁布的最低工资法令,被认为是世界上专门最低工资立法的开端【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在巴黎正式成立。

【1908年】,新西兰的立法最早确立了“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睡觉”的原则。

【1919年06月】,国际劳动组织正式成立。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会员国。

【1919年10月】,在华盛顿召开了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

法国社会党人阿尔培特.多玛被任命为首任国际劳工局长。

【1936年】,国际劳动大会通过的《带薪休假公约》(第52号公约)是休息休假的立法中最早的体现。

【1944年】,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著名的《费城宣言》及其十项原则。

自考《劳动法》复习资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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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1 第二章 劳动法律关系................................................................ 1 第三章 就业促进制度................................................................ 2 第四章 劳动合同制度................................................................ 3 第五章 集体合同制度................................................................ 6 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7 第七章 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9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10 第九章 社会保险法.................................................................. 11 第十章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13 第十一章 劳动法律责任.......................................................... 13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14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

第一篇劳动法总论第一章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初期劳动法的特点初期劳动法的特点主要有: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因为当时女工和童工劳动条件最差,迫使国家颁布这样的法律,容易得到社会的同情与支持。

2.初期的劳动立法,适用范围很小,有的国家法律只限于适用较大工厂,并未普遍适用。

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定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

规定了限制工时等内容,但无明确的监督检查机构,对违法者也缺乏责任的具体规定,因此初期的劳动法,很难真正得到实施。

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动公约是国际劳动组织的立法形式之一,公约被会员国批准后,会员国即负履行义务。

国际劳工建议书国际劳工建议书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形式之一,建议书不须批准,只作为制定法律的依据。

第二章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劳动是人们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但是劳动法的劳动,并不是指一切劳动,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有以下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

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

劳动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除调整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一些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关系。

即这些关系就其本身来讲,不是劳动关系,但这些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与劳动关系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也应由劳动法调整。

对此,可以有两种理解方法:(一)列举式方法将一些主要的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列出,如:1.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2.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3.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4.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5.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二)区别式方法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而由劳动法调整,可以用三个因素区分。

自考-劳动法-复习重点(绝对齐全的名词解释)

自考-劳动法-复习重点(绝对齐全的名词解释)

劳动法复习重点一、名词解释1、狭义的劳动法: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

2、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劳动法调整对象: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4、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5、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之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6、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7、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是想和根本准则。

他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8、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保障的工作权利。

9、劳动义务:是指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和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

10、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11、劳动法律关系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主城部分。

12、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与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13、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4、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15、劳动法律关系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16、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17、劳动法律关系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规矩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8、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自考劳动法笔记(打印版)

自考劳动法笔记(打印版)

(5)社会保险法。

(6)劳动合同立法(7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

(8)前苏联的劳动立法。

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于1918法》,1922年重新制定了《苏俄劳动法典》,1970了1922(2)劳动法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3)劳动法已成为完整而系统的法律体系。

(4机构。

(5)为保障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各国劳动法一般均规定了各项主要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

(6际劳工组织成立以来,织。

1922机关。

《劳动立法原则》、《劳动立法大纲》、纲》。

(2)北洋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

1923年我国最早的劳动立法。

(3)广州、武汉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

《工会条例》、人运动决议案》、《关于工人十条》、《劳动仲裁条例》(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工会组织条例》、理法》、《团体协约法》、《工厂法》、《修正工厂法》、重要、最完备的立法。

《关于实施劳动法的决议案》。

1949年至1966年,《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共和国工会法》、《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2003布了《工伤保险条例》等。

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务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修正案、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现阶段劳动法制建设的新发展:1)基本形成了完整而系统的劳动法律体系。

(2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等。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全面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人身权益,体的特殊保护。

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05年论)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就业权入的劳动的权利。

利中居于首要地位。

平等就业权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自主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

劳动法自考背诵知识点

劳动法自考背诵知识点

劳动法自考背诵知识点
嘿,宝子们!今天咱就来唠唠劳动法自考那些必须要背的知识点哈!
先来说说劳动合同这一块。

咱就好比你找了个工作,那总得有个合同来保障你的权益吧!就像你买个贵重东西还得有个发票一样。

比如说,公司不能随便就把你给炒了呀,这是有规定的呢!要是没个合同,那不乱套啦!再比如说试用期,可不是公司想咋整就咋整的哦!这都得按规矩来。

然后呢,是工资报酬这方面。

哎呀,这可是咱辛辛苦苦挣的钱呀!公司可不能拖欠咱工资,对吧?要是他敢,咱就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就好比你养了只宠物,你得给它喂食吧,不能饿着它呀!工资也得按时按量发给咱呀!
还有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咱不能一直干活不休息吧,那还不得累垮啦!这就跟机器还得保养呢是一个道理。

国家规定的休息时间,公司就得遵守,不能随便就让咱加班还不给加班费。

还有劳动保护,公司得给咱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呀,总不能让咱在危险中工作吧。

这就像你出门得穿好衣服保暖一样重要。

再说说社会保险,这可是给咱的保障呀。

生个病啥的,有保险能减轻不少负担呢!
劳动法自考的这些知识点真的很重要呀,宝子们!它们就像我们的保护伞,能在我们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帮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

咱可得好好记住,千万别不当回事呀!不然到时候吃亏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哟!我的观点就是,学好劳动法自考知识点,对我们每个人都至关重要,能让我们在工作中更有底气,更能保护好自己!。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
1. 自考劳动法里,劳动合同那可是超级重要的呀!就像建房子的根基一样。

你想想看,要是工作都没个靠谱的合同保障,那不是跟在海上没舵的船一样迷茫吗?比如说,你去一家公司上班,总得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吧,这可不能含糊!
2. 工资报酬这一块,那绝对是大家都关心的焦点呀!这不就是我们辛苦工作最想得到的嘛!难道你就不想清楚知道自己该拿多少工资,有没有被亏待?像那种故意压低工资的行为,咱可不能忍!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也很关键呐!总不能一直像个不停转的陀螺吧!好比你一直上班连个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那多累呀!咱得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呀!要是公司违反了规定,那可不行!
4. 劳动安全卫生就像是给我们的一个保护罩。

要是工作环境不安全、不卫生,那不是拿我们的健康开玩笑嘛!就像你在一个到处是危险的地方工作,你能安心吗?
5.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这多重要呀!他们可是需要特别关照的呢!不能像对待其他人一样对待他们呀,这不是常识嘛!比如说让未成年工干重活,这不是乱来吗!
6. 社会保险和福利,这可是我们的定心丸呀!工作了不就是为了这些保障嘛。

要是没有,那得多没安全感呀!就如同在黑暗中没有灯光指引一样。

7. 劳动争议的处理,这可得弄明白呀!遇到问题咱得知道怎么解决呀!总不能干瞪眼吧。

要是和公司有矛盾了,你知道该找谁、怎么做吗?
8. 法律责任这块可不能小瞧啊!违反劳动法是要承担后果的呀!别以为可以随便乱来哦!就像犯了错总得受罚一样。

我觉得自考劳动法的这些重点内容真的都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好好掌握,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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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题型:单选题20*1+多选题10*2+名词解释题4*3+简答题3*5+论述题1*15+案例分析题2*91.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主体的权利义务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2.劳动:契约上义务,从属的关系,职业有偿的劳动。

3.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

其他如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惯例等。

4.劳动法5功能:◆保护权益,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社会劳动,提高生产率◆规范市场,完善法律保障体系◆维护和发展稳定劳动关系,促定团结。

◆推进社会进步。

5.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5特征:主体;存在过程之中;兼有双重性质;具有相互交错的特征;主要内容。

6.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7个主要内容及特点:缩短了劳动时间,扩大了适用范围;改善劳动条件;工资保障法律;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社会保险法;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7.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4特点:关系缓和。

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

经济全球化冲击和挑战。

信息化结构性影响。

8.国际劳动立法的4形式:组织章程。

公约和建议书。

组织的决议和会议结论。

对国际劳动组织章程以及公约的解释和“判例法”。

9.国际劳动立法的4内容(核心劳动标准):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废除强迫劳动:平等权:禁止使用童工10.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立法,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条件:贯穿始终,体现核心和灵魂;执法的基本准则,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相对的稳定性;立法、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1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5内容:维护合法权益;按劳分配;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

12.劳动法律关系:之间,在过程中,依据,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5法律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交错共存的特点◆内容双重意志◆客体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围绕劳动者的保护13.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联系:◆基础,表现形式,是现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

◆反映劳动关系,产生积极的影响,运行与不断完善。

◆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区别:◆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享受和承担当事人,◆劳动者:法定年龄、劳动能力,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规定或的约定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组织。

14.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4特点:统一的。

不可分割性。

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

已经参加了某一种劳动法律关系,一般就不能再参加另一种劳动法律关系。

15.劳动法律事实:法律规定,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16.劳动者的8个基本权利: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权17.劳动者的5个基本义务:履行劳动、提高技能、执行规范、遵守纪律道德、其他义务。

18.劳动就业:劳动能力的、法定劳动年、自愿、劳动报酬或经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经济范畴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之中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内内容是劳动内容是法定的权利义务营收入、社会劳动。

19.就业促进:国家、帮助公民、实现就业、一系列措施的总称。

20.就业促进的义务主体:◆政府:劳动力市场健康运行的必然要求;控制失业率、维护社会安全的需要;解决就业形势严峻的必然要求;◆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队。

21.政府就业促进的7措施(1)工作协调机制(2)工作目标责任制度(3)政策支持体系(4)公平,就业歧视(5)就业服务和管理(6)职业教育和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按照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与认证的活动。

(7)就业援助就业援助的对象: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2.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5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主体地位的从属性;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第三人的物质利益;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23.劳动合同的3作用:◆基本法律形式◆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劳动合同的种类3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一个明确的合同期限,期限届满可以依法续订,否则就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A.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初次实行或国有企业改制时,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C.连续订立二次且没有本法情形,D.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E.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存续期间,约定任务完成后合同即自行终止的劳动合同。

2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6区别:主体、主体法律地位、内容、劳动风险承担、酬金计算和反映的性质、适用法律25.劳动合同的订立: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确立和明确权利义务,法律行为。

26.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27.劳动合同的内容:(1)必备条款8条(2)可备条款4条◆试用期条款: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考察期,◆服务期条款:约定,提供其专项培训待遇,服务满约定的期限,期限内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保密条款◆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竞业限制条款:限制,合同消灭后的一定期间内,参与或者从事与原用人单位同业竞争的活动,保守商业秘密的合同条款。

A.订立形式:B.人员限于:C.竞业禁止期限:D.支付形式◆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28.劳动合同的成立3要件:完整的意思表示;订立劳动合同为目的,相应的法律后果;意思表示须一致。

29.劳动合同的有效4要件:主体合法;合内容和形式合法;程序必须合法;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0.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3种及处理方式3种:◆违反强制性规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在违背其真实意思◆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A.取消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B.修改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C.赔偿损失。

31.劳务派遣:订立劳动合同后,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派遣至,从而形成的一种用工方式。

32.劳务派遣的7个特殊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5个特殊规定:一个以上的劳动合同;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

小时计酬标准;报酬结算支付周期34.劳动合同履行:双方履行规定的义务的法律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与合法履行原则。

35.劳动合同的变更:履行期间,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的法律行为。

36.劳动合同的解除: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3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法定解除)(1)即时辞退7种情形(2)预告辞退3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0条预告辞退的限制6种情形(3)经济性裁员的4种情形(4)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7种情形38.劳动合同的终止:订立后,法律规定的法律事实产生或出现,消灭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

6种情形39.集体协商:根据规定,就等事项进行商谈,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40.集体合同:之间就劳动者的等事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书面协议。

5法律特征:◆主体具有特定:内容侧重于;较强的法定性;争议类型具有特殊性;劳动基准法的效能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联系:遵循基本原则,合同的一般属性;都以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均受劳动法的调整。

7个区别:主体、内容、目的、形式、适用范围、效力层次,争议及处理方式41.集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种情形◆协商;用人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约定条件出现;其他情形42.集体合同的终止2种情形:期限届满;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43.我国工会的性质3:自愿结合的组织;工人阶级的组织;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我国工会的3法律地位:唯一性和独立性;大都具有法人资格;永续性。

我国工会的4种职能:维权;参与;组织;教育;我国工会的6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参与制定;参与协调;监督执行;提供帮助;建设队伍:协助经济发展:44.工作时间:根据法律规定,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3个特征:法定性;报酬的依据;工作与活动时间的总和。

工作时间法律调整的4个意义:保护健康和休息权;提高素质和生产率;协调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促进管理。

45.我国工作时间的法律体系:标准工作时间: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情况,从事职业劳动的统一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法定特殊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少于长度的工作时间。

4种情形延长工作时间:法律规定,在之外延长。

不定时工作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特殊条件,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用于因需要或关系,无法衡量或机动作业工作时间安排。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基本相同。

计件工作时间:实行计件工作,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46.休息时间: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自由支配的时间,是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

47.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范围的3个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3个长度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2个条件:◆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3个的规定:A.发生,威胁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8.工资/薪金:因履行义务获得,以法定或约定方式,支付的劳动报酬。

3形式:◆计时工资:工作工资率和工作时间支付,形式◆计件工资: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

◆年薪:对符合一定条件,以一个账务年度为核算工资依据,工资4构成:◆基本工资:约定的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相对规定的工资单位。

◆奖金:超额劳动,相关非基本工资核算要素的报酬◆津贴:补偿,特殊条件下,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工资补充形式。

◆补贴:特定条件,因物价变动影响,所作的临时性工资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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