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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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一)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药剂科,**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审核制定(修订)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5、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医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6、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7、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审核确定药品遴选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确定本机构药品调整等相关事宜。

8、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9、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S)工作制度1、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完成相应工作。

2、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工作会议与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职权,会议有2/3及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如涉及本科室或近亲属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当回避。

3、定期向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一次工作汇报,为医院制定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4、定期对药学部门和医师用药进行检查、评价、考核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相关措施的落实。

5、医务部门安排专人协调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6、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处方点评管理小组、临床用药管理小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修订稿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修订稿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
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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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讨论和制定医院药品管理的制度、职责、标准和流程。

(二)修定药品的招标、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等流通环节的管理方案,执行标准。

(三)修定毒麻精神类药品以及其他国家特殊管理药品的院内管理制度和执行标准。

(四)修订药品的报损、报废和消毁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五)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制定临床基本用药目录和特殊专科用药目录,评估用药疗效和不良反应。

(六)严把药品质量准入关,杜绝伪劣药品流入本院。

(七)职组织药学培训和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加强信息交流,不断介绍引进新特药品和更新换代产品。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集全体会议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临时组织召开。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模版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模版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模版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协助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重要机构,它的成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保证药事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科学性。

以下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模版。

一、主任委员:1. 组织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确定会议议程,主持会议进行;2. 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药事管理相关工作;3. 制定医院药事管理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并完善药事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4. 协调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5. 负责对外联系,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合作,促进医院药事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副主任委员:1. 协助主任委员做好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 负责协调与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共享;3. 参与制定药事管理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协调推进;4. 负责药事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5. 指导和督促各院内各级医院制定药事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病理科主任:1. 负责编制并完善药物品种目录、药物采购清单;2. 指导病理科相关人员对医院用药进行质量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3. 负责制定医院药物的存储、配送、使用和处置流程,确保医院用药的合理性和规范性;4. 承担药事管理委员会委派的其他职责。

四、药学部主任:1. 负责医院药学部的运行和管理工作;2. 指导药学部相关人员制定和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确保医院用药的供应和供应商的合规性;3. 监督和管理药品的质量控制和药品合理用药评估工作;4. 协助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和完善药品的价格管理和支付机制;5. 参与医保药品目录的评审工作,提供药物经济学评估和药物费用控制的建议。

五、护理部主任:1. 协助医务部门制定和实施药物使用规范和合理用药培训计划;2. 指导护理人员在用药过程中的监督、记录和报告工作,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3. 参与制定和完善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4. 协助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开展用药知识宣传和倡导工作。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并重申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1.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主任:副主任:秘书: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专家库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2.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2.1 药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每次参会人数不少于药事会成员的3/4。

2.2 如果当次药事会讨论新药,除药事会成员外,必要时将从专家库成员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参加会议。

2.2 新进或淘汰药品,由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药事会讨论,≥2/3 票数通过。

2.3 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

2.4 监督检查本院合理用药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个人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2.5 检查并落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2.6 解决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2.7 指导新药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2.8 每次邀请纪委一位同志列席药事会会议。

3.新药申请规定新药申请具体规定24 条,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望各科室认真执行,积极配合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附件:附件1: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附件2:新药申请表附件3:关于药品使用和新药申请的若干规定抄送:上海市申康医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上海交大医学院医管处附件1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附件2新药申请表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书;6.国药准字号批件;7.药检报告;8.药品国家标准;9.上海市物价表;10.销售委托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使用说明书;12.药品应用临床资料总结;13.药理毒理试验总结报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统一使用塑料封面左侧固定成册)申请科室:申请人:申请科室主任签名:日期:附件3关于新药申请和药品使用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药品使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拟进入我院医保报销药品、自费药品的申请和药品使用做出如下相关规定:1. 医保报销品种(招标采购品种)进院的条件在充分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经济用药的基础上,我院将依据药品质量、零售价、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标准,对拟进入我院的医保报销品种逐个进行遴选。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实用文档.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讨论和制定医院药品管理的制度、职责、标准和流程。

〔二〕修定药品的招标、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等流通环节的管理方案,执行标准。

〔三〕修定毒麻精神类药品以及其他国家特殊管理药品的院内管理制度和执行标准。

〔四〕修订药品的报损、报废和消毁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五〕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制定临床根本用药目录和特殊专科用药目录,评估用药疗效和不良反响。

〔六〕严把药品质量准入关,杜绝伪劣药品流入本院。

〔七〕职组织药学培训和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加强信息交流,不断介绍引进新特药品和更新换代产品。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集全体会议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临时组织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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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保障临床规范用药和安全有效,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调整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成员有。

关于调整院医学设备及耗材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
由于我院医学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调整院医学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员有
关于调整院采购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
因我院采购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调整院采购管理委员会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员有。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一、组成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核心组织,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和经济。

药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1. 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领导担任,负责药事会的领导工作,对药事会工作的全面负责。

2. 副主任委员:由医务处领导和药剂科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负责药事会的日常事务。

3. 秘书:由药剂科的一名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药事会的文件资料管理、会议记录和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等工作。

4. 委员:由临床科室主任、药学专家、护理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医疗行政管理负责人等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药事会委员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药学专业知识,能够代表各相关部门的利益和意见。

5. 专家库成员:由具有丰富经验的药师、医师、护理专家、医院感染管理专家、临床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专家库成员为药事会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参与药事会的讨论和决策。

二、职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确保药事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制定药品采购、供应、储存、保管、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措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3. 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确保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确保新药引进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医院【2005】4号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地重要环节,为了加强管理,医院药剂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院药剂调配工作,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本院各医疗科室药品使用情况,保证安全安全用药,防止滥用和浪费。

为协调指导全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医院决定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名单如下:主任委员:胡继民(主管院长)副主任委员:吴杰(副院长)、张宏霞(药房主任、主管药剂师)委员:袁海玲(主管药师)方建萍(主管药师)安虎(主治医师、门急诊主任)王全军(副主任医师、外科主任)赵小萍(主治医师、内科医师)马晓峰(副主任医师、内科主任)2005年5-26修改主题词:药事管理监督委员会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医院【2005】8号关于下发执行药剂科岗位工作制度及职责的通知医院药剂科负责医院门诊及药房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药品管理法制法规,严格执行医疗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保证病人用药安全,对药剂科岗位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重新审定下发执行。

2010-7-7主题词:岗位制度职责执行抄送:区卫生局企业办兰州长风医院医院【2004】16号关于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的决定根据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卫生局,兰药监【2004】55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我院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现将名单上报如下:组长:胡继民组员:岳原张海威周恺安虎车生英段彬黄宝霞文国莺2004-10-11主题词:药品报告监测不良反应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医院【2005】5号关于成立临床药学管理机构的通知为加强药品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药师的作用,医院决定成立临床药学管理机构。

一、职责1、药师应根据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来选择购进合乎临床要求的药品。

医院关于调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医院关于调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医院关于调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
员的通知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现调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办事机构
(一)委员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秘书:
委员:
(二)常设办事机构:药剂科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特殊抗菌药物使用会诊专家:
三、其他
既往与本通知有不同的,以本通知为准。

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4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讨论和制定医院药品管理的制度、职责、标准和流程。

(二)修定药品的招标、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等流通环节的管理方案,执行标准。

(三)修定毒麻精神类药品以及其他国家特殊管理药品的院内管理制度和执行标准。

(四)修订药品的报损、报废和消毁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五)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制定临床基本用药目录和特殊专科用药目录,评估用药疗效和不良反应。

(六)严把药品质量准入关,杜绝伪劣药品流入本院。

(七)职组织药学培训和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加强信息交流,不断介绍引进新特药品和更新换代产品。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集全体会议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临时组织召开。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 参与制定药事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流程,确保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 负责药品的选购和采购工作,包括药品的招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及监督。

3. 监督药品的储存和配送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4. 组织开展药品的审核和上报工作,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

5. 负责制定和实施药品的审计工作,监督药品的使用情况。

6. 推广和实施药学服务的建设,提高药师和医护人员的药学知识和技能。

7. 协调解决药品相关的争议和纠纷,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8. 参与医院的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医疗质量的提升。

9. 定期向医院管理层汇报药事管理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总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是维护药事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推动医院药物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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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能。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主任:张俊彪副主任:李淑云秘书:杨璐菲委员:王杰武俊凯张万军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1 、药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每次参会人数不少于药事会成员的3/4。

2.新进或淘汰药品,由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药事会讨论,≥2/3 票数通过。

3. 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

4、监督检查本院合理用药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个人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5、检查并落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6 、解决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7、指导新药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附件2新药申请表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全面书面材料包括:1.申请表;2.生产企业许可证;3.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4.生产企业GMP证书;5.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书;6.国药准字号批件;7.药检报告;8.药品国家标准;9.上海市物价表;10.销售委托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使用说明书;12.药品应用临床资料总结;13.药理毒理试验总结报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统一使用塑料封面左侧固定成册)申请科室:申请人:申请科室主任签名:日期:附件3关于新药申请和药品使用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药品使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拟进入我院医保报销药品、自费药品的申请和药品使用做出如下相关规定:1. 医保报销品种(招标采购品种)进院的条件在充分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经济用药的基础上,我院将依据药品质量、零售价、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标准,对拟进入我院的医保报销品种逐个进行遴选。

2.有关抗菌素输液(包括其它输液)的问题国内一些药厂为了增加品种和效益等,把传统的口服抗菌素制成输液的形式销售,存在稳定性、过敏、质量、价格、运输、储存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对此类制剂的临床申请从严控制。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范本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范本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范本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医院的药事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药学专家、临床医生等组成。

他们共同肩负着保障医院药事工作的安全、规范和高效的责任。

以下是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范本。

1. 药事管理政策制定与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制定和监督医院的药事管理政策,确保其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符。

委员会成员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药事管理的最新发展,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

2. 药物采购与供应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参与医院药品的采购和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审核采购计划、合同审批、供应商管理等。

委员会成员需确保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确保医院药物的正常供应和运作。

3. 用药审查与监测:委员会成员应对医院的用药行为进行审查与监测,确保医院的用药安全和合理性。

委员会成员应根据临床实践和药学知识,对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用量进行评估和指导,减少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滥用行为。

4. 药品信息与教育:委员会成员应负责医院药品信息的管理与发布,提供医药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委员会成员应提供相关药物的疾病信息、药物副作用、用药禁忌等信息,以提高医院职工和患者对药物的正确认识和使用。

5. 药物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委员会成员应监督和指导医院的药物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应建立完善的药物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分析和处理药物不良事件,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和减少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

6. 药品质量管理与评价:委员会成员应参与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负责监测和评估药物的质量。

委员会成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药品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医院使用的药物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7. 药学研究与创新:委员会成员应关注药学领域的最新研究和技术进展,积极推动药学研究与创新。

委员会成员应组织和开展药学相关的研究项目,提高医院的药物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8. 药物费用与效益分析:委员会成员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对药物的费用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估。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职责(一)主任委员1.由医院院长承担,领导药事管理工作。

2.组织召开药事会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讨论。

3.对药事会讨论批准的新药签署终审意见。

4.对经药事会审核通过的新制剂申请表签署审评意见。

5.对存在使用风险(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等)的药品,签署临时(紧急)停用意见。

6.审批临时急需购入的新药。

(二)副主任委员1.由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做好全员药事管理工作,药剂科主任负责日常的药事会工作。

2.负责召集药事会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讨论。

3.按照医院新药申购要求,审核临床新药申请的资质,逐项审批临床科室提交的《购入药品审批表》提交药事会讨论审批。

4.按照医院药品停用要求,对需淘汰药品进行审核,并编制《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拟讨论药品目录》提交药事会讨论审批。

5.在药事会的工作会议上,介绍有关新药申请及需淘汰药品的审查意见。

6.审核临时继续购入的新药;每半年汇总用药情况,并向药事会报告。

7.根据药事会审批结果,组织购入药品,并对药品质量全程负责。

8.向临床科室反馈药事会决议及有关情况。

9.对存在使用风险(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等)药品,提出停用申请。

(三)常委1.由主管院长、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临床专家及医保、信息、科研、护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参加药事会工作会议,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委员1.由临床科室在岗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医技科室主任(含副主任),药剂科二级科室主任组成。

2.参加药事会全体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新药购入的要求,对需引进新药的《购入药品审批表》进行逐项讨论并投票。

4.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形式委员的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与人员设置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与人员设置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与人员设置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与人员设置1. 职责
1.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制订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规事件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1.2 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定期审定需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1.3 审核各种申请购入新药和新制剂,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1.4 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1.5 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自制制剂的质量。

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
1.6 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1.7 支持医院药学工作,指导和协助中西药物和制剂的开发。

1.8 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可开小型座谈会。

2. 人员设置
2.1 药事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11-15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和委员。

2.2 由分管院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医务处领导和药剂科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

委员由临床科室主任和医药专家担任。

药剂科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沟通医药联系,研究并审定本院有关药事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临床医疗合理用药,提供药事信息,兼有学术性和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有关精神与决定。

为了保障我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目的,满足临床工作全程需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单位全体职工。

具体如下:主任:王东海副主任:王晋霞成员:李俞强闫世龙毋正军孔巨柱崔丽娟毋玉连李江江石小锁药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一楼药房。

办公室主任:王晋霞(兼)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l、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确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3、审核本院拟购入申请的新药,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5、定期分析全院药物使用情况,要求上级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组织药学教学培训,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安全用药,特别是加强抗生素的应用管理。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l、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

2、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者,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受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托可以集会议。

3、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准备会议所需参考资料,并通知会议成员。

4、与会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才能进入议事和决策程序,如需投票决策应为实到成员人数的1/2以上方为有效。

5、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主任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实施。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精品课件)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精品课件)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讨论和制定医院药品管理的制度、职责、标准和流程。

(二)修定药品的招标、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等流通环节的管理方案,执行标准。

(三)修定毒麻精神类药品以及其他国家特殊管理药品的院内管理制度和执行标准。

(四)修订药品的报损、报废和消毁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五)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制定临床基本用药目录和特殊专科用药目录,评估用药疗效和不良反应。

(六)严把药品质量准入关,杜绝伪劣药品流入本院。

(七)职组织药学培训和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加强信息交流,不断介绍引进新特药品和更新换代产品。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集全体会议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临时组织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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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科室
主任委员:衡雪源神经外科南医疗区周二神经外科专家门诊
常务副主任委员:徐同龙心内科东医疗区办公
副主任委员:车峰远神经内科南医疗区周四神经内科门诊
王凤玲护理
魏延津心内科
委员:马颍霞(心内科)亓键(普外二科)王苏荣(妇三科,周二、周五门诊)左志文(感染管理科主任)任继东(中医科 135中医门诊)关向宏(医务部)刘中凯(麻醉科)刘方毅(眼科周二门诊)吕美荣(护理部)孙学梅(新生儿科)张书平(口腔科,周二门诊)张凤伟(心外科周二)张庆明(纪委监察室)李水清(监察室)李延国(肾内科周五)陈阳(手足显微外科周四门诊)陈彦林(耳鼻喉科,周二周四门诊)周兴胜(南区纪检监察室)孟凡国(神经外科周五)赵善良(东医疗区副院长)诸葛宝忠(检验科)贾中耀(肿瘤周三)郭丰富(泌尿外科周五)高峰(感染科四病区)崔连珉(普外科)蒋建章(神经内科)熊瑛(皮肤科周一周二门诊)
办公室主任:张宗林(药剂科主任)关向宏(医务部主任)
成员:刘文启刘海燕孙志清李俊生来向阳鲍玉琳吴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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