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条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里斯本條約

對《歐洲聯盟條約》和《歐洲共同體成立條約》的修正草案

條約類型《改革條約》

簽署日- 地點2007年12月13日

里斯本, 葡萄牙Sealed 2007年12月18日

生效日2009年12月1日

簽署者歐盟成員國

保存於義大利政府

語言48種歐盟官方語言

《里斯本條約》,又稱《改革條約》,目前的草案名稱是《對《歐洲共同體聯盟條約》和《歐洲共同體成立條約》的修正草》,是歐洲聯盟用以取代《歐盟巴黎憲法》的條約。《里斯本條約》旨在調整當前亟需變革的歐盟在全球的角色、人權保障、歐盟決策機構效率,並針對全球氣候暖化、天然能源等政策,以提高歐盟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

法國前總統季斯卡和歐盟委員會前主席德洛爾等多位歐洲聯邦主義者認為,《里斯本條約》已與歐洲整合的理想不符;例如排除原有的社會憲章及歐盟國旗和國歌。《修正條約》務實與妥協的做法也為未來《條約》運作帶有不確定性,例如雖設立了常設主席和外交代表,但27個成員國各有不同想法和意見。條約也容許成員國自行決定加入或退出個別條款,影響歐盟未來的整合進程。

歐盟各國政府代表簽署《里斯本條約》前,歐盟對內部面臨整合半個世紀來因憲法危機所引起的最大困局,對外則面對美國為首的全球化和新興經濟體,如俄羅斯、中國、巴西和印度等國迅速崛起。為了進一步凝聚和爭取內部人民對歐洲整合

的支持,歐盟發展策略明顯轉為因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外在環境的挑戰有「跨國反恐」、「能源問題」、「全球暖化」、提升「歐盟競爭力」以及「創造就業」等問題。

歐盟通過《里斯本條約》的政治經濟意義是因應歐盟目前面臨困境的一個計劃。在建立統一的歐洲同時,所有國家頇讓出部分國家主權的爭議、各國利益的調和,《條約》中許多具體措施將有助歐盟運作與決策,將成為未來整合的推動力。但《條約》中仍因若干國家特殊利益考量而有所妥協讓步,並留下許多「灰色地帶」,將為統合的進程帶來很多不確定性。

將來有潛力加入歐盟成為成員之國家歐盟創立成員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於1951年簽署《巴黎條約》,成立了歐洲煤鋼共同體。至於歐洲經濟共同體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於1957年在簽署《羅馬條約》後設立。1958年,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旨在創造共同市場,取消會員國間的關稅,促進會員國間勞力、商品、資金、服務的自由流通。

6國於1967年共同設立理事會以及執行委員會,並於1968年建立關稅聯盟。

1973年後,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後加入歐共體。

1986年單一歐洲法用以整合內部市場。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歐共體12國間建立起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並建立了統一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發展成為歐洲國家經濟、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垂克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亦稱《馬斯垂克條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共體更名為「歐盟」。這標誌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使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1999年元旦起貨幣同盟便開始運作。

2004年5月1日,波蘭等東歐10國正式成為歐盟的成員國。2004年10月,歐盟25國首腦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這是歐盟的首部憲法條

約。但法國和荷蘭2005年先後在全民公決中否決了《歐憲條約》。2007年1月,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兩國加入歐盟,歐盟成為一個涵蓋27個國家、總人口超過4.8億、國民生產總值高達12萬億美元的當今世界上經濟實力最強、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國家聯合體。2007年12月13日,歐盟27個國家的領袖在葡萄牙里斯本簽署《里斯本條約》,該長達210多頁的《條約》會在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歐盟進一步統合奠定了基礎。《里斯本條約》的前身其實名為《歐盟憲法》(European Constitution,兩法之間差異度,少於百分之四。

2007年12月13日,27個歐盟各國領袖在聖哲羅姆派修道院內舉行

《里斯本條約》簽字儀式。由1973年到1995年期間歐盟相繼進行了四次擴大步驟:

1.丹麥、愛爾蘭、英國(1973年

2.希臘(1981年

3.葡萄牙、西班牙(1986年

4.奧地利、芬蘭及瑞典(1995年

5.賽普勒斯、馬耳他、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捷克、斯洛維尼亞(2004年

6.保加利亞、羅馬尼亞(2007年

7.克羅埃西亞(談判當中/2010

8.馬其頓(談判當中/2012-2013

9.土耳其(談判當中

10.冰島(已遞交申請

[編輯] 《條約》確立目的及意義

2007年夏天,歐盟委員會主席基斯坦奴.朗拿度·巴羅佐與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在德國柏林一同進行歐盟成立50週年紀念活動。歐盟制憲之路並不帄坦,2005年法國和荷蘭在全民投票中否決了《歐憲條約》之後,歐盟便一直陷入制憲危機,機構改革議題被迫推遲。《里斯本條約》之最終落實標誌著困擾歐盟多年的制憲危機,終於告一個段落,使歐盟各國在聯合國的國際議題上有強制性的共同決策,以及為到歐盟的機構改革,開創全新局面。2007年3月歐盟領導人在紀念歐盟成立50週年時,通過了「柏林宣言」,被視為「歐盟憲法條約」簡化版的《里斯本條約》於同年九月正式面世。

歐盟理事會於2007年12月13日簽署之《里斯本條約》,主要目的是:

(一該《條約》為「修正條約」;取代以往歐盟憲法條約。

(二《修正條約》重視民主協商、精簡組織內部架構,並且強化以及提高組織本身之決策力,主席可強制要求成員國在聯合國上的投票意向。

(三確立歐盟的國際法人地位,即是將《歐洲共同體的條約》與《歐盟的條約》兩者結合,拉近歐盟機構與人民之間的距離;尤其是歐盟主席的制度化以及外交代表的設立,將進一步使到歐盟在全球國際事務上決策更具統一及影響力。

按照原定計劃,其《條約》批准程序打算在2008年之內完成;並於2009年一月一號起,在歐洲議會選舉前正式實施。《里斯本條約》將對歐盟機構進行一系列改革,並通過改革表決機制全面提高決策效率。歐盟各國領袖明白到歐盟從15國急速地擴大至48國之後,出現了消化不良,難於適應的現象,故此必頇透過改革機構弊端以解決難題。於此同時,克羅埃西亞有意盡快加入歐盟,不幸的是2003年實施的《尼斯條約》並沒有為此預留空間。《歐憲條約》失敗後,歐盟各國領袖態度就變得更為務實。在2007年6月的峰會上,歐盟各國領袖成功消除了已批准《歐憲條約》國家和未批准《歐憲條約》國家之間的意見爭端,決定剔除新《條約》中的「憲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