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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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

1、事件过程

2008年6月22日凌晨零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西门河大堰桥处有名叫李树芬的女子跳河,请求出警。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雍阳镇派出所民警出警。缺乏打捞工具,家属拨打119通知消防队员前来施救。

凌晨2时许,消防队员撤离,民警交待家属继续打捞。按家属请求,将在场人员刘言超、陈光权、王某带回雍阳镇派出所询问,但未做笔录(处理不善)。

凌晨3时40分,死者家属将李树芬尸体打捞上岸,停放在桥头。死者家属怀疑死者系奸杀,请求转刑侦处理。当天下午,县公安局法医对死者尸检,鉴定死者系溺水死亡。

6月23日,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母亲罗平碧等人提出再次尸检等要求。

6月24日,瓮安县公安局调查认定死者溺水死亡系自杀,于当天下午向死者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不服,未将尸体领回处理。当晚,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再次失败。

6月25日上午9时许,李树芬的叔叔李秀忠做笔录,李秀忠上到刑侦队办公楼三楼,与干警张明发生冲突。闻讯赶来的李秀忠妻子和妹妹抓扯张明,局长指示带到看守所关押。

6月25日18时许,李秀忠正在给亲属打电话时,被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从后面冲上来追打,致使其轻微脑震荡、头皮损伤、胸腹部软组织损伤、鼻骨骨折。

此时,有传言说,女学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又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死亡女生的“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死亡女生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流言传闻)6月26日凌晨1时左右,州公安局对李树芬尸体再次进行尸检,仍维持溺水死亡的结论,家属则坚持有奸杀嫌疑。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政委罗来平等人继续做家属工作至凌晨4时40分,调解最终失败。

6月28日上午,公安局再次向死者家属送达了《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限死者家属必须于当天下午17时前把尸体抬走处理。

6月28日下午约4点钟,围观群众用白布写上标语做成横幅后,让两个学生在前面举着,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行“喊冤”,经过李树芬生前所在的瓮安三中时,加入学生较多,规模已在200人以上。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追随围观的人越聚越多。一些失地农民和市民等,也纷纷跟在后面一起往县政府走,最终游行队伍抵达县政府时,已达上千人的规模(群体成员构成)。

当天星期六,县政府没人上班,请愿者在县政府门前表达诉求后,又转到距县政府100米左右的公安局大楼(地理相关度)。据当时在场的群众介绍,6月28日,这件事在县城里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听说有人喊冤,不少人都以为是死者家属真把李树芬尸体抬到公安局来了,聚集到公安局门前围观,其中绝大多数人还是想去看热闹。

28日16时30分左右,警察面对突然而至的人群,开始匆忙设置警戒线,但拥挤人群很快突破了警戒。一名警察试图夺下学生手里的横幅,一个学生竭力保护着,大喊着:“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能给你”。这时,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有人喊出“警察打学生啦”,声浪一波高过一波,民众开始向警察投掷矿泉水瓶。这时场面已经完全失控,围观群众已达上万人(情绪感染)。

公安局干警组成的人墙被人群冲开,一些人冲进办公楼,在一楼、二楼各间办公室开始打砸和焚烧办公用品。同时,一些人开始打砸警车,并焚烧停靠在公安局门口的警车。个别人随后又冲进附近的县政府、县财政局、县委办公楼打砸,多名公安干警被打伤。

18 时许,附近多辆警车被点燃,现场浓烟滚滚,一片喧嚣,聚集人群多达2万余人。

18时20分左右,县长王海平赶到瓮安县电信局临时指挥部。公安局政委罗来平也赶到瓮安,组织外围民警到县武警中队集中。由于没有防暴装备,无法开展工作,后接到州公安局负责人指示,要求由州里统一指挥;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要求公安干警全部穿警服,并让35岁以下干警穿上防暴服。

18时30分左右,电信局工作人员担心遭受围攻,临时指挥部转移到离现场更远的县武装部。

19时许,黔南州公安局负责人赶到现场,在外围转了一圈,未采取措施。

20时许,“等不来一个领导说话”的人群向县政府转移。黔南州委一位负责人赶往瓮安县城,在外围“转了又转”,等候从省里赶来的领导(领导干部缺席)。

20时10分左右,瓮安县政府开始被打、砸、抢、烧,但当时实际冲入县政府楼内的真正暴徒只有十多人,并且已基本没有学生。当时集结待命的公安和武警已有200多名,如果处置得当,至少县委大楼是完全可以不被烧毁的。

23时左右,与县政府大楼相邻的县委大楼被点燃,并因是木结构,最后全被烧毁。

6月29日凌晨,数千群众继续到县政府、县公安局门前围观,甚至用石块等攻击部分值勤的公安干警、武警官兵。

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成立了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黔南州委、州政府要求各部门和全体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通报事件真相,稳定局面,恢复秩序。

6月29日,省委副书记王富玉率领省工作组到瓮安指导、督促、监督相关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在瓮安组成一线指挥部。

6 月29 日凌晨1 时30 分,崔亚东抵达现场部署处置工作。3 时许,近万名群众全部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6 月29 日上午6 时起,部分群众又向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方向聚集围观,高峰时有6000 余人。向执勤公安、武警投掷石块、砖头并试图冲破警戒线,局势一度紧张。

6 月29 日下午19 时,武警官兵和公安人员开始强力清场,现场人群逐渐散去。

6月30日,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赶到瓮安查看现场,走进老百姓家里倾听群众的想法,并召开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座谈会,他三次鞠躬向百姓道歉。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再次尸体检。

7月1日19:40分,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贵阳举行了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瓮安事件的真相。

7月2日,在贵阳召开的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

7月3日上午11点半左右,法医对死者进行第3次尸检,数十名乡亲陆续赶赴现场见证尸检过程。李秀华等3人当场表示认可当天的尸检程序及过程,并在尸检记录上签字确认。

7月3日,中共贵州省委在贵阳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决定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7月8日上午,贵州省委召开在职在编和离退休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会议,通报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

12月16日下午,中共贵州黔南州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表决通过了给予原县委书记王勤、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海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

有关部门统计,瓮安事件中,直接参与打砸烧的人员超过300人,现场围观群众在2万人以上,事件持续时间7个小时以上。这一事件中,瓮安县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被烧毁办公室160多间,被烧毁警车等交通工具42辆,不同程度受伤150余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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